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处理及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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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预算

CONSTRUCTION AND BUDGET

2017年第12期

DOI:10.13993/ki.jzyys.2017.12.004

中图分类号:D920.5;D923.6;TU72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0402(2017)12-0016-03

收稿日期:2017-08-06

作者简介:韩有昌(1963-),男,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E-mail:524669411@

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妥善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为社会的发展、稳定、和谐奠定基础。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解决好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工作显得日益重要。

由于工作职责的关系,近几年与有关部门共同处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和农民工讨薪案件。积累了在不同情况下劳务费计算的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

1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的主要原因

(1)建设工程违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屡禁不止,压低劳务费单价。

由于建设工程违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

层层剥皮,施工企业和分包企业将压力转嫁给工程实际施工人,导致劳务费单价走低,引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2)绝大部分实际施工人文化水平较低,没有受过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缺少必要的知识培训。

实际施工人对《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知之甚少,对专业术语含糊不清,词不达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不能把自己的真实意愿表达清楚。

(3)劳务分包合同没有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具体,不能全面真实地反应双方意愿。

国家建设部和工商总局于2003年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但是没有宣贯到实际施工人这个层面,双方没有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处理及案例解析

韩有昌

(兴安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内蒙古乌兰浩特137400)

摘要:我国近些年工程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群众利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问题比较突出,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解决好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工作显得日益重要。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解决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依据、劳务费的计算方法、劳务费计算案例解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预防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述。对解决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具有实际意义。关键词: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处理;案例解析

2017年第12期总第260期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对于质量要求、劳务费支付、违约处理等约定不清。劳务费一般是以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的,对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的约定直接影响劳务方的利益。比如,全封闭阳台、飘窗、檐廊、设备层、带顶盖的连廊等建筑面积计算约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只能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使劳务方蒙受损失。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劳务分包合同缺乏有效监管,绝大多数地区还没有实施劳务分包合同审查备案制度。

前几年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比较多,监管难度很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力量管到劳务分包合同,致使绝大多数地区对劳务分包合同放弃监管。

(5)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严重,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劳务费。

拖欠工程款问题已经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大顽疾,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施工企业本来就是微利,施工企业自己也是勉强维持正常生产,没有多余流动资金来垫付劳务费。因此,如果建设单位不能按施工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势必导致拖欠劳务费,这也是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一个主要原因。

(6)部分实际施工人低价承包,亏损后鼓动工人恶意讨薪。

社会上普遍认为承包建筑工程赚钱,部分实际施工人在没有看到施工图的情况下就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等看到施工图的时候发现施工难度与预想的不一致。还有的实际施工人缺乏起码的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全凭经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对现场发生经济签证和应予索赔的事项,缺少必要的书面证据,维权困难。由此造成亏本,亏本后鼓动工人以维权为借口,恶意讨薪。

2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依据

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应依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劳务分包合同》、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关于无效合同的认定(第一条)、无效合同的处理(第二条)和拖欠劳务费的承担(第二十六条)。

3劳务费的计算方法

劳务费的计算要分清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内容、劳务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按施工图纸计算建筑面积。劳务方已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已验收合格,双方只在计算建筑面积上存在争议,这样的劳务合同纠纷处理比较简单,劳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劳务费金额=劳务费单价×建筑面积(按合同约定或合同签订时的现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第二种: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劳务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按施工图纸计算建筑面积。劳务方只完成部分工作内容,已完成部分经验收合格。劳务费计算公式如下(违约责任另行处理):

已完成部分劳务费金额=〔劳务费单价×建筑面积(按合同约定或合同签订时的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已完成部分工作定额工日数(或定额人工费)/全部工作内容定额工日数(或定额人工费)。〔注:定额工日数(或定额人工费)=∑分项工程量×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的现行地方预算定额中相应定额子目的工日数(或人工费)〕。

第三种:在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调解和鉴定工作中,其他问题都已解决,往往因为某个分项工程的某个工序工作内容没有完成,在扣减比例上发生争议影响纠纷解决的进程。比如,已完成了模板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和安装,未完成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劳务费可以按如下公式计算:

模板拆除劳务费=模板工程合同劳务单价(或市场劳务单价)×模板拆除工程量×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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