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思想的宗教性意蕴及其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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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思想的宗教性意蕴及其现代意义

【摘要】20世纪关于“儒家是否宗教”以及儒学的宗教性的讨论,不仅将问题本身引向深入,更重要的是为更进一步地探讨儒家各个方面的思想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维度和切入点。那么本文认为儒学显然并非西方式的宗教,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儒学之具有宗教性。这里的宗教性是指儒家价值的信仰者对于宇宙的超越的本体所兴起的一种向往与敬畏之心,认为人与这种宇宙的超越本体之间存有一种共同创造而且交互渗透的关系。而我们对儒学宗教性的讨论显然不是无的放矢,儒学宗教性的发掘对于现代社会有诸多积极的启示意义,同时也对儒学自身的现代转换提供了全新的维度。

【关键词】宗教性;共同创造;内在超越;生态伦理;民族宗教

1 问题的提出

20 世纪儒学发展史上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事件就是对“儒家是否宗教”以及儒学的宗教性的讨论。这一讨论具体而深入地考察了作为“精神性宗教”的儒家或儒学的特殊品格,具体而深入地考察了儒家或儒学思想具有的“宗教性”意蕴。

①这一讨论的实质性意义在于,不仅将问题本身引向深入,更重要的是为更进一步地探讨儒家各个方面的思想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维度和切入点,以至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本文认为儒学显然并非西方式的宗教,西方式的宗教有严格的组织形式,同时儒学关注的核心是“当下的人”而非“彼岸的神”。在中国传统社会是没有宗教的,然而不管是冯友兰先生说的“中国传统是以哲学代宗教”还是梁漱溟先生说的“中国传统是以道德代宗教”,无疑儒家蕴含了宗教的功能,至少实际上起到了宗教的文化功能。人们在儒家思想中获得了“安身立命之道”,儒家的宗教情怀是显而易见的。

随着世界文化的全球化和多元化的发展,西方传统经典宗教的出世性也在逐渐的弱化,随之而凸显的是宗教的人间性和人文性。在这种背景下,儒家传统思想的内在超越之路,以及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特点,获得了更多现代转化的生长点,同时对西方传统的经典宗教也提供了诸多启示。因此,研究儒家思想中的宗教性意蕴,不仅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而且也可以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做出重要的贡献。那么此处是在何种意义上的讲宗教性?从何种意义上发掘儒家思想中的宗教性意蕴?以及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何种启示?

2 对儒家思想宗教性意蕴的考察

讨论儒学是否具有宗教性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澄清的一个问题,就是何为宗教性?韦氏大字典是这样定义宗教的:“宗教所关怀的是超越可见世界以外的存有,它与哲学不同,不是依靠理性,而是仰赖信仰与直觉,它一般相信一个单一的存有,如上帝,或者是群神灵,或者一个永恒的原理,或者一个超越的精神实体,创造了世界,统治它,控制其命运,有时干预其历史之自然过程,也相信人有了这样的信仰,通过仪式、祈祷、精神修炼,遵守日

用常行的规则,如十诫,乃会在精神上得到慰藉。”②显然依照上述定义来讲,儒学并非宗教,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儒学之具有宗教性。此处讲的宗教性是指宗教的某些特性,它不是以宗教的外在形式作为判断标准,而是凸显了精神方面的内涵。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儒学的宗教性,即指儒家价值的信仰者对于宇宙的超越的本体所兴起的一种向往与敬畏之心,认为人与这种宇宙的超越本体之间存有一种共同创造而且交互渗透的关系。这种信仰是一种博大高明的宗教情操。这种宗教性的敬畏情操,常常渗透到伦理生活、习俗及社会政治秩序之中。儒学正是具有深厚的宗教感的一种思想传统。中国传统儒学关切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强调内心体验,相信人人可依凭内在的修养达到超越的境界。当然,儒家走的是一条“天人合一”的道路,打破了此岸与彼岸之间的不可逾越的鸿沟,较为妥善地处理了生命的有限性与终极理想的超越性之间的关系。它要人既认同当下的我,又认同超越的终极理想。显然,儒学虽非严格意义上的组织宗教,但同样能够为人提供安身立命之道。儒家学说透显出来的宗教性于此可见一斑。

首先作为儒学最高范畴的“天”或“命”,实际上并未完全消解掉某种超越社会、个人之上的神秘性,因而某种非人力所能左右的客观必然性。如孔子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宪问》第三十六)“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阳货》第十九)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万章章句上》第六)正是由于这一具有超越性的“天”或“命”的存在,体现了儒学超越的“终极关怀”。所以孔子讲“畏天命”,孟子讲“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以及后来在宋明理学中,程颐讲“涵养须用敬”,朱熹讲“敬字功夫,乃圣门第一义”,(《朱子语类》卷12),这正是体现了人们对于最高本体——“天”或“命”——的敬畏情感。

然而在如何肯定或证明这一超越者的存在方面,儒学却另辟蹊径,即“内在而超越”。首先“天”作为超越性的本体,同时内在于呈现于人与世界之中,因此天是既超越又内在;另一方面,人作为内在的层面,可以扩充天命的性,超越自身的限制,达到与天地参的境界,从有限而可达至无限。③中国的传统中向来没有将超越与内在割裂。因此天和人并不是对立的超越与内在的两极,而是天和人都同时具有超越与内在的双重特性。天人之间是合一的关系,并不存在着分裂和鸿沟。

儒学一开始就通过道德实践的桥梁把这种外在的超越对象内化为人的道德本性。孔子讲“知天命”,孟子讲“尽心”、“知性”、“知天”和“事天”,程颢讲“一体之仁”,朱熹讲“灭人欲”而“存天理”,王阳明讲“致良知”和“无善无恶是心之体”,也无一不是儒学宗教性的体现。这就表明在儒家看来,最高本体已不是仅供信仰的高高在上的外在对象,而是可以通过人的经验、知识积累来认识的。人与天之间是一种超越而内在的遥契和认同。《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进一步确认儒家最高的认识——知天命,是在道德实践中才能达到的。到了宋明时期,宋明理学家将这种内在超越之路推向了一个顶峰,“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程氏遗书》卷十八)这样就更进一步将“天命”内化为人的道德本性自身。正因为儒学重视超越者的内在性,因此儒学通过人自身的道德实践对命之必然作出积极而主动的回应,儒学的这种宗教性带有很强的信仰主体的主动性。综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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