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书[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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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书

农1704-42甲方(采购方):苏州市阳澄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代表人:薛强

联系电话:05

乙方(供应方):苏州工业园区怡阳保洁有限公司

代表人:钱雪元

联系电话:

备案方:苏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三香路998号市府大院11号楼六楼651、653室)

联系电话:05

招标标号

SZZJ2017-T-011根据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ZJ2017-T-011号政府采购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阳澄湖违规渔具和水下障碍物清理。

注:遇特殊情况(如天气突变等)或接甲方通知,清理时间<4小时的计为1/2次;4小时≤清理时间<8小时的计为1次。本次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甲方按最终的实际数量以及对应的成交单价支付服务费用,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一)采购要求

1、乙方负责清理的湖面面积约为万亩(不含养殖水面),清理的违规渔具和水下障碍物(主要为地笼等)由乙方负责投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每次清理结束后应做到船只上的被清理物品日产日清无积存,投放时间不得冲抵清理时间。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及考核规定,所配备的清理船只要求外观、式样一致、船况良好、船容整洁,清理人员着装统一、穿戴救生衣、佩证上岗、文明作业,不得在岸上清理。

3、乙方提供的清理船只须符合国家海事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有关船只和随船人员的安全工作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须为全部随船人员足额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乙方须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须报甲方备案,服务人员须相对固定,每艘船只的清理人员数量≥3人并须另行配备专职驾驶员(持船舶驾驶证)。

5、乙方须制定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并按甲方要求定期上报,建立自查机制并接受大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处办,做到有记录有答复。

6、对于清理工作的服务质量不到位、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甲方将予以通报并扣除对应服务费用,如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利中止合同,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其他要求

1、乙方须委派专人对服务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与甲方进行协调沟通工作。

2、甲方与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和其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

3、本项目所需的物品(如低值易耗品、工具及相关设备)和其他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用均包含在乙方的响应报价中。

4、乙方在被确定成交后,在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人员须专人专用,如有人员调整须在合同签订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调整服务人员,则甲方有权拒绝签订或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交付期限:在合同生效后,有关具体事宜由甲方提前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乙方进行通知,乙方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时间、地点、船只和人员配备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四)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价格与支付: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成交)价格执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贰仟圆(¥:元)。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每三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金额=成交单价×三个月期间共计清理次数×95%,按上述公式折算的价款凭合格的发票由甲方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支付,合同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且缺陷更正,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后付清。如乙方对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

3、确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可另行协商。如:安排人员临时加班。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四)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

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

(三)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器材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

(三)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四)因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设备、设施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五)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

六、服务管理内容的调整:

(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服务管理要求与采购文件中所述要求有差异,以实际要求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七、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二)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三)对于乙方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用进行处罚。

八、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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