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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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会议纪要

市政府办公会议需要把内容记下来,这样方便以后的回顾。下文是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市政府会议纪要一

20xx年x月x日,受市委副书记郑瑶委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郑光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9次专题会议,就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电局、法制办、审管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形成的统一意见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我市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害建设工程必须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二、会议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集体事项予以明确: (一)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进入行政审批中心。瑞安经济开发区中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按其管理权限,参照行政审批中心的管理要求和程序执行。

(二)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的范围的确定,严格按照《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69号令)中

的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工程一览表规定执行。

(三)属于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的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持项目转办单向市地震主管部门(市科技局)申请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地震主管部门确认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否则,项目审批单位不予立项及办理有关手续。

(四)瑞安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自20xx年x月x日起全面实施。

三、会议要求,地震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把我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会议纪要二

7月14日上午,公司召开部分中层干部办公例会。会议由总经理孙小萍主持,公司中层干部李晓琼、张勇、刘巍、郭平、曹艺飞等人参加了会议。总经理孙小萍宣布了公司部门中层干部的责任分工,以及部门的调整,同时部署了下一步各部门的工作,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各部门中层干部分工:1.李晓琼同志主管财务以及公司账款的清收;2.张勇同志负责公司仓库以及门面的招商工作;3.张鹏、曹艺飞同志负责公司的营销、项目管理、加盟方式等业务;4.刘巍、郭平同志负责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对公司xxxx第3号文件《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进

行讨论、修改。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调整:1.设立清收办,暂时由张华清同志负责;2.设立质管办,由郭平同志负责;3.安技部暂时无部长,临时由高章跃同志负责;4.公司保安工作由办公室调入安技部,保安的管理由高锦华同志负责;5.设立招商办公室,由张勇同志负责。

四按照总公司领导的要求,捷龙公司将逐步进行裁员。闲置人员首先转入保安岗位。

会上总经理孙小萍对捷龙公司各部门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大家齐心协力,多动脑筋,现纪要如下:

一财务部要加大公司账款清收力度,列出应收款明细提供给清收办,并督促清收办的清收效率,清收办对每日清收情况做好详细日志。财务部以武缆项目为试点,对开票流程进行完善。本周内财务部组织召开一次大件扭亏会议,对大件公司亏损情况进行分析并拿出大件公司扭亏详细计划。

二招商办做好工作日志,每日招商工作情况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制定公司车辆启动方案,研究如何对外出租车辆,盘活公司闲置车辆。

三曹艺飞本周内完成武缆标书。对捷龙现有加盟公司进行分析,详细研究加盟公司利弊,对捷龙公司加盟公司今后如何操作拿出详细方案,下周办公会进行讨论。

四张鹏对捷海公司目前若干小项目进行分析,总结公司每个小项目的运行模式,探索出一套激励机制并研究下一步捷海公司如何进

行扩展,下周办公会进行讨论。

五质管办本周内对公司办公环境进行检查;配合安技部对公司进出门管理制度进行制定。

六办公室做好小车管理,制定派车制度;及时更新公司网站。

市政府会议纪要三

2019年12月3日,魏荣君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石桥新城项目建设推进会。会议主要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纪要如下:

一、征收淡水街道石桥村集体土地165.8亩;因该地块存在土地争议面积为26.44亩,征收面积按192.24亩计,按39000元/亩的价格予以补偿。

二、村民留用地按相关规定安排给村民。村民留用地采取村企合作的方式安排使用,由开发商与村民具体协商。

三、村民留用地土地挂牌,因其留用地用途为工商留用地,出让方式为划拨,扣除相关上缴费用后,土地成本和剩余收益返还给村。具体由国土部门在制定留用地土地挂牌方案时予以明确,并报区土地联审会议审定。

四、盘整土地补偿标准按《关于土地盘整补偿标准的通知》(惠市国土资〔2019〕19号)进行适当调整;已认定的闲置土地,在处置过程中用地单位主动接受政府收回的土地,其补偿标准按协议收购的补偿标准执行(即不下调20%)。

五、已盘整收回的建设用地清场工作,由区盘整办委托石桥村委具体实施。补偿标准参照2019年第七次区土地联审领导小组成员会

议(惠阳土联字〔2019〕5号)通过的《关于石桥新城区项目已征地清场补偿方案》所确定的标准执行,即青苗及果木补偿按25000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执行。

六、第一期范围内需整合和收购的规划小区住宅用地,按市场评估价的方式以现金收购或者由项目公司提供土地进行置换或以地换楼方式解决。

参会人员:刘伟东(区府办公室),郭玉明、杨治宇、刘汉声(区国土资源分局),曾国华(区财政局),黄向阳(区土地储备中心),陈党生、陶伟军、邓万瑞、童玉雄(淡水街道办),罗智辉(南龙投资)。

分送: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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