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
序 号 权力事项名称 权力 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实施对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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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 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 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 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区内,农村居民未经 行政处罚 2.《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2014年10月省政府令第 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 280号)第三十五条:“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 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 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 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 方米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法规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 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 对损坏村庄、集镇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 屋、公共设施,乱堆 赔偿:(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 粪便、垃圾、柴草破 行政处罚 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 2.《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2014年10月省政府令第 生的处罚 280号)第三十八条:“损坏村庄、集镇房屋、公共设施尚未构成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四十条:“擅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村 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 庄、集镇规划区内的 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街道、广场、市场和 2.《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2014年10月省政府令第 行政处罚 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 280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 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擅自在村庄 他设施的处罚 、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的;(二)上述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又不拆除的。”
公共服务清单实施方案
公共服务清单实施方案一、背景。
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需求而提供的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制定一个清晰的公共服务清单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各项公共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责任主体,提高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可及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内容。
1. 制定公共服务清单。
首先,需要对各类公共服务进行分类和整理,制定具体的公共服务清单。
清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项目,明确每一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2. 确定服务标准。
针对每一项公共服务,需要明确其服务标准,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界定服务的责任主体,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3. 完善服务流程。
在确定了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标准后,需要对服务流程进行完善。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程、办理流程、服务评价等环节,确保公共服务的流程合理、透明、便捷。
4. 加强信息公开。
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透明度,需要加强对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评价结果等信息的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和信任公共服务。
5.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公共服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人才培训。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共服务清单,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2. 制定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公共服务的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激励各方面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公共服务清单实施方案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认知和信任度,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的建设和监督。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庐政〔2018〕22号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正文:----------------------------------------------------------------------------------------------------------------------------------------------------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庐政〔2018〕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政府、市政府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情况,区政府对区级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予以公布。
2018年12月6日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一、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区政府法制办2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上查询协助服务区政府法制办3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区政府人防办二、区监察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举区监察局信访室三、区文化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2举办“送戏进校园”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3非遗经费申请材料核实转报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4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申报服务区文产办5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引导服务区文化局6重大文化信息发布区文化局办公室7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8图书馆文献借阅和咨询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9图书馆阅读指导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10图书馆借阅证的办理和补证区文化馆、图书馆11图书馆阅读讲座、展览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12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区文化馆13文化馆免费艺术普及(培训)区文化馆14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作品推广活动服务区文化馆15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辅导服务区文化馆16组织艺术研究学术交流区文化馆17公益性美术展览区文化馆18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区文化馆19非遗项目数字化信息采录区文化馆20区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字化抢救性记录区文化馆21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区文化馆22非遗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服务区文化馆23公益性农村电影放映区文化局24开展“4.23世界读书日”专题宣传推广活动区文化馆、图书馆25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区文化馆26“新春文化庙会”、“全民文化活动季”、“幸福家园社区广场文化周”、“六一少儿文艺调演”“民生工程巡演”“市级基层文艺调演”等群众文化活动区文化馆27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辅导区文化馆28牵头组织全区文化站活动联盟区文化馆29戏曲普查结果公布区文化馆30馆外流通点区文化馆31特殊群体文化帮扶区文化馆32征集评选全市优秀剧目区文化馆33开展“书香安徽阅读季”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34阅读状况调查报告发布区文化馆35创作艺术作品区文化馆36全区文化志愿辅导培训区文化馆四、区信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接待上访群众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2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事项区信访局办信科3办理群众来信区信访局办信科4信访信息公开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办信科、办公室、复查复核科5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查询区信访局办公室、办信科、来访接待中心6开展信访宣传活动区信访局办公室、来访接待中心、办信科、复查复核科7信访事项复查区信访局复查复核科五、区总工会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对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在职职工、互助互济职工、因病致贫职工的大病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2对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在职职工、遭遇意外灾害的在职职工的生活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3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变更、注销)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4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5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6困难职工“两节”送温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7合肥市劳模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8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9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和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10困难劳模生活补助区总工会办公室11困难劳模大病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2困难劳模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3困难劳模购物补贴区总工会办公室14劳模特殊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5劳模遗属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6劳模健康体检区总工会办公室17职工法律援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8困难职工、农民工志愿律师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9创业困难企业或个人小额贷款贴息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20职业介绍与培训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六、团区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庐阳区“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团区委2庐阳区“五四”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团区委3“爱心照亮求学路”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行动团区委4青少年法治宣传团区委5小区益+改造工程团区委6庐阳区“青年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型平台团区委七、区妇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寻找“最美家庭”区妇联2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区妇联3巾帼文明岗(集体)评选区妇联4“四点半”学校工程区妇联5省市妇女创业扶持区妇联6妇女儿童权益信访投诉接待区妇联7组织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项目区妇联八、区发展和改革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区发改局项目科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转报区发改局项目科九、区物价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12358价格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区物价局价格科2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培训区物价局价格科3明码标(实)价店(街)示范宣传活动区物价局价格科4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5服务价格登记证遗失补发区物价局价格科十、区经济促进局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构1技术改造对标诊断推介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安徽工业精品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5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及体验中心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6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7安徽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8合肥市“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9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初审转报10支持工业发展政策咨询及宣传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1合肥市两创产品申报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2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推介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3合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4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6安徽省质量奖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7合肥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8合肥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9组织企业参加中小企业经营者培训20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培训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申请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2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3省级新产品鉴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4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5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申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6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7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8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9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申报推荐30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1国家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推荐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3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会展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4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5组织小微企业参加专项银企对接会区经促局民营办36组织企业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区经促局民营办37民营经济政策发布区经促局民营办38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合肥)国际家用电器暨消费电子博览会区经促局民营办39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在线监测服务40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管体系建设、工业节水、节能量审核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1节能宣传教育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2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发布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3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4节能监测报告反馈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5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6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7光伏产业政策执行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8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投诉举报受理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9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初审转报50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初审推荐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1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2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3组织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参加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4国家、省和市中小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初审推荐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5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十一、区农林水务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3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4省、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报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6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推荐和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7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8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9国家、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0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补助初审转报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2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3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4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512316三农信息服务热线受理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破损的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8动物诊疗许可证遗失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9取水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办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0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更新核实转报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1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3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服务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4水事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受理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5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活动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十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备案工程合同条款、要素信息调阅、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备案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公示、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建设工程历史业绩补录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建筑工程预警信息发布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6建筑施工安全投诉处理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业农民工集中入会服务指导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8建筑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和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9受理、处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0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退还工作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更新及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2新型墙体材料宣传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3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4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5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6房屋征收相关信息公开服务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及咨询服务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办公室18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作区住建局城建科19提供车辆超载卸载货物堆场服务区住建局拆建中心20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补助发放区住建局拆建中心2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区住建局住房办22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区住建局住房办23物业行业培训区住建局住房办24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遗失补发区住建局住房办25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区住建局住房办十三、区教育体育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商品住房预售前确定义务教育学区区教体局基教科2教育政策咨询服务区教体局基教科3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区教体局基教科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区教体局基教科5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办理区教体局基教科6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区教体局基教科7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办理区教体局基教科8学前教育资助服务区教体局学社办9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0中考政策加分材料核实转报11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2中考成绩查询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3中考理科实验免考核实区教体局中考办14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材料核实转报区教体局中考办16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报名单审核区教体局计财科17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金发放区教体局计财科18经济困难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核区教体局计财科19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遗失、损毁补(换)发区教体局人事科20教师资格申请证明出具21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核实转报区教体局人事科22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3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受侵申诉受理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4学生午餐服务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5国民体质测试服务区教体局体育科26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发布区教体局体育科27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区教体局体育科28组织各项全民健身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29组织全民健身日、全省健身日宣传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30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下基层活动31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区教体局体育科32组织健身气功免费培训、比赛、展演区教体局体育科33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4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5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和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6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7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8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9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0安徽省高水平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41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2省级体育产业(旅游)基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3举办区级体育比赛区教体局体育科44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45区教体系统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区教体局体育科46体育后备人才参加课余体育训练补贴发放区教体局体育科十四、区民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开展捐赠与募捐活动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2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公布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3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核定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4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5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待遇办理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6孤儿救助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7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8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国家监护干预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9地名咨询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10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1提供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2社会组织评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3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补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4退役士兵接收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5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6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7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8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9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咨询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0重点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1现役军人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2双拥宣传教育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3伤残等级评定核实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4伤残证件损毁、遗失补换申请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5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优先批准服现役优待政策咨询服务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6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办理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7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办理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核实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9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0四级以上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八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2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3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4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5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6烈士证明书办理核实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7烈士褒扬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8建国前入党的部分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9军队无军籍职工移交政府安置及服务保障区军休所40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区婚姻登记处4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损毁补领区婚姻登记处42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区婚姻登记处43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区低保管理中心4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布区低保管理中心45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区低保管理中心46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区老龄办47老年人优待证遗失补证区老龄办48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区老龄办49提供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区老龄办50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区老龄办51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申请转报区老龄办52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4小时求助接待服务区老龄办5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区老龄办54“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区老龄办十五、区财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区财政局综合科2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公告发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结果公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提供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公共资源交易资料档案查询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庐阳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公布区财政局民生科8当年民生工程实施项目目录公布区财政局民生科9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资金补助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十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2创业培训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3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5创业项目推介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6创业政策咨询与创业指导服务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
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省卫计委
28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步达到95%及以上。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省卫计委
29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相关人群
省人社厅、财政厅
2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以上。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6%~8%,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2%。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规定。
省医保办
22
生育保险
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有用人单位
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600元。
省、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省财政厅、教育厅
二、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9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和所在地市、县级政府分担。
省人社厅、财政厅
13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
有求职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人才以及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提供大中城市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招聘服务,方便服务对象登录用人单位需求库和求职简历库;提供职业能力测试和评估、简历(岗位)筛查和需求分析、预就业创业体验、双向定制推荐岗位(人才)信息、就业创业指导、实用基础课程培训等就业服务。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清单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清单1.《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造就更多乡土人才。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6号),要求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科教信息科2生猪产品进沪产销对接推荐1.《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2011年5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本市推行外省市生猪产品产销对接制度。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单位从外省市采购的生猪产品,应当来源于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屠宰厂(场);采购外省市其他生猪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外省市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屠宰厂(场)名单,由市商务委通过与外省市相关部门协议或者招投标等方式确定。
2.《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加强生猪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通知》(沪商运行〔2016〕193号):实施生猪产品产销对接的外省市生猪屠宰企业申请程序如下:1.由企业向当地县级以上屠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推荐方式申报。
2.有关县级以上屠宰管理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生猪产品产销对接资质认定,符合条件的向省级屠宰管理部门推荐,由省级屠宰管理部门向省级商务部门推荐,再由省级主管部门函告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并附《生猪产品产销对接企业申请表》。
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3农村老兽医工龄补助《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为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5号):现为安徽省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6年12月6日《关于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三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省政府电话传真298号)之前,曾经受聘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兽医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老兽医,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
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内含19个部门)
精心创作,质量一流,排版规范。
【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通用精品文稿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目录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2)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3)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5)四、城镇建设办公室 (6)五、城镇管理办公室 (8)六、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9)七、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 (10)八、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11)九、园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12)十、园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13)十一、纪委、监察组 (14)十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15)十三、武装部 (16)十四、工会 (17)十五、团委 (18)十六、妇联 (19)十七、综合执法局 (20)十八、便民服务中心 (21)十九、退役军人服务站 (22)一、党政综合办公室1.负责区委、区政府来文来电和镇党委政府各部门、村级组织及有关单位请示、报告的分发和处理工作;镇党委政府上呈下发文件的校核制发工作;文书档案的阅卷、管理工作;管理全镇党政系统机要和保密工作。
2.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协调组织和主要领导同志活动的安排服务;统筹安排上级领导机关和外区县相关领导同志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的召集、协调等有关事宜;协调全镇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络。
3.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文件、文稿、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审修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
4.负责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督办;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收集,镇域外重点地区重要各种情况收集;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准确报告重要信息。
5.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制订全镇宣传思想工作计划,抓好协调、落实。
积极配合各级媒体,挖掘中塘镇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正气。
6.负责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未成年人工作、志愿服务活动。
7.负责全镇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向党委政府反映的来电来访问题。
推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推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2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1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xx府厅字〔xx〕36号)精神,现就推行我市乡镇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制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围绕基层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法明确乡镇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责任范围,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建立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职权,加快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乡镇(街道)职能转变,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功能,着力打通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
二、工作原则推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
清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职权法定原则。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乡镇政府的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依据。
原则上,同一个县域范围内的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应当一致(县级政府驻地的城关镇、扩权强镇试点镇、经济发达镇除外),同一个县域范围内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应当一致。
(二)简政放权原则。
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量大面广、直接面向群众的权力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乡镇政府能够承接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以下放或委托乡镇政府办理。
乡镇职能清单梳理工作总结
乡镇职能清单梳理工作总结
乡镇是我国基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社会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等多个领域。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乡镇政府需要对自身的职能进行清单梳理,并对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为乡镇居民服务。
首先,乡镇政府需要明确自身的职能范围。
在社会管理方面,乡镇政府需要做
好村务公开、社区治理、基层民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乡镇政府需要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在经济发展方面,乡镇政府需要推动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振兴等工作。
通过清单梳理,乡镇政府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自身的职责所在,更好地为乡镇居民提供服务。
其次,乡镇政府需要对自身的工作进行总结。
通过总结工作,乡镇政府可以发
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加以改进和提高。
同时,总结工作还可以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和成绩,从而更好地激励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增强他们的工作动力和责任感。
总结工作还可以为乡镇政府的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为乡镇政府的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最后,乡镇政府需要将清单梳理和工作总结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只有将清单
梳理和工作总结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乡镇政府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为乡镇居民服务。
通过清单梳理和工作总结,乡镇政府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乡镇居民的需求,推动乡镇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乡镇政府需要对自身的职能进行清单梳理,并对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更
好地为乡镇居民服务。
只有通过清单梳理和工作总结,乡镇政府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满足乡镇居民的需求,推动乡镇的发展和进步。
乡镇权责清单的实践样态、非规范性及其规制
乡镇权责清单的实践样态、非规范性及其规制作者:***来源:《辽宁经济》2022年第06期〔内容提要〕因应法治政府建设,我国全面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已逾七载。
但是,随着权责清单制度的纵深推进,其暴露出诸多非规范性的问题。
通过对全国各地既有乡镇权责清单的初步梳理,发现各乡镇权力差异较大,存在权力的“清理难”、清单格式不统一、内容差异化等问题。
由于乡镇政府数量众多及其法治能力的不均衡,相应的权责清单公布机制参差不齐且存有缺陷。
为了克服此类问题,有必要实行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并重,深度并完整梳理乡镇权责,精确界分权责内容,统一权责清单制定程序,从而打造智能一体、动态调适的权责平台,畅通公众监督途径,切实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进程。
〔关键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乡镇一、引言2015年中共中央发布文件并要求,省级政府于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于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乡镇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文件发布之后,省级政府至市县政府均开始着手权责清单的制定与公布。
至2017年已实现全国31个省份全部公布权力清单,29个省份公布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数量众多,承担着大量的行政职权。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要求,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
在此背景下,乡镇将承担更多的行政职权,对乡镇行使职权的监督、制约、协调显得尤为重要,权责清单制度在乡镇推行的好坏也影响着行政执法重心下移。
对于乡镇权责清单制度,目前需要学界研究的是:乡镇权责清单在我国推进的成效如何?在推进过程中实践难题是什么?应当如何实现我国行政权“最后一公里”的法律规制?二、乡镇权责清单现状的初步分析自2015年中央文件下发以来,各省开始结合自身实际,推動下辖乡镇的权责清单制度,使权责清单制度向“最后一公里延伸”。
2024年关于乡公共服务清单工作整治自查报告
2024年关于乡公共服务清单工作整治自查报告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乡镇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乡公共服务的提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的需求,我们乡镇对公共服务清单工作进行了整治和自查。
本报告旨在总结与评估我们乡镇在2024年整治公共服务清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乡公共服务水平。
二、整治工作总览乡公共服务清单工作是指对乡镇所涉及的公共服务进行清单化整理,并明确责任分工和服务指标,规范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
我们乡镇在2024年积极开展了公共服务清单工作的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清单制定与公示我们乡镇制定了乡公共服务清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详细列出了乡镇公共服务所涉及的领域和内容,包括教育、卫生、交通、环境等。
清单内容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乡政府和相关单位进行了公示,公众有权了解清单内容和权益。
2. 责任分工与服务指标乡政府明确了涉及公共服务的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服务指标,并明确了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和指标要求。
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和服务指标,有效提高了公共服务的管理效益和服务质量。
3.投资增加与设施建设我们乡镇逐步增加了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学校、医院、交通设施等,提升了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4. 基层管理机制完善我们乡镇加强了对公共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成立了乡镇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和推进公共服务清单工作。
加强了对公共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服务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成效评估在整治公共服务清单工作中,我们乡镇取得了一些成效。
1. 清单内容得到公众认可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我们乡镇提出的公共服务清单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清单公示过程中,公众对清单内容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完善清单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参考。
2. 服务质量有所提高乡公共服务清单的实施,对于提升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服务群众事项清单
服务群众事项清单一、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包括交通、水利、电力等方面的建设。
政府应积极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产能力。
1.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建设;2.水库、水厂、排污处理设施等水利设施建设;3.发电厂、输电线路等电力设施建设;4.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如地铁、公交站等。
二、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政府应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1.学校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等;2.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3.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农村教育发展;4.支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的健康是国家的重要任务,政府应加大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建设和改造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现代化的医疗设备和设施;2.培养和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降低人民的就医费用;4.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服务。
四、就业与社会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政府应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1.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就业支持力度;2.推动创业就业,鼓励人民创新创业,提供创业支持政策;3.加强劳动力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提供就业信息;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
1.督促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2.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3.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减少污染排放;4.加强环境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的环保意识。
六、社区服务与治理社区是人民的家园,政府应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改善社区环境,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2.加强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3.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4.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镇职责任务清单特色工作制度
镇职责任务清单特色工作制度,通常是指乡镇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及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任务清单以及相关的工作制度。
这个清单和制度涵盖了乡镇一级政府在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多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并突出本地特色。
例如:
1. 基础治理任务:包括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依法开展社会事务管理(如户籍管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
2. 乡村振兴任务: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增收致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
3. 特色产业发展任务: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如文化旅游、特色农产品种植与加工、生态旅游等。
4. 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负责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实施乡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
5. 公共服务供给任务: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改善和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条件。
6. 特色工作制度:如设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精细化服务;建立定期走访群众、解决民生问题的工作机制;推行“阳光政务”,公开透明地进行决策和行政管理等。
通过明确细化的任务清单和特色工作制度,乡镇政府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能体现和发扬当地的特色和优势,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政策解读
《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政策解读2021年6月1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蕲政办发(20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清单》),现就相关情况解读:一、《实施清单》编制背景一是贯彻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的必然要求。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明确提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实行清单管理,不准超出清单审批或者以备案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各市、州、县审定并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市县乡村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此次审定的事项将作为县乡村各部门依法审批的依据,清单之外不允许审批。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
2017年至2020年,我县按照省市政府安排,先后组织县乡村三级梳理过多轮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但清单内容与各部门实际在办事项存在较大差异,同时,机构改革后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职能变化较大,很多事项已经较以前有很大调整。
重新梳理确定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成为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三是推进“一网通办”的现实需要。
“一网通办”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改革举措,是省、市明确的重要工作要求。
由于同一事项在不同市州名称、材料、时限等差异较大,无法全省通办,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不便,社会反映较为突出。
此次编制的《实施清单》,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明确了事项和要素标准,做到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审批,是实现“一网通办”的治本之策。
二、《实施清单》基本情况按省市政府安排,县级负责梳理审核县乡村三级清单。
《实施清单》梳理的范围是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即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类和公共服务类。
梳理的依据为省政府审定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实施清单》梳理的内容包括实施部门、大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等要素。
河间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实、公示工作
办理流程
村受理,乡镇审核,科局审批,完结。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及地点
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流程图
河间市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事项名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基本信息
受理机构
乡镇
决定机构
市民政民宗局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联系电话
3849511
办理依据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令2015年第7号)
申报材料
申请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条件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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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36号)、《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行管字〔2017〕44号)和《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推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108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瑞金市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各乡镇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办事窗口和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大力简化办事流程,着力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办事、自主办理、委托代办,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附件:1.瑞金市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瑞金市乡镇公共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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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及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群众团体,驻市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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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
附件1:
公共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
事项序号
07
事项主题
婚育收养
事项名称
生育登记服务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条件
①准备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②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再婚夫妻准备生育的。
申请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流程图)
①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须在怀孕前后,到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有条件的社区也可办理生育登记、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并按月及时向乡(镇)、街道反馈登记情况。
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但未经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及时补办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办理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乡(镇)计生办联系电话
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