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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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监督,合理分配使用社区各项资金管理,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白鹿洞街道所属的各个社区居委会。

二、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实行“居财街管、两级审核”管理模式。即社区居委会财务由街道统一管理,社区居委会只设出纳,由街道指定专人统一做帐。开支审批、审核由街道、居委会分级负责。

三、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由社区主任负责,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本着“量入为出”原则少花钱多办事。社区财务开支流程如下:

(一)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证明人及验收人签字;其它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相关凭证(会议纪要、报告批复、合同、中标书、审计报告、验收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体审查,由主任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查印章。

(三)社区所有支出票据均需街道代理会计审核后,再由社区主任审批(书记、主任分设的由社区书记审核后主任审批,下同)。

(四)社区报账员收集整理相关票据,按每一类支出填制一张《苏仙区镇(街道)村级经费支出汇总报账单》,汇总填报《苏仙区镇(街道)社区“村帐代理”交账报账及对账单》送街道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开具银行付款凭证(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等)通知银行付款。银行支付款项后提取回单提交代理会计。

(五)代理会计记账、出具报表。

(六)财务公开。

四、社区居委会各项开支,严格执行审批权限,遵守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审批权限如下:

(一)单项开支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内的,根据居委班子集体研究意见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后,并报街道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二)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先行向驻点领导和部门分管领导报告后,根据居委班子集体研究意见,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并报街道主任审批。

五、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日常开支实行“定额备用金”支付制,现金库存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元限额,由报账员统一保管。库存现金主要用于缴纳、报销社区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已使用的现金要及时报销并将现金回流库存,结算金额达到规定限额3000元以上的,要采用银行结算方式支付。

2、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公或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人,并由社区主任和驻社区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借出。

3、社区应指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现金,核对现金余额,防止现金余额丢失和挪用现金现象。

(二)财务收支管理

1、所有收入都需要开票入账,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出租房屋须在月底之前收取当月的管理费和租金,并将收取的现金交于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现金缴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2、对支出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都要取得原始票据原则上应是税务发票,严格控制白条列支,其中差旅费、办公费、工程项目等支出必须凭税务发票才能报账,并统一使用规范的领款凭证、粘贴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所开票据要列出明细。日常开支做到日清月结,不留欠帐,对于特殊情况的诸如项目建设资金可根据项目进度进行结算付款。

(三) 专项资金管理

1、对于区直部门和办事处下拨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街道、社区在各项社会服务事业、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工程等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专项资金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各社区之间的专项资金不予调剂使用。

2、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的审核,支出必须做到凭证完整、手续齐全;要明确不同支出金额的审批权限,对大额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街道按照规定拨付给社区专项经费,同时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社区保证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1、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严禁先施工后补办好标手续。

2、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两委会议决定,自行选定施工单位把好预算编制,签订合同进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由居委会共同组织实施,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两委会议商定,居务监督委员会审定,居民代表会议决定,选定施工单位自行把好

预算编制,签订合同进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由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并邀请驻社区干部参加。工程结(决)算由街道指定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4、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两委会议商定,居务监督委员会审定,居民代表会议决定,上报街道备案把好预算编制,进行招标公开比选,下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工程实施,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批。竣工验收由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驻社区干部共同组织实施,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参加。工程结(决)算由街道指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5、10万元及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居民代表会议审定,财政资金项目投资预算评审。向区、街道交易中心招标,并下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工程实施,工程变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并张贴变更公示表。竣工验收由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驻社区干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涉及上级部门竣工验收的,由分管业务线进行上报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由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或评审报告。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五)固定资产管理。各社区应当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配备专人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帐实相符。如要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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