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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 2019年:0% • 2009年:0% • 2019年:11% • 2019年:12% • 2019年:12.5% • 2019、汕头、海 南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过 渡性税收优惠。 第一、二年:免征 第三、四、五年:按25%减半征收 第六年:15%
西部大开发的企业减按15%征收的政策,可 执行到2019年。
第二部分 条例讲解
一、纳税人、纳税义务和适用税率的确认 (一)纳税人:《税法》第一条; P106
• 在中华人们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 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 的规定缴纳企业是所得税。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二)准予扣除项目: P121 • 包括:成本
费用 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 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和附加 损失:减除责任人和保险赔款后的 余额;
若以后又收回:作为当期收入 其他支出
(三)扣除的具体项目
1、工资、薪金支出:
•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 释意: • A.工资薪金组成按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一
9、其他收入: • 资产溢余收入 •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 确实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 • 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 • 债务重组收入 • 补贴收入 • 违约金收入 • 汇兑收益
(二)不征税收入:只针对非企业法人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
费、政府性基金
• 释意: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具有法人资格, 而非是否独立核算。使内外资企业的纳税人 认定标准统一。
• 对企业而言,汇总后纳税,可以实现盈亏互 抵,减少应纳税额。
*某公司收入1000万元,成本600万元。利润400 万元。

(完整word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完整word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2017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是由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的整理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税法
2020/12/14
企业所得税法
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税率 应纳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 征纳管理
2020/12/14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 得收入的组织 (以下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 照企业所得税 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制定背景 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三、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备投资的税收优惠 ▪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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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征纳管理
二、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三、特别纳税调整 ▪ 关联方交易 ▪ 受控外国企业反避税规则 ▪ 资本弱化条款 ▪ 一般反避税条款 ▪ 特别纳税调整的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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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征纳管理
四、征收管理 ▪ 纳税地点 ▪ 纳税期限 ▪ 货币计量 五、纳税申报表的格式
免税额-抵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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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的方法 ▪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的范围 ▪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限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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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征纳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民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的加计扣除政策 ▪ 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 ▪ 综合利用资源的税收优惠 ▪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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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
一、基本原则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
征税收入、免 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
亏损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收入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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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收入的确认(掌握)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 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按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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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 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 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 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 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 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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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4.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
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 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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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答案】A
12
三、税率
(一)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 立的机构、场所适用税率 法定税率:25% 适用范围: 1.居民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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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企业的预提所得税适用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 所但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其所设机 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应缴纳企业所得 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这种采取源泉扣缴方式征收所得税,习惯上称 之为预提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法定税率20% ,实际按10%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部关于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法律。

该法律的实施旨在规范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税务申报和税务管理等方面的事项,以确保国家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一、纳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对象及其纳税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都需要按照一定的税率将其所得纳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将企业的所得总额与适用税率相乘,得出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所有收入减去合法的扣除项目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和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税务申报和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纳税期限。

根据规定,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

通常情况下,企业需要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应纳税额。

为了方便企业申报纳税,税务部门提供了在线申报系统,企业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电子申报和缴税。

这种方式不仅方便快捷,还能有效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降低了企业的办公成本。

三、税务管理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以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合法、规范。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环保等方面的投入。

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能够降低纳税负担,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四、合规性和风险防范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要求,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税时,企业应仔细核对相关资料,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并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审查。

同时,企业也应认真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遇到税务问题或争议时,企业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办法。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7、资产的税务处理 、 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确定方法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确定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
2)生物性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物性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物性资产的计税基础确定方法 生物性资产的计税基础确定方法 ----生物性资产的折旧计提 生物性资产的折旧计提 3)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确定方法 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确定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2、收入总额的确定 、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 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5)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6)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9)其他收入。
征收对象 来源于中 国境内、 国境内、 境外的所 得(负无 限纳税义 务)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在我国设立有代 非居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民企 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 表处及其他分支 在中国境内, 在中国境内, 机构的外国企业 业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 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 所得的企业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法律内容
一、纳税人 (一)纳税人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 组织。 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

年度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利润
-60
-30
10
10
20
10
50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收入总额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
1=2=
应纳税所得额 = 计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 会计利润 = 会计收入-会计成本费用损失 计税收入= 会计收入-不计税收入 +会计未确认而税法确认的收入 —— ①准予扣除项目= 会计确认的成本费用损失-税法不允许扣除 项目+会计未确认而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 —— ②

)










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 :
利利
售售
((
福福
销销
认认
或或
或或
确确
励励
酬酬
广广
入入
用用于于职职工工奖奖
用用于于交交际际应应
用用于于市市场场推推
置置资资产产收收
n 财政拨款;n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n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n 国债利息收入; n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n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n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年应税所得额:
nn
n
06年税前亏损弥补从07年开始,到2011年为止(税前只能弥补50万,剩余10万可用2012年以后 的税后利润弥补) ,07年税前亏损弥补从2008年开 始,到2012年为止 (税前在2012年弥补了30万, 但剩余的20万不能用于税前弥补06年的亏损,应纳 税所得额为20万) 。

企业所得税完整版

企业所得税完整版

企业所得税完整版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企业所得税是企业运营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也对国家的财政收入有着重要影响。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企业所得税的方方面面。

企业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税率,就其所得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款。

它的计算和缴纳涉及到众多的规定和细节。

首先,我们来看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企业从事物质生产、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劳务服务以及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其他所得,比如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

清算所得,则是企业在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各项扣除项目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重点关注的。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比如,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都有相应的扣除标准和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资产的折旧、摊销和损失。

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折旧年限规定。

第12章 企业所得税法.doc

第12章 企业所得税法.doc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其中,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是: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它以利润为主要依据,但不是直接意义上的会计利润,更不是收入总额。

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计税依据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使得所得税计税依据的计算较为复杂。

而且企业所得税在征收过程中,为了发挥所得税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也会根据调控目的和需要,在税制中采取各种税收激励或限制措施,因而使所得税的计算更为复杂。

三、各国对企业所得税征税的一般性做法企业所得税是法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利润,因此对法人所得税影响较大的几个因素是纳税义务人、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

我们可以从以上几个税制要素分析各国征收所得税的一般做法。

(一)纳税义务人各国在规定纳税义务人上大致是相同的,政府只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等法人组织征收公司所得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资和合伙企业则不以企业名义交纳所得税,而是由业主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连同来自其他方面的所得一起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365页PPT精选文档

企业所得税法-365页PPT精选文档
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 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 得税。 ——引力原则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 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地原则
判定企业纳税义务的三个步骤:
1983年,内资企业利改税,企业由向国家上缴利润改 为缴纳税收: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有别
1984年,基本确定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制度:
9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
1985年4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 行条例》
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
些种类?
讨论:非法所得是否应纳税?
正方:应当纳税
根据量能课税原则,对非法所得同样课税
课税不等于承认其合法性,不违背社会道德观念
仅对合法所得课税不具有可操作性
反方:不应当纳税 对非法所得课税违背了税收的依据 违背了税法的正义性和社会道德观念 税收原则并不要求对非法所得课税
1、在征税时对非法 所得是否征税?
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分为两类:
一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 设立机构,从事生产经营
二是未设机构,但有来源 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此类机构场所 为“常设机构”
国际上一般将 其作为相对独 立的企业予以
征税,适用 “引力原则”
在中国设立了机构场所的企业 (该机构场所不构成实际管理机构)
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 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纳税义务人的分类 居民税
收管辖
企业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居 民企业 非 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

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科学的税制,依法征税,加强税收管理,维护国家税收的正常秩序,适应国际税收通行规则,根据宪法和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方法,对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的税款。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百分之二十五,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征收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周期为每一纳税年度。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是居民企业和外国企业计算所得税应当采用核算利润的方法;其他经济组织计算所得税可采用核算利润的方法或者简便计税方法。

第七条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税前利润,税额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调整项目和税法规定的计税调整方法确定。

第八条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计算和缴纳税款的义务由企业负责。

第二章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人第九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条居民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企业以及除外国企业外,以中国法律组织为依据成立的企业。

第十一条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无住所、无企业机构,但通过开展业务活动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所得的非居民企业。

第十二条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组织成立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第十三条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为承担法定纳税义务的个人、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章所得确认第十四条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企业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第十五条企业所得税的所得确认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程序进行,确认期限为纳税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

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的所得确认必须密切结合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依法进行,确保相关会计凭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

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全文

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全文

企业所得税法全文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五章源泉扣缴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征收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二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7.02.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五章源泉扣缴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征收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类及其含义】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范围】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应税所得的计算】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 课件

《企业所得税法》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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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实践 我国是选择双重管辖权的国家。 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我国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
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相结合的税收管辖权原则。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总机构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 负全面的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 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 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 企业所得税,即对非居民企业实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 辖权,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负有 限纳税义务。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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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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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企业所得税法是调整企业所得税征纳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为纳税人,以企业在一定期
间内的纯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征收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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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例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 税纳税人的企业是(c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 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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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在税法领域,属地原则也可以称为来源地国原则, 按照此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作税收地域管辖或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依据纳税人的所得是否来源于 本国境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本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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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一、纳税人范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二、税率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收入确认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四、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扣除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各项费用和损失,包括合理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长期资产,应当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并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或摊销进行税前扣除。

六、关联企业交易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税务处理。

关联方是指在任何交易中,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同受一方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

七、反倾销税对于出口的商品,如果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则可能被视为倾销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政府可以征收反倾销税来弥补国内产业的损害。

八、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给予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以及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给予免税等。

此外,还有针对特定地区、特定行业和特定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

九、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企业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计算,一般为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十、法律责任违反企业所得税法的行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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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完整版(DOC 73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的地位:是历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考试中与增值税同等重要的税种,也是最难的一个税种。

企业所得税是大多数企业都要涉及的税种。

从考试角度看,分值仅次于增值税,占20%左右,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从企业经营角度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故企业所得税必须结合财务会计有关规定综合掌握,根据企业财务处理,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从注册会计师执业角度看,企业所得税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为此,需要对企业所得税的制度要素全面掌握,并且能够灵活运用税收政策的规定处理具体问题。

本章题型与分值: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种中的主体税种,也是税法考试中重点税种之一。

历年考试中各种题型都有出现,特别是作为综合题型,每年必有一题,经常与商品和劳务税以及税收征管法相联系,跨章节出题,综合性强,难度大。

题量7~9题,分值20分左右,考生应对本章内容全面掌握。

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本章框架结构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六节税收优惠★★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八节源泉扣缴★★第九节特别纳税调整★★第十节征收管理★★本章重点和难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应纳税额计算,非居民企业征收管理。

出题特点:一是跨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与企业所得税结合出题,这就要求考生对相关章节的政策掌握的非常熟练;二是综合性强,一般情况下,一项业务要考虑多个税种,考核会计与税法的联系,并与征收管理、税收行政法制结合起来,考核考生对问题的综合处理能力;三是难度大,本章出题时大多涉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业务,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备考策略:企业所得税是注会考试中很难掌握的一章,在复习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这条主线,准确确认收入和扣除项目,尤其是对间接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必须熟练。

此外,税收优惠的项目必须牢记,它们牵涉到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确认的准确性,自然也就影响到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在学习的过程中,对教材需要记忆的地方必须准确记忆,同时要有一定的会计基础。

在这几方面同时具备时,才能正确计算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本章核心考点一览表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混合性投资业务的界定及其企业所得税处理。

2.增加了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3.增加了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

4.扩大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范围。

5.增加了“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内容。

6.增加了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约束条件的有关规定。

7.增加了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的界定。

8.增加了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9.增加了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0.增加了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规定。

11.增加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

12.对企业搬迁支出的所得税扣除、资产的所得税处理内容进行调整。

13.增加了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所得税管理的内容。

2014年应重点关注的内容:本章是考试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复习时要注意的内容较多:1.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2.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项目的范围和具体标准;3.应纳税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2014年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较多,要特别关注变化的内容,注意特殊行业的所得税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的诸多内容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本章考点精讲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一、纳税人(一)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类型: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近三年考过一次)。

【考点小贴士】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满足其一即为居民企业。

3.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提示】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的范围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例题·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2008年)A.登记注册地标准B.所得来源地标准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答案】AD【解析】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征税对象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征税对象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考点小贴士】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的界定。

(1)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的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近三年考过一次)判断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不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C【解析】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境内外所得均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故A选项错误。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故BD选项错误。

【例题2·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2008年)A.销售货物所得B.权益性投资所得C.动产转让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答案】D【解析】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例题3·多选题】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确定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B.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答案】ACD【解析】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三、税率【例题•多选题】下列表述符合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关规定的有()。

A.居民企业适用25%的税率B.在我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C.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D.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答案】AC【解析】在我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且与所设机构、场所无联系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选项B错误;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选项D错误。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核心问题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两种情况: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其中会计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确定,纳税调整金额是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规定差异形成的,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均应在本期进行纳税调整。

【提示】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收制度规定相同,而且企业会计处理正确,按照会计核算分别确定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若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收制度规定不同,或企业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税收制度规定确定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若采用间接计算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要准确计算纳税调整金额。

一、收入总额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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