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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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四款《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款《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4)14号令
第六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年)
第七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第八款《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第九款《河北省永年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年)》
第十款《广府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03年)
第十一款《永年县广府镇总体规划》(1993年)
第十二款《永年广府城文物保护要求》
第十三款《永年洼蓄滞洪区建设规划报告》(2005)
第十四款《永年洼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建议书》(2005)
第二条规划范围
第一款本次规划的范围以永年洼四周防护大堤为界,东面南面临滏阳河,北面为洺李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79公顷。其中重点规划地段为古城外环城大堤以内包括护城河在内的整个广府古城,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5公顷。
第三条规划原则
第一款人文结合自然的整体性原则
将古城池和城中历史街区与周边的生产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加以保护;完整保护古城的传统城市空间格局和城池景观风貌,以及与古城历史典故相关的重要历史场所;整体延续古城历史文化传统的发展脉络和保持古城池景观风貌的自然环境背景。
第二款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
规划保护包括古城街区肌理、空间布局结构、街巷道路尺度、绿化植被特征、皮塘村野景观、文物与保护建筑等历史信息系统各要素的真实性;传统建筑的修复以及新建建筑的设计,应建立在对本地传统建筑文化严谨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的历史特色。
第三款保护发展互动的可持续原则
在保护古城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应充分研究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太极文化、传统城池文化和民俗信仰文化、耕读文化和军事文化的内涵,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挖掘和培育;对传统建筑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发掘历史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从而实现的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款保护规划管理的分类别原则
依据历史建筑不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现状不同的完好程度、古城空间的不同类型和环境景观特征,采用分类保护的方法,制订相应的保护规定和整治措施,保持历史景观风貌的多样性并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条规划目标
第一款规划确定广府古城是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商业服务、文化交流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华北平原传统古城历史人文风貌和太极武术文化的历史文化名城,成为邯郸市的花园式卫星城。
第二款本次规划主要保护广府古城的传统城池空间格局,湿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迹,以及重文习武的太极文化传统,乡土气息浓郁的宗教信仰传统,充分体现广府古城作为水上古城、太极广府的两大特征:
双水环绕的水上古城-格局完整的传统城池风貌:规划展现广府古城历史上“双水环城”、“三山不显四海不干”的古代城池格局以及“四大街、八小街、七十二小巷”的丁字街巷格局和“传统公共空间延续至今府县合一”的公共空间格局。
崇文尚武的广府古城-五大流派的太极传承圣地:规划保护古城历史上崇文尚武的传统脉络特征和清末以来太极中兴的武林圣地价值,打造广府古城中国唯一的文武古城地位。
第三款近期应组织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
第五条规划内容
第一款本次规划的内容包括保护发展与整治两大部分。
第二款保护规划主要包括:分级保护的范围划定与保护要求,古城内的风貌景观保护,古城的建筑高度控制、各级文物古迹及传统民居宅院的保护、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调整规划等。
第三款整治规划主要包括:保护与更新模式、沿街立面整治、重点地段详细设计等。
第六条强制性条款
第一款本次规划中第二章“保护框架规划”中的第一条第一款“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第三章“保护等级与范围”中的第一条“古城分级保护”和第二条“建筑与院落分级保护”、第四章“高度控制规划”中的第一条“高度控制”作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保护框架规划
第一条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第一款广府古城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由人工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三部分组成。归纳如下表,人工环境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特色构筑物、古树名木需按严格保护、定期维护的原则进行管理,自然环境要素需要进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人文环境的管理见“第十六章无形文化遗产传承规划”。
广府古城保护要素构成表
第二条保护框架的空间构成
第一款广府古城总体的空间框架规划为“一城双水三山四海”、“四街八巷七十二小拐弯”、“府县双署、双学、双武、双庙”。具体保护框架见古城保护框架规划图。
“一城”指:广府古城整体,包括以广府古城墙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三处文物保护单位和十八处保护建筑,以及22处历史建筑。
“双水”指:护城河及环城大堤外围的洼地水面和东南向的滏阳河。
“三山”指:古城的三个传统制高点,分别是府署前东大街与南大街交汇处的府前口、与囤市街交汇处的囤市口,及南大街和慎贤街交汇处的县前口。三个制高点规划加以标识。
“四海”指:位于古城四角的众多皮塘。四海水面均要恢复并整治周边环境。
“四街八巷七十二小拐弯”指:东西南北四条大街;以及西宫街-草市街-南仓门街-南马营街、北仓门街-囤市街、寺西街-狮子口-化育街、北小街-迎春街四条南北向小街,府后街、庙后街、慎贤街、葛家口-育贤街四条东西向小街;其它保留有传统走向尺度及名字的小巷,如双关庙街、戏楼街、庙前街、林家巷、东宫街等。所有传统街巷均恢复传统地名,并维持现有各类小庙提示街巷起止点的空间特征。
“府县双署、双学、双武、双庙”指:保持至今未变的府县合一的传统公共建筑格局,双署指府署、县署,双学指府文庙和县文庙,双武指武庙和武衙门(游击署),双庙指府城隍庙和县城隍庙。规划恢复府城隍庙,府文庙建遗址公园,府署恢复门前牌坊,游击署修复大门,其它均立标志碑牌,并维持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
第三章:保护等级与范围
本次规划,将广府古城保护范围划分为三个层次: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历史文化街区与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为城市规划中的紫线范围。
第一条古城分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