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证法在竞赛数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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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证法在竞赛数学中的应用

1 序言

竞赛数学是一门重要的学习课程,由于传统的证明方法难以解决一些偏题、难题,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探讨出一个适应解决偏题、难题的方法是有待解决的问题.数学证明有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两种,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历史上的许多著名命题,当用直接证明无法解决时,用反证法证明就能获得成功.反证法是中小学学习的重点和难点,是中小学和大学理工科的基本证明方法并且它在概率、代数和组合数学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它的进一步完善也促进了数学证明的发展.反证法最大的优点是无形中多了一个或几个条件,利用反证法证明可以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反证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普遍性,反证法的研究是在其它证明方法上对竞赛数学的进一步实践与推广.反证法在学习过程中,难以正确的把握.但通过对反证法的研究和探讨,丰富了我们的学习生活,为解决偏题、难题提供了重要途径.反证法是数学最精良的武器,是数学最有利的证明方法.反证法目前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它有更广阔的知识空间让我们进行研究.关于反证法的应用有大量的优秀论文,关于这方面的解题技巧也有,但缺乏一个较全面的归纳,本文将在前人的基础上搜集大量资料进行深入研究.

2 反证法的定义

定义2.1

[1](P330)

证明一个命题,如果把原结论的相反结论纳入到原题条件中,由此经过正确推

理,推导出和已知证明的定理、公理、定义、题设等相矛盾的结果,或者以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推理所得出的结论之间相互矛盾,那么即可肯定原来的结论成立,这种间接证明命题的方法叫做反证法.

定义2.2[2](P320)

简言之,反证法是否定命题结论的相反结论,从而肯定原来题断的正确性的证

明方法.

3 反证法的实质

我们用一个具体的命题来说明反证法的实质,例如:()P Q P →∧,反证法不是直接证明命题“()P Q P →∧”的正确性,而是证明它的反命题“()()P Q P →∧⌝”的不正确性.“()P Q P →∧”与“()()P Q P →∧⌝” 是两个具有相反关系的命题,只要我们证明“()()P Q P →∧⌝”为假,

则“()P Q P →∧”为真.我们从“()()P Q P →∧⌝”出发,“()()P Q P →∧⌝”的等价形式为“()P Q P ⌝∧∧”,列真值表:

由此可以看出,反证法的实质是:不是直接证明一个命题的真实性,而是通过证明它的相反命题的不真实性,从而肯定原命题的真实性.

4 反证法的步骤

在[3]中,给出了反证法的步骤,即:反设、归谬、存真.若用反证法证一个命题“P Q P ⇒∧”,则可分为三个步骤:

(1)反设 假设P 不成立,则P ⌝成立,关键是正确写出P ⌝,这也是反证法的关键. (2)归谬 对Q P ∧且P ⌝进行正确推理,得C 且C ⌝(C 可以是Q P ∧),这就得出矛盾. (3)存真 由上述矛盾知P ⌝不成立,从而P 成立. 我们通过一个简单例子的来感受一下.

例 试说明一个三角形中,至少有一个内角不小于0

60. 解 第一步:反设 假设C B A ∠∠∠,,都小于0

60,所以

0000180606060=++<∠+∠+∠C B A .

第二步:归谬 这与三角形内角和为0

180相矛盾,所以结论是错误的. 第三步:存真 所以ABC ∆中,至少有一个内角不小于0

60.

5 反证法的应用

俗话说“正难则反”,当从已知条件出发,发现所知甚少时,就会想到用反证法.关于反证法在中小学竞赛数学中的应用,我们已经很熟悉了,在[2]中给出了反证法在以下命题中适合:

第一, 含有涉及“无限”形式结论的命题.

在代数中,证明的“无限”形式主要是证明元素的“无限多”和数的“无限表示”,在几何中,证明的“无限”形式主要是证明直线和点、直线和直线、直线和平面、平面和平面相交于无限远.

第二, 以否定判断作为结论的命题.

证明以否定判断作为结论的命题,也就是证明某些元素“不存在”或“不具有某些性质”,因为它的反面是肯定,所以用反证法证明更容易.

第三, 结论呈“至多”,“至少”形式的命题.

“至多”的反面是“至少”,“至少”的反面是“至多”,“至多有n 个对象满足这个条件”的反面是“至少有1+n 个对象满足这个条件”,“至少有n 个对象满足这个条件”的反面是“至多有1

-n 个对象满足这个条件”.

第四, 仅从已知条件出发,能推出什么所知甚少的命题.

这类命题往往感到无从下手,从正面知道的越少,从它的反面知道的就越多.

那么,在大学竞赛数学中,上述几条是否适用反证法,能用反证法证明的命题是不是局限于上述四类,我们将通过典型例题进行研究.

5.1 含有涉及“无限”形式结论的命题 例5.1.1

[1](p335)

证明:形如()+∈+N n n 34的质数有无限多个.

证明 假设形如34+n 的质数只有有限多个,记它们为

34,,34,342211+=+=+=r r b a b a b a Λ.

令3421+=r a a a c Λ,则c 是34+n 形式的数,且c 不同于r a a a ,,,21Λ,从而c 是奇合数,把c 质因数分解,则c 一定含有34+n 形式的质因数(否则,c 的质因数只能为14+n 型,它们的乘积还是14+n 型,矛盾),但是,r a a a ,,,21Λ均不是c 的因数,从而还存在不同于r a a a ,,,21Λ的具有34+n 形式的质因数,矛盾.

所以,形如34+n 的质数有无限多个. 5.2 以否定判断作为结论的命题

例5.2.1 方程0623

=+-a x x (a 是常数)在区间[]1,0内不可能有两个不同的实根.

证明 设()a x x x f +-=623

,假设存在[]1,0,21∈x x ,21x x <,有

()()021==x f x f ,

因为f 在[][]1,0,21⊂x x 上连续,在()21,x x 内可导,依罗尔定理,应()()1,0,21⊂∈∃x x ξ,使 ()()

0162

=-='ξξ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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