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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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职工队伍的管理 (2)

1、职工管理 (2)

2、招聘 (2)

3、调动 (3)

第三章各级班子、管理人员的管理 (4)

第四章工资管理 (4)

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 (6)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管理 (9)

1、劳动合同的订立 (9)

2、劳动合同的签订 (9)

3、劳动合同的期限 (10)

4、劳动合同的续签 (10)

5、劳动合同的变更 (10)

6、劳动合同解除 (11)

7、劳动合同的终止 (11)

8、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1)

9、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办理 (11)

第七章教育、培训与开发 (12)

1、入职培训 (12)

2、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 (12)

3、继续教育 (12)

第八章附则 (13)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14)

(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 (14)

说明 (15)

一、总则 (15)

第一章目的 (15)

第二章管理机构 (16)

第三章管理职责 (16)

二、行车安全 (18)

第四章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8)

第五章行车安全务管理 (22)

三、消防安全管理 (23)

第六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第七章消防器材管理 (25)

四、安全保卫 (26)

第八章安全保卫制度 (26)

第九章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27)

五、安全奖惩制度 (28)

第十章安全公里考核与奖惩制度 (28)

第十一章附则 (31)

第三部分:员工卡管理规定

(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 (32)

第一条总则 (33)

第二条员工卡办理对象 (33)

第三条员工卡的功能 (33)

第四条员工卡乘坐公交车的围 (33)

第五条员工卡审批制作程序 (34)

第六条员工卡的日常管理 (34)

第七条收费及处罚标准 (35)

第八条员工卡管理措施 (35)

第九条对员工卡办卡单位的规管理 (36)

第十条员工卡使用说明 (36)

第十一条员工卡的司机卡功能制作 (37)

第十二条附则 (37)

附表一:员工卡(新办、故障、挂失)制卡申请单 (38)

附表二:员工卡月汇总表 (39)

附表三:批量制卡相片格式 (40)

新办员工卡(批量制卡)相片资料 (40)

附表四:批量制卡员工名册格式 (41)

批量制卡员工名册 (41)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为完善、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认识人性、尊重人性、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交集团制度汇编》等有关人事政策的规定精神,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工队伍的管理

1、职工管理

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含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人员的管理根据企业的投资形式分级管理。集团公司本部职工及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含集团公司派出)科室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其中: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科室负责人由所属单位提名、考核,经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考察批复后,由所在公司聘用。驾驶员、乘务员、修理工等一线及后勤人员与所在的二级公司签订合同并由所属单位管理。

集团公司所属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单位,在所属地税部门、所属劳动社会保障局单列开户,办理职工的招聘和录用、各项社会统筹费用的缴交、职称评定、档案管理、职工退休等工作,并负责处理职工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理赔和退工等相关事宜。

2、招聘

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招录。未经批准的,按私自招用处理,纳入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容。

(1)一线驾驶员、乘务员、修理工等人员的招聘:各法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职数空缺情况,报集团公司批准后,自主招聘、录用职工;非法人单位招聘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

驾驶员招聘的基本条件:持符合准驾车型,驾龄3年以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两眼裸眼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2)后勤管理人员的招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集团公司将根据“总量控制、专业对口、择优录取”的原则,每年招聘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适量引进部分优秀人才,保持管理队伍梯队的合理性,增强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招聘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和人才引进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发布信息、招聘和录用。各单位在每年12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上报人才需求计划。

(3)用人单位招用新员工时,除要求其提供各类所需资历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必须提供前任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完备的退工手续证明(新参加工作的除外);新录用的职工,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结果的,将终止录用;用人单位招录新员工后,必须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同时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4)以下人员不得录用:

①在我司服务期间曾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我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②合用期未到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外派职工:外派各合资、股份公司工作的职工,其劳动关系暂保留原单位,待条件成熟后,这部分职工应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由各合资、股份公司招聘、录用。作为过渡期,这部分外派职工的工资、福利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各项统筹由公司向用人单位收缴。外派职工因违章、违纪被用人单位退回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外派职工未到退休年龄,但因年龄原因(驾驶员53周岁以上)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可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保留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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