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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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0•【字号】深府办[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深府办〔2013〕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居环境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0日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一、编制目的为加快推进我市以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提升城市竞争力,建设绿色宜居的生态文明示范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经过三年努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气,年灰霾天数控制在70天以内。

2015年全市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PM2.5年均浓度平均值低于33微克/立方米,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

2016年PM2.5年均浓度低于32微克/立方米;2017年PM2.5年均浓度低于30微克/立方米。

三、工作任务(一)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污染排放。

1.严格电力行业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新建、扩建火力发电项目必须取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指标,燃气火力发电机组应积极采用能源梯级利用技术,氮氧化物排放绩效值不高于0.1克/千瓦时。

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

(市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负责)2.限制使用污染燃料,推广集中供热及余热利用。

2013年9月起,新建、改建锅炉必须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可采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为过渡燃料),否则不予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1•【文号】厅字〔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8月1日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挂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8•【字号】赣市府办字[2009]239号•【施行日期】2009.11.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9〕2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编制,统一部署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XXX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骆炳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泽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琮市政府副市长刘建平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曹晓秋市政协副主席、市经贸委主任幸跃凌市政府秘书长蓝捷市政府副秘书长谭步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邱世禄市政府副秘书长周逸洪市政府副秘书长廖桂兰市监察局局长彭业明市发改委主任张建华市财政局局长欧阳忠市国资委主任刘卫东市教育局局长杨雍谨市科技局局长罗宗祺市商务局局长谢赣健市交通局局长赖启华市国土局局长李国清市矿产资源局局长谢德强市规划建设局局长邓丰市水利局局长杨文光市农业局局长李光春市林业局局长陈仪珍市卫生局局长陈冠平市环保局局长胡勇明市统计局局长郭吉生市国税局局长乐跃进市地税局局长李安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钟家伟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谢勇市气象局局长陈式金市法制办主任刘桂生市外侨办主任戴灿明南铁赣州车务段段长黄林海赣南科学院院长余唯理赣州供电公司总经理朱万玉市发改委副主任沈兴明市发改委副主任周仪良市经贸委副主任曾跃华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彭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兴明、周仪良、曾跃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闵府办发〔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节能管理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闵府办发〔2021〕2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为切实加强对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闵行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原闵行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工作职能自行终止。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陈宇剑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吴斌区委常委、副区长管小军区委常委、副区长成员:李昌林区府办主任杨维萍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周明田区委研究室主任胡志宏区发改委主任林艺区经委主任李丽区科委主任杭文权区卫健委主任李炜区国资委主任周胜春区建管委主任金新其区交通委主任蔡福康区农业农村委主任金海民区司法局局长李骏区财政局局长周明飞区统计局局长恽敏霞区教育局局长冯啸区市场局局长杨继桢区文化旅游局局长刘坚区规划资源局局长吴敏华区房管局局长林靖区绿容局局长余梅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陆彬文区水务局局长冯渤区应急局局长周慧敏区机管局局长杨朝彰区税务分局局长浦佳伟区气象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志宏同志兼任。

今后,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2021年5月25日。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01.09•【文号】环综合〔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与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并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国家自主贡献最新举措。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大宣示,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更好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牵头部门职责,加快补齐认知水平、政策工具、手段措施、基础能力等方面短板,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现就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为牵引,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建设美丽中国、共建美丽世界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

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办公室节能减排措施

办公室节能减排措施

办公室节能减排措施引言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节能减排成为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办公室作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也应该积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为环保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本文将介绍一些办公室节能减排的措施,匡助办公室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

一、优化电力使用1.1 采用节能照明设备:替换传统白炽灯和荧光灯为LED灯,LED灯具有高效能、长寿命等特点,能够有效减少能源消耗。

1.2 合理设置照明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办公室的照明系统,避免过度照明或者不必要的照明浪费。

1.3 定期清洁灯具:保持灯具的清洁,避免尘埃积累,以提高光线的透射率,减少能源的浪费。

二、节约用水2.1 检修水龙头和水管:定期检查和维护办公室的水龙头和水管,确保没有漏水现象,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2 安装节水设备:在办公室的洗手间和厕所等地方安装节水设备,如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有效减少用水量。

2.3 培养节水习惯:通过宣传教育,让员工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如合理使用洗手间的水量,避免浪费。

三、减少纸张使用3.1 推行电子文档:鼓励员工使用电子文档,减少纸张的使用。

将文件存储在电脑或者云端,减少印刷和复印的需求。

3.2 双面打印:在需要打印文件时,尽量选择双面打印,减少纸张的浪费。

3.3 循环利用纸张:对于打印过的单面纸张,可以用于备忘录或者草稿纸,避免浪费。

四、节约能源4.1 关闭不必要的电器:在不使用电器设备时,及时关闭电源。

如电脑、打印机、空调等,避免长期待机耗能。

4.2 合理调节室温: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合理调节办公室的温度,避免过度制冷或者加热,节约能源。

4.3 使用节能设备:选购和使用节能的办公设备,如节能空调、节能电脑等,减少能源消耗。

结论:办公室节能减排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通过优化电力使用、节约用水、减少纸张使用和节约能源等措施,办公室可以为环保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希翼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引起更多办公室的重视,共同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篇一」为广泛开展节能宣传,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我区公众的节能意识,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增强“美丽罗湖”吸引力,我区在年节能宣传周期间以“xxx”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一、精心组织根据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深圳市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文件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罗湖区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各街道办及部分辖区企业等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各项节能宣传活动。

二、活动情况节能宣传周期间,我区积极组织了节能宣传周“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的“四进”活动,并以此为基点,向辖区各领域、各层面辐射,宣传节能知识,倡导绿色生态理念。

(一)开展节能宣传周“走进机关”宣传活动为提高机关领导干部节能低碳的责任意识,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的表率作用,参与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6月9日上午,在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设置宣传专栏,开展“年节能宣传周走进机关”宣传活动,通过布置展板宣传、发放宣传物品、电梯张贴宣传海报,群发宣传短信等形式,向前来办事人员及机关干部职工传递“美丽中国梦”、“美丽深圳”、“美丽罗湖”等低碳理念,宣传办公节能小贴士、“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节能知识。

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短信近万条,通过活动宣传,掀起了节能减排活动热潮,使“xxx”主题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节能减排意识。

(二)开展节能宣传“走进社区”活动一是印发宣传海报,通过各街道办、部分企业在居民小区宣传栏、大型商场、酒店、商业楼宇张贴,向辖区居民传递低碳理念;二是6月10日上午,在东门步行街广场开展罗湖区“年节能宣传周走进社区”活动,悬挂起节能宣传横幅,摆放节能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购物袋和宣传手册,附近居民踊跃参与,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5•【文号】国办发[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十五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国家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今后按此要求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务院审批、核准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

2.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3.将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国家能源局。

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十一日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深圳市节能中长期规划》、《深圳市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和《深圳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降低既有建筑能耗,培育建筑节能产业,建立完善建筑节能市场体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总体目标。

2010年前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成11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政策和技术路线,实现"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占我市节能总量15%的分解任务目标。

(三)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示范先行。

加大政府投入,选择能耗高、改造效益好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部分居住建筑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采用一次捆绑立项、分步改造实施,政府对示范项目采取全额投资或补贴、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同时,应防止以节能改造为名对公共建筑擅自进行扩建、改建。

政府投资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建立用电分类计量和实时动态监测系统,对能耗超过定额标准50%的实行强制改造。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统筹协调国家在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方面工作的组织。

为了确保领导小组的高效运作和任务顺利完成,制定了以下工作规则:一、任务职责1.确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方针、政策和措施;2.组织和协调国家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开展;3.推动并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国家气候变化相关政策;4.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5.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

二、机构设置1.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2.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

三、会议制度1.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2.全体会议由办公室协调组织,会议事项提前通知参会人员;3.全体会议听取工作报告,研究决策重要事项;4.全体会议要及时记录,并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5.全体会议结束后,办公室负责将会议纪要迅速发送给与会人员。

四、工作机制1.办公室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报备;2.办公室负责督促、跟踪和评估相关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相关工作进展情况;4.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沟通和协作;6.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领域的工作。

五、信息管理1.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与领导小组工作相关的资料和文件;2.办公室负责定期更新和维护领导小组的网站或内部数据库;3.办公室要保密重要工作文件和资料,避免外泄。

六、追责机制1.对于工作不力、不按规定报告工作情况或不履行职责的成员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2.对于严重失职失责的成员单位或个人,领导小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这些工作规则将有助于提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效率和合作性,确保相关任务的顺利完成,推动国家在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15•【字号】琼府办函〔2020〕153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5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函〔2019〕99号),结合我省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对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沈晓明省政府省长副组长:毛超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成员:李东屿省政府副秘书长符宣朝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丁式江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厅长孙颖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厅长毛东利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许云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王惠平省财政厅厅长曹献坤省教育厅厅长周国明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霍巨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邓小刚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陈希省商务厅厅长谢京省科技厅厅长王胜省外事办主任王强省水务厅厅长夏斐省林业局局长马咏华省国资委主任陈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刘自更省统计局局长张东斌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段银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施宗伟海口海关关长于智广省税务局局长吴辉海南海事局局长辛吉武省气象局局长王业侨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志勇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统一部署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毛东利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1•【字号】乌海政办字[2014]56号•【施行日期】2014.07.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4〕56号)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将乌海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合并,成立乌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毕力夫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白彦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文库市政府副市长成员:薛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瑞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雪峰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高雄文市教育局局长王继平市科技局局长李春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乌日图市公安局副局长孔庆文市财政局局长陈万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孟培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白永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范权市水务局局长邬晓惠市农牧业局局长韩宝龙市林业局局长张百会市商务局局长信蕊市卫生局局长刘素红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贾庆东市环保局局长董凯市统计局局长王树森市国税局局长刘丰俊市地税局局长许滨市质监局局长陈杰市气象局局长孟凡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兰胜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兰志军乌海电业局局长李聪颖人民银行乌海支行行长龚远志乌海机场总经理二、其他事项(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胡雪峰(兼),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陈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孟凡阳(兼)。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4年7月11日。

2024年公司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简洁版(二篇)

2024年公司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简洁版(二篇)

2024年公司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简洁版在接收到《通知》后,我局领导层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并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安排。

我们召集了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成立了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县民政局还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宣传活动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与布置,并要求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应借此机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具体措施包括:一、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并倡导他们以身作则,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

二、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强化忧患意识。

在“全国低碳日”当天,我们积极倡导并实践“135出行方案”,即____公里内步行,____公里内骑自行车,____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我们还将节能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通过张贴“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的温馨提示,以及要求打印机实行双面打印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资源危机意识和节能意识。

我们深知,节能降耗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因此,我们倡导从日常点滴做起,如“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以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和行为。

本次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也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氛围,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引领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2024年公司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简洁版(二)为广泛推动节能理念的传播,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环境,我区积极行动,致力于提升公众节能意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进一步增强“美丽罗湖”的吸引力。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4•【字号】宿政办秘[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7.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宿政办秘〔201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及碳强度目标任务,经研究,成立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张曙光市政府市长第一副组长:张冬云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罗宏市政府副市长何志中市政府秘书长成员:石文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马鹏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旭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刘翔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管局局长马红钟市政府副秘书长、财金办主任朱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朱豫闽市政府副秘书长牛洪杰市监察局局长梁琦市发展改革委主任XXX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郭德宏市科技局局长王共伟市教育局局长王超英市财政局局长张建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卓传计市环保局局长张存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文利市农委主任李玉宏市水利局局长张忆秋市商务局局长戴泽清市国税局副局长戴国琨市地税局局长王法立市统计局局长左宁市工商局局长张秀川市质监局局长李云新市法制办主任苏兴佳市工商联主席刘萌市总工会主席连琦团市委书记朱敏市妇联主席姚玉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耿志国市旅游局局长黄健市物价局局长张学贤市气象局局长朱守坤埇桥区政府区长韩维礼萧县政府县长朱学亮砀山县政府县长李朝晖灵璧县政府代县长王娟泗县政府县长王宗元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高昌淼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行长黄启明市供电公司总经理唐朝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程乃跃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梁琦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5•【字号】本政办发[2011]137号•【施行日期】2011.10.1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本政办发〔2011〕137号)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原本溪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机构进行调整,成立本溪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王世伟市长副组长:陈继壮常务副市长成员:赵连成市政府副秘书长方颖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元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夏广勇市环保局局长孙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白光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王克明市交通局局长马晓禾市科技产权局局长栾奎杰市房产局局长龚振福市财政局局长王震市监察局局长于兆旭市人社局局长巴在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峰市农委主任XXX 市水务局局长汤永广市林业局局长孟宪哲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兴东市服务业委主任姜辉市统计局局长李杰市物价局局长官进伟市教育局局长金明哲市外事办主任董庆儒市国资委主任赵常清市文化广电局局长富晓明市安监局局长姜华市卫生局局长尹佐臣市气象局局长王勇市质监局局长狄伟市工商局局长杨嘉胜市国税局局长曲放市地税局局长王刚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魏志辉团市委书记王悦武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县长孟广华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县长何庆伟平山区政府区长王文国明山区政府区长姜广齐溪湖区政府区长曲福配南芬区政府区长林艾民本溪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统一部署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节能应急工作预案

节能应急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的日益紧张,节能减排已成为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保障能源安全,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节能应急工作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2. 保障能源供应,应对突发能源供应危机;3. 增强全员节能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4. 建立健全节能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能源危机的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节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节能应急工作。

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分管节能工作的领导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节能管理人员2. 节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任:节能管理人员成员:各部门节能管理人员四、预案内容1. 节能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节能意识;(2)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普及节能知识,推广节能技术;(3)开展节能竞赛,激发员工参与节能工作的积极性。

2. 能源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能源管理职责;(2)严格执行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能源浪费现象;(3)加强能源设备维护保养,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3. 能源节约措施(1)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2)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3)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公共设施的管理,降低能源消耗;(4)鼓励员工合理使用办公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4. 应急响应(1)密切关注能源市场动态,及时掌握能源供应情况;(2)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响应能力;(4)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源危机的能力。

五、预案实施与监督1. 节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节能应急工作;2. 节能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3. 各部门、各岗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4. 定期对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16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沪发改环资[2016]4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4.26【实施日期】2016.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16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6〕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2016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2016年4月26日上海市2016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2016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聚焦重点、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综合监管、严格执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完善体制机制法制保障,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工作目标:2016年,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00万吨标准煤以内,力争控制在280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645万吨以内,力争控制在600万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800万吨左右,单位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5%、3.6%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5%、5%、2%、2%,细颗粒物(PM )浓度比上年有所下降。

办公室节能减排公告

办公室节能减排公告

办公室节能减排公告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决定进一步加强办公室节能减排工作。

特向全体员工发出以下公告,希望大家共同参与,共建绿色环保办公环境。

一、节电措施1. 办公设备合理使用:在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时,请确保设备进入“节能模式”,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并拔掉电源插头。

2. 灯光管理:在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源,避免不必要的灯光使用;在离开办公区域时,记得将灯光关掉,确保没有浪费。

3. 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尽量将空调控制在舒适温度范围内,避免过度制冷或加热,做到温度适宜且节能。

二、节水措施1. 高效使用自来水:在洗手、冲洗杯子、使用水龙头时,请合理使用水源,避免浪费;更换损坏的水龙头和漏水管道。

2. 合理使用厕所冲水:使用厕所时,注意适量使用冲水按钮,减少不必要的水量消耗。

三、减少纸张使用1. 双面打印:在打印文件时,尽量选择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浪费。

2. 电子文档管理:鼓励使用电子文档替代纸质文档,尽量通过电子邮件、共享文件夹等方式进行文件传递和存储。

四、合理规划办公空间1. 开窗通风:适当开窗通风,提供新鲜空气,减少对空调的依赖,降低能耗。

2. 办公区域合理布置:办公室家具摆放要合理布局,便于通风和照明,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关闭电源:下班前,请确保将各设备的电源彻底关闭,避免待机状态的能源浪费。

2. 用电安全: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设备,避免用电事故发生。

3. 宣传教育:加强员工节能减排意识的宣传教育,提倡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推广节能减排的各项活动。

公司将不定期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和培训活动,优秀节能减排员工将受到表彰和奖励。

希望全体员工从日常工作中的点滴方面入手,共同致力于办公室节能减排工作,倡导绿色环保,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小组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1•【字号】粤府办[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21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职责调整。

1.将原省物价局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

2.将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卫生计生委。

3.将原省人口计生委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

4.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

5.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划转的其他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

2.取消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3.取消依法制定、调整省内桑(鲜)茧收购价格和干茧供应价格。

4.取消移动电话本地业务资费制定、调整审批。

5.停止实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初审,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6.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三)下放的职责。

1.将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下放地级以上市政府。

2.将企业投资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备案下放地级以上市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6•【字号】深府函[2012]248号•【施行日期】2012.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2〕2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居环境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的要求,大力推进总量减排重点领域、重点措施、重点工程全面实施,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的核心任务,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重点减排项目为依托,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部门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8.16万吨、1.18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0.61万吨、1.55万吨分别减少23.1%(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23.3%)、23.9%(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24.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84万吨、7.33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8万吨、11.35万吨分别减少43.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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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深节能减排办〔2015〕8号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和省经信委等部门《印发2015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5〕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深圳市2015年节能-1-宣传周活动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切实抓出特色和实效,并于2015年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书面报送我办。

特此通知。

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代章)2015年6月9日(联系人:李文杰、沙敏,电话:82101185)-2-深圳市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低碳舆论宣传,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为根本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定于2015年6月13日至19日,开展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其中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道节俭有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印发《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安排。

一、“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系列宣传活动(一)公共场所循环经济及节能降耗宣传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承办:深圳市循环经济协会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知识竞答体验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手册,设置节能咨询展台,搭建节能宣传周主题展示区展示循环经济及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等多种方式,重点普及循环经济与节能降耗产品及技术,倡导节能理念促进全民行动。

(二)“绿色回收”活动-3-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承办:深圳市循环经济协会一是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部分社区举办废旧节能灯管、废旧家电绿色回收、环保处理的专项宣传活动,印发电子垃圾环保小常识手册,在社区内设立电子垃圾回收服务站,为大众提供正规投废渠道和平台;二是结合高校社团,在学校开展公益环保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主题讲座、环保课堂、宣传单发放等多种形式宣传废旧节能灯管的污染及危害知识,普及绿色环保,呼吁大学生参与环保,拒绝汞污染;三是以“以旧换新、循环利用”为主题,在商场指定位置设置废旧手机电池回收箱,为顾客提供绿色回收场所,呼吁消费者重视回收,鼓励公众废物回收,循环利用。

二、“认知绿色能源科技,展示身边绿色建筑”宣传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承办:深圳市太阳能学会活动围绕“认知绿色能源科技,展示身边绿色建筑”主题,以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举办认知绿色能源科技、展示全球绿色地图、现场派发科普手册、绿色能源技术咨询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

三、节约用电系列宣传活动-4-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供电局会同深圳供电局开展节约用电系列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天威视讯、网上营业厅、微信等新型远程服务渠道,积极传播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理念。

二是在宝安、盐田开展以电机能效提升为主题的节能技术交流会,积极引导客户使用节能、低碳新技术和新产品;在南山、龙岗、龙华、坪山、大鹏开展“绿色照明换灯行动”,现场向居民用户普及节能、节电常识。

三是组织中小学生参观节能展示中心及分布式校园节能展示区,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知识。

在深圳市少年宫科普馆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节能知识宣传活动,倡导节约能源、绿色用电理念。

开展节能宣传进校园活动,普及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活知识。

四、节能普法宣传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承办:深圳市循环经济协会一是通过各类媒体,以专题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进一步培养和促进全市企业和市民懂法、守法和节能减排的意识和自觉性,使节能环保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和社会责任。

二是在街道、社区人流量密集地段,发放节能普法宣传手册,悬挂节能减排横幅,使群众懂法,并自觉遵法守法。

三是举办普法宣传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培训学-5-习,宣传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节能环保意识,促进公众环保行为。

四是举办现场节能法律法规知识竞答活动,通过现场知识竞答,提升公众对节能法律法规的认识。

五、深圳青少年环保节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共同举办以“绿色生活,伴我成长”为主题的2015深圳青少年环保节活动,通过绿色生活书画展,创意手工,互动游戏等轻松快乐的活动形式传播生态文明知识,推动广大青少年及市民树立环保理念,践行环保生活方式。

六、“绿韵悠扬”演讲比赛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联合市文体旅游局共同举办2015“绿韵悠扬”演讲比赛活动。

通过讲述自己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的生态环保实践活动,颂扬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人与事,探讨如何使人与自然和谐与共,弘扬环境文化,传播环保理念,呼吁全社会公众投身环保事业。

七、“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教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人居环境委-6-一是举办“深圳蓝,爱无边”百万市民大接力活动、第七届国际青年能源与气候变化峰会、“绿色出行,电池回收”全城响应公益活动等系列环境日宣教活动,着重总结和回顾我市开展深圳绿色行动日以来,我市各界群众践行“我为深圳环保做件事”,共建幸福家园作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动员广大市民、企业、机关、学校、环保社团投身到提升环境质量的行动中来。

二是举行包括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广东省宜居社区,深圳市2015年绿色家园系列创建等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奖项颁授仪式,表彰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代表。

八、“绿色建筑,从我做起”宣传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以播放动画视频、PPT讲解授课以及宣传册(单)发放等形式,向青少年普及节能减排及绿色建筑的概念及重要性,提高青少年及其家长的节能减排及绿色建筑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宣传展示深圳市绿色建筑的发展成果。

九、“打造绿色国资、实现低碳发展”系列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市国资委一是加强对节能减排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学习和贯彻。

在活动周期间,积极督导市属国企重点宣传-7-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决定》等,督促市属国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方面担当中坚力量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

积极引导市属国企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广泛采用在办公楼或节能改造项目现场张贴宣传节能标语,在企业内刊、企业网站、OA系统、宣传厨刊、闭路电视、广告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媒介宣传节能降耗。

三是积极倡导广大员工自觉践行节能环保活动。

继续通过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控制吸烟等宣传语,来引导广大员工从自身做起,增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识。

“全国低碳日”当天,号召全系统广大干部、员工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尽量乘坐公交、地铁或骑自行车、步行上班。

十、“低碳教育月”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公共机构在服务窗口大厅、主要出入口、电(楼)梯间、餐饮供应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利用墙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易拉宝”摆件等,以宣传画、文字标语、语音视频为载体,集中开展能源资源国情市情教育、绿色消费模式教育、办公节能知识教育。

有条件的单位,结合实际举办报告会、知识讲座、现场体验会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教育。

通过-8-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的多层次、多维度、集中式的低碳教育活动,为“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的推开营造气氛。

十一、公共机构节能技术展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我市公共机构节能服务企业,在市民中心B区展厅举办“公共机构节能技术展”。

以文字图片、视频短片、模型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传播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的新理念、新模式,以及介绍相关技术手段和产品。

组织各系统主管部门、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干部职工参观学习。

十二、“零待机能耗”推广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印发电子设备节能手册、配发智能型节能插座、在办公电子设备上粘贴“用后关机”提示贴纸等方式,在工作人员中普及办公电子设备日常节能常识,强化及时关闭办公电子设备的行为习惯。

十三、教育系统节能宣传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市教育局一是为引导中小学生参与垃圾减量分类实践,倡导清洁、-9-低碳、文明生活方式,践行垃圾减量分类人人有责理念,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以宣传教育、示范带动、全民参与、整体推进为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分类齐动手”生活垃圾减量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推动整个社会”的目标。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节能主题活动。

通过“上好节能宣传课、开展好节能宣传活动、积极投身节能实践”等举措,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主题征文演讲、节能科技小发明以及举办节能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节能减排教育,使师生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

三是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电视台)、LED广告屏、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宣传教育活动,统筹整合校内资源,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加强节约管理,大力加强对水、电、气和教室、实验室、学生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使用管理,节约每一滴水、每一粒米、每一度电、每一张纸,不断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十四、“节能宣传周”系列新闻报道活动时间:节能宣传周期间主办:深圳广播电视电影电视集团、深圳市广电集团围绕2015年节能宣传周主题,各有侧重,高密度、多角度、全方位做好动态消息报道。

一是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10-的社会风尚。

同时,各报纸、网站将重视全国低碳日宣传,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

二是开辟专栏,合力高密度宣传,在《深视新闻》、、《898新闻》、《第一现场》、《法观天下》、《财经生活报道》、《新闻广场》等各新闻档围绕节能宣传主题开辟专栏,在宣传周期间合力高密度宣传,大力宣传全社会节能低碳的举措和成效,普及日常家庭生活节能知识,倡导节能理念,呼吁消费者重视回收、践行环保生活方式,为努力建设美丽深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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