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复习重点: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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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学

第3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学
保险的利益原则,是保险正常运行必须遵循的基 本规律,违反这些规律保险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案例4
李某自己拥有一所房子,如果房子安全存在,他就有地方 住,还可以通过出租、变卖房屋而受益;反之,如果房屋 损毁,他便无处居住,还要另花钱买房或租房,在经济上 就会受损。因此,该人对此具有保险利益,他可以此房作 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李某对该房子拥有 所有权,所以具有 保险利益
二、保险利益规定的来源及 我国的相关规定

保险利益立法上首见于英国《1774年人寿保险 法》。该法第一条要求被保险人对被投保的生命 具有可投保利益,也即保险利益,但英美成文法 上对保险利益的含义并无界定。 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 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 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 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瞒;同时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
效。
最大诚信原则最早源于海上保险。
最大诚信原则的理解
对象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保险双方:投保方和保险方
时间上 —既在合同订立时,也在整个合 同履行期间
如何 做到
—诚实;信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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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大诚信原则产生的原因及目的
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1、风险发生及其损失的不确定性 2、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 3、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非控制性
明示保证主要用于保险合同当中, 以书面形式载于或附于保险单内、 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作为或 不作为或者保证某项事实的真实性 的特约条款。 默示保证是保证的一种,指虽然 在保单中无文字,但习惯上认为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某事项的 为或不为作出的保证。
保 证 的 分 类
最大诚信原则—弃权和禁止反言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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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1、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人 2、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 3、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具体数额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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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
(一)保险利益的转移 1、让与。 2、继承。 3、破产。 (二)保险利益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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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确立的依据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发展 三、最大诚信原则约束的当事人 四、最大诚信的内容 (一)告知 (二)保证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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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因和赔偿责任
(一)单一原则 这里是指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原因只有一种时,那 么这个原因就是近因。如果这一原因是保险承担的风险责任, 保险人负责赔款或者给付保险金;否则,保险人将不承担赔 偿或者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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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 1、如果多种原因均为承保危险,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多种原因中持续起决定作用或处于支配地位的原因为
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必 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人在承保时,应认定投保人 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而且双方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 该保险利益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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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1.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3.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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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利益的法律效力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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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
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 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存在与不存在作出许诺。 保证根据存在的形式来划分,可以分明示保证和默示保 证;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确实存在,保证又可分为确认保证 和承诺保证。 承诺保证是指某一事项现在如此,将来必继续如此。确 认保证则是指某一事项现在如此,而不涉及将来的情况。 明示保证是以条款形式在合同中载明的,这种条款可以 作为保险单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否则保险人可以 宣告保险合同无效。默认保证是指保证虽然在保险单中没有 载明,但从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角度看,被保险人应该保证 作某种行为或不作某种行为。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一样,被 保险人也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衡量、计算、估价的利益
• 保险的本质是对被保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保 险不能补偿被保险人遭受的非经济损失,如精神创伤、刑事 处分、•人感身情保痛险的苦标、的政是治人迫的身害体等、。生这命些和健虽康与,当而事这人一切有虽利然害关系,
是无价的,但被保险人的生、死、伤、残等均可使被保险
• 可保利益原则的概念
可保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对保 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才能同保险人签订有效地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在进行索赔时必须对遭受损失的保 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进行 损失赔偿。
2、可保利益原则的意义
可以防止变保险合同为赌博性合同 可以防止被保险人的道德危险 可以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行债务,而债务人的身体状况及生存与否 直接影响其偿债能力,涉及债权人的经济 利益,因此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保险利益。
二、最大诚信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
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险 合同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签约决 定的全部真实情况,互不欺骗和隐瞒,诺守 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导致保险无效。
• 在抵押权和留置权中,虽然财产并未转移 其所有权,但是当债务人不能依约偿还债 务时,债权人有权处理抵押或留置的财产 获得经济补偿,因此,抵押权人或留置权 人对所抵押或者留置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中的可保利益
• 本人 • 亲属关系 • 雇佣关系 • 债权债务关系
• 亲属关系 指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
可以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 保险人获得的赔偿只能按照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
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利益进行赔偿。不能超 过其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的金额,否则 就违背了保险经济补偿的目的。 • 所以,可保利益应该是保险补偿的最高限度。

《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1 保险的作用与意义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能有效保护个 人和企业的财产和健康。
2 未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保险业将向多样性、科技化、智能化发展, 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 如何合理利用保险保障自己
4 真正的保险究竟应该是什么?
了解自身风险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合理规划保险保障。
保险应该是一种温暖和安全感,能够在关键 时刻给予支持和帮助。
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各大保险公司积极拓展海 外市场。
保险发展趋势
多样化产品
科技创新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针对不同风 险的保险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
保险公司将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风 险评估、理赔处理效率。
智能化服务
保险公司将通过智能化技术提供 更便捷的保险服务,提高客户满 意度。
保险知识小常识
商业保险规划
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理财规划,保护企业利益。
互助保障计划
参加互助保险计划,通过共同分摊风险来互相保障。
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
选择保险公司的注意事项
选择专业、信誉好的保险公司,了解其理赔服务和 客户评价。
选择保险产品的注意事项
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范围广、保费合理的保险 产品。
总结与展望
1
保险需要防范的风险
车辆事故、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是常见
保险理赔流程
2
的需要保险防范的风险。
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按照保
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3
保险索赔套路
保险公司可能会使用不同的策略拖延、 拒绝理赔,投保人应提高警惕。
保险解决实际问题
家庭保险规划
购买适合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险学 第二版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 第二版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责任利益之所以成为可保利益,一是因为其具有实体载体。如雇主对雇员的职 业过程中的意外伤害负有的责任源于雇员的生命价值。二是其具有可测定性并 能够确定,雇主对雇员的意外伤害责任,以医疗费用等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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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的生命价值,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以货币形式得到表现。如以工资收入,以消 费和创造的价值等。由于生命价值的这种特殊性,使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呈现出种 种个性特征:
1、以自己的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2、以他人的身体或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利益主义原则” ——英美等国 “同意主义原则” ——大陆法系,如德国 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或亲属才能充当投保人——日本 “利益和同意相结合的原则” ——如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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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①本人; ②配偶、子女、父母; 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
——是影响到保险人进行承保决策的实质性事实。如超出正常状态的事实;有 关道德风险的事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情况;合同有效期间风险变化、发展 的情况;被其他保险人拒保的情况;是否有其他保险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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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的形式
1、无限告知(客观告知) ——法国、比利时、英美等国 2、询问告知(主观告知) ——我国等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财经类课程规划教材
保险学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含义 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标的之间存在某种 利害关系而具有的经济上的利益。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 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指投保人投保必须以对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为要件,否则 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 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

3保险的基本原则解析

3保险的基本原则解析

3保险的基本原则解析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旨在通过合同约定,在发生特定风险或不确定事件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经济赔偿以减轻或消除损失。

保险业的运作依据着一些基本原则,下面将对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进行解析。

1.互助原则:保险的互助原则是指共同承担风险,通过众多人的共同契约来为所有人提供保障。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吸纳很多客户的支付,以便能够在需要时提供赔付。

每个投保人都根据其风险情况向保险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费,这些保费以共同基金的形式储备起来,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

这种互助方式让每个投保人都能够分享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共同保障,减少了个人承担风险的压力。

2.分散原则:保险的分散原则是指通过在保险公司的保险合约中收集大量的风险,从而将个别风险分散到整个保险公司的保险组合中。

保险公司能够通过庞大的客户群体来分散风险,从而有效降低风险。

因为风险分散后,保险公司能够预测未来赔付的结果更加准确,从而可以更好地确定保费的定价,并且保险公司能够将赔付风险与投保人分担,使得个别投保人不会因为风险事件而承担巨大损失。

3.利益最大化原则:保险公司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保险活动获取利润。

保险公司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根据风险评估来制定保费定价,确保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通过投资保费收入来获得额外的回报。

保险公司通常会将保费的一部分用于运营成本和未来赔付的储备金,而余额将被作为投资资金来获取收益。

通过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保险公司能够提供更具吸引力的保险产品和更好的服务。

总结来说,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互助原则、分散原则和利益最大化原则。

互助原则使保险公司能够通过共同契约为所有投保人提供保障,分散原则通过将风险分散到整个保险组合中来减轻个别投保人的风险,利益最大化原则确保保险公司能够通过合理定价和投资运作获得利润。

这些基本原则为保险行业的正常运作提供了指导,确保了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学习本章的理想意义为了更好地实行保险合同,维护保险双方主体利益的合法权益,在保险实际中构成并逐渐规范了一些基本原那么。

这些基本原那么已成为保险学实际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保险实务运转中所必需遵守的准那么。

本章结构图⒊1 最大诚信原那么诚信原那么:就是讲老实,守信誉,双方照实发布与保险有关的信息,严厉实行义务。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益、实行义务应当遵照老实信誉原那么。

案例某日,刘某为其先生李某投保了终身寿险,保额5万元。

投保之后一年半,李某因〝帕金森氏综合症〞死亡。

刘某拿着保险单、被保险人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向承保公司提出索赔央求,要求给付身故保险金5万元。

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被保人李某在投保前4年已查出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时期已有5次因帕金森氏综合症和脑动脉硬化症住院治疗。

但投保人在投保时却未告知被保人身体病况,在投保单关于〝最近安康状况及过去10年内能否患有以下疾病〞的讯问栏内全部填〝否〞。

没有照实告知被保人李某投保前患病住院的理想。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故意未实行告知义务为由,做出了解除保险合同、不承当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决议。

刘某不服,诉之法院。

刘某诉称,在保险代理人甲登门承揽业务时,其曾经照实告知了被保人以前患病的状况,但甲说〝没事,不影响承保〞,并积极帮刘某填写好投保单后,交刘某签字。

假设有错,也是甲的错,他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结果理应由保险公司承当。

保险公司辩称,投保人在保单上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病情,没有实行照实告知义务。

该项保险合同必需以书面方式告知,否那么要对告知不实承当法律责任。

刘某现年35岁,系某公司职员,是个具完全民事行为才干的人。

她在投保单上签字,说明她对下面告知事项的一定。

由此引发的一切结果,毫无疑问应由投保人自己承当,而不论其告知的内容能否由自己亲身填写。

投保人的行为属于故意不实行告知义务,按保险法规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关于保险合同解除之前发作的保险事故,不承当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本科)保险学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课件

(本科)保险学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课件

可保利益原则 01
各类保险的可保利益
财产保险的
01
可保利益
责任保险的 03
可保利益
02 信用、保证保
险的可保利益
04 人身保险的
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原则 01
各类保险的可保利益

产 保
财产所有人的可保利益
险 的
债权人的可保利益
可 保
财产受托人或保管人的可保利益
利 益
合同产生的可保利益
保险标的转让
可保利益原则 01
最大诚信原则 02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弃权与 禁止反

弃权 禁止反言
最大诚信原则 02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弃权: 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 项权利,通常是至保险人放弃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与抗辩权。
最大诚信原则 02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禁止反言: 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 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 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 赔偿责任
近因原则 03
近因原则的运用
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 从损失开始,沿系列自后向前推
近因原则的运用
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保险条款对近因原则的修正和限制
第四节
04
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及赔偿方式
04
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及赔偿方式
04
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及赔偿方式
比例赔偿方式
保险金额=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 ×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 ×保险金额/标的受损前完好价值

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PPT学习教案

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PPT学习教案
第38页/共62页
案例分析
某人在行走时,因心脏病发作跌倒死亡,其生前投保 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1万元;单位为他投保了团 体人身险(既保意外又保疾病)保额5000元。这样 他的家属可领取多少保险金?为什么?如果此人是 遇车祸死亡,事后肇事司机赔偿给他5万元,死者家 属又可领取多少保险金?肇事司机的赔款又如何处 理?为什么?
当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 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随之失 效;
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得因保 险而获得保险利第益5页额/共度62页以外的利益。
(四)保险利益的法律效力及意义
1.能有效防止赌博 (to Prevent Gambling);
2.可以减少道德风险 (to Reduce moral Hazard);
(二)保证
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 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 存在与不存在作出许诺。
第26页/共62页
保证的表现形式
明示保证 Express Warranty
默示保证 Implied Warranty
第27页/共62页
保证事项是否已经存在
承诺保证
Affirmative Warranty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处理
1、告知的违反及处理 2、违反保证的处理
第30页/共62页
1.投保方未履行或者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 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保险费 。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 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 权解除保险合同,未告知事实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 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 保险费。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指保险业务发展和实施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和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保险业务的稳定运行和保险利益的最大化。

保险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险的公平原则。

保险的公平原则是指保险合同中的权责平等和交换等价原则。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一种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交易。

双方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权责,并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只有遵循公平原则,保险合同才能够得到合法有效的认可。

第二,保险的合法经营原则。

保险业务必须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申请登记。

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业务风险,确保业务合规和安全。

第三,保险的互助原则。

保险的互助原则是指保险业务的本质目标是通过互助方式传递风险和分担损失。

保险公司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补偿需求而设立的,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被保险人在遭受风险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通过保险互助原则,人们可以在风险发生时得到支持和帮助,有效地减少了个体的风险负担。

第四,保险的普遍原则。

保险业务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个体提供风险保障,也是为整个社会提供风险防范和风险补偿服务。

保险业务不仅要满足少数人的特定需求,也要满足大多数人的普遍需求。

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定价应当基于整个社会的风险情况和人群需求,以更好地服务公众利益。

第五,保险的经济原则。

保险业务是一种商业性的运作,需要通过经济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

保险公司在经营业务时需要考虑成本和收益的平衡,保证风险保障和利润回报的合理性。

保险公司应当通过科学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手段,控制业务风险,提高业务效益。

总之,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险业务发展和实施的基石。

只有遵循这些原则,保险业务才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风险保障和经济辅助服务。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的根本原那么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通过合同的方式,以赔偿金为手段,为人们的财产和利益提供保护,以减轻或消除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和不确定性。

二、保险的根本原那么1. 相互互助原那么相互互助原那么是保险的核心原那么之一。

保险是一种集体互助的方式,通过众多保险人共同支付保费,来帮助遭受风险损失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

这种互助关系是建立在共同利益和共同风险分担的根底之上的。

保险合同是一种自愿的合同关系,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双方自愿达成保险合同,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要求。

在保险合同中,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保险的内容、责任、条件和赔偿等。

3. 合法经济利益原那么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基于合法的经济利益。

保险合同的目的是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一种经济上的利益关系,以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散和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4. 正当信任原那么保险合同是一种信任合同,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

正当信任原那么要求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必须具备相互诚信的态度,信守大家共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保险合同是一种等价交换合同,保险人通过收取保费,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责任和效劳。

保险合同的双方应当在保费和保险责任之间达成合理的对等关系。

6. 合理利差原那么合理利差原那么指的是保险费率和责任的差异必须是合理的。

保险费率必须根据保险风险的大小来确定,保险责任的范围必须与保费的大小相匹配。

7. 损失补偿原那么损失补偿原那么是保险的根本原那么之一,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赔偿金,以弥补他们在遭受损失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这种补偿应当基于实际损失的大小,并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

8. 审查原那么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之前,必须对被保险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这种审查是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并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

9. 公平交易原那么公平交易原那么要求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那么,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平等地参与交易的过程,并凭借透明、公正的方式进行交流和处理。

(完整版)《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练习题及答案

(完整版)《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练习题及答案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练习题及答案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标志是()。

A.保险利益B.保险责任C.保险收益D.保险补偿2.通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随之失效,但()合同除外。

A.信用保险B.财产保险C.人寿保险D.责任保险3.保险利益是可以用()估价,而且是客观存在的利益,不是当事人主观臆断的利益。

A.货币形式B.市场价格C.重置价格D.补偿价格4.保险人的赔偿或给付,以()的保险利益为限。

A.估计损失B.实际损失C.补偿损失D.社会损失5.抵押权人与质权人因债权债务关系对财产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均具有()。

A.保险损失B.保险关系C.保险利益D.保险补偿6.只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存在具有精神和物质幸福,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会造成投保人痛苦和经济损失,即具有保险利益。

这种主张属于()A.血缘论B.承认论C.同意论D.利害关系论7.在信用保证保险中,权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

A.合同关系B.利益关系C.业务关系D.朋友关系8.在财产保险中,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存在()。

A.保险关系B.利害关系C.赔付关系D.保险利益9.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保险期限长并具有储蓄性,因而强调在()时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A.终止合同B.订立合同C.索赔D.受损10.保险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承认的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A.仲裁机构B.监管机构C.法律上D.政府机关11.由于保险和赌博都具有(),因此保险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的投保行为必须以保险利益为前提,这就把保险与赌博进行了本质上的区分。

A.随机性B.可测性C.射幸性D.有偿性12.由于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制约,投保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一种经济保障,因此可以防止()的产生。

A.道德风险B.政治风险C.社会风险D.经济风险13.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不能超过()。

第3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3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原理》
本PPT由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郭金发 制作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的 基本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 三、近因原则 四、损失补偿原则 代位原则 分摊原则
《保险学原理》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2页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
财产的承运人、受托人、保管人对其承运、保管的 财产;
合同产生的保险利益,如拥有财产经营权、使用权 的人对其经营、使用的财产;
《保险学原理》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 15 页
案例3.4
2002年10月,姚某以周某的名义通过银行按揭购买了一辆轿车, 该车登记车主为周某。同年10月20日,周某就挂靠在其名下的汽 车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五个险种,其 中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73万元、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为50万 元。保险期限自01年10月21日起至03年10月20日止。该车实际由 姚某使用,贷款也由姚某负责归还。03年6月28日,赵某驾驶投保 车辆,造成四人死亡(其中包括姚某),三人受伤。周某随后通 知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以周某对投保车辆不具有保险 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赔偿。
《保险学原理》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 28 页
保险利益在财产险与人身险的应用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同意主义原则
只要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就具有保险利益。
中国:“利益主义+同意主义”原则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或其他 利害关系则有保险利益;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没 有利害关系,但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也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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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及其成立的条件(一)保险利益与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二)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1.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或对保险标的所承担的责任等,必须是依照法律、法规、有效合同等合法取得、合法享有、合法承担的利益,因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产生的利益。

2.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

可以用货币来计量,纪念品、日记、账册等不能用货币计量其价值的财产3.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利益。

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

4.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试题:1.()是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标志A.保险利益B.保险责任C.保险合同 D. 保险标的2.保险利益不是当事人主观臆断的利益,而是客观存在的、可以用( )估价的利益。

A.货币形式B.市场价格C.重置价格D.实际价值二、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有下列情况: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的保险利益。

2.抵押权人与质权人的保险利益。

在借款人还款后,银行对抵押品的抵押权消失,其保险利益也随之消失。

3.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承租人等的保险利益。

4.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保险利益。

(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可分为四种情况。

1.本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2.投保人对配偶、子女、父母的生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对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

4.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一是利害关系论。

如认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保险利益,企业对其职工具有保险利益。

二是同意或承认论。

确定方式是采取了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

试题:3.()认为只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存在具有精神和物质幸福,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会造成投保人痛苦和经济损失,即具有保险利益。

A.同意或承认论B.相互关系论C.血丝关系论 D. 利害关系论4.抵押权人与质权人因债权关系对财产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均具有()A.使用权B.经济利益C.保险利益 D. 物质利益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具有财产保险利益的投保人。

A.经营管理人B.财产的抵押人C.货物的承运人 D. 财产的使用人(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主要有三种情况:1.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诸如饭店、商店、影剧院等,对其顾客、观众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公众责任险。

2.各类专业人员,如医师、律师、设计师等,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职业责任险。

3.制造商、销售商等,因商品质量或其他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产品责任保险。

(四)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信用保险。

债务人对自身的信用也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投保自身信用的保险,即保证保险。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一)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应存在保险利益,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在时效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规定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二)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索赔时不追究有无保险利益。

四、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一)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二)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三)便于衡量损失,避免保险纠纷试题:6.信用保证保险的权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A.合同关系B.合作关系C.利益关系 D. 伙伴关系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A.与赌博从本质上划清界限B.确保投保人的利益C.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D.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存在的原因(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1.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

2.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一)告知1.告知的内容。

2.告知的形式。

包括我国在内的保险立法都是采用询问回答告知的形式。

保险人在履行其订约阶段的告知义务时,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通常将免责条款用黑体印刷、使用不同字号、放置在显著位置、用彩图来表现,(二)保证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1.确认保证。

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2.承诺保证。

对将来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不在家中放置危险物品,投保家庭财产盗窃险,保证家中无人时,门窗一定要关好、上锁。

这些都属于承诺保证。

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1.明示保证。

明示保证是指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

2.默示保证。

默示保证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

如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有三项:一是保险的船舶必须有适航能力;二是要按预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三是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

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弃权与禁止反言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既已放弃某种权利,日后不得再向被保险人主张这种权利。

试题: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A.告知B.放弃C.保证 D. 制裁9.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应采用()的告知形式。

A.无限告知B.询问回答告知C.书面告知 D. 口头告知10.()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A.告知B.保证C.弃权 D. 申报11.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间接方式表明其保证的行为通常被称为()。

A.明示保证B.默示保证C.口头承诺 D. 承诺保证12.弃权与禁止反言在()中有特殊的时间规定。

A.财产保险B.海上保险C.人寿保险 D. 责任保险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一)告知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的表现主要有四种:①漏报。

②误告。

③隐瞒。

④欺诈。

第三节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一)认定近因的基本方法认定近因的关键是确定风险因素与损失之间的关系,确定这种因果关系的基本方法有以下两种:1.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直到最终损失发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后一个事件的近因。

比如雷击折断大树,大树压坏房屋,房屋倒塌致使家用电器损毁,家用电器损毁的近因就是雷击。

2.从损失开始,沿系列自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如没有中断,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比如第三者被两车相撞致死,导致两车相撞的原因是其中一位驾驶员酒后开车,酒后开车就是致死第三者的近因。

(二)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1.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2.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3.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失。

4.间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失。

试题:13.近因是保险实务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主要是指引起保险事故发生的()的原因。

A.空间上最接近B.时间上最接近C.最主要 D. 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14.李某在雪天过马路时,不幸遭遇两车相撞身亡,后经交警对肇事车辆A、B进行查实,发现事故的起因A车驾驶员酒后驾车。

那么李某死亡的近因是()。

A.大雪天气B.A车驾驶员酒后驾车C.A车撞击 D. 李某过马路不守规则15.方先生的妻子为其投保了意外伤害险,疾病属于除外责任。

保险期间方先生被一骑车人撞倒跌入路边水渠内,被救后方先生一直高烧不退,还引发了肺炎,最后因严重肺炎死亡。

方先生的妻子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

对于方先生妻子的索赔,保险公司一正确处理方案应()A.方先生死亡的近因为肺炎,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B.方先生死亡的近因为被撞,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应给付保险金C.肺炎属于新介入原因,与被撞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D.方先生死亡与被撞和肺炎均有关,保险人只给付50%保险金。

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该原则包括两层含义。

1.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即有损失发生就有补偿,无损失则无补偿。

2.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及有关费用为限,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1.以实际损失为限。

比如,医疗保险中以被保险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为限。

财产保险中以受损标的当时的市值为限,即以受损标的当时的市场价计算赔款额,赔款额不应超过该项财产损失时的市价。

这是因为财产的价值经常发生变化,只有以受损时的市价作为依据计算赔款额,才能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前的经济状况。

例如,一台机床投保时按其市价确定保险金额为5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为2万元,保险人只应赔偿2万元,尽管保险金额为5万元。

因为2万元赔偿足以使被保障人恢复到受损前的水平。

[考试大编辑整理]2.以保险金额为限。

例如,某一房屋投保时按其市场价值确立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全损,全损时的市场价为25万元,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应为20万元,因为保险金额为20万元。

3.以保险利益为限。

例如,王某独立经营一运输船,投保时船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保险期限1年。

投保3个月后,将其船只的40%转让给李某,投保8个月后船只全损。

保险人只赔给王某600万元的损失。

再如,在银行抵押贷款中,如银行将抵押品投保,则银行的可保利益以其贷款额度为限:某企业以价值200万元的厂房作抵押贷款10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厂房全损,保险人给银行的最高赔偿金额只能是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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