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申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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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申请范文

对于残疾人来说,居家和出行有诸多不便,有公共领域的无障碍设施的不完善,还有家庭和家庭环境无障碍设施的缺乏。

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显示,xx 年1月至xx年6月全国共对93万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仅占有需求残疾人家庭的6%,其中包括约13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全国还有354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尚未进行无障碍改造,远没有满足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需求。

家庭无障碍的改造内容

坡道改造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对居住在一楼且无楼梯扶手的残疾人住户,为其安装楼梯扶手;在住宅楼、庭院及单元门的外围处,修建无障碍坡道;使残疾人在自家庭院和居住室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2)为卫生间(浴室)内安装抓杆、扶手。

(3)为浴室内安装浴凳或配置沐浴椅、防滑垫。

(4)为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家庭,为其配置座便椅或改装座便器。

(5)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为残疾人配备拐杖和轮椅。

卫生间扶手改造

2、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

(2)配置闪光报警水壶。

(3)为有需求的听力残疾人配置助听器。

(4)为有需求的言语残疾人配置交流版。

(5)对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为其改装座便器。

(6)为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配置专用电磁炉、电压力锅、电饭煲。

坐便器改造

3、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在楼梯口、单元门口铺设盲人或提示盲道。

(2)为卫生间(浴室)安装抓杆、扶手。

(3)安装语言对讲门铃。

(4)为浴室内安装浴凳或配置沐浴椅、防滑垫。

(5)配置多功能语言报时钟、语言电子盲表、盲人专用电话和语言电子计算器。

(6)为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视力残疾人家庭,为其配置座便椅或改装座便器。

(7)为视力残疾人家庭配置专用电磁炉、电压力锅、电饭煲。

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流程

1、提出申请。由需要进行家庭环境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2、开展评估。相关专业人员入户对残疾人障碍程度、家庭状况进行考察评估。

3、设计方案。在专业评估的基础上,组织技术人员制定无障碍的改造方案,并经申请对象认可。

4、施工改造。先制定招标工作方案并得到三方同意后,再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验收。由残联、申请人、施工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低位水槽

申请条件

1、本地户口,长期居住,持有2代残疾人证

2、家庭为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

3、住房有改造价值(注1),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

不过各地的审核标准不太一样。具体能否通过,还需要去当地残联提交申请才可以知道。由于这项政策是申请才能享受,不去申请的话一般不会主动改造。所以建议残友们,如果符合基本条件,有改造的意愿都可以去申请一下,如果能通过的话,对日常生活也会带来很大的便利。

注1:残疾人居住的拟拆迁房、土坯房、简易房、出租房和即将拆迁的旧村改造房,可能 ___本项目的救助对象

国家有没有这个无障碍设施改造政策,我不清楚。要改造也只能是一层可改造。但必须是不影响楼房结构的情况下。另外这楼房归属处要搞清楚,要做个能上,下轮椅的斜坡,必须取得楼房归属者的同意,方可施工,否则改造不行。如:我单位一同事住层,后因糖尿病后遗症,下肢不能行走,他家属就找单位房产科,物业公司取得同意后,就改造成功,出入很是方便。心

你说的残疾人保障金是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见下文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xx]7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 ___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 ___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 ___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 ___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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