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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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告卡注意事项
• 联系电话:特别是肺结核病人,必须填写可与患者保 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
• 病例属于: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 区的关系。
• 现住地址:如果病人是本地户籍,则直接填写辖区地 址;若病人是本市其他县区或外省户籍,则现住址填 写病人辖区内目前居住地,以便能及时追踪到病人, 而不是填写户藉所在地,备注空白处填写病人户籍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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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传染病
•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 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 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 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 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2008年5月2日 起报告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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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测疾病
• 不明原因肺炎Hale Waihona Puke Baidu例 • 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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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定报告病种
• 肝吸虫病 • 恙虫病 • 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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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时内报告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 • 鼠疫 • 霍乱
乙类传染病 • 肺炭疽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 脊髓灰质炎 •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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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小时内报告的传染病
•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 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 注意:从乙、丙类传染病病例更改 诊断为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 染病,删除原报告卡,重新报告。
• 1、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病例 (包括痰涂阳、涂阴),均需填写传染病报告 卡并报卡至公卫科。
•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 姓名。
• 年龄: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 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大于等于1个月、不 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 “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 选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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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告卡注意事项
• 职业:若病例是新生儿、未入园或未入学儿童, 职业栏勾“散居儿童”; 职业为民工、待业 或家务的病例不需要填写工作单位栏,直接写 “无”。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 称;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 (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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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程序与方式
•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 谁接诊,谁发现,谁报告(填写纸质报告卡)
1、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 2、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 3、采供血机构发现HIV 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 也应填写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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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告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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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1年-2013年各类传染病报告情况
2011年
一 二三四 五 六七 八 九 十 十 十 月 月月月 月 月月 月 月 月 一 二
月月
2012年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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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报告单位 • 医疗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采供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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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 • 医护人员 • 检疫人员 • 疾病控制人员 • 乡村医生 • 个体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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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
• 首诊医生负责制
• 网络直报人员负责录入报告卡信息
• 报告地所在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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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流程
• 医院:医生诊断传染病——填 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卡至医 院卫防科——公卫科人员收卡 并核对卡——录入国家网络直 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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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病种
44种传染病需要报告 • 甲类传染病2种 • 乙类传染病26种 • 丙类传染病11种 • 重点监测传染病2种 • 广州市规定报告的传染病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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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型报告的病种
• 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 • 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
未分型 • 梅毒: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 • 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 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
(我院X检查阳性的均填写未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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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分类
传染病报告病例按诊断类型分为五类: • 疑似病例 • 临床诊断病例 • 实验室确诊病例 • 病原携带者: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 • 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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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订正
• 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死亡或填卡错误时,责 任报告人订正报告。
• 各单位对报出的疑似病例要及时跟踪,在20天之 内予以订正。因特殊情况不能追踪到病人情况进行 订正的,则直接填写实验室检查,不要填写疑似病 例。(所有肺结核疑似病例均由结防部门负责跟 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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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肺结核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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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3:
• 1996年乙类传染病增加新生儿破伤风和肺结核。 • 2002年增加HIV感染者。 • 2003年增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将手足口病列入国家传染
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 2009年4月30日,卫生部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国
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 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 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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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
3
背景3:
• 根据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1990一1995年甲、乙类法定 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 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 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 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 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 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 热病、疟疾、登革热25种。
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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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1:
• 2004年1月1日起,全国启动了法定传染病监 测信息的网络直报系统,该系统通过现代 通信手段,在国家、省、市、县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信息联网的基础上,实现与当地 医疗机构联网,并将信息网络向乡(镇) 和城市社区延伸,形成了纵横贯通的信息 报告网络,在全国建立了统一、高效、快 速、准确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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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传染病
• 鼠疫 • 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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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传染病
1、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 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
2、其他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 髓灰质炎、炭疽、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 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细菌性和阿米 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 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 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 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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