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法律法规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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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核实是当前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面临的难 题。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具体包括( AB)。E
A.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B.法定赡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 C.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 D.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 E.遗属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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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第三章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的一般规定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分类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救助法规与政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五保供养
农五保+城三无=特困
专项救助 法规与政策
城医乡疗医救疗助 救助 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
城镇住房救助 法律援助
A.在外地出家当和尚4年的赵大 B.在监狱服刑的赵二 C.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汽车修理的赵三 D.在外地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的赵四 E.在中学读初中的赵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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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夫妇均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其唯一养子小陈已结婚单独立户, 有固定收入,老陈夫妇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下列关于管理审批机关
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乡镇政府、街道办——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的窗口 ✓ 工作人员——个人信息保密
申请途径
✓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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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 法律责任
• 机关——上级行政或监察
• 情形——符合不受理、符合不批准、不符合批准、泄露信息造成后果、 丢失篡改数据、不按规定发放、其他
• 处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责令追回
• 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纳入发展规划
将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政府
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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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 类型:7类 ➢ 社会力量参与: • 单位和个人参与——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 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 • 购买服务——县以上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 • 支持——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建立机制渠道 • 社工服务——县以上政府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
临时救助 法规与政策
重 要 方 面
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
就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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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 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 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 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 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 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 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 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疾 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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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 原则: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 体系建设:国务院
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建、人保部门
县级以上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 协调机制: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
• 申请受理、调查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
• 具体工作
——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员
• 协助工作
——村居委会
包括:配偶 父母 未成年子女 本科及以下在校成年子女 其他 不包括:连续三年及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教人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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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10年前丧偶,靠打零工独自抚养5个子女,有的已长大 成人。老赵因家庭生活困难,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最 低生活保障。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老赵的5个子女中,应当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 C
——停止救助,责令退回,可处1~3倍罚款
骗取低保:吃了还得“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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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救助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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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三要素:户籍状况
家庭收入
➢ 对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
保标准,且家家庭庭财财产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资格:
1户籍状况——当地常住户口
非农户口——城市低保 农业户口——农村低保 取消划分、户籍所在地城镇、居住超一定期限、
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分配——城市低保
2家庭财产——存款、证券 机动车(不含残代车)、船舶 房屋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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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3家庭收入:
主要指家庭全部可支配收入,即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支出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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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 监督管理
• 监督检查机构——县以上政府及其救助管理部门
• 县以上民政——依申请、委托查询、核对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建立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机构责任
• 县以上救助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职可查阅、记录、复制资料
• 县以上财政、审计——监督资金物资
✓ 申请难以确定部门——先向经办机构或县民政求助——及时办理或转交
包括工资性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家庭经营净收入 (农林牧渔生产收入、各行业经营服务收入)财产性收入(出让收入、利息、股息 、红利、转租出租收入)转移性收入( 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 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捐赠赠送收入)。
不包括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各地实施细则规定,因公负伤 职工的护理费、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 金、见义勇为奖金不计在内。
家庭收入核实是当前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面临的难 题。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具体包括( AB)。E
A.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B.法定赡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 C.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 D.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 E.遗属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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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第三章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的一般规定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分类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救助法规与政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五保供养
农五保+城三无=特困
专项救助 法规与政策
城医乡疗医救疗助 救助 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
城镇住房救助 法律援助
A.在外地出家当和尚4年的赵大 B.在监狱服刑的赵二 C.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汽车修理的赵三 D.在外地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的赵四 E.在中学读初中的赵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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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夫妇均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其唯一养子小陈已结婚单独立户, 有固定收入,老陈夫妇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下列关于管理审批机关
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乡镇政府、街道办——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的窗口 ✓ 工作人员——个人信息保密
申请途径
✓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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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 法律责任
• 机关——上级行政或监察
• 情形——符合不受理、符合不批准、不符合批准、泄露信息造成后果、 丢失篡改数据、不按规定发放、其他
• 处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责令追回
• 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纳入发展规划
将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政府
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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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 类型:7类 ➢ 社会力量参与: • 单位和个人参与——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 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 • 购买服务——县以上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 • 支持——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建立机制渠道 • 社工服务——县以上政府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
临时救助 法规与政策
重 要 方 面
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
就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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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 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 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 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 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 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 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 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疾 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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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 原则: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 体系建设:国务院
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建、人保部门
县级以上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 协调机制: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
• 申请受理、调查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
• 具体工作
——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员
• 协助工作
——村居委会
包括:配偶 父母 未成年子女 本科及以下在校成年子女 其他 不包括:连续三年及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教人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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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10年前丧偶,靠打零工独自抚养5个子女,有的已长大 成人。老赵因家庭生活困难,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最 低生活保障。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老赵的5个子女中,应当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 C
——停止救助,责令退回,可处1~3倍罚款
骗取低保:吃了还得“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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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救助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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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三要素:户籍状况
家庭收入
➢ 对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
保标准,且家家庭庭财财产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资格:
1户籍状况——当地常住户口
非农户口——城市低保 农业户口——农村低保 取消划分、户籍所在地城镇、居住超一定期限、
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分配——城市低保
2家庭财产——存款、证券 机动车(不含残代车)、船舶 房屋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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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3家庭收入:
主要指家庭全部可支配收入,即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支出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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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 监督管理
• 监督检查机构——县以上政府及其救助管理部门
• 县以上民政——依申请、委托查询、核对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建立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机构责任
• 县以上救助管理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职可查阅、记录、复制资料
• 县以上财政、审计——监督资金物资
✓ 申请难以确定部门——先向经办机构或县民政求助——及时办理或转交
包括工资性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家庭经营净收入 (农林牧渔生产收入、各行业经营服务收入)财产性收入(出让收入、利息、股息 、红利、转租出租收入)转移性收入( 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 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捐赠赠送收入)。
不包括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各地实施细则规定,因公负伤 职工的护理费、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 金、见义勇为奖金不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