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岗位廉政12
传达廉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传达廉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一、目的和意义
廉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分享真实的案例,提醒人们贪污腐败行为的后果,加强廉政意识,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典型案例分享
1. 案例一:[官员姓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最终被依法处理。
2. 案例二:[官员姓名]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和警示
1. 权力滥用:这些案例中的官员滥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违反了法律和职业道德。
2. 贿赂行为:他们接受了贿赂,违背了廉洁从政的原则,损害了公共利益。
3. 法律制裁:违法行为最终都被揭露,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四、教育启示和预防措施
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2. 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廉政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官员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3. 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查处腐败行为,形成威慑力。
通过廉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只有秉持廉洁从政的原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
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 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 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 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 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 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 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
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 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岗位廉 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培训
何强 2015.12.9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 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 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有了许多正义网友的监督,这有利于克服 像“杨达才”事件这类的官僚主义和不正 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的权利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利运用得 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于人 民;政府的权利一旦滥用,就会滋生腐败, 贻害无穷。
为了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我认为仅靠网络这种 监督手段还远远不够,我们应该通过建立健全制 约和监督机制以及建立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来扼 制这类事件的发生。
这个“一不小心”的倒霉蛋,轰轰烈烈的 上演了“一个微笑引发的血案”,成为被 网络力量搬倒的继“天价烟”周久耕、 “LV女王”江润黎之后的又一场官场现形 记,也让我们从中看到了网络反腐的强大 正能量。
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岗位廉政PPT课件
精品课件
9
❖ 对于自己的敛财行为,赵仕永觉得很正常。 他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因为现在社会上有 ‘潜规则’。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 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不存在收 了钱不办事、吃拿卡要,我是正常地履行县 委书记的职责。我收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 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这是正常的,而且 没有损害麻栗坡群众的利益。”
精品课件
17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开发水电是麻栗坡县的一项重要经济发展 项目。该县曼棍第五级电站,起初由两家 单位和一名个人联合开发。云南某锌铟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林某看到开发这个项目很 有前途,就找赵仕永请求参加开发。赵仕 永觉得林某能干,就表态同意。此时,原 定开发人已经着手建电站,在赵仕永“一 定要让林某牵头开发,并持有多数股份” 的要求下,林某的公司获得了46%的相对 控股权。
❖ 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
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
万元、贪污50多万元,
精品课件
5
❖ 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 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 元。
❖ 赵仕永说,自己在受贿贪污这些钱的时候 自认为是正常行为,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 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麻栗坡县发生了较大变化。
精品课件
7
❖ 麻栗坡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02年 12月,赵仕永到麻栗坡县任县委书记时, 该县的全年财政收入位居文山州倒数第二 名。面对贫困,赵仕永因地制宜,采取了 若干既可行又见效快的全县经济建设发展 措施,大手笔地进行市政建设、房地产和
公司党员、关键岗位人员接受“典型案例”宣讲警示教育
公司党员、关键岗位人员接受“典型案例”宣讲警示教育12月27日,国网通渭县供电公司在5楼会议室开展了一场“典型案例”宣讲警示教育,参加这次警示教育的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50多人集中听取了宣讲报告。
举办此次巡回宣讲是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公司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参加,把接受宣讲教育作为年度廉政教育的重点任务,作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重要内容,确保时间、人员、效果“三到位”;要以宣讲教育为契机,加强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和公司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明确在当前形势下,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依法治企、廉洁从业要求。
要在“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推进中,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宣讲会上,来自定西公司的二位宣讲组成员,分别从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六条禁令、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以及《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工作红线规定》等开展解读,列举了近年来发生在公司内部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例,作了深入浅出、鲜活生动的宣讲。
市公司“典型案例”宣讲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由监察部组织,采取集中讲解和现场宣讲的方式,在县供电公司巡回开展,旨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加强公司纪律建设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党政发展环境,使干部员工广泛地、直接地受到教育。
2023年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2023年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一、贪污受贿案例【案例概述】此案例涉及某市政府官员李某,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贪污受贿。
【案例分析】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其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是典型的贪污受贿行为。
二、权力寻租案例【案例概述】某国有企业高管张某,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提供便利,从中获取巨额利益。
【案例分析】张某的行为属于权力寻租,其利用职权为亲友或关系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三、挪用公款案例【案例概述】某事业单位负责人赵某,擅自将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投资,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赵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损害了公共利益。
其私自挪用公款,性质恶劣,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案例概述】某县委书记王某,在公务活动中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案例分析】王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五、滥用职权案例【案例概述】某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某,在处理一起案件时滥用职权,对当事人进行不公正对待,造成了不良影响。
【案例分析】刘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执法公正性,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其滥用职权,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六、利益输送案例【案例概述】某上市公司高管陈某,利用职权将公司的工程项目交给亲友承建,从而将利益输送给特定关系人。
【案例分析】陈某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这种利用职权将利益输送给特定关系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七、违法乱纪案例【案例概述】某村党支部书记郑某,在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为自己谋取私利。
【案例分析】郑某的行为严重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利益。
这种违法乱纪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煤矿廉政警示教育案例(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煤矿是我国一家大型国有煤炭企业,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部分管理人员和职工出现了廉政风险。
为加强煤矿廉政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该煤矿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以下是一起发生在该煤矿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经过1. 事件起因2019年,该煤矿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部分设备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
经调查,发现煤矿设备采购部门负责人张某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供应商贿赂,为供应商提供便利,导致设备采购价格虚高,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2. 事件调查事件发生后,该煤矿迅速成立调查组,对张某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调取相关证据等方式,查明了张某收受贿赂的事实。
3. 事件处理根据调查结果,该煤矿对张某作出以下处理:(1)免去张某设备采购部门负责人职务;(2)对张某进行党纪处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将张某收受的贿赂款予以没收,上交国库;(4)对设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案例警示1. 廉政风险无处不在本案中,张某作为设备采购部门负责人,本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采购任务。
然而,在利益诱惑面前,他却丧失了原则,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这充分说明了廉政风险无处不在,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廉政问题。
2. 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廉政防线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该煤矿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1)完善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2)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3)强化监督机制,对采购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3. 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煤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廉政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四、案例启示1. 廉洁自律是每个员工的基本要求本案警示我们,廉洁自律是每个员工的基本要求。
精选份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2017年12月份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冒领差旅费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案例1】某所某科室主任段某,于2014年3月,在赤峰函授点报名参加中南大学护理专业远程网络教育,函授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2015年8月,段某在与亲属梁某共同吃饭时,称其参加赤峰函授花了不少钱,准备以到赤峰出差的名义报销一些费用,来弥补赤峰函授学习的花销,让梁某帮助弄些住宿发票。
2015年9月初,梁某托人购买了面额0.1万元的住宿发票交给段某。
段某以9月份去赤峰出差名义找疾控所主任韩某签字报销。
韩某未经核实便签字同意报销。
由此,段某在没有出差的情况下,在单位财务虚报冒领住宿费0.1万元。
段某身为锦州疾控所中层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之后,仍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差旅费0.1万元占为己有。
经疾控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段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韩某身为锦州疾控所主任,在审核报销单据过程中把关不严失职失察,致使管内发生虚报冒领差旅费行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经局纪委、监察处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韩某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2】2015年3月,时任某办主任林某与时任监察(后任某办主任)于某商定,将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账内违规报销的0.3万元出租车票据进行处理,通过熟人帮忙从某旅社索要定额宿费发票0.6万元,然后将财务账内的出租车票据凭证进行替换和涂改,其余0.3万元定额宿费发票,于2015年3月至11月分6次在单位财务账报销,报销款被林、于二人私分,每人分得0.15万元。
2013年10月,于某母亲去世期司,于某夫妇和儿子、林某夫妇一行五人去山东老家吊唁,往返发生的交通费、宿费共计0.4万元,以假借5名该队队员出差名义在单位财务账报销;2014年3月至10月,于某先后4次在单位财务账违规报销个人餐费发票共计0.2万元;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林某夫妇多次去北京、哈尔滨等地办私事,在单位财务账违规报销交通费、宿费等共计0.4万元。
廉洁警示教育案例9篇
廉洁警示教育案例9篇【篇1】廉洁警示教育案例纵观腐败人员,他们有其共同点,每一个贪腐人员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们起初同样扎扎实实的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后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沦落为人民的罪人。
没有算好家庭帐、政治帐、前途帐、生命帐。
腐败起源于法制观念淡漠,心生邪念,这都源于一个贪字,不能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之间的关系。
而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
回头想想我们自己,作为电力系统的燃煤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和黑色金钱打交道,其诱惑力是可想而知,我们必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清正廉洁,抛弃侥幸心理。
凭心而论,在芸芸众生中,伟人和圣人是少之又少,大多世人皆为凡人,难免有一些杂念,特别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下,金钱的重要性日益显现,面对这个消费的社会,要拒绝诱惑当然不是那么容易,人情世故免不了,吃穿住行样样都要消费。
而为养家糊口多挣钱,投资理财,提高物质和生活条件都是无可厚非的。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关键是不碰高压线,不管哪种获得必须建立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建立在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下。
因此除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时刻严以律己,时刻警钟长鸣,从小事防起,还需要从以下四方面自律。
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
要强化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另一方面,还要学习郑培民、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他们的感人事迹不断鞭策自己,查找差距,提高觉悟。
二是必须处理好几种关系。
当前是开放的时代,各种诱惑形形色色,这就要在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
为此,在新的形势下,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模范的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要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启示(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增多。
在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中,一些典型案例因其具有代表性、警示性和教育意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中汲取教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道德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典型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市原市委书记严重违纪违法案该案涉及某市原市委书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侵吞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最终,该市委书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示启示: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廉洁自律。
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
2.案例二:某市一干部因玩忽职守被问责案该干部在负责某项工作时,因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经调查,该干部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警示启示:党员干部要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勤政为民。
对于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问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3.案例三:某县一企业负责人因环境污染被处罚案该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顾环境保护法规,非法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
经调查,该企业负责人被处以罚款100万元,并责令其整改。
警示启示:企业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对于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案例四:某市一社区发生高空抛物事件,肇事者被依法惩处该事件中,一名居民从高空抛掷杂物,导致他人受伤。
经调查,肇事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警示启示: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安全。
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惩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教育启示1.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要加强对全民的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特别是对青少年、党员干部等重点群体,要加强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2017年12月份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冒领差旅费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案例1】某所某科室主任段某,于2014年3月,在赤峰函授点报名参加中南大学护理专业远程网络教育,函授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2015年8月,段某在与亲属梁某共同吃饭时,称其参加赤峰函授花了不少钱,准备以到赤峰出差的名义报销一些费用,来弥补赤峰函授学习的花销,让梁某帮助弄些住宿发票。
2015年9月初,梁某托人购买了面额0.1万元的住宿发票交给段某。
段某以9月份去赤峰出差名义找疾控所主任韩某签字报销。
韩某未经核实便签字同意报销。
由此,段某在没有出差的情况下,在单位财务虚报冒领住宿费0.1万元。
段某身为锦州疾控所中层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之后,仍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差旅费0.1万元占为己有。
经疾控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段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韩某身为锦州疾控所主任,在审核报销单据过程中把关不严失职失察,致使管内发生虚报冒领差旅费行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经局纪委、监察处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韩某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2】2015年3月,时任某办主任林某与时任监察(后任某办主任)于某商定,将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账内违规报销的0.3万元出租车票据进行处理,通过熟人帮忙从某旅社索要定额宿费发票0.6万元,然后将财务账内的出租车票据凭证进行替换和涂改,其余0.3万元定额宿费发票,于2015年3月至11月分6次在单位财务账报销,报销款被林、于二人私分,每人分得0.15万元。
2013年10月,于某母亲去世期司,于某夫妇和儿子、林某夫妇一行五人去山东老家吊唁,往返发生的交通费、宿费共计0.4万元,以假借5名该队队员出差名义在单位财务账报销;2014年3月至10月,于某先后4次在单位财务账违规报销个人餐费发票共计0.2万元;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林某夫妇多次去北京、哈尔滨等地办私事,在单位财务账违规报销交通费、宿费等共计0.4万元。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随着我们的国家不断发展,廉政建设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
为了保证公务员们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状态,廉政警示教育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可以告诉我们什么是廉政,为什么我们要廉洁自律,以及如果我们违反了廉政纪律,会遭受什么样的惩罚。
言传不如身教,用事实来展示“廉政”,以下是一些生动的案例,告诉我们什么是廉政警示教育:案例一:孙某有一次出差,由于他的同事没跟他请假申请,导致他的交通费、住宿费一直没有报销。
孙某故意用公司名义给自己报销了几千元的费用,正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过失,导致孙某下岗。
案例二:李某某是某地市政府的一名领导。
他得知某地市物资储备中心的价值超过五亿,就想到了占为己有的念头。
于是他利用职权,强制让该储备中心的负责人将其梦寐以求的物资分配给自己,去投资,还款。
在被行政调查之后,他被提起公诉,按照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执行死刑。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从身边真实发生的事情中得出的。
第一个案例,虽然只是因为孙某的一次小错而下岗,但这种违纪行为既取代了他对公司的信任,也影响了公司的利益。
第二个案例表明,职务中滥用的权力不仅破坏了公共利益,还严重导致社会道德风气败坏。
廉政警示教育不仅需要领导的倡导,更需要身边的榜样。
应该让更多的人践行廉洁自律,做出行为标准,才能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廉政建设。
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观念教育,不断加强思想教育,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我们始终遵守廉政要求,不断提高自身道德素质。
总之,廉政教育有助于培养职工对法律程序和职业道德的认知,有利于激励职工遵守职业道德的规范,并能协助政府和企业制定和实施更加严格、透明和社会益处更大的廉政体制。
只有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打造一个更加公平和诚信的社会。
专题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专题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一、引言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我们整理了以下专题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通过学习这些案例,我们要深刻反思自身,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做到警钟长鸣。
二、典型案例概述1.案例一:违反廉洁纪律李某,某单位负责人,在负责某项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2.案例二:违反群众纪律张某,某基层干部,长期不务正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作风粗暴,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3.案例三:违反工作纪律王某,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此外,王某还存在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等问题。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4.案例四:违反生活纪律陈某,某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生活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三、案例剖析与启示1.案例一:加强廉洁教育,提高自律意识李某案例告诫我们,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金钱诱惑,加强廉洁自律,提高党性修养。
同时,要加强廉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案例二:践行群众路线,服务人民群众张某案例提醒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关心群众冷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案例三:强化工作责任,提高执行力王某案例告诉我们,要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
要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4.案例四: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增强道德修养陈某案例警示我们,要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
廉洁警示教育案例分享
廉洁警示教育案例分享一、案例背景201X年,某市公安机关“某某”派出所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廉洁问题——所长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某酒店老板的贿赂,并在执法过程中放任该酒店存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该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加强党员警察的廉洁教育,提高警察队伍的纪律素质,本案例分享给大家,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隐私。
二、案例描述王某是公安大队中一位警官,多年来,他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表现出色,深受群众赞誉。
由于贪欲之心的膨胀,他逐渐违背了自己的职责和纪律,陷入了廉洁的误区。
201X年某日,某酒店的老板田某违法行为被举报,该案件由派出所负责处理。
王某作为派出所所长,应该依法严肃执法,但在调查过程中,他主动接触了田某,私下接受了田某送来的财物并为其销案。
案件的真相被掩盖,田某的违法行为得以逍遥法外。
不幸的是,这起事件被其他警员知情并举报,最终王某的行为被查实。
他遭到党纪处分和组织调离的惩罚,涉及的其他可疑违法行为也陆续被揭露。
三、案例启示1. 廉洁自律是公安机关的底线。
王某在权力面前失去了廉洁自律的底线意识,忘记了作为一名警察应该严守的职业操守。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教育,时刻提醒自己廉洁从警的庄严承诺。
2. 警察应该依法严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王某在案件中执法不廉,甚至包庇违法行为,背离了公务执法的原则。
警察是法律的维护者和执行者,必须以严谨和公正的态度履行职责。
3. 组织纪律是廉洁警察队伍的坚实保障。
王某的贪欲最终导致他被组织处分,警示了其他优秀警察不要掉入廉洁纪律的陷阱。
只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组织纪律,才能构建勤政廉洁的警察队伍。
四、案例总结本案例是对一名公安干警廉洁教育的警示与启示。
它提醒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廉洁自律的底线,不能因为个人私欲而背离职责,以公共利益为重,坚决维护法律和社会公正。
只有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警察队伍的纪律素质,才能构建一个廉洁、公正的执法环境。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2篇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2篇【一】在学校纪委的统一安排下,我和其他同志一起到河南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参观学习,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
在活动中,我认真观看了反腐倡廉图片展览,听取了讲解员生动的讲解,通过一个个腐败案例使自己真正地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的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发生偏离,在权力、金钱、美色、人情面前丧失自我,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堕落为犯罪分子。
看到昔日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如今却身陷囹圄,看到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和迟来的反省,深感震憾与惋惜。
一个个主题鲜明的廉政故事引人入胜,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廉洁人物发人深省。
其实,纵有黄金万两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把钱看淡点,把情聚浓点,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勤政、廉政;时刻谨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依法行政;时刻牢记亲情、友情、爱情,培养高尚的信仰和情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面对金钱的诱惑,心不动,手不痒,不染一点铜臭之味;面对美色的诱惑,坐怀不乱,魂魄不飞,不染一点肮脏之气;面对佳肴的诱惑,嘴不馋,脚不动,不染一点奢侈之气;面对名利的诱惑,不乱方寸,不作交易,不染一点市侩之味。
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案例,给我们每一个参观者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同时,也昭示着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通过警示教育,我认为在党员干部队伍中,进行廉洁从政、反腐倡廉教育很有必要。
结合当前开展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我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认得清形势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在复杂的形势面前,认不清、看不透,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范文(通用9篇)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范文(通用9篇)反思,回头、反过来思考的意思。
近代西方哲学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之一。
又译为反省、反映。
原意指光的反射,作为哲学概念是借用光反射的间接性意义,指不同于直接认识的间接认识。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范文(通用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案例1:20xx年8月4日,某银行员工项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达到醉驾标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20xx年8月16日,法院判处项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项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2:20xx年5月11日晚21时许,某银行一支行部门经理沈某饮酒后驾车将一骑车人撞伤后逃逸,在逃离途中被民警抓获归案。
经鉴定,沈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因认错悔错,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判决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沈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酒后驾车这种危险行为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和危害,因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令人触目惊心。
案例中的两名责任人尽管了解严禁酒后驾驶的法律规定及其危害,却由于缺乏自制力而无视法律法规,知法犯法,醉驾甚至肇事逃逸,既受到法律追究,又受到党纪行规处理,教训深刻。
其违法违纪行为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法规意识淡薄,放松了自我修养,未能时刻牢记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和遵守纪律和规矩的底线意识。
对二人的严肃处理亦反映出我行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要深刻认识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行为的刚性约束,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消除侥幸心理,珍惜职业生命。
2022年12月份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2022年12月份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冒领差旅费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案例1】某所某科室主任段某,于2022年3月,在赤峰函授点报名参加中南大学护理专业远程网络教育,函授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2022年8月,段某在与亲属梁某共同吃饭时,称其参加赤峰函授花了不少钱,准备以到赤峰出差的名义报销一些费用,来弥补赤峰函授学习的花销,让梁某帮助弄些住宿发票。
2022年9月初,梁某托人购买了面额0.1万元的住宿发票交给段某。
段某以9月份去赤峰出差名义找疾控所主任韩某签字报销。
韩某未经核实便签字同意报销。
由此,段某在没有出差的情况下,在单位财务虚报冒领住宿0.1万元。
段某身为锦州疾控所中层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之后,仍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差旅费0.1万元占为己有。
经疾控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段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韩某身为锦州疾控所主任,在审核报销单据过程中把关不严失职失察,致使管内发生虚报冒领差旅费行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经局纪委、监察处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韩某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2】2022年3月,时任某办主任林某与时任监察(后任某办主任)于某商定,将2022年10月至2022年2月账内违规报销的0.3万元出租车票据进行处理,通过熟人帮忙从某旅社索要定额宿费发票0.6万元,然后将财务账内的出租车票据凭证进行替换和涂改,其余0.3万元定额宿费发票,于2022年3月至11月分6次在单位财务账报销,报销款被林、于二人私分,每人分得0.15万元。
唁,往返发生的交通费、宿费共计0.4万元,以假借5名该队队员出差名义在单位财务账报销;2022年3月至10月,于某先后4次在单位财务账违规报销个人餐费发票共计0.2万元;规报销交通费、宿费等共计0.4万元。
务账内报销,其中,存入单位加油卡0.5万元,提取现金1万元.现金用于支付2022年春节和"五一"为职工搞福利购买米、面、油等支出。
(53篇)廉政警示教育心得、案例、总结材料
(53篇)廉政警示教育心得、案例、总结材料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以德为先,警示和教育并重。
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是当前社会风气整治的重要一环,通过这次活动,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廉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活动中,我们了解了一些腐败案例,看到了许多堕落官员的悲惨下场,从中深刻认识到廉洁为政的重要性。
廉洁不仅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思想,一种精神境界。
只有不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让全体人民树立廉洁从政的观念,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廉洁、公正、公平、透明的社会。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1.某市政府原副市长因贪污受贿被判刑。
这位原副市长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廉洁无私,但他在担任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家企业的贿赂,致使当地经济遭受重大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一个人在外表上看起来清廉,也不能掉以轻心,我们警钟长鸣,不能对任何一宗腐败案件掉以轻心。
2.某县原教育局长因贪污公款而被查处。
这位县教育局长将原本应该用于购买教育设施的资金,私自挪用于他的私人账户,严重损害了当地的教育事业。
这个案例让我认识到,廉政教育不仅仅是针对领导干部,也是对所有人的警示,我们每个人都要严守廉洁底线,不能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
廉政警示教育总结材料:廉政警示教育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社会风气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我们不仅了解到了一些腐败案例,更深刻认识到廉洁从政的重要性。
警示教育要针对不同的人群,对各类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加强他们的廉政意识。
要注重实践,通过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让大家进一步明确廉政的底线,以免陷入腐败的泥沼。
此外,还应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对廉政法规的宣传,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底线和红线。
总之,廉政警示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不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让每个人都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才能有效预防腐败的产生,建设一个廉洁、公正、公平、透明的社会。
廉政警示教育是防范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社会风气整治的关键环节。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在当今社会,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事。
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典型的案例,来深入剖析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以及防范措施。
案例一:贪污受贿的落马官员_____曾是某地区的一位重要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他在工程项目招标、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行贿者提供便利,从中获取巨额回报。
此外,他还贪污公款,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和投资。
最终,_____的违法行为被揭露,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这个案例中,_____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要原因在于其个人的贪欲膨胀,对权力的认识出现偏差,认为权力是谋取私利的工具。
同时,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也为他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案例二:挪用公款的财务人员在某企业,_____是一名财务人员。
他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炒股和赌博。
由于他的行为没有及时被发现,导致企业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最终,_____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反映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漏洞和监督的缺失。
同时,_____个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沦丧也是导致其犯罪的重要原因。
案例三:以权谋私的执法人员_____是某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他收受当事人的贿赂,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为其提供保护。
这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终,_____被依法查处。
此案例揭示了部分执法人员职业操守的缺失和权力寻租的现象。
同时,也暴露出执法部门内部管理和监督的不足。
这些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首先,加强思想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
要通过持续的廉政教育,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其次,完善监督机制是关键。
要建立健全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权力寻租的空间。
廉政警示教育讨论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在权力、金钱、美色面前失去了党性原则,走向了腐败的道路。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本案例选取了某市一名党员干部因贪污受贿被查处的事件,进行廉政警示教育讨论。
二、案例概述某市某区原副区长李某,在担任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经过调查,李某共受贿金额达500万元。
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三、案例讨论1. 李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1)理想信念缺失。
李某在担任副区长期间,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理想信念逐渐淡化,导致他在权力面前失去了党性原则。
(2)道德防线不牢固。
李某在生活作风上腐化堕落,追求物质享受,导致他在金钱面前失去了道德底线。
(3)权力观扭曲。
李某将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将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导致他在权力面前失去了敬畏之心。
2. 李某案例对党员干部的警示(1)坚定理想信念。
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
(2)筑牢道德防线。
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加强道德修养,抵制各种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 如何加强廉政警示教育(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深入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讲座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腐败的危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3)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案例启示李某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党的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这不禁引起我们深思?为何中国的安全事 故屡屡频发?我猜想,正是这些政府官员 收取了某些不义之财,因此放宽了检查制 度,出现了低质量、无安全保障的工程, 严重的威胁了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安全。 这显然违背了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和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原则、违背了中国共 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违背了以人为本的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 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 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 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 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
案例
2012年,网络反腐可谓风生水起、格外耀 眼。 人称“表哥”的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 才,因在车祸现场“微笑”引起网友注意, 被“人肉”出戴十几块名表,继而被陕西 省纪委查出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撤销党 内外职务,近日又被查出现金存款超过 1600万元,涉及20多家银行。
也可能流于形式,“网络反腐”无法覆盖 “空白区”,这些“空白区”包括不会使 用电脑的老年人,还有广大的农村群众。 二、如何充分发挥这把“双刃剑”的积极 作用。与传统的反腐败手段相比,“网络 反腐”显然是一把双刃剑,只有善于运用、 引导、规范网络反腐,充分发挥广大网民 的反腐积极性,及时、正确回应网民的诉 求,才能充分发挥这把“双刃剑”的积极 作用。
回顾事件起源,是网络、微博最先曝光了 杨达才在延安特大车祸现场那不合时宜的 “一笑”,这“微笑”令网友们愤怒不已: 烧成灰烬的客车在后、尸骨未寒的36条人 命在侧,一个前来视察的局长怎么能笑得 出来。随即,网友们一路穷追猛打,一直 到后来的“名表门”,再到“眼镜门”, 最终使得杨达才被罢官免职。
有了许多正义网友的监督,这有利于克服 像“杨达才”事件这类的官僚主义和不正 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的权利是把双刃剑,政权利运用得 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于人 民;政府的权利一旦滥用,就会滋生腐败, 贻害无穷。
为了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我认为仅靠网络这种 监督手段还远远不够,我们应该通过建立健全制 约和监督机制以及建立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来扼 制这类事件的发生。 在我国这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 存的分配制度下。杨达才作为一名陕西省安监局 局长、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一年的工资也就十 七、八万,为何在他的身上会出现各种名贵手表、 手镯、西服、腰带、眼镜,这显然与他的工资不 符,杨达才成了“养大财”,一“表”人才啊!
二是网络的即时性降低了反腐败的成本。 通过网络这个途径,腐败线索的提供不再 是传统的“直线式”的,而是“点对点” 式的,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因 而降低了反腐败的成本。
三是网络的公开性使得通过网上举报,曝 光腐败案例,对腐败分子能够形成强烈的 警示震慑作用。同时,作为一种新兴的反 腐败手段,“网络反腐”略显先天不足, 其缺陷和弊端在所难免。比如,“网络反腐” 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剧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隐患,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 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 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 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 废止。
一、要充分认识网络反腐的利弊。一是网 络的匿名性让许多意见都比现实语境中来 得更为尖刻和准确,从而也就具有更可靠、 便利的参考价值,人们可以在虚拟的环境 里畅所欲言,避免现实举报遭遇打击报复 等诸多的顾忌。
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 出发点和落脚点。 面对这类事件的发生,我们广大人民群众 只能通过舆论监督给政府工作人员敲一个 “警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我们 要坚信,政府会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政 府会本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本着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给我们广大人民 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个“一不小心”的倒霉蛋,轰轰烈烈的 上演了“一个微笑引发的血案”,成为被 网络力量搬倒的继“天价烟”周久耕、 “LV女王”江润黎之后的又一场官场现形 记,也让我们从中看到了网络反腐的强大 正能量。
众多网友通过各种方式对杨达才表示不满, 通过网络等平台对事件进行议论,这是我 国公民通过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对国家权力 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 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一是要尽快完善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做 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进行应 对处理,同时也能对恶意诽谤及侵犯公民 隐私权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净化网络环 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政府对网 络舆情给予高度关注,要着力于搭建起和 公众的网络互动平台,引导公众理性、有 序举报。
三是要及时对网络舆情做出迅速反应,快 速跟进调查,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调查情 况,维护政府的形象。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违背了人民当家 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违背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 的本质、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这就要求我国的政府工作人员应坚持为人 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 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 方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
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 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 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 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 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 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 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 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 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 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 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
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岗位廉 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培训
何 强 2015.12.9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 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 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 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 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