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南经济特区平安出产条例〔202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海南经济特区平安出产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1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预防和减少出产平安变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富平安,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出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元、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出产经营单元〕的平安出产,适用本条例。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平安和道路交通平安、铁路交通平安、水上交通平安、民用航空平安、电力设施平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出产经营单元是平安出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平安出产打点,成立、健全平安出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出产条件,确保平安出产。
出产经营单元主要负责人对本单元的平安出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出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级人民当局及其相关部分的主要负责人是平安出产监督打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出产监督打点工作承当全面带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出产监督打点工作承当相应带领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当将平安出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与年度方案,成立和完善平安出产监管体系,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平安出产专项资金,用于平安出产监督查抄、信息化建设、变乱应急救援及措置、平安技术装备购置和重大变乱隐患整改等。
第六条县级以上平安出产监督打点部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平安出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打点,指导、协调、监督和查抄同级有关部分和下级人民当局依法履行平安出产监督打点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有关部分对其主管行业、领域的平安出产实施监管,负直接监管责任。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2006年修正)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200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3.30•【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施行日期】1994.06.24•【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根据2006年3月30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划拨、租赁、转让、承包、抵押和继承。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或者承包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也可以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用于非农业建设。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抵押、继承。
第三条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对生态公益林地实行特殊保护。
第四条省、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农垦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的管理工作,其派出机构的职责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市辖区或者乡镇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市辖区或者乡镇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登记第五条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受法律保护。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7.18•【字号】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第12号公告•【施行日期】1994.07.18•【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第12号公告1994年7月18日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依法经营、保护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海南经济特区的土地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限期使用制度。
地下资源、埋藏物、隐藏物、原有公用设施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农业生产,也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自办企业,或者作为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的条件,用于非农业建设。
第三条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者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六条省、市、县、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省农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垦区内国有土地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对在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以及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盐场、渔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征用的土地,以及国家未确定给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山、水面、滩涂、河滩地和其他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修订)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南经济特区正文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修订)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6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10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6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经济特区内住宅区物业与非住宅区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人的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社区治理、多方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推动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加强社区治理。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2024年修正)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4年9月27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防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下列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一)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包括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等商品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二)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等;(三)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需要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实行名录管理。
禁止名录的制定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论证评估后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机理及影响研究,促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降解技术成果转化。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成果转化适时调整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海南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中国七个(海南、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喀什、霍尔果斯)经济特区中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的范围为海南本岛。
海南省的行政区域包括海南岛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是中国面积第二大的岛。
全省陆地(主要包括海南岛和西沙、南沙、中沙群岛)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南岛陆地面积3.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
1988年4月13日,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同时成立。
2018年10月16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海南经济特区三十而立之年,再担改革开放新使命。
由来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以举手表决方式撤销广东省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建立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是全国最大的省级经济特区、并且是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
海南省位于中国最南端。
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省相望,东南和南边在南海中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
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决定:一、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
二、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海南特区的发展作为最年轻的省份,海南是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又是经济总量不及全国1%的欠发达经济小省。
和其他4个城市型经济特区不同,海南拥有广大农村,基础薄弱,经济落后。
要在这样一个地区实现经济快速持续增长,同时发挥全国改革开放试验田和排头兵的作用,其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可想而知。
过去,围绕海南的发展方向,有过多次争论。
有的主张贸易突破,有的坚持无工不富,有的认为旅游先行。
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2019修正)
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2019修正)【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2.31【实施日期】2020.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2013年3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5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加强海岸带的综合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岸带,保障海岸带的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经济特区海岸带范围内从事保护治理、利用及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海岸带,是指海洋与陆地交汇地带,包括海岸线向陆地侧延伸的滨海陆地与向海洋侧延伸的近岸海域。
海岸带的具体界线范围由省人民政府依据海岸带保护治理与利用的实际,结合地形地貌具体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海岸带保护治理与利用应当遵循陆海统筹、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综合管理、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机制。
省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旅游文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林业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协同做好海岸带保护治理与利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海岸带的保护治理与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2021修正)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2021修正)为了加强平安生产工作,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修正了海南经济特区平安生产条例,下面是条例的具体内容。
海南经济特区平安生产条例(20xx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依据20xx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的打算》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平安生产工作,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在本经济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活动,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平安和道路交通平安、铁路交通平安、水上交通平安、民用航空平安、电力设施、核与辐射平安、特种设备平安、旅游平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需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平安生产投入,改善平安生产条件,推动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平安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平安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平安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平安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担当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担当相应领导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平安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与年度方案,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准时协调、解决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海南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 (HEZ) 是中国在1988年设立的首个经济特区,在强调经济改革和开放政策的背景下,旨在推动海南岛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海南经济特区的起源、发展、特点和对经济的影响。
一、起源和发展1988年4月13日,中国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这一决策被视为中国对开放政策进一步扩展的一部分。
海南岛作为最大的岛屿特区,被赋予了特殊的地位和发展机遇。
海南经济特区的设立旨在吸引国内外投资,推动海南地区经济的发展。
它注重引进先进技术、吸引外国资本和促进对外贸易,以加快经济增长和现代化进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海南经济特区逐渐发展壮大。
1992年,中国政府进一步扩大了特区的范围,将整个海南岛纳入特区范围内,形成了一个更大的经济特区。
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强了海南特区的地位和发展动力。
二、特点和优势海南经济特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在经济发展中有很多特点和优势。
首先,海南岛是中国最南的省份,以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壮丽的风景和温暖的气候而闻名。
这使得海南特区在旅游业方面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成为中国著名的旅游目的地。
其次,海南特区还享有一系列政策优势,包括税收减免、企业注册便利等。
这些优势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企业在海南设置分支机构或总部,进一步促进了当地产业的发展。
此外,海南特区还重视创新和科技发展,致力于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创新型城市。
这为海南特区提供了更多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机遇。
通过吸引更多的创新人才和技术资源,海南特区成为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之一。
三、对经济的影响海南经济特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特区的设立和发展带动了海南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
截至目前,海南特区已经成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最快的省份之一,对中国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其次,海南特区还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特区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减少对传统低效产业的依赖。
这些产业的发展不仅为当地经济增加了新的增长点,而且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教育资料】高考历史热点三:海南设置经济特区30周年学案学习精品
2019年高考历史热点三:海南设置经济特区30周年今年是海南设置经济特区的30周年。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地理位置独特,拥有全国最好的生态环境,同时又是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具有成为全国改革开放试验田的独特优势。
海南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
接下来请各位考生追随历史罗的角度进入海南的历史。
【知识回顾】根据最新考古材料,最迟在1万年前,海南岛就开始了人类的活动。
先秦时期海南属百越之骆越。
据明代《正德琼台志》记载,海南岛在唐虞三代称为“南服荒缴”(缴:边界),在秦代称为“越郡外境”。
这说明海南岛在当时为祖国辖区荒远的边界。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统一岭南广大地区,在南方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并将中原几十万人迁徙其地。
其时,海南岛为象郡之外徼。
秦汉之交,中原战乱,秦龙川令赵佗自立为南越王。
南越国势力遍及海南岛。
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在海南岛设置珠崖郡(治今琼山)、儋耳郡(治今儋州)。
属交州刺史管辖。
这是海南岛归入中国版图最早的两个行政地名,标志着中央政权对海南岛直接统治的开始。
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夏废儋耳郡,并入珠崖郡。
元帝初元三年(前46)春又罢珠崖郡,下诏放弃珠崖郡,设置朱卢县,隶属交州合浦郡。
65年间,海南岛在中央王朝管辖之下。
东汉建武十九年癸卯(43),伏波将军马援平定交趾,往来南海,抚定珠崖,复置珠崖县,属合浦郡,而省朱卢县。
东汉明帝永平十年丁卯(67)又复置儋耳县,珠崖、儋耳2县均隶属于合浦郡,督于交州。
加强了东汉王朝与黎族先民的联系。
三国时期,东吴黄龙三年(公元231年),吴大帝孙权派兵平定交州;吴赤乌年间(238~251)在雷州半岛设立珠崖郡,对海南岛实行“遥领”。
吴大帝孙权派兵平定交州东吴时期,广州辖下的4郡外,还包括荆州始兴郡和海南岛。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省珠崖郡,并入合浦郡。
朱卢改为玳瑁。
合浦郡领合浦、南平、荡昌、徐闻、玳瑁、珠官6县。
海南经济特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南经济特区的管理,充分发挥海南经济特区的优势,促进海南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南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
特区的管理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条特区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二)市场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三)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五)强化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条特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特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特区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特区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特区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特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管委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二)制定特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三)负责特区的投资、融资、建设、土地、环保、规划、交通、通讯、信息、旅游、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管理工作;(四)负责特区的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五)负责特区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救援等工作;(六)负责特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管委会下设若干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特区经济管理第八条特区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第九条特区应当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热带特色农业,提高产业竞争力。
第十条特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一条特区实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第十二条特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琼府〔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2022〕2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10日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岸带环境资源的保护,规范海岸带开发利用管理,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海岸带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经济特区海岸带范围内从事保护治理、利用及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和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海岸带是指海洋与陆地交汇地带,包括以海岸线为基线向陆地侧延伸的滨海陆地与向海洋侧延伸的近岸海域。
海岸带具体范围根据海南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海岸线是指平均大潮高潮线。
海岸线具体界线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部门依据国家海岸线修测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我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际和岸线变化情况进行划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海岸带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对海岸线进行修测,报省政府批准。
第四条省政府和沿海市、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将海岸带的保护与利用纳入海南省和沿海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海岸带环境总量和资源承载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限定开发边界,优化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布局。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统筹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三条控制线,加强海岸线分类管控,统筹海岸带开发利用活动。
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
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城市规划区个人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必须持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和建房设计图,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在个人原使用的宅基地建设住宅的,参照本条例第四十三条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在个人原使用宅基地以外建设住宅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二、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开山、掘土、采砂、采石、填挖水面、堆弃垃圾等以致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三、第六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第七十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决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结合本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经济特区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条例。
经省批准独立设置的开发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本条例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人民防空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管线、通讯设施、对外交通设施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空中廊道及整治江河、滩涂和岸线、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
海南经济特区20年的审视与展望
摘
要 : 创 办 经 济特 区 是 改 革开 放 3 0 年 来最 成 功 的 创 举之
、
一
,
海 南 作 为我 国 五 大 综 合 性 经 济特 区 中最 大 的 特 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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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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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极 具 海 南特 色的 特 区 建设 之 路 在新 形 势 下 重振 特 区 精 神 探 索新 的 经 济特 区 被 赋 予 了新 的 内 涵 新 的 使 命 海 南 作 为 我 国 唯 的 岛屿 特 区 要 重 塑 特 区 意 识 生 态特 区 海洋特 区 的 发 展 战略 特 区 发 展之 路 实现把 海 南 建设 成 为 中国 的 更是 世 界 的 自由特 区
况下
希 望 海 南 在 缺 乏 中 央 财 政 支持 的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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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 优 越 的地 理 位 置
…
海南经济特区自由港高质量发展研究
海南经济特区自由港高质量发展'究刘伟丽方晓萌!(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广东深圳518060)摘要: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经济特区依托创造出口和技术基础升级,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量提速。
然而,面对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多变急变,经济特区亟须改革升级,并从依托出口导向和制造业为主向以内需导向及服务业为主转变&海南经济特区自由港具备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与潜力,将成为我国实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潜在增长力的重要门户。
因此,海南经济特区自由港应瞄准“十四五”规划深远目标,找准发展定位,积极破除海南经济特区跨越式发展面临的人口、资源与内部差异的约束,推动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消费升级、区域协调等路径实现,将有助于激发海南经济特区自由港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关键词:改革升级高质量发展自由港建设国家赋予了海南经济特区新的发展机遇,建立自由贸易港,开启了新的发*刘伟丽,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深圳大学中国质量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方晓萌,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126中国经济特区研究(2020年第1辑总第13辑)展模式,海南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新的窗口有先行先试的重要意义并发挥作用(如何在新的发展机遇中抓住机会,实现海南经济特区新的突破和升级,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自由贸易港的范本,是海南经济特区最主要的任务。
-海南经济呈现高质量发展的现状近年来,海南省在稳定增长、促进改革、调整结构方面做岀了多项努力,经济总体运行平稳(2019年海南国内生产总值为5308.93亿元,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其经济增速与2018年持平,维持在5.8%。
人均GDP实现了快速增长(见图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达到26679元。
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多,居民将更关注衣食住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的质量,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必须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
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01.18【实施日期】1996.01.18【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1月18日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另行规定。
第三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开发利用水资源以地表水为主,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水工程建设以蓄水为主,蓄水和引水相结合;水资源保护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治理相结合。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形式开发利用水资源和从事防治水害的各项事业。
投资建设水工程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
从事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企业,享受本省鼓励投资的优惠待遇。
兴建大中型水工程的,还可享受基础设施投资的优惠待遇。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水利建设专项基金,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水利建设投资适当增加。
省人民政府还可根据建设需要发行水利债券。
水利建设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及水利债券的发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条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海南自贸区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之
海南自贸区/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之(二)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一直是中国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海南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奇迹之一。
本篇报告通过研究海南省自1978年以来的发展脉络,包括发展驱动力、经济发展成效、发展优劣势等方面,对海南省的过去30年发展做个总结,并对海南省的未来发展做出展望。
一、发展回顾建省之初,海南属于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经济结构单一,长期属于我国最贫穷落后的地区之一。
经过30年的发展,海南成为中国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国内首屈一指的旅游目的地。
从1988年到2018年,海南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省办金融特区阶段、国际旅游岛建设阶段和自贸区自贸港建设阶段。
(一) 1988-2008:省办经济特区阶段海南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
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成为中国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
此后,《国务院批转〈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国发〔1988〕24号文件)明确提出“海南建省以后,实行比现行经济特区更加灵活的政策,进一步放宽搞活,加快开发建设的步伐。
”改革开放为海南经济特区的发展提供了高规格和高起点。
1988年8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1988)26号文件加快海南经济特区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简称“三十条”)颁布,允许贸易自由,海南省制定了以工业为主导,工农贸旅并举的发展战略。
在1992 年初的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海南省于1993年7月确立“以旅游业为龙头,超前发展第三产业”的产业发展基本方针。
然而,此后不久海南掀起了房地产开发热潮并最终形成了房地产泡沫,过热的发展加上监管政策趋严,海南房地产泡沫最终破裂,海南经济陷入了阶段性低谷。
1996年2月10日,《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出台。
海南经济特区房地产管理条例
海南省经济特区房地产管理条例笫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划拨、租赁、转让、承包、抵押和继承。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或者承包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也可以依法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用于非农业建设。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抵押、继承。
笫三条??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对生态公益林地实行特殊保护。
第四条??省、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农星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的管理工作,其派出机构的职责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市辖区或者乡镇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市辖区或者乡镇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登记第五条??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受法律保护。
本条例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第六条??省、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地政、地籍的统一管理工作。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依法核发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土地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土地他项权利山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七条??依法设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应当在权利确定之日起15日内办理设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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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
Dear Peter,
Glad to hear that you are coming to China. Now I’d like to introduce to you a nice place where you can enjoy yourself— The Hainan Special Economic Zone.
Hainan lies in the south of China, so it is very warm in winter. As China’s largest special economic zone, it has experienced rapid development in many aspects since it was established twenty years ago. A good many comfortable residential quarters, highways and modern ports and airports have been built. Besides, as a famous “natural greenhouse”, it also enjoys a lot of advantages in tropical agriculture. Hainan is also a scenic spot and it has quickly become a resort for holidaymakers. Ten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from all parts of the country and all corners of the world come here every winter. The Hainan Special Economic Zone has a bright future.
Hope you can go there and enjoy yourself.
Yours,
Li Hua
习作:
Dear Peter,
Glad to hear that you are coming to China. Now I’d like to introduce to you a nice place where you can enjoy yourself— The Hainan Special Economic Zone.
I think the Hainan Special Economic Zone is the best place for you to go to. Hainan, which is located in the south of China, is the largest Special Economic Zone in China. It develops rapidly and many residential quarters, roads, harbors and airports have been built in recent years. What’s more, there are many advantages to develop tropical agriculture. In addition, the places of interest in Hainan are very fascinating. That’s why Hainan is considered as a resort of travel.
In a word, the beauty of Hainan is more than words can describe. So please go there and enjoy your holiday.
Yours,
Li Hua
—By Lin Xiaohong 错误或不恰当表达:
1.Hainan lies in the southeast part of China.
Hainan lies in the most south of China.
2.Hainan develops quickly, such as the contribution of residential quarters, roads,
ports, airports and so on.
3.The fresh air, the clean beach and abundant sunshine makes Hainan become a
resort for tourists.
4.Wish you have a good holiday.
5.I am waiting for your reply.
亮点词汇或表达:
1.海南位于中国的最南部。
Hainan lies / is located / is situated in the most southern part of China.
Lying / Located / Situated in the most southern part of China, Hainan is the largest special economic zone of China.
2.旅游度假胜地:
a holiday resort/ a tourist resort/
景点:
scenic spot(s) / tourist attraction(s) /
古迹:
historical site(s)
3.发展迅速(如建设住宅区、高速公路、海港、机场等)
During the past decades, Hainan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For example, a
great many comfortable residential quarters, highways and modern ports and
airports have been built
4.交通便利:
The transportation in Hainan is very convenient with modern ports and airports built in recent years.
5.天然温室,具有许多发展热带农业的有利条件。
Hainan is a famous natural greenhouse with many advantages for tropical
agriculture.
具有做某事的有利条件:
have an advantage for sth / to do sth
have favorable conditions for sth. / to do sth.
6.make sth. sth.
The beautiful scenery, the pleasant climate and the fresh air of Hainan make it a paradise(heaven / resort) for tourists.
7.Hainan enjoy the reputation of “a paradise for tourists” with its beautiful scenery,
pleasant climate and fresh 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