“法律在我们身边”的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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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们身边”的主题班会
一、教育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深学生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
二、活动过程:
主持人甲: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主持人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厂、学校、商店要正常地进行工作,就要有各种规章制度,我们的国家要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使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就要制定法律。
主持人合:今天我们欢聚一堂,看一看同学们是否知法、懂法,还要看看同学们会不会在实际情况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的主题是“法律在我们身边”。
主持人甲:今天的班会课,我们要检查每个同学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
主持人乙: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主持人甲: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我们中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乙:大家说我们班的法律小专家是谁?等会儿,有些问题我们还得向她请教。
小博士:同学们好!同学们,我也问你们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学法?
小队A:我们小学生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B: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才能根据法律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c:如果不学法,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就可能糊里糊涂的干违法犯罪的事。
小博士:大家回答的很好,但你们知道吗?我们学法律,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应知法、学法、用法。
主持人甲:大家回答了小博士的问题,看看大家是否能回答我们主持人的几个问题。
1、我们法律规定父母和儿童的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小队A:保护被监护人身体的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主持人甲:其他同学有无补充?
小队B:还有对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儿童有抚养的义务。
主持人乙:
2、法律知识知多少
A、判断题
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B、单项选择题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
A、特殊保护
B、特殊关注c、特殊照顾
D、特殊援助
主持人乙:学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张涛给旁边的同学讲了个笑话,结果引起大笑,请问张涛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小队A:是违法,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象征,是神圣不可侵犯。
小队B:是违法,向国旗致敬,既表达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仰,又凝聚着我们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情感。
小队c:是违法的,向国旗致敬,也是履行法律所赋予我们的光荣义务。
主持人甲:请小博士评定一下
小博士:我国国旗法第13条中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向国旗肃立致敬。
主持人甲:下面我们来听一则故事,看看这小偷是怎样成为大盗走上犯罪道路的?
讲故事:内容:一青年,从小贪吃,从小偷小摸开始,对老师家长的教诲不听,逐渐成为大盗的过程。
主持人乙:同学们,听了这一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吗?
队员A:我以后再也不贪吃零食,不乱花零用钱了。
B: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c:小偷小摸的行为是损人利己的可耻行为,发展下去定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既害国家、害人民,也害自己,只有为人类的幸福而贡献自己力量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主持人乙: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主持人甲: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
如果你是小陈,该这怎样做?
主持人乙、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
小周就这样算了吗?他会怎样做?
主持人甲:我们身边常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如
1、发现有人跟踪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