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法条
存疑不起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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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法律规定存疑不起诉是指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某一案件的涉案人员存在犯罪嫌疑,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暂不立案起诉,而是将案件暂时搁置,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存疑不起诉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具体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170条和第179条,以下是其中的一些规定:首先,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被调查人对案件的犯罪事实供述详尽,态度较为认真;主动交代其他犯罪事实、提供有关线索;积极参与赔偿及返还赃款赃物等。
其次,存疑不起诉只适用于轻微犯罪案件,对于严重犯罪案件,不予存疑不起诉。
此外,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案件移送最低起诉标准,即必须属于不存疑的证据足以起诉。
在存疑不起诉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采取辨认、勘验、检查、搜查等调查手段,确保将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
同时,对于案件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必须由法定程序进行,由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核,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不起诉的操作程序要求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存疑审查、调取证据、呈请存疑不起诉决定,最后报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
公安机关在审查决定存疑不起诉之后,必须将相关材料交送人民检察院。
如检察院认为存疑不起诉决定不当,可以要求补充材料或撤销存疑决定,并责令公安机关重新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存疑不起诉的实施对于犯罪嫌疑人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方面,存疑不起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嫌疑人的打击,尤其是对那些可能存在犯罪事实的人员,但证据不足以起诉的情况下,给予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另一方面,存疑不起诉也有助于警惕一些潜在的危险,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有可能发现更多的犯罪线索,从而提高案件破案率。
然而,存疑不起诉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一方面,存疑不起诉容易引发社会公众的质疑和不满,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过于宽容,可能造成对法律的不信任和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另一方面,存疑不起诉也存在一定的滥用风险,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逃避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存疑不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之一,其目的在于对于涉案人员存在犯罪嫌疑,却不具备立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为人民检察院提供进一步调查取证的机会。
最高检合规不起诉指导案例
![最高检合规不起诉指导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85c1d037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e6.png)
最高检合规不起诉指导案例引言最高检合规不起诉指导案例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系列指导性案例,用于规范和指导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立案审查和不起诉决定。
本文将从不起诉的定义、原则和指导案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不起诉的定义不起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调查机关或检察机关经过侦查后,根据案件的情况和证据的充分性,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行为。
不起诉的决定权属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其最终决定是否起诉,既受到法律的规定,又受到司法实践的影响。
二、不起诉的原则1.法定原则:不起诉必须有法律依据,依据主要有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擅自决定不起诉,必须依法适用。
2.独立自主原则:不起诉决定权严格属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受他人干预。
相关机关无权干预或干预人员责任追究。
3.公正公平原则:不起诉必须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公正公平的机会,嫌疑人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申辩,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充分听取并权衡各方意见。
4.证据规则原则:不起诉必须依据证据充分性和确凿性作出决定,不能急于结论,必须进行充分的查明事实和证据收集工作。
三、不起诉的案例指导不起诉案例指导是针对具体案例,通过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分析,总结和归纳出的指导性案例,对于提高不起诉决定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最高检合规不起诉指导案例的一些示例:1. 案例一:意外伤害致人死亡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
案例指导: - 依据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交通事故分析报告,可以推断被告人张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遵守了交通规则。
-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存在合理的防范措施,被告人没有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
- 根据死者家属的意见表示宽恕,无意见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结论:依据以上分析,本案符合合规不起诉的条件。
2. 案例二:刑事诈骗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先后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实施诈骗。
关于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关于不起诉法律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abba669b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86.png)
关于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您向我们咨询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根据我们对您提供的相关事实和法律条款的研究,我们认为不起诉是合理的选择。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检察机关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起诉。
据我们了解,根据您提供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我们认为证据确实不足以支持对被告人提出刑事起诉。
其次,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对象如有法定情节加重、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您提供的事实,我们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情节相对较轻,没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不起诉可以符合法律的原则。
再次,鉴于您提到的受害人对被告人表示宽恕的意向,我们认为这体现了被告人的悔过态度和对于社会的做出积极贡献的诚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民慈善的检察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在一定情况下依法宽大处理或者不起诉。
您提供的相关材料明确表明,被告人已经采取积极措施补偿受害人,并且表达了悔过的态度,这使我们更倾向于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我们在制定法律意见书时,依据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我们认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正义,不起诉是最合理公正的决定。
我们需要确保无辜者不受指控,并保护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
总结以上论点,我们认为根据您提供的相关事实和证据,结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给予您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当然,我们也建议您在今后的行为中保持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请您知悉,本意见书仅作为对问题的一个合理建议,最终的决定还需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并由相关权威机关作出。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咨询或有其他问题,我们将非常乐意为您提供帮助。
谢谢。
此致XXX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法175条 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程序性规定
![刑事诉讼法175条 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程序性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ba6e3f1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2f.png)
刑事诉讼法175条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程序性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了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程序性规定。
该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性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以下内容:一、针对案件的收集、审查、核实等工作人民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必须充分收集、审查、核实涉案事实及相关证据。
这一过程一般会包括以下工作:1.审查案件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提交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并认真阅读相关的调查笔录、证据材料、鉴定检验报告等。
2.现场勘验:对于需要现场勘验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3.收集证据:在审查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4.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审查过程中,如有必要,人民检察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医院等部门协助进行调查。
二、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人民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应当通知被害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听取他们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意见和申辩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申辩意见进行审查、核实和鉴定。
这一程序性规定确保了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对于涉及重大犯罪的案件,应当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征求上级检察院的意见。
这一程序性规定可以确保对于重大犯罪案件的审查能够得到审慎、细致、透彻的处理,避免滥用职权、私下协商的情况出现。
四、出具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及时出具书面决定,并通知涉案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书面决定应当明确决定的事由、依据、程序和结果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其依据法律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了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程序性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了案件的收集、审查、核实等工作,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以及出具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等内容。
撤销刑事案件法律条款(3篇)
![撤销刑事案件法律条款(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c19d96b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1f.png)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刑事司法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在司法实践中,某些刑事案件由于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原因,导致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关于撤销刑事案件法律条款的建议。
二、建议撤销的刑事案件法律条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理由:该条款规定过于严格,可能导致部分案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不起诉,从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修改为: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说明理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理由:该条款对回避的情形规定过于狭窄,可能导致部分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未被纳入。
建议修改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利益关系、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理由:该条款对起诉书的审查标准过高,可能导致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进入审判程序。
建议修改为: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且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变更起诉。
理由:该条款对审判人员发现新事实的处理程序规定过于简单,可能导致部分案件因新事实的出现而无法得到公正处理。
刑法法条释义第十五条指什么
![刑法法条释义第十五条指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4e9f0b94f242336c1fb95e9b.png)
The success of an enterprise depends on the team, not on the individua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刑法法条释义第十五条指什么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其实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
但是大多数时候一般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
但是对于刑法我们还是一定要有所了解的,但是刑法的条例太多了。
今天我们就主要了解一下刑法法条释义第十五条指什么把,接着往下看。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过失犯罪定义的规定。
本条分为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过失犯罪的规定。
“过失”和“故意”一样,同是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
根据本款的规定,过失犯罪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第二类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
本款规定的“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可认识的能力。
“应当预见”要求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
所谓行为人的具体情况,主要是指行为人的年龄、责任能力、文化程度、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职业专长、工作经验、社会经验等。
帮信罪决定不起诉后行政处罚法律条款
![帮信罪决定不起诉后行政处罚法律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a9210b05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d8.png)
帮信罪决定不起诉后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院不起诉之前关押怎么赔偿
![检察院不起诉之前关押怎么赔偿](https://img.taocdn.com/s3/m/7c2116f50b4e767f5bcfce55.png)
Tired, unwilling to move forward, feeling sad, no love to be fou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检察院不起诉之前关押怎么赔偿导读:检察院不起诉之前关押的会按照国家赔偿来进行赔偿,但是申请国家赔偿也是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个人职权的时候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应该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一、检察院不起诉之前关押怎么赔偿对于不起诉的案件而言,如果存在错误刑事拘留或超期拘留的,或逮捕的,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法条链接:《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不赔偿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以上五项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上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新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刑诉法第146条关于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诉法第146条关于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https://img.taocdn.com/s3/m/f5f6d634a6c30c2258019e1a.png)
刑诉法第146条关于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对于学习法律专业以及法律工作者来说,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是十分有必要的。
为了打击犯罪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对各类犯罪的打击方法都做出了明确性的规定,刑诉法第146条是关于申诉的规定。
具体来说,该如何理解该条文的规定呢?▲一、刑诉法第146条关于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百四十六【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二、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可以怎么处理1、检察机关在向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应当告知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该决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同时这些告知事项必须在不起诉决定书中载明。
2、不起诉制度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由作出决定的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这里所说的“可以”,说明被不起诉人就算在七日之内不提出申诉,并不意味其申诉权当然消灭。
法律规定任何公民具有申诉权,同样,被不起诉人如果在七日之外,照样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只是,这时候受理的部门是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
至于人民检察院什么时候作出复查决定,法律并没有规定期限,这属于立法上的缺陷。
3、被不起诉人申诉应提交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
若没有书写能力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其口头提出的申诉制作比例进行复查。
复查认为要维持的,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
复查认为要撤销的,则需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4、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并同时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酌定不起诉的相关法律条文
![酌定不起诉的相关法律条文](https://img.taocdn.com/s3/m/901ef3eef8c75fbfc77db206.png)
(2)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正当防卫过当的;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6)中止犯罪的;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7)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的从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酌定不起诉的相关法律条文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轻罪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必须。人民检察院对下列情形,不得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一人犯有数罪;属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主犯;对从犯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有犯罪事实的;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定不起诉有哪些情形
![法定不起诉有哪些情形](https://img.taocdn.com/s3/m/5d647081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f8.png)
法定不起诉有哪些情形就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和⼈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在侦查终结之后,就会上报检察院进⾏审查,看是否需要提起公诉。
如果是决定不起诉的话,此时⼜具体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等。
那么⼤家知道我国规定的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吗?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法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定不起诉有哪些情形法定不起诉指⼈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侦查终结的案件进⾏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的⾏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作出不将犯罪嫌疑⼈诉⾄⼈民法院审判的⼀种处理决定,是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于以下情形:1、犯罪嫌疑⼈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犯罪嫌疑⼈、被告⼈死亡的;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处理法律既保护被害⼈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同时也保护犯罪嫌疑⼈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
法律规定了被害⼈对⼈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也可以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同时也规定了犯罪嫌疑⼈对⼈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般来讲,不起诉认定犯罪嫌疑⼈⽆罪的决定,被不起诉的⼈不会再就不起诉的决定起诉,但在不起诉的决定中,有⼀种情况是犯罪嫌疑⼈有犯罪⾏为,但从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看都很轻,即犯罪情节轻微,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尽管⼈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认为我根本就没有犯罪,不存在什么犯罪情节轻微的问题,被不起诉⼈都可以向⼈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这个申诉材料被不起诉⼈必须从收到不起诉决定书那天起7天内交给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民检察院。
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
![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1dbd965e960590c69fc37676.png)
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关键词:相对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刑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规定是人民检察院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对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适用相对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必须具备两个法定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一、犯罪情节轻微关于犯罪情节轻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此都没有作具体或明确的规定。
如果从文法上分析:首先,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不是无罪或者是一般违法行为;其次,被不起诉人的犯罪情节轻微,而不是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情节严重。
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应当适用绝对不起诉,如果是情节严重的,也不能适用相对不起诉,而是应当起诉。
我们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第一,被不起诉人所实施的犯罪为轻罪。
轻罪,是指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刑法分则的规定,可以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犯罪。
如果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是重罪,如: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或者是放火、爆炸、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不能适用相对不起诉。
第二,被不起诉人的主观恶性较小。
主观恶性较小,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或者是出于过失,或者是出于激情、头脑不冷静,或者是被害人一方亦有过错等情况;在实施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如:有犯罪中止、自首、立功、主动赔偿或者同意赔偿他人损失的等情况。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较深,如:累犯,惯犯、再犯、多次受过行政处分或处罚屡教不改的,犯罪之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的,拒不认罪的等等,不能适用相对不起诉。
第三,被不起诉人所实施的犯罪,危害后果较轻。
什么叫刑诉法中绝对不起诉
![什么叫刑诉法中绝对不起诉](https://img.taocdn.com/s3/m/f138473f6f1aff00bfd51e0b.png)
In life, if someone gives help, it is lucky, and if no one gives help, it is destiny.(页眉可删)什么叫刑诉法中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里的应当是指因为不具备起诉的法定条件而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刑法中存在有不同的不起诉规定,其中一种为法定不起诉,又可以叫做绝对不起诉,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后已送到法院进行起诉的后的审查中发现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事实或者说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那么刑诉法中绝对不起诉有哪些情况?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不起诉的学理分类和适用条件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处罚,以及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2款和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及司法实践情况看,不起诉有三种:绝对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于案件符合法定情形时,必须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这三种不起诉的条件分别是:(一)绝对不起诉的条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的规定,具体指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第145条意思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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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法条
第145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170条、第143条,第144条,第146条。
意思分解:
1.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之后,应当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当然如果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侦查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对于决定的不起诉,应当将不起诉的决定书送达以下机关或者个⼈:
(1)公安机关;
(2)被害⼈(如果有被害⼈的);
(3)被不起诉⼈和他所在的单位(第143条)。
2.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如果其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第144条)。
3.如果被害⼈不服的,可以采取两种救济渠道来保障⾃⼰的合法权利:⼀是⾃收到决定书后的7⽇之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如果上⼀级检察院复查的结果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要以向⼈民法院起诉;⼆是直接向⼈民法院起诉,即不通过申诉的渠道⽽直接起诉。
这两种情形实属本法第170条规定的⾃诉案件之⼀。
另外,本条还规定,对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被害⼈向⼈民法院起诉的,⼈民法院受理后,检察机关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民法院。
4.如果因为检察机关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对此不服的(如被不起诉⼈认为其⾏为根本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本法第146条的规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后的7⽇以内向检察机关申诉。
新刑诉法撤案法律条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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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cannot choose our origin, but our future is changed by ourselve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新刑诉法撤案法律条文是什么导读:刑法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刑事诉讼都是属于公诉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提起诉讼,不会出现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的情况狂,所以会遇到撤诉的案件并不多。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是会进行撤案处理的。
为此新刑诉法撤案法律条文中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是符合下述情况的均可以撤案处理。
一、新刑诉法撤案法律条文刑法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
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公安部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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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问答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正文不起诉决定书格式(样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检刑不诉〔〕号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出生地和户籍地、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XXX(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X涉嫌XX罪,于X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 XXX涉嫌XX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X年X月X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
”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间。
)XXX(侦查机关名称)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概括叙述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XXX (侦查机关名称)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本案证据不足)(应当概括写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情况),不符合起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XXX(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如系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则写为:本案经本院侦查终结后,在审查起诉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本案证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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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
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是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四十二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
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四十三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一是“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
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其适用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凡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
二是“酌定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有两层含义:其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其二,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
三是“存疑不起诉”又可以称为“证据不足不起诉”,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种不起诉类型,它同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一同构成我国的不起诉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存疑不起诉的法理基础。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对于经两次补充侦查证据仍然不足的案件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能够使检察机关从积案中摆脱出来,也体现了不起诉的诉讼效益价值。
但是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应用“存疑不起诉”的情况极
少,不是我们没有遇到证据不足不能起诉的情况,而是我们以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的作法来代替不起诉。
虽然公安撤案也可以达到对存疑案件终止诉讼的目的,但是公安撤案在我国刑诉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最高检和公安部的有关文件中有所规定,因此,以公安撤案结束诉讼做法的法律依据并不充足,不宜大量使用。
相反存疑不起诉在刑诉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在遇到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大胆适用不起诉决定。
梁积力不起诉权条件及司法实践中问题研究/xingfa/101129/15001883-2.html。
《国家赔偿法》免责条款关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国家赔偿的情形,则是指行为人之行为已有足够证据证明构成犯罪,只是由于其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小,遂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
无罪判决申请国家赔偿
第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