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CO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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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中国证券监管的思考_证券

对目前中国证券监管的思考_证券

对目前证券监管的思考_证券随着股市黑幕被一桩桩出来,证券监管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引人注目.虽然管理层将证券监管作为去年的工作重点,但事实上,若要证券市场健康下去,监管工作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常抓不懈.对于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仁者见人,智者见智,目前主要集中于府干预过多、整个市场的诚信不足、上市治理结构不合理等等。

笔者认为,以上这些问题并非不重要,但没有从根本上抓住证券监管的主旨和要义,认识上的偏差是导致监管行为失当的主因。

从这个意义上说,若想使证券监管起到促进证券市场的作用,只有从认识上转变监管思路,才能提高监管效率.一、有关证券监管的理论诠释监管行为及监管机构的出现与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监管行为的有效性及监管机构存在的必要性的争论由来已久.(一)市场失灵论市场失灵论认为,由于市场不完全性的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

为了减少市场失灵的影响,需要府进行干预。

正因为市场是不完全的,需要府作为监管者来弥补市场的缺失。

反对者认为,这种理论未必能够站住脚,因为市场失灵论所强调的只不过是在市场失灵时从市场外寻求一种力量的帮助来找到均衡点,但这种职能完全不需要设置一个监管者而可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完成。

他们认为,市场是不完全的,但置身于市场中的府同样是不完全的,有时府的不完全更甚于市场的不完全,如果按照这一理论作出推断,监管不仅不能提高市场的效率,反而会给市场“添乱”.纵观证券监管的历史,在不同的阶段,“市场失灵论”与“府失灵论"此消彼长,从来都是针锋相对地并存着。

(二)交易成本论交易成本论源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即制度或法律之所以重要,在于交易双方之间交易成本的客观存在,而监管行为及监管机构则是为了减少交易成本而存在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在此基础上认为,当法律设计得最优时,由法庭来执法是最优的制度,根本不需要监管来行使这种职能.波斯纳则认为,现实中之所以会有监管者主要是由利益集团造成的。

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IOSCO2010,英文原版)

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IOSCO2010,英文原版)

Objectives and PrinciplesofSecurities Regulat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June 2010CONTENTSPage Foreword and Executive Summary 3A Principles Relating to the Regulator 4B Principles for Self-Regulation 5C Principles for the Enforcement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 6D Principles for Cooperation in Regulation 7E Principles for Issuers 89 F Principles for Auditors, Credit Rating Agencies, and otherinformation providersG Principle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 10H Principles for Market Intermediaries 11I Principles for Secondary Markets 12Foreword and Executive SummaryThis Document sets out 38 Principles of securities1regulation, which are based upon three Objectives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 These are:∙protecting investors;2∙ensuring that markets are fair, efficient and transparent;∙reducing systemic risk.The 38 Principles need to be practically implemented under the relevant legal framework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s of regulation described above. The Principles are grouped into nine categories.For convenience, in this Document, the words “securities markets” are used, where the contextpermits, to refer compendiously to the various market sectors. In particular, where the contextpermits they should be understood to include reference to the derivatives markets. The sameapplies to the us e of the words “securities regulation.” (See IOSCO By-Laws, ExplanatoryMemorandum).2The term “investor” is intended to include customers or other consumers of financial services.A. Principles Relating to the Regulator1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Regulator should be clear and objectively stated.2 The Regulator should be operationally independent and accountable in theexercise of its functions and powers.3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adequate powers, proper resources and the capacityto perform its functions and exercise its powers.4 The Regulator should adopt clear and consistent regulatory processes.5 The staff of the Regulator should observe the highest professional standards,including appropriate standards of confidentiality.6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or contribute to a process to monitor, mitigate andmanage systemic risk, appropriate to its mandate.7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or contribute to a process to review the perimeter ofregulation regularly.8 The Regulator should seek to ensure that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misalignment of incentives are avoided, eliminated, disclosed or otherwise managed.B. Principles for Self-Regulation9Where the regulatory system makes use of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s (SROs) that exercise some direct oversight responsibility for their respectiveareas of competence, such SROs should be subject to the oversight of the Regulator and should observe standards of fairness and confidentiality whenexercising powers and delegated responsibilities.C. Principles for the Enforcement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10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comprehensive inspection, investigation andsurveillance powers.11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comprehensive enforcement powers.12 The regulatory system should ensure an effective and credible use ofinspection, investigation, surveillance and enforcement powers and implementation of an effective compliance program.D. Principles for Cooperation in Regulation13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authority to share both public and non-publicinformation with domestic and foreign counterparts.14 Regulators should establish information sharing mechanisms that set out whenand how they will share both public and non-public information with their domestic and foreign counterparts.15 The regulatory system should allow for assistance to be provided to foreignRegulators who need to make inquiries in the discharge of their functions andexercise of their powers.E.Principles for Issuers16 There should be full, accurate and timely disclosure of financial results, riskand other information which is material to investors’ decisions.17 Holders of securities in a company should be treated in a fair and equitablemanner.18 Accounting standards used by issuers to prepare financial statements should beof a high and internationally acceptable quality.F.Principles for Auditors, Credit Ratings Agencies, and other informationservice providers19 Auditors should be subject to adequate levels of oversight.20 Auditors should be independent of the issuing entity that they audit.21 Audit standards should be of a high and internationally acceptable quality.22 Credit rating agencies should be subject to adequate levels of oversight. Theregulatory system should ensure that credit rating agencies whose ratings areused for regulatory purposes are subject to registration and ongoing supervision.23 Other entities that offer investors analytical or evaluative services should besubject to oversight and regulation appropriate to the impact their activitieshave on the market or the degree to which the regulatory system relies on them.G.Principle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24 The regulatory system should set standards for the eligibility, governance,organization and operational conduct of those who wish to market or operate a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25 The regulatory system should provide for rules governing the legal form andstructure of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 and the segregation and protectionof client assets.26 Regulation should require disclosure, as set forth under the principles forissuers, which is necessary to evaluate the suitability of a collective investmentscheme for a particular investor and the value of the investor’s interest in thescheme.27 Regulation should ensure that there is a proper and disclosed basis for assetvaluation and the pricing and the redemption of units in a collective investmentscheme.28 Regulation should ensure that hedge funds and/or hedge fundsmanagers/advisers are subject to appropriate oversight.H.Principles for Market Intermediaries29Regulation should provide for minimum entry standards for market intermediaries.30 There should be initial and ongoing capital and other prudential requirementsfor market intermediaries that reflect the risks that the intermediariesundertake.31 Market intermediaries should be required to establish an internal function thatdelivers compliance with standards for internal organization and operationalconduct, with the aim of protecting the interests of clients and their assets andensuring proper management of risk, through which management of theintermediary accepts primary responsibility for these matters.32 There should be procedures for dealing with the failure of a marketintermediary in order to minimize damage and loss to investors and to contain systemic risk.I.Principles for Secondary Markets33 The establishment of trading systems including securities exchanges should besubject to regulatory authorization and oversight.34 There should be ongoing regulatory supervision of exchanges and tradingsystems which should aim to ensure that the integrity of trading is maintainedthrough fair and equitable rules that strike an appropriate balance between thedemands of different market participants.35 Regulation should promote transparency of trading.36 Regulation should be designed to detect and deter manipulation and otherunfair trading practices.37 Regulation should aim to ensure the proper management of large exposures,default risk and market disruption.38 Securities settlement systems and central counterparties should be subject toregulatory and supervisory requirements that are designed to ensure that theyare fair, effective and efficient and that they reduce systemic risk.。

国际证监会组织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英文版)

国际证监会组织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英文版)

Principles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May 2003A. P rinciples Relating to the Regulator1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regulator should be clear and objectively stated.2 The regulator should be operationally independent and accountable in the exercise of its functions and powers3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adequate powers, proper resources and the capacity to perform its functions and exercise its powers.4 The regulator should adopt clear and consistent regulatory processes.5 The staff of the regulator should observe the highest professional standards including appropriate standards of confidentiality.B. P rinciples for Self-Regulation6 The regulatory regime should make appropriate use of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s (SROs) that exercise some direct oversight responsibility for their respective areas of competence, to the extent appropriate to the size and complexity of the markets.7 SROs should be subject to the oversight of the regulator and should observe standards of fairness and confidentiality when exercising powers and delegated responsibilities.C. P rinciples for the Enforcement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8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comprehensive inspection, investigation and surveillance powers.9 The regulator should have comprehensive enforcement powers.10 The regulatory system should ensure an effective and credible use of inspection, investigation, surveillance and enforcement powers and implementation of an effective compliance program.D. P rinciples for Cooperation in Regulation。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原则解析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原则解析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原则解析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原则解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平公正原则: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应确保市场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和机会,禁止任何形式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

2. 透明度原则: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应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提供充分信息,保证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做出投资决策。

3. 法治原则: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应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并确
保监管机构具备相应的法律授权和执法权力。

4. 保护投资者权益原则: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应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投资
者信息披露权益、股东权益、诉讼和仲裁权益等。

5. 风险防控原则: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应设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市场风险、信
息披露风险等,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6. 国际接轨原则: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应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证券监管合作和对话,借鉴和吸收国际最佳实践,提升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以上原则是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础,通过依法监管、保护投资者利
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iosco标准

iosco标准

iosco标准
IOSCO标准是指国际证券监管机构国际证券委员会(IOSCO)制定的一系列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金融市场中的基准设定和使用符合公平、透明、可靠和可行的标准,是全球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参考指南。

IOSCO标准适用于各类金融基准,包括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商品价格等。

这些基准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投资者、交易商和其他市场参与者提供了参考和比较的基础。

为了确保这些基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IOSCO制定了一系列的原则,包括基准的设定、发布和使用等各个方面。

首先,IOSCO标准强调了基准的公平性。

公平性是金融市场中的核心原则之一,确保市场参与者在基准设定和使用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这包括基准的制定过程应该公开透明,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够参与其中,并且基准的设定和使用应该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其次,IOSCO标准还强调了基准的透明度。

透明度是指市场参与者能够清楚地了解基准的设定和使用情况,包括基准的来源、计算方法和发布方式等。

这有助于市场参与者更好地理解和评估市场情况,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此外,IOSCO标准还强调了基准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可靠性是指基准应该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准确地反映市场情况,并且能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可靠的参考。

可行性是指基准的设定和使用应该符合实际市场的需求和条件,能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实际可行的参考。

总之,IOSCO标准是全球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参考指南,为各类金融基准的设定和使用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这些原则的贯彻和执行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公平性、透明度、可靠性和可行性,为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iosco金融基准原则介绍

iosco金融基准原则介绍

iosco金融基准原则介绍
摘要:
1.IOSCO 金融基准原则的背景和意义
2.IOSCO 金融基准原则的主要内容
3.IOSCO 金融基准原则的具体实施和影响
正文:
【1.IOSCO 金融基准原则的背景和意义】
IOSCO(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是全球性的金融监管机构,致力于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序。

在金融市场日益复杂的背景下,IOSCO 于2017 年发布了一套金融基准原则,以规范金融基准的制定、发布和使用,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IOSCO 金融基准原则的主要内容】
IOSCO 金融基准原则分为三大类,共15 条具体原则,包括:
(1)基准质量:包括可比性、透明度、可靠性、准确性和稳定性等五个方面,以确保金融基准的高质量和可信赖性。

(2)基准治理:包括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性、利益冲突管理和基准生产者责任等五个方面,以维护金融基准制定和使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3)基准使用:包括使用基准的目的、基准的适用性、风险管理和基准的停用等四个方面,以规范金融基准的使用,降低金融风险。

【3.IOSCO 金融基准原则的具体实施和影响】
IOSCO 金融基准原则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实施。

许多国家
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已将这些原则纳入自己的法规和政策中,对金融基准的制定、发布和使用进行规范。

此外,许多国际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也将IOSCO 金融基准原则作为内部管理的参考标准。

总的来说,IOSCO 金融基准原则对于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公司交易监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交易监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交易监管管理制度1. 引言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证券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交易监管管理制度。

2. 交易监管管理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交易监管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证券交易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市场操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2 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市场参与者在交易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益。

(2)诚实守信原则:要求市场参与者遵循诚实守信、遵守交易纪律。

(3)风险控制原则:通过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系统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4)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市场公开交易信息,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3.1 交易诚信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交易诚信管理制度,对于违反交易纪律、操纵市场、欺诈投资者等不正当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惩罚,并及时通报市场。

3.2 风险控制管理针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证券公司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设定合理的风险警示线和风险管理措施。

同时,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和投资者教育,提高市场参与者风险意识。

3.3 信息披露与公开证券公司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市场公开交易信息,包括公司信息、财务信息、自营账户交易信息等,确保投资者获得合法、真实、准确的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3.4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交易过程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交易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5 监督与执法监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执法机制,加强对证券公司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行为,严格追究违规行为的责任,保护市场公平公正。

为了确保交易监管管理的有效执行,证券公司应建立评估和监控机制。

定期对交易系统、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

5. 结论证券公司交易监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

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

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中国会计师事务所iOSCO(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是金融市场中非常关键的一项规范。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遵循这些原则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涵盖了金融监管、市场透明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公开、公平、诚信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原则,并理解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中的角色和意义。

第一、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的概述1.1 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的定义与背景iOSCO规则是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规范,旨在规范金融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1.2 核心原则及其意义金融市场基准原则包括了透明度、诚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核心原则,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iOSCO规则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2.1 iOSCO规则在全球范围内的适用性iOSCO规则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市场,对于金融监管和行为规范起着全球统一的标准。

2.2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iOSCO规则中的作用和责任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参与者,积极遵循和落实iOSCO规则,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和透明。

第三、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对iOSCO规则的理解与实践3.1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的认知和理解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深入理解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指导金融市场行为的重要标准。

3.2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与落实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将金融市场基准原则贯穿于实际工作中,通过严格的内部管理和标准化流程,积极落实iOSCO规则。

第四、个人观点与总结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健和透明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参与者,应积极遵循和落实这些原则,发挥自身的作用和责任,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通过对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的深入探讨和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中的角色和意义的理解,我们可以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认识和理解这一重要的金融市场规范。

IOSCO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IOSCO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IOSCO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前言和摘要根据如下证券监管三项目标,本文件确定了30条证券监管原则;证券监管三项目标分别为: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为实现上述监管目标,应在相关法律框架下执行30条原则;这些原则分为八大类:一、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1.应明确、客观阐明监管机构的职责;2.监管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应该独立、负责;3.监管机构应掌握足够的权力、适当的资源和能力来履行职能,行使职权;4.监管机构应采取明确、一致的监管步骤;5.监管人员应遵守包括适当保密准则在内的最高职业准则;二、自律原则6.监管体制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复杂程度,适当发挥自律组织对各自领域进行直接监管的职责;7.自律组织应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在行使和代行使职责时应遵循公平和保密准则;三、证券监管的执法原则8.监管机构应具备全面的巡视、调查和监督的权力;9.监管机构应具备全面执法的权力;10.监管体制应确保有效率、有诚信地使用巡视、调查、监督和执法权力以及实施被监管机构有效合规的举措;四、监管合作的原则11.监管机构应有权与国内外同行分享公开或非公开的信息;12.监管机构应建立信息分享机制,阐明何时、如何与国内外同行分享公开或者非公开的信息;13.当外国监管机构因履行职责需要咨询时,监管体制应允许向其提供协助;五、发行人原则14.应对投资者披露全部、及时和正确的财务状况及其它信息,以供其做投资决定;15.公正、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证券持有人;16、会计和审计准则必须高质量,为国际认可;六、集合投资计划CIS原则17.监管体制应对希望推广或者运营集合投资计划方设立资格和监管标准;18.监管体制应就集合投资计划的法律形式和结构、客户资产的分离与保护等提供有关规定;19.正如对发行人原则所要求的,监管应该要求披露,这对于评估某一特定投资者集合投资计划的稳定性和投资者对该项目的兴趣非常必要20.监管应确保集合投资计划的资产评估、定价和赎回在恰当、披露的基础上进行;七、市场中介原则21.监管应为市场中介设定最低准入标准;22.应根据市场中介所承担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初始资本、持续资本及其它审慎要求;23.市场中介应遵循内部组织标准和运营操守,以保护客户的利益,确保合理控制风险以及管理层承担与此相应的主要责任;24.应确立处理市场中介倒闭的有关程序,以减少投资者损失和控制系统风险;八、二级市场原则25.交易系统的建立包括证券交易所应该经过批准,接受监管;26.公平、公正的法则能适合平衡不同市场参与者的需求;对交易所和交易系统进行持续监管,以保证交易的健全;27.监管应促进交易的透明度;28.监管应发现并阻止操纵和其它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发生;29.监管应确保对大额风险、倒闭风险和市场混乱等进行适当管理;30.证券交易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应受到监管,并保证其公平、有成效、高效率和减少系统风险;第一部分目标与原则的介绍和陈述一、介绍本文件列出了作为证券监管基础的三项目标;尽管在市场结构中存在着地区差异,这些目标还是为建立一套有效的证券监管体系奠定了基础;本文件还列出了具体实现这些目标的三十条证券监管原则;讨论中列举了当前实际运作中的一些例子,认识到当市场变化、技术以及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加强使得其它战略目标成为可行时,这些情况将要且会随之变化;证券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对于市场经济的成长、发展和实力至关重要;它们支持公司的项目,为新创意的实施融通资金,并推动金融风险的管理;另外,由于散户在共同基金和其它集体性基金中的投入比例不断增长,证券市场对于个人理财和退休计划显得十分重要;健全和有效的监管及其所带来的信心对于证券市场的完善、增长和发展至关重要;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国际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最重要的组织;它的成员中目前包括91个国家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这些机构负责日常的证券监管以及证券法规的执行;国际证监会组织章程的序言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决议共同合作,确保从国内市场和国际层次更好地监管市场,以保持公正和有效的市场:根据各自的经验交换信息,以促进国内市场的发展;共同努力设立标准和建立对国际证券交易的有效监督;相互间提供协助,通过有力地执行各项标准和对违规的有效监管来确保市场的完善;国际证监会组织认为健全的国内市场对一个发达的国内经济的发展实力是很必要的,而且国内证券市场正在不断被纳入一个全球市场;国际证监会组织章程还表达了一个意思,即国内和国际市场范围的证券监管机构,应将一贯关注保护投资者作为其指导原则;国际监管机构应提出推进有效监管的建议和衡量标准;本文件进一步表明了国际证监会组织对于建立和维护证券业一贯的高监管标准的承诺;作为最重要的国际证券监管机构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承担了帮助建立高监管标准的责任;一贯的高监管标准和有效的国际合作不仅可以保护投资者,而且可以减少系统风险;监管机构应该时刻注意处理那些由于技术的日益重要性和特别是在电子业领域的发展所引起的重大挑战;金融市场的日益全球化和一体化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出了重大挑战;与此同时,市场,特别是一些在最近几年内发展很快的新兴市场易受跨境和跨资产交易相互作用的影响,其中有一些在遭受经济休克或在经济非常不确定期内容易出现更大的短期波动;因此,在一个全球的一体化的环境下,监管机构若要确保公平、有效和透明的市场,就必须要对跨境交易的性质进行评估;一个不断全球化的市场还会带来监管机构之间的日益相互依赖;这需要监管机构间有紧密的联系,并能加强这种联系;监管机构间要建立相互的信心;而联系与信心的增强则要依靠建立一套指导原则和共同的监管目标;本文件中的许多议题在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报告或决议中已经涉及;国际证监会组织所公布的报告和其成员通过的决议是有关原则极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而这些原则构成了有效证券监管和执行这些原则所必需的工具和技术的基础;本文件将这些报告作为一个主要信息来源;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报告一般就如何对待某些问题提供了更为具体的内容;本文件中对有关报告和决议做了注解,供考虑某些所涉及问题时参考;有关报告和决议全文的复印件可从国际证监会组织秘书处获得;二、执行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成员对本文件的签署表明他们对有关目标和原则的承诺;他们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决心尽最大努力来确保这些原则的执行;他们表示,如果发生现行的立法、政策或监管的安排阻碍原则执行的情况,应该对本文件进行修订;对一个监管问题,常常没有唯一正确的解决办法;不同国家地区内的立法和监管结构有所区别,这也反映了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历史发展;本文件中描述的某地执行文件目标和原则所采取的特殊方式必须与其国内情况密切相关,其中包括相应的法律和商业框架;基于这一问题和某一国家地区内的有关安排,执行起来也许要做到下列的全部或部分:立法或监管方面做出改变;监管机构在政策或实践中做出改变;或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监管机构需经常对其证券市场监管的方式进行检讨;市场本身处于一种不断发展的状态,所以监管的内容必须改变以促进并很好地来监管变化中的市场;这意味着为执行本文件中所列原则,也需适时做出改变;三、文件的结构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对本文件的介绍以及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的陈述;对每个目标都有简短的讨论;第二部分讲述了理想的监管机构的特征以及自律组织的潜在作用;同时也涉及到监管机构的执法和对市场监督的问题,以及监管机构间需有紧密的联系;第三部分涉及特别是与发行人、集合投资计划、市场中介机构、二级市场交易和交易的清算结算等有关的证券监管目标的具体实施问题;第二和第三部分中的每一分项内容开头都设有一个方框,用以扼要地介绍实现监管目标所应执行的原则;四、证券监管的目标证券监管的目标证券监管的三项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对目标的讨论这三项目标是紧密相连的,而且在某些方面还是相互重叠的;许多确保公平、有效和透明的市场的要求也会促进对投资者的保护并帮助减少系统风险;同样,许多减少系统风险的方法也会为投资者提供保护;更进一步,诸如全面监督及相关计划、有效的执法及与其它监管机构间的密切合作等对于实现这三项目标是很必要的;前面所提到的监管目标在下文还会进一步阐述:本文件的第二和第三部分中关于实现目标的方式部分中归纳了30条原则,在实际的市场架构和安排的框架下对上述目标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保护投资者投资者应受到保护,免受因误导、操纵或欺诈包括内幕交易、抢跑道和非正当挪用客户资产等造成的损失;要保护投资者,最重要的是需要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影响投资者投资抉择的重要信息;这样,投资者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作为披露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备会计和审计的标准,且应是高水平、得到国际认可的标准;只有正式获得执照或得到授权的人员才准许公开地提供投资服务,例如,市场中介机构或交易所运营者;对这些执照持有人和获得授权者,应要求他们起始和持续的资本达到其交易对手的需要,如必要的话,应关张,以不给客户造成损失;要通过为市场参与者设立最低标准来监督市场中介机构,以保护投资人;中介机构应根据商业准则规定的标准以公正和平等的方式对待投资者;这就需要一套全面的关于检查、监督及相关项目的制度;证券投资者尤其容易受到中介机构及其它机构行为不当的影响,而个人投资者所能采取行动的能力可能有限;此外,由于证券交易和欺诈行为的复杂特性,需要坚决地执行证券法;当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时,要严格执法来保护投资者;投资者应有权与中立机构如法院或其它解决争议机构取得联系或对其遭受不当行为的损害要求补救和赔偿;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有赖于国内和国际层次的监管机构之间密切的合作;确保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市场有关交易所、交易系统运营者和交易规则的建立应征得监管机构的同意,这有助于确保市场的公正;市场的公平与对投资者的保护,特别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紧紧联系在一起;市场的机制不应过分地向一些市场使用者倾斜;监管应包括对市场操纵及其它不公平交易的发觉、阻止和惩罚;监管应确保投资者拥有平等的机会使用市场设施和了解市场及价格信息;监管还应促进市场运作以确保对客户定单公平处理和可靠的定价程序;在一个有效的市场内,相关信息的传播应是及时的和广泛的,并可以反映在定价程序中;监管应提高市场的效率;透明度可以被定义为有关交易的信息包括交易前和交易后的信息在实时的基础上公之于众的程度;交易前的信息包括确定的买价和卖价,以便于投资者较为确定地了解他们是否能按此价格以及在什么价格下可以交易;交易后的信息应是关于所有实际完成的交易额和交易量;监管应确保最高的透明度;减少系统风险尽管我们不能期待监管机构防止市场中介机构出现倒闭,但监管应旨在减少倒闭的风险包括通过资金和内部控制要求;尽管财务倒闭会出现,监管应减少该倒闭所造成的影响;因此,市场中介机构应须有充足和持续的资金并满足其它审慎性的要求;必要的话,中介机构应做到逐渐停止业务,不让客户或交易对方有丝毫损失,或造成现任何系统性破坏;对一个积极的市场来说,存在投机套利是必要的;所以,监管应不必抑制合法投机套利的存在;反之,监管机构应促进和允许对风险的有效管理,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和其它审慎要求以允许适度的投机套利,可以消化一些损失和阻止过度投机;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和精确的清算、结算程序,这套程序应得到正确的监督,并运用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对拖欠的处理必须有具有效力和法律上安全的安排;这超出了证券法的范围而涉及了一个国家地区内无偿债能力处理的规定;在另一国家地区或跨几国地区区域内,可能会出现由于一些问题引起的不稳定性,所以监管机构对市场混乱的反应应是通过相互间的合作与信息分享寻求促进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稳定;五、监管环境本文件中所包含的意思就是监管应促进资本的聚集和经济的增长;当然在监管的范围内,也应承认市场竞争的益处;监管对于实现三个主要目标是十分必要的;然而,不恰当的监管会给市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并阻碍市场的发展;人们是可以发现那些与健全的经济发展相关的有效监管具有如下特征:没有对进出市场及产品设定不必要的壁垒;对于符合规定标准的参与者,应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参与市场运作;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监管机构应考虑到这些政策对遵照执行者的影响;那些做出特殊财务承诺的人应接受同等的监管;更为广泛地,必须具备适当、有效的法律、税收和会计框架,使得证券市场可以在其中运作;证券法和监管不能与一个国家地区的其它法律及会计要求割裂开;附录1中列出了那些在法律框架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事项;这一附录不是为了将国内立法列出,而是标明那些对证券市场有特殊影响的一些事项;会计框架也可以看作是法律框架中的一方面,但在第10分项中的“发行者披露”部分还将对它尤其是财务报表的起草进行讨论;第二部分监管机构第二部分介绍了一个监管机构应该具有的特征和自律组织可能发挥的潜在作用,监管机构执法、稽核工作以及监管机构之间密切合作的需要;六、监管机构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1、应明确、客观阐明监管机构的职责;2、监管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应该独立、负责;3、监管机构应掌握足够的权力、适当的资源和能力来履行职能,行使职权;4、监管机构应采取明确、一致的监管步骤;5、监管人员应遵守包括适当保密准则在内的最高职业准则;明确的责任以下条件将有助于监管机构负责、公正和有效地行使其监管职能:责任的明确定义,最好由法律明确规定;主管机构之间通过适当渠道的紧密合作;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公正地行使其职责和权力过程中得到足够的法律保护;监管机构所负责的产品和服务系列可能只是一种产品或服务,但该产品具有的特征传统上至少与以下行业中的两个有关:证券、银行和保险;法律规定必须保证责任分工,不能留有管理真空和规定上的不公;在有监管职责分工的情况下,本质相同的行为在监管要求上不应出现不一致的情形;独立性和责任体系监管机构在行使其职责和权力时,运作上必须独立于外界政治或商业的干预,并切实负起责任;监管机构稳定的经费来源有助于保证其独立性;在一些国家地区,特定的监管政策需要同一些政府、部委或其它主管机构磋商,甚至需要这些机构的批准;允许或需要这种磋商和批准的情况要有明确的规定,处理程序要足够地透明或可以审查以保证其健全;一般地,磋商和批准的不应是日常技术问题的决策;责任体系意味着:监管机构的运作应独立于所监管行业的利益;应建立监管机构对公众负责的制度;应建立监管机构的决定允许法院审查的制度;对于政府或其它监管机构以外机构负责的事项,资料的保密性和商业的敏感性应得到保护;必须采取措施避免这些资料被不适当的使用或披露;足够的权力和适当的资源监管机构应具有足够的权力,适当的资源以及行使其职责和权力的能力;监管机构的权力在实践中涵盖的内容正是本文所讨论的事项,即包括机构设立审批、监管、审查、调查和执法权力,所有这些方面将在下文讨论;监管机构完成其监管的任务需要足够的经费来源;资源的充足性应考虑到监管机构留住有经验工作人员的难度,这些人员的技能往往使他们容易在私营部门获得较好的职位;监管机构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得到不断的培训;监管工作程序的明晰和一贯性监管机构在行使其监管职责和权力时所采取的工作程序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贯性全面性透明性公平、公正性在政策的制定中,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同可能受其政策影响的对象进行磋商的程序;一般情况下,需要将重要领域的政策公诸于众;许多监管机构有权向公众公布调查和取证的结果报告,特别是在这些报告对市场参与者及向他们提供咨询者提供有益指导的时候;任何此类报告的披露必须尊重个人要求公正的听证机会和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力,还须考虑正在调查案件涉及的事宜一般不宜披露等因素;监管机构还应该积极地对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其他参与者进行教育;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监管机构应要求工作人员遵循最高的职业标准,并对工作人员的行为给予明确的指导;工作人员应当做到:避免利益冲突包括工作人员买卖证券的情形;正确使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获得的信息;遵循保密规定,保护个人隐私;维护监管程序的公正性;七、自律自律原则6、监管体制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复杂程度,适当发挥自律组织对各自领域进行直接监管的职责;7、自律组织应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在行使和代行使职责时应遵循公平和保密准则;自律组织的作用自律组织是监管机构实现证券法规目标的有益补充;目前存在着多种自律模式,而且各国地区使用自律的程度也各有不同;在大多数国家地区里,自律组织的共同特点是:自律组织与政府监管机构相分离尽管总是存在政府对自律组织的监管和授权,一般由业内人士参与其运作,适当的情况下也可以有投资者参与;自律能带来的好处包括:自律组织可以要求其管理对象除遵循政府法规之外,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自律组织对市场运作和行为的了解更为深入,专业水平高,可能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比政府机构更快、更灵活;自律组织应该承担对其高效运作有促进作用的一些监管责任;自律组织的行为经常会受到有关条约和条例的限制;授权和监管在授权自律组织行使某些监管职能之前,监管机构应要求自律组织达到一定的标准;监管机构还应对自律组织保持持续的监控;另外,一旦自律组织开始运作,监管机构应当确保自律组织行使其权力符合公众的利益,其结果应是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和自律组织条例的公正和一贯的实施;自律组织监管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监管机构应当监控和处理利益冲突可能会引起的问题;监管机构必须杜绝由于自律组织掌握有关市场参与者无论他们是不是自律组织的成员的有用信息而引起的利益冲突;当自律组织同时对其成员和市场的相关领域进行监管时,发生利益冲突的风险更大;作为授权给自律组织的前提,法律或监管机构应该要求自律组织做到:具备维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组织条例的能力,并依法对其成员及相关的人员进行稽核;公正、一贯地对待自律组织的全体成员和申请加入组织的对象;制定有利于规范成员单位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例;向监管机构提交其制定的条例,请监管机构予以审核及/或批准,保证自律组织的条例符合监管机构所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方针;与监管机构和其它自律组织合作进行调查和执法工作;执行其自身的条例,处罚违规行为;在从会员中选择自律组织董事和进行日常管理中,体现公平原则;避免制定可能降低市场的竞争性的条例;避免在使用监管职责时容许任何市场参与者不公正地从市场上获利;无论自律使用的程度如何,政府监管机构应该保留其对关系到投资者和市场的事件进行直接调查的权威;当自律组织对有些违规行为缺乏足够的权力进行调查或处理的时候,或者存在利益冲突时,监管机构应当承担起向自律组织调查的责任;所以,保证自律组织向监管机构提供的资料起到预警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2024版金融衍生品的监管要求与规范

2024版金融衍生品的监管要求与规范

目录•引言•金融衍生品市场概述•监管框架与制度•监管要求与规范•监管实践与案例分析•挑战与对策建议引言监管重要性金融衍生品具有高杠杆、高风险等特点,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可能引发市场动荡和金融风险。

因此,对金融衍生品实施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市场发展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金融衍生品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投资手段,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背景与意义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与透明确保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行为。

防范系统性风险通过监管措施降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规,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防止欺诈行为和不当销售。

推动创新发展在保障市场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市场活力和效率。

监管目标与原则金融衍生品市场概述定义与分类金融衍生品定义金融衍生品是一种基于基础资产(如股票、债券、商品、货币等)价值变动的金融合约,其价格取决于基础资产的价格变动。

分类根据基础资产类型,金融衍生品可分为股权类、利率类、货币类、信用类等;根据交易场所,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

发展历程及现状发展历程金融衍生品市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和浮动汇率制的出现而迅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不断创新,交易规模和参与者数量不断增加。

现状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规模巨大,交易品种繁多,市场参与者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

市场规模与参与者市场规模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数据,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规模巨大,交易量不断增长。

其中,场外市场规模远大于场内市场。

参与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企业;个人投资者;政府及监管机构。

这些参与者通过交易金融衍生品来实现风险管理、投机套利等目的。

监管框架与制度03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 )ISDA 是全球衍生品市场的主要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和协议,推动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发展。

证券投资冲刺题答案与解析1

证券投资冲刺题答案与解析1

证券投资基金过关冲刺题(五)一、单选题(共60题,每题分,共30分。

以下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1.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的诞生,使我国基金业发展实现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的历史性跨越。

A.华安创新B.华安现金富利基金C.南方积极配置基金D.华夏上证50ETF2.基金销售机构是受()委托从事基金代理销售的机构。

A.中国证监会B.基金托管人C.基金注册登记机构D.基金管理公司3.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主要受()的影响。

A.投资基金规模B.基金份额净值C.市场供求关系D.投资时间长短4.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的是()。

A.基金份额持有人B.基金托管人C.基金管理人D.基金销售机构5.下列不属于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区别的是()。

A.法律主体资格B.投资者的地位C.基金营运依据D.基金营运规模6.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应在()年以上。

7.下列不属于公募基金特征是()。

A.基金募集对象不固定B.投资金额要求高C.适宜中小投资者参与D.必须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8.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9.当市场利率降低时,债券的价格通常会()。

A.下降B.上升C.保持不变D.先上升后下降10.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是()。

A.全球基金B.国际基金C.离岸基金D.在岸基金11.我国封闭式基金实行()交收。

+1 +2 +3 +512.出现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其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申购赎回时,由于停牌而出现的现金替代属于()。

A.可能现金替代B.禁止现金替代C.可以现金替代D.必须现金替代14,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LOF基金,假设管理人规定的认购费率为l%,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份。

15.基金管理公司最核心业务是()。

论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论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论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本文借鉴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监管目标的选择,论述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性目标和安全性目标。

文章指出,监管者应该关注证券监管的根本目标,监管者当然应该关心指数,但这不应该成为监管部门调控指数涨跌的借口。

关键词:监管目标“三公”原则投资者保护市场安全长期以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严重背离,中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常常被误读,政策制定者的本意与市场的反应往往南辕北辙,所制定的一些政策本来要解决一些现存的问题,结果是旧的问题没解决,反而又引起了一些新的矛盾。

市场上的主要参与者上市公司、券商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暴露出中国证券市场政策监管目标的不清晰。

监管者的监管目标常常处于变化之中,时而强调为国企改革脱困服务,时而强调优化资源配置,时而强调保护中小投资者,时而强调“维护稳定”,强调股票指数的稳中有涨,涨幅有限,试图调控指数,因此,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证券市场监管的根本目标与具体目标证券市场监管目标,与其他目标有相似之处,其中之一,就是目标的层次性。

从层次上区分,证券市场监管目标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根本目标监管就要达到特定目的,而目的来源于监管原因。

从现实来看,克服市场的缺陷,弥补和矫正市场失灵,诸如信息不对称、垄断、外部性,既是证券监管产生的原因,自然也是证券监管的目的。

监管的根本和长远目标就是解决市场失灵,促进证券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发挥市场的功能。

而证券市场的本原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价格发现、投资和融资。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资源配置。

因此,监管的根本目的,还在于保证证券市场本原功能的正常发挥。

在任何国家,证券市场都是现代市场体系中的核心部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

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与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及其发展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与社会稳定和政治形势有着密切的联系。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预习汇总【三】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预习汇总【三】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预习汇总【三】考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一、货币市场(1984 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建立)(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二)短期债券市场(三)债券回购市场(四)票据贴现市场二、债券市场(一)场外市场1. 银行间市场(场外债券批发市场)(1)参与者限定为机构(2)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2. 银行柜台市场(场外债券零售市场)(1)参与者限定为个人(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一级托管,商业银行二级托管(二)场内市场1.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三)我国债券市场运行特点(新增)1. 债券市场创新成果丰硕2. 债券市场制度建设持续强化3.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4. 信用风险事件有所增加例题例题: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日期是( )。

A.1990 年B.1991 年C.1992 年D.1993 年答案:A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日期是 1990 年11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日期是 1991 年4 月。

考点:建国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一)1949 ~1978 年:计划经济时期“大一统”的金融体系1948 年12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于1948 年12 月7 日首次发行人民币。

1. “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覆盖全国2. “一”——中国人民银行是该时期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于一身唯一的银行3.“统”——全国实行“统存统贷”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二)1979 ~1983 年:多元混合型金融体系1. 1979 年,恢复设立中国农业银行2. 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3. 中国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出来4.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先后成立(三)1984 ~1993 年:以中央银行为中心,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逐步形成(四)1994 ~2003 年:逐步改革和完善的市场化金融体系(五)2004 ~2011 年: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六)2012 年至今:基本金融制度逐步健全、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的现代金融体系例题下列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金融市场发展中一些事件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

2014年陕西证券考试投资基金必考知识点(第十章)

2014年陕西证券考试投资基金必考知识点(第十章)

2014年陕西证券考试投资基金必考知识点(第十章)2014年证券考试投资基金必考知识点——第十章基金监管第一节基金监管概述一、基金监管的含义与作用基金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基金监督与管理。

基金监管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均具有重大意义,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基金监管的目标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于1998年制定的《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中规定,证券监管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保护投资者;二、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风险。

这三个目标同样适用于基金监管。

具体而言,我国基金监管的目标包括:(一)保护投资者利益(二)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降低系统风险(四)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三、基金监管的原则(一)依法监管原则(二)“三公”原则(三)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四)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五)审慎监管原则四、基金监管法规体系第二节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一、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监管(一)基金监管部的职能及对基金市场的监管(二)中国证监会各地方监管局对基金的监管主要通过市场准入监管与日常持续监管两种方式。

中国证券监会派出机构对基金的监管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一)基金业委员会的职责与作用(二)自律管理的方式与内容三、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与一线管理(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管理(二)对基金投资行为进行监控第三节基金服务机构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和日常监管)一、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二、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三、对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的监管第四节基金运作监管一、对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三、基金信息披露监管四、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监管第五节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一、加强对基金行业高管人员监管的重要性二、对基金行业高管人员的资格管理三、基金行业高管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四、监管手段备考神器:一、陕西金融人官方微博:/offcnjinrongren二、中公金融人官方微信:yhzpks扫一扫,有惊喜。

证券监管原则

证券监管原则

证券监管原则一、证券监管原则的重要性证券监管那可是超级重要的事儿呢。

就好比在一个超级大的游乐场里,各种游乐设施就像证券市场里的股票、债券啥的,而监管原则就像是游乐场的规则。

要是没有规则,大家随便乱玩,那可就乱套啦。

在证券市场里,如果没有监管原则,有些坏心眼的人可能就会搞些小动作,比如操纵股价之类的,这对咱们普通投资者来说可就太不公平啦。

二、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就是要让所有的信息都透明化。

比如说一家公司要发行股票,那它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这些都得让大家知道。

就像你去买东西,你得知道这个东西是啥做的,质量好不好一样。

如果公司遮遮掩掩的,只给大家看些好的方面,那我们投资者就很容易被骗。

所以公开原则就像是给证券市场打开了一盏大灯,让所有的东西都能被看到。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嘛,就是大家在证券市场里都得有平等的机会。

不管你是大的投资机构还是像我们这样的小散户,都得按照同样的规则来玩。

不能说大机构就有特权,可以提前知道一些消息或者有特殊的交易方式。

这就好比在一场赛跑里,大家都得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能有人偷偷往前跑几步。

四、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就是监管机构要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市场参与者。

如果有公司或者个人违反了规则,就得一视同仁地受到惩罚。

不能因为这个公司势力大或者有什么后台就从轻处罚。

就像在学校里,不管是好学生还是调皮的学生,犯了错都得按照校规来处理。

证券监管的这些原则就像三根大柱子,支撑着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要是哪根柱子出了问题,那这个市场就可能摇摇欲坠啦。

所以我们要好好重视这些原则,让证券市场能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IOSCO《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述评

IOSCO《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述评

IOSCO《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述评
Michael Taylor;张文
【期刊名称】《证券市场导报》
【年(卷),期】2004()8
【摘要】1998年5月28日国际证券事务委员会(IOSCO)发布了《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的咨询文件,该文阐述了证券监管的三大目标和三十条原则,与同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核心原则》相仿。

当年9月《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正式对外颁布。

该文分别在2002年2月和2003年5月两度更新,但更新内容全部在附录部分。

这篇评述文章试图探讨、挖掘该文件背后的动机,评估其对国际证券监管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刊刊发此译文,期望对国内证券监管有所启迪。

【总页数】6页(P70-75)
【关键词】IOSCO;国际证券事务委员会;《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咨询文件;证券监管者;国际金融市场
【作者】Michael Taylor;张文
【作者单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1.5
【相关文献】
1.我国证券监管转型背景下的投资者保护研究述评 [J], 庞小凤;郭智
2.中债估值实践与IOSCO《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的比较 [J], 赵凌
3.国外城市更新研究述评:目标原则、因果机制与研究展望 [J], 王艳; 彭忠益
4.竞争抑或合作?——晚近美国国际证券监管大辩论述评 [J], 邱永红
5.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J], 戴建国;谭雅静;申兵;陈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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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形同虚设

独立董事形同虚设

巴西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是证券委员会,它根据巴西中央银 行的最高决策机构国家货币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对证券市场的 监管权力。 优点:一国宏观金融的监管权高度集中于中央银行,便于决 策和行动的统一,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缺点:导致过多的行政干预,很难做到差别化,同时容易造 成证券市场和银行市场之间的利益冲突。
自律型管理体制缺点:
1)自律型组织通常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市场的有效运转 和保护会员的利益上,对投资者往往不能提供充分的保障。 2)监管者非超脱地位,使证券市场的公正原则难以得 到充分体现。 3)缺少强有力的立法做后盾,监管软弱,导致证券商 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4)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协调全国证券市场发展,区域 市场之间很容易互相产生摩擦,导致不必要的混乱局面。
证券市场监管法规体系:
由于历史传统习惯和各国国情不同,世界各国为证券 监管所制定的法律和采取的监管方法都有一定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证券监管的态度松严不同。 第二,证券监管的集中立法与分散立法的差异。 第三,证券监管方法原则不同。 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差异,可将世界各国有关证券监 管的法规制度划分为三种不同的体系。
我国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人必须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它有关文件。

海南凯立案
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海南长江旅业公司 等六家企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24日,凯立 公司取得国家民委的上市额度指标,1998年6月,凯立公司向 中国证监会上报了A股发行申请材料。 1999年6月,凯立公司收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的中国证 监会《关于海南凯立公司上述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该报告 称:凯立公司97%的利润虚假,严重违反公司法,不符合发行 上市的条件,决定取消其发行股票的资格。

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

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

iosco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原创实用版)目录1.IOSCO 规则的概述2.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的含义3.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角色和责任4.IOSCO 规则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5.总结正文1.IOSCO 规则的概述IOSCO 是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的简称,它是一个由全球证券监管机构组成的国际组织。

IOSCO 制定的规则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序。

2.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的含义金融市场基准原则是指,金融市场上的各类参与者,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等,都应当遵循公平、诚信、透明、有序的原则进行交易和业务活动。

这些原则包括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市场准入的公平性等。

3.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角色和责任在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是金融市场中重要的中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企业提供审计、咨询、税务等服务。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严格遵循IOSCO 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确保其服务的公平、透明和有序。

4.IOSCO 规则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IOSCO 规则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循公平、诚信、透明、有序的原则,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其次,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市场准入的公平性等规定,以确保其服务的合规性。

5.总结总的来说,IOSCO 规则的金融市场基准原则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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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O S C O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IOSCO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前言和摘要根据如下证券监管三项目标,本文件确定了30条证券监管原则。

证券监管三项目标分别为:*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

为实现上述监管目标,应在相关法律框架下执行30条原则。

这些原则分为八大类:一、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1.应明确、客观阐明监管机构的职责。

2.监管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应该独立、负责。

3.监管机构应掌握足够的权力、适当的资源和能力来履行职能,行使职权。

4.监管机构应采取明确、一致的监管步骤。

5.监管人员应遵守包括适当保密准则在内的最高职业准则。

二、自律原则6.监管体制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复杂程度,适当发挥自律组织对各自领域进行直接监管的职责。

7.自律组织应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在行使和代行使职责时应遵循公平和保密准则。

三、证券监管的执法原则8.监管机构应具备全面的巡视、调查和监督的权力。

9.监管机构应具备全面执法的权力。

10.监管体制应确保有效率、有诚信地使用巡视、调查、监督和执法权力以及实施(被监管机构)有效合规的举措。

四、监管合作的原则11.监管机构应有权与国内外同行分享公开或非公开的信息。

12.监管机构应建立信息分享机制,阐明何时、如何与国内外同行分享公开或者非公开的信息。

13.当外国监管机构因履行职责需要咨询时,监管体制应允许向其提供协助。

五、发行人原则14.应对投资者披露全部、及时和正确的财务状况及其它信息,以供其做投资决定。

15.公正、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证券持有人。

16、会计和审计准则必须高质量,为国际认可。

六、集合投资计划(CIS)原则17.监管体制应对希望推广或者运营集合投资计划方设立资格和监管标准。

18.监管体制应就集合投资计划的法律形式和结构、客户资产的分离与保护等提供有关规定。

19.正如对发行人原则所要求的,监管应该要求披露,这对于评估某一特定投资者集合投资计划的稳定性和投资者对该项目的兴趣非常必要20.监管应确保集合投资计划的资产评估、定价和赎回在恰当、披露的基础上进行。

七、市场中介原则21.监管应为市场中介设定最低准入标准。

22.应根据市场中介所承担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初始资本、持续资本及其它审慎要求。

23.市场中介应遵循内部组织标准和运营操守,以保护客户的利益,确保合理控制风险以及管理层承担与此相应的主要责任。

24.应确立处理市场中介倒闭的有关程序,以减少投资者损失和控制系统风险。

八、二级市场原则25.交易系统的建立(包括证券交易所)应该经过批准,接受监管。

26.公平、公正的法则能适合平衡不同市场参与者的需求。

对交易所和交易系统进行持续监管,以保证交易的健全。

27.监管应促进交易的透明度。

28.监管应发现并阻止操纵和其它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发生。

29.监管应确保对大额风险、倒闭风险和市场混乱等进行适当管理。

30.证券交易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应受到监管,并保证其公平、有成效、高效率和减少系统风险。

第一部分目标与原则的介绍和陈述一、介绍本文件列出了作为证券监管基础的三项目标。

尽管在市场结构中存在着地区差异,这些目标还是为建立一套有效的证券监管体系奠定了基础。

本文件还列出了具体实现这些目标的三十条证券监管原则。

讨论中列举了当前实际运作中的一些例子,认识到当市场变化、技术以及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加强使得其它战略目标成为可行时,这些情况将要且会随之变化。

证券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对于市场经济的成长、发展和实力至关重要。

它们支持公司的项目,为新创意的实施融通资金,并推动金融风险的管理。

另外,由于散户在共同基金和其它集体性基金中的投入比例不断增长,证券市场对于个人理财和退休计划显得十分重要。

健全和有效的监管及其所带来的信心对于证券市场的完善、增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国际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最重要的组织。

它的成员中目前包括91个国家(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这些机构负责日常的证券监管以及证券法规的执行。

国际证监会组织《章程》的序言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决议共同合作,确保从国内市场和国际层次更好地监管市场,以保持公正和有效的市场:根据各自的经验交换信息,以促进国内市场的发展;共同努力设立标准和建立对国际证券交易的有效监督;相互间提供协助,通过有力地执行各项标准和对违规的有效监管来确保市场的完善。

国际证监会组织认为健全的国内市场对一个发达的国内经济的发展实力是很必要的,而且国内证券市场正在不断被纳入一个全球市场。

国际证监会组织章程还表达了一个意思,即国内和国际市场范围的证券监管机构,应将一贯关注保护投资者作为其指导原则。

国际监管机构应提出推进有效监管的建议和衡量标准。

本文件进一步表明了国际证监会组织对于建立和维护证券业一贯的高监管标准的承诺。

作为最重要的国际证券监管机构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承担了帮助建立高监管标准的责任。

一贯的高监管标准和有效的国际合作不仅可以保护投资者,而且可以减少系统风险。

监管机构应该时刻注意处理那些由于技术的日益重要性和特别是在电子业领域的发展所引起的重大挑战。

金融市场的日益全球化和一体化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出了重大挑战。

与此同时,市场,特别是一些在最近几年内发展很快的新兴市场易受跨境和跨资产交易相互作用的影响,其中有一些在遭受经济休克或在经济非常不确定期内容易出现更大的短期波动。

因此,在一个全球的一体化的环境下,监管机构若要确保公平、有效和透明的市场,就必须要对跨境交易的性质进行评估。

一个不断全球化的市场还会带来监管机构之间的日益相互依赖。

这需要监管机构间有紧密的联系,并能加强这种联系。

监管机构间要建立相互的信心。

而联系与信心的增强则要依靠建立一套指导原则和共同的监管目标。

本文件中的许多议题在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报告或决议中已经涉及。

国际证监会组织所公布的报告和其成员通过的决议是有关原则极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而这些原则构成了有效证券监管和执行这些原则所必需的工具和技术的基础。

本文件将这些报告作为一个主要信息来源。

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报告一般就如何对待某些问题提供了更为具体的内容。

本文件中对有关报告和决议做了注解,供考虑某些所涉及问题时参考。

有关报告和决议全文的复印件可从国际证监会组织秘书处获得。

二、执行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成员对本文件的签署表明他们对有关目标和原则的承诺。

他们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决心尽最大努力来确保这些原则的执行。

他们表示,如果发生现行的立法、政策或监管的安排阻碍原则执行的情况,应该对本文件进行修订。

对一个监管问题,常常没有唯一正确的解决办法。

不同国家(地区)内的立法和监管结构有所区别,这也反映了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历史发展。

本文件中描述的某地执行文件目标和原则所采取的特殊方式必须与其国内情况密切相关,其中包括相应的法律和商业框架。

基于这一问题和某一国家(地区)内的有关安排,执行起来也许要做到下列的全部或部分:立法或监管方面做出改变;监管机构在政策或实践中做出改变;或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

监管机构需经常对其证券市场监管的方式进行检讨。

市场本身处于一种不断发展的状态,所以监管的内容必须改变以促进并很好地来监管变化中的市场。

这意味着为执行本文件中所列原则,也需适时做出改变。

三、文件的结构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对本文件的介绍以及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的陈述。

对每个目标都有简短的讨论。

第二部分讲述了理想的监管机构的特征以及自律组织的潜在作用。

同时也涉及到监管机构的执法和对市场监督的问题,以及监管机构间需有紧密的联系。

第三部分涉及特别是与发行人、集合投资计划、市场中介机构、二级市场交易和交易的清算结算等有关的证券监管目标的具体实施问题。

第二和第三部分中的每一分项内容开头都设有一个方框,用以扼要地介绍实现监管目标所应执行的原则。

四、证券监管的目标4.1 证券监管的目标证券监管的三项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4.2对目标的讨论这三项目标是紧密相连的,而且在某些方面还是相互重叠的。

许多确保公平、有效和透明的市场的要求也会促进对投资者的保护并帮助减少系统风险。

同样,许多减少系统风险的方法也会为投资者提供保护。

更进一步,诸如全面监督及相关计划、有效的执法及与其它监管机构间的密切合作等对于实现这三项目标是很必要的。

前面所提到的监管目标在下文还会进一步阐述:本文件的第二和第三部分中关于实现目标的方式部分中归纳了30条原则,在实际的市场架构和安排的框架下对上述目标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4.2.1保护投资者投资者应受到保护,免受因误导、操纵或欺诈(包括内幕交易、抢跑道和非正当挪用客户资产等)造成的损失。

要保护投资者,最重要的是需要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影响投资者投资抉择的重要信息。

这样,投资者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作为披露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备会计和审计的标准,且应是高水平、得到国际认可的标准。

只有正式获得执照或得到授权的人员才准许公开地提供投资服务,例如,市场中介机构或交易所运营者。

对这些执照持有人和获得授权者,应要求他们起始和持续的资本达到其交易对手的需要,如必要的话,应关张,以不给客户造成损失。

要通过为市场参与者设立最低标准来监督市场中介机构,以保护投资人。

中介机构应根据商业准则规定的标准以公正和平等的方式对待投资者。

这就需要一套全面的关于检查、监督及相关项目的制度。

证券投资者尤其容易受到中介机构及其它机构行为不当的影响,而个人投资者所能采取行动的能力可能有限。

此外,由于证券交易和欺诈行为的复杂特性,需要坚决地执行证券法。

当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时,要严格执法来保护投资者。

投资者应有权与中立机构(如法院或其它解决争议机构)取得联系或对其遭受不当行为的损害要求补救和赔偿。

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有赖于国内和国际层次的监管机构之间密切的合作。

4.2.2确保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市场有关交易所、交易系统运营者和交易规则的建立应征得监管机构的同意,这有助于确保市场的公正。

市场的公平与对投资者的保护,特别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紧紧联系在一起。

市场的机制不应过分地向一些市场使用者倾斜。

监管应包括对市场操纵及其它不公平交易的发觉、阻止和惩罚。

监管应确保投资者拥有平等的机会使用市场设施和了解市场及价格信息。

监管还应促进市场运作以确保对客户定单公平处理和可靠的定价程序。

在一个有效的市场内,相关信息的传播应是及时的和广泛的,并可以反映在定价程序中。

监管应提高市场的效率。

透明度可以被定义为有关交易的信息(包括交易前和交易后的信息)在实时的基础上公之于众的程度。

交易前的信息包括确定的买价和卖价,以便于投资者较为确定地了解他们是否能按此价格以及在什么价格下可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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