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分公司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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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公司经营协议书
经营含有筹划、谋划、计划、规划、组织、治理、管理等含义。分公司进行经营时,需要签订经营协议书。下面给大家带来分公司经营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分公司经营协议书范文篇一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扩大建筑市场占有率、发挥甲、乙双方的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组建; 分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组建:
1、甲方负责出具在组建; 分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并派员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分公司组建后,乙方全面管理分公司在辖区内的经营管理工作;工程中标后并配齐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相关施工管理人员。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守信经营,并承担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全部税金和规费及分公司经营期间的一切税务责任。因乙方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4、分公司组建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分公司的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税费、工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经营招待费等)。
二、承包形式
1、
3、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授权乙方在经营范围和辖区内自主经
营,并由乙方自负盈亏。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暂定期叁年,承包期满后,视双方合作情况再定是否继续承包。
四、承包金上缴方法
1、每年度承包金在每年度末一次性上缴。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缴纳5万元诚信保证金给甲方。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所承担的项目无任何质量、安全、劳务纠纷后,甲方将5万元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甲方给分公司所在地设立帐户1个,由乙方管理。
3、分公司承担所有项目的工程款结算,除规定交纳税金款、工资及相关费用外,其他部分由乙方支配用以保证生产需要。
六、印章管理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驻外分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2、分公司公章、财务章、项目部章、资料章由甲方派一人驻分公司负责管理,总公司安排的人员工资由分公司按当地标准负责支付。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分公司经营协议书范文篇二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湖南建设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建筑分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公司主要经营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合伙经营的公司名字为:湖南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投标业务和工程施工管理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甲、乙、丙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五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2 1、工资分配: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公司现场的经营管理,每月工资元。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但需余留10﹪做公司后续发展款项。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
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3 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公司总负责人。1. 对公司具体运营进行全面管理; 委托乙方为经营、管理负责人2.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工程现场管理、负责日常经营相关工作。委托丙方为公司内务负责人3.公司人员聘用、购进办公用品,负责管理公司进出帐户及日常开支。重大活动:对外开展业务,应酬客户,出差外地考察等费用需有发票,公司承担。公司所支出费用额度超过五千元以上时需要与合伙人协商同意,否则不可以报销。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一)合伙人的权利: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三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九条禁止行为(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