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隔水煤柱留设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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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防隔水煤柱留设设计方案
仁禾煤矿地测科
2015年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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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隔水煤柱留设设计方案
一、矿井概况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为“三证一照”齐全的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 万吨/a,为瓦斯矿井(M04在+1110M 水平以上无突出危险性)。井田面积1.357km2, 开采煤层 11 层( M04、M05、 M7、M8、M10、 M14、 M23、 M24、 M25、M28、M29),平硐、暗
斜井开拓,并列式通风。
矿井划分为上、下煤组进行开采,上煤组为4、5、 7、8、10、 14 号煤层,下煤
组为 23、24、 25、 28、29 号煤层。先采上煤组,后采下煤组。上、下煤组之间采用
石门联络,各煤层之间采用正、反石门联络,联合布置,分煤层开采。上煤组划分为
一个水平,两个采区进行开采。水平标高+1099m。+1099m标高以上为一采区, +1099m 标高以下为二采区;下煤组划分为两个水平,三个采区进行开采。水平标高+1099m、+883m。下煤组+1099m标高以上为三采区,+1099- +883m标高为四采区,+883m标高以下为五采区;采区分界线以水平标高为界;开采顺序为先采上煤组,后采下煤组;
上煤组先采一采区,后采二采区,区段下行式开采。同一区段内先采 4 号煤层,后采5、7、8、 10、 14 号煤层。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型。
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型。
根据 2011 年~ 2013 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
矿为瓦斯矿井。
矿区无冲击地压现象。
本矿属地温正常型矿井。
目前,矿井在设计的一采区进行采掘作业(煤层编号:M04),采掘标高均以+1110m以上。
二、设计依据
1、《矿井设计规范》
2、《煤矿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
3、《煤矿安全规程》。
4、《仁禾煤矿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5、《仁禾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矿井实际情况。
三、防隔水煤柱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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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井可能受到水害威胁的地段留设一定宽度或高度的煤( 岩 ) 柱,用以堵截水源流入矿井巷道,这段煤( 岩 ) 柱称之为防水煤 ( 岩 ) 柱。
1.防水煤 ( 岩) 柱的种类
根据防水煤 ( 岩 ) 柱所处的位置,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对于本矿井而言主要有:
(1)断层防水煤柱;
(2)井田边界煤柱;
(3)井巷保护煤柱;
(4)小窑及采空区边界防水煤柱;
(5)风氧化带煤柱 ( 在风氧化带以下存在采空区时则按采空区煤柱考虑) ;
(6)采区边界防水煤柱;
2.防水煤 ( 岩) 柱的留设原则
1)在有突水威胁但又不宜疏放 ( 疏放会造成成本大大提高时 ) 的地区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 ( 岩 ) 柱。
2)防水煤柱一般不能再利用,故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的宽度或高度降低
到安全限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3)留设防水煤 ( 岩) 柱必须与当地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
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煤层的组合结构方式等自然因素密切结合,与采煤方法、开采强度、支护形式等人为因素互相适应。
4)一个井田或一个水文地质单元的防水煤 ( 岩 ) 柱应该在它的总体设计中确定,即开采方式和井巷布局必须与各种煤柱的留设相适应,否则会给以后煤柱的留设造成极
大的困难,甚至无法留设。
5)在多煤层地区,各煤层的防水煤 ( 岩 ) 柱必须统一考虑确定,以免某一煤层的开
采破坏另一煤层的煤 ( 岩) 柱,致使整个防水煤柱失效。
6)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留设煤 ( 岩 ) 柱的条件时,所留设的煤 ( 岩 ) 柱必须满足各个留设煤 ( 岩 ) 柱的条件。
7)对防水留设煤 ( 岩) 柱的的维护要特别严格,因为煤 ( 岩 ) 柱的任何一处被破坏,必将造成整个煤 ( 岩 ) 柱无效。防水煤 ( 岩 ) 柱一经留设即不得破坏,巷道必须穿过煤柱
时,必须采取加固巷道、修建防水闸门和其它防水设施,保护煤( 岩) 柱的完整性。
8)留设防水煤 ( 岩) 柱所需要的数据必须在本地区取得。邻区或外地的数据只能参
考,如果需要采用,应适当加大安全系数。
9)防水煤 ( 岩) 柱中必须有一定厚度的粘土质隔水岩层或裂隙不发育、含水性极弱
的岩层,否则防水岩柱将无隔水作用。
3.防水煤 ( 岩) 柱的留设计算、方法与结果
1)断层防水煤 ( 岩 ) 柱的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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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层破坏了岩层的完整性,常常成为含水层间的联系通道。断层的某一区段是否
导水,导水性强弱等情况取决于两侧岩层的接触关系、含水层的水压以及采矿活动对
断层的重复破坏作用。因此,在没有掌握断层各区段的导水性时,应把整个断层作为
导水断层对待。煤层直接和富含水层、导水断层接触,顶底板无突水可能,即煤柱主
要是顺层受压时,常以下述计算公式计算煤柱宽度:
L =KM 3P/ K P
式中: L ——顺层防水煤柱宽度(
m );
M ——煤厚或采高; 4、 5、7、 8、10、14、 23、 24、25、28、 29 号煤层平
均厚度为 1.69m 、1.42m 、1.78m 、1.22m 、1.32m 、1.39m 、1.73m 、1.48m 、1.98m 、1.38m 、
1.4m ;
K P ——煤的抗张强度( kgf/cm 2 ), K P 取 9kgf/cm 2;P ——水头压力( kgf/cm 2 ), P = 50kgf/cm 2;
K ——安全系数,一般取 2~ 5,本设计取 3。
则: L 4=3×1.69 ×
3 50 / 9 =20.7 ( m )
5 = 3× 1.42 × 3 50 /9 = 17.4 ( m )
L
7 = 3× 1.78 × 3 50 /9
= 21.8 ( m ) L
8
= 3× 1.22 × 3 50 /9 = 14.9 ( m ) L
10
=3× 1.32 × 3
50
/ 9
= 16.2 (m )
L
L 14 =3× 1.39 × 3 50 / 9 = 17.0 (m )
L 23 =3× 1.73 × 3 50
/ 9
=21.2 (m ) L 24 =3× 1.48 × 3 50 / 9 =18.1 (m )
25
=3× 1.98 × 3 50 / 9
= 24.2 (m )
L
28 =3× 1.38 × 3
50 / 9 = 16.9 (m )
L
29
=3×1.4 ×
3
50/9
= 17.1 (m )
L
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开采时断层两侧煤层各留 25m 防水煤柱。
2)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
该矿属无覆盖或粘土类微透水松散层覆盖的煤层露头,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
柱的留设,按以下公式计算:
H防=H冒 +H保
根据上式计算的值,不得小于
20m 。式中冒高( H 冒 )的计算参照《建筑物、水体、
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相关规定。
式中: H 防 ----- 防隔水煤(岩)柱高度(
m );
H 冒 ----- 采后冒落带高度(
m );
H 保 ----- 保护层厚度( m ),一般为 5—15m ,取 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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