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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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我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我们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所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分管所长为副组长,卫生监督一科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监督检查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企业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
我所于 20**年 4 月 25 日至 4 月 30 日,组织开展了职业病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深入到我县多家用人企业、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及检查督导,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周共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册 300 余份,
“尘肺病防治知识”宣传单 100 余份,共出动车辆 3 次,出动监督人员***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达到了宣传活动预期效果。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
20**年 5 月我所组织人员对我县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此次监督检查中,我所组成由分管所长带队卫生监督一科全员参加的检查小组,对辖区的2 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检查发现我县 2 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开展工作,运行有效,人员资质证书齐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填写不完整、检查项目结果用语不准确等。针对这些问题,我所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继续加强能力建设,强化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2、积极与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优质服务;3、巩固和提高我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做好政府执法部门的
技术支撑。
四、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项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等 9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40 号)文件精神,实施国家《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根据省卫生厅等 10 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监督秘〔20**〕290 号)和安徽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皖职调办发〔20**〕1 号)工作要求,我所 20**年 6 月 29 日至 7 月 20 日开展了全县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本次共调查了 31 家企业,其中大型企业 2 家、中型企业8 家、小型企业 21家,经调查了解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有 26 家,有职工总数 10***人,生产一线工人有 8***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有人 1***人,其中接触矽尘人数为***人;接触水泥尘为 8 人;接触其他粉尘为***人;接触其他化学毒物为***人,在调查的 31 家企业中签订工伤保险的企业有 21 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有 25 家,2010年度进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有 6 家。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制定了职业病领导组和职业健康监护计划,但多数用人单位组织制度不全,健康档案建立不规范或未建立,大部分单位未进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五、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企业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严重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漠视职业病防治,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二是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三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相对滞后,企业大量使用农民工、临时工,职工安全与卫生意识不够强。四是多数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特别是岗前和离岗时的查体率更低,劳动者的职业病发病的潜在危险高。四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职业病防治“十三五”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十三五”时期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自治区、石嘴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较好地完成了《规划》中期预定目标,为全面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我县职业病危害现状
我县现有大中小微企业近 720 家,分布广泛,点多、面广、线长。重点监管的化工生产经营单位 110 家(含医药、加油加气站),金属冶炼企业 23 家(含碳化硅冶炼),机械制造和建材企业各8家,其他工贸企业560多家,涉及化工、医药、冶金、建材、碳素制品、煤炭洗选、机械制造、电力、轻工等 10 多个行业,产业结构复杂,传统产业多,粗放式加工和原始设备老化问题突出;家庭牧场畜禽养殖日益增多,涉畜禽的人畜共患疾病高发;全县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数量多、危害源突出、防护设施设备落后、管理基础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佩戴不及时规范。截止 2018 年6 月,我县累计报告职业病 77 例,主要集中在金属冶炼行业的炉前、破碎工序操作工、畜牧养殖人员和畜检人员。其中:矽肺病例 16 例,占总报告病例的**.*%。其中,20**年新发病例 12 例,宁夏昌茂祥冶金有限公司报告病例 6 例(经调查确认,属搬迁前在大武口区隆湖开发区原老厂发病,搬迁至我县辖区后无新发病例);布鲁氏菌病 61 例,占总报告病例的**.*%,畜牧养殖新发布鲁氏菌病居高不下。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我县重点监管的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共计 291 家。其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 157 家,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企业 78 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157 家企业都能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