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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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强制性交房条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房--强制性交房条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强制性交房条件:是房竣工验收还是综合一、什么是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实际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进行的竣工验收,该竣工验收即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第二种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E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F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同时,根据该暂行办法,竣工验收的范围也就是要求提交的文件所指称的内容。

二、什么是综合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的关系

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的关系

一、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实际上分为两种。

2、第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进行的竣工验收,该竣工验收即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3、第二种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E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F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综合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三、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关系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综合验收的范围包括竣工验收,即只有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才能合格。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

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

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

而竣工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

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

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是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的必要程序。

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完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的对建筑工程完工质量、安全性、使用功能、卫生环境等方面的检查,确认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程序。

而综合验收则是在竣工验收基础上,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认定工程是否达到规划设计指标,达到了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验收过程。

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完工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使用环境和生活质量。

同时,也是对建筑工程各参与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关问题解决的重要环节。

因此,在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认真检查每个细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验收标准包括结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各个方面。

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各个方面的验收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综合验收是建筑工程验收的最后一道工序,验收结果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使用和安全。

因此,在综合验收过程中,必须要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一个细节,确保建筑工程符合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达到了相关标准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同时,也要注意对各参与方的质量责任进行追究和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得到保障。

单体验收合格的房子和综合验收合格房子的区别

单体验收合格的房子和综合验收合格房子的区别

单体验收合格的房子和综合验收合格房子的区别商品房单体验收合格”是针对单体建筑而言。

“综合验收合格”则是针对住宅小区群体建筑,必需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体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4)**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开发商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是一个法律概念,区别于单体(如某一幢房屋)的验收或者小区或者某一单体某一单项(如消防或者环保)的验收,依据建设部颁发的,1993年12月1日实施,《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情况、各单项工程的工程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等组织验收”。

而依据国务院2004年5月19日发布, 国发〔2004〕16号《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行政审批项目也予以取消;也就是现在一般已不采用综合验收这一方法了(不同地方有不同规定)而在标准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验收合格的概念又是怎么回事,其实这一约定过于简单,没有讲清,是谁来验收,依据什么标准,怎么样的房子才是合格? 开发商和业主的验收能不能替代验收合格呢?按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建筑领域因为涉及公共安全,一般都采用国家强制性的标准,开发商和业主的验收,或者开发商自己组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己认为的合格都不取代工程房屋质量监督机构\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还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如规划\环保\消防等对工程质量的认可(2000年以前,有工程质量合格证,此后国家对工程质量采用备案制度,取得备案表也就是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工程的质量认可) 。

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合同上的约定交付条件是“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知道什么叫经验收合格,下面转部分论坛上的关于这方面的帖子,供大家学习。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

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

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

而竣工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

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

建设工程合同竣工

建设工程合同竣工

建设工程合同竣工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质量、标准、进度等要求下,工程已经全部或者部分完成,并且已经通过验收或者交付使用。

在竣工阶段,发包人、承包人和其他相关方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工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交付和后续的使用。

一、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合同竣工的重要环节。

验收合格后,工程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验收可以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阶段。

1. 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是在工程完成后进行的,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初步的检查和评估。

初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入最终验收阶段。

2. 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是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的,是对工程的整体质量和进度进行综合评估。

最终验收合格后,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情况,对工程价款进行计算和结算的过程。

竣工结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是指对工程中各项工程量进行详细的列明和计算。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是竣工结算的基础工作,也是确保结算准确性的关键。

2. 工程款的计算和结算工程款的计算和结算是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进行的。

计算结算过程中,需要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质量等进行综合考虑。

3. 质量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工程竣工后,经过验收合格,质量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结算。

三、竣工交付竣工交付是指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承包人和其他相关方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或者发包人指定的接收方。

竣工交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资料的交付工程资料是指与工程相关的各种技术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工程资料的交付是竣工交付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包人后续管理和使用工程的基础。

2. 工程设备的交付工程设备是指与工程相关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

工程设备的交付是发包人正常使用工程的关键。

3. 工程钥匙的交付工程钥匙是指开启工程主要出入口和重要设施的钥匙。

建筑工程中的竣工整体验收跟综合验收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啊?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建筑工程中的竣工整体验收跟综合验收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啊?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建筑工程中的竣工整体验收跟综合验收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啊?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建筑工程中的竣工整体验收跟综合验收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啊?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竣工整体验收与综合验收应该是一回事,其实专业的说法就应该是竣工验收,当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均验收完成,所有工作都做完时,就可以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俗称四方验收),当这个验收通过后,向质量监督站报请备案,只有质量监督站备案后工程才可交付使用。

大头鳄鱼的说法不能被接受,没有专门管综合验收的说法,对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我们是做施工的,只要是我们的工程完成后整体验收就是综合验收,也就是竣工验收,这个手续并不象你说的不包括水暖电消防煤气这些内容,只要是在我们施工范围内的都要做,我们将一幛楼交给业主时他们是可以直接入住的(又不指是住宅,包括公共建筑),正规的说法就是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和竣工验收有什么区分?综合验收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4、公共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5、排水许可 6、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7、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验收证明 8、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 9、物业质保金交存证明 10、供电设施验收等。

而竣工验收即是第2条•竣工验收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后对所有工程专案进行的一次全面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专案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装置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专案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装置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资料和凭证。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专案(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专案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验收依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装置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档案等。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

“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

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

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

而竣工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

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原创实用版)目录1.竣工验收的定义与重要性2.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3.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的区别4.如何确保竣工验收合格5.竣工验收合格对建筑工程的意义正文一、竣工验收的定义与重要性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项目完成的重要标志,对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按时投入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竣工验收合格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1.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建设内容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2.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方面需达到相关标准。

3.环保要求:工程项目需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要求,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节能要求:工程项目应满足国家节能政策和法规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的区别竣工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过程,而竣工验收合格是指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达到相关质量、安全、环保和节能标准的状态。

竣工验收是过程,竣工验收合格是结果。

四、如何确保竣工验收合格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2.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各项建设内容符合质量要求。

3.强化工程安全和环保意识,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

4.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五、竣工验收合格对建筑工程的意义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水平、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建筑工程的使用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的关系

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的关系

一、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实际上分为两种。

2、第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进行的竣工验收,该竣工验收即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3、第二种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E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F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综合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三、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关系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综合验收的范围包括竣工验收,即只有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才能合格。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实用版】目录1.竣工验收的定义和重要性2.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3.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的区别4.如何确保竣工验收合格5.竣工验收合格的意义正文一、竣工验收的定义和重要性竣工验收,顾名思义,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水平和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竣工验收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建筑功能、建筑观感等方面。

2.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安全的重要保障,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电梯等设施。

3.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主要检查工程是否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包括噪音、废水排放等方面。

4.工程档案: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全过程的重要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三、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的区别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竣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和确认的过程,而竣工验收合格是指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状态。

简而言之,竣工验收是对过程的描述,而竣工验收合格是对结果的评价。

四、如何确保竣工验收合格要确保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各方应共同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3.及时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内容完整、准确。

4.做好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五、竣工验收合格的意义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于保障公共利益、提高建筑行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购房者注意了,竣工验收合格和验收竣工备案是有区别的

购房者注意了,竣工验收合格和验收竣工备案是有区别的

购房者注意了,竣工验收合格和验收竣工备案是有区别的
我国的《建筑法》规定,当建筑工程完成之后,还要经过竣工验收合格,才能交付消费者使用;如果没有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给消费者使用。

如果已经验收了,但没有进行过备案。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他验收合格了,就可以投入使用,也就是说可以交付给消费者了。

这里面还要看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如果合同里没有写明必须先备案再交房,那开发商验收合格后无须先备案也是可以交房的。

如果合同上写明交房前必须先备案,但开发商没备案就交房,就算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也是违约了。

另外,住建局可以查询到开发商是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所有的验收是全部已经办完了,但是验收竣工备案就要把所有的结算,比如说我们与施工单位的结算,还有所有的档案资料全部移交给档案馆,那么才办得到验收竣工备案。

那么房子,比如说消防、规划、质量这些全部都验收了,我们与业主合同约定,是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就可以交了,就没有说要验收竣工备案,因为验收竣工备案就牵涉到与施工单位的结算,就要等到很久才行。

单体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单体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单体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1. 引言说到竣工验收,嘿,这可是建筑行业里的“终极考验”啊!每一块砖,每一根钢筋,都在这时候接受“审判”。

单体竣工验收就像是一个小考试,而综合验收就是那场大考。

今天就让咱们轻松聊聊这两个“验收小可爱”,看看它们到底有什么不同、有什么重要性。

1.1 单体竣工验收单体竣工验收,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大上?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对每一个建筑单元的检查。

比如说,你在盖一栋大楼,那每一层、每一户、甚至每个卫生间都得接受检查。

这时候,验收人员就像是“超人”,飞来飞去,查看水电、墙面、地板,能不能用。

总之,得确保它们都能“安然无恙”,没问题。

说到这,大家可能会想,验收的标准是什么呢?嘿嘿,这可是一门学问!一般来说,建筑的质量、使用功能、安全性、节能环保,都是必检项。

简单一句话,验收的过程就像挑剔的妈妈,得把每一个细节都考量清楚,不放过任何小毛病。

通过了?恭喜,单体验收通过,真是“美滋滋”!1.2 综合验收好啦,单体验收通过之后,接下来就是综合验收。

这个时候,你得把所有的小部分集合起来,看看它们能不能“和谐共处”。

就像是把不同乐器合奏一样,能不能奏出和谐美妙的乐曲。

综合验收不仅仅是看单体的质量,还得考虑到整个建筑的功能、配套设施、消防安全等多方面。

这可是一场综合性的大检阅,验收人员可得像侦探一样,仔细探查每一个角落。

尤其是涉及到人命关天的消防安全,这可是不能马虎的。

要是有问题,结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这时候,有些人可能会说:“哎呀,综合验收这么麻烦,干嘛不省点事呢?”其实,正是因为它的复杂性,才显得更加重要。

毕竟,我们可不想自己辛苦建造的房子,最后变成一场“闹剧”嘛。

2. 验收的意义好了,聊完了验收的基本情况,咱们来谈谈验收的意义。

首先,验收可以确保建筑质量,保护使用者的安全。

想象一下,假如一栋楼通过验收却质量堪忧,那住进去的人可真是“如坐针毡”。

为了大家的安危,验收的存在就是必要的。

其次,验收也是对施工单位的一种监督和规范。

商品房验收合格与商品房综合验收的区别

商品房验收合格与商品房综合验收的区别

商品房验收合格与商品房综合验收的区别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

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

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由此可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文规定不允许交付使用。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消防、规划、人防等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的规定,商品房只有经过了上述部门的验收并合格后,才能算是达到了交房条件。

由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这种“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对开发商的约束是比较严格的。

但是,由于该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由谁验收、怎样验收,也没有特别约定开发商交房时需提供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所以在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

如开发商发出了个“交楼通知书”就要求购房人收房,购房人认为这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而拒绝收房,而究竟要开发商出示什么东西才收房,购房人自己也很困惑,这样一来二去就形成了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所以,当开发商与购房人在选择了“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这一种交房条件的同时,双方还应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验收主体及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样才有可能避免开发商与购房人在交房时的纠纷。

二、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合格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质量管理中的工程验收与鉴定

质量管理中的工程验收与鉴定

质量管理中的工程验收与鉴定工程验收与鉴定是质量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们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确认,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本文将从工程验收和工程鉴定两个方面展开,探讨它们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一、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由有关单位或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测试、检验和评定,以确认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规范、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工程验收主要包括综合验收和分项验收两个方面。

1. 综合验收综合验收是对工程项目整体的检查和评估,旨在确认其整体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综合验收包括对工程项目的结构、设备、材料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2. 分项验收分项验收是对工程项目中各个具体项目进行单独验收,以确认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分项验收通常分为土建验收、设备验收、安装验收等,对于每个具体项目进行专业的检查,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二、工程鉴定工程鉴定是指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的技术评估和鉴定。

它由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组织进行,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估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和经济效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工程鉴定主要包括项目初步鉴定、项目阶段性鉴定和终期鉴定三个阶段。

1. 项目初步鉴定项目初步鉴定是在工程建设初始阶段进行的鉴定,旨在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并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方案。

初步鉴定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

2. 项目阶段性鉴定项目阶段性鉴定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的鉴定,旨在评估项目在各个建设阶段的工作进展和质量控制情况。

阶段性鉴定内容包括项目的工作计划、质量控制、技术改进等方面。

3. 终期鉴定终期鉴定是在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的鉴定,旨在评估项目的整体质量、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并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终期鉴定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性能、可靠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

工程鉴定的结果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估和技术改进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指导后续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提高整体的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整体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整体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整体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哎呀,你们可真是不让我省心啊!这整体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搞得我头都大了。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让大家轻松愉快地过关。

我们来说说整体竣工验收。

这个验收呢,就是把整个工程的所有部分都检查一遍,看看有没有问题。

这个问题可是很重要的哦,因为如果有问题,那可是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

所以,大家在进行整体竣工验收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地检查每一个部分,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那么,整体竣工验收都包括哪些部分呢?其实很简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工程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了施工;再次是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最后呢,还有工程的安全性是否得到了保障。

这几个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呢,就是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再对工程进行一次最后的检查。

这个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了预期的要求。

所以,大家在进行竣工验收的时候,也一定要认真负责,不能有任何的疏忽。

那么,竣工验收都包括哪些部分呢?同样很简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工程的功能是否满足了设计要求;其次是工程的使用性能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再次是工程的美观程度是否达到了预期的要求;最后呢,还有工程的维护保养是否方便。

这几个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好了,现在我已经把整体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基本内容给大家介绍清楚了。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这两个环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当然啦,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来问我哦。

我会尽我所能地帮助大家解决问题的。

整体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不能有任何的马虎。

希望通过我的介绍,大家都能够对这两个环节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顺利通过验收。

那么,我们下次再见啦!拜拜!。

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验收的区别

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验收的区别

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区别从字面来理解质量验收单是建筑的质量问题,质量过关就可以签字盖章。

而工程竣工单范围更广,不仅质量要过关,而且代表工程各方面都好拉,可以投入使用啦。

质量竣工验收是指对质检站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可以一样,但单位工程竣工竣工验收日期肯定不能比质量竣工验收提前的!第二个问题理论上可以像你说的和质检站的解释。

质量竣工验收是针对质检站的,竣工验收是一个整体,对业主的移交,包含各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以及向档案馆移交资料等!理论上的竣工日期当然以合同为依据,但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不是一件简单事,却又容易被各责任方忽视。

竣工确认既是责任主体的基本职责,确认程序同时受政府监督,必须合理合法。

没有竣工,不能进行竣工决算,这是对企业的制约;没有竣工,不允许投入使用,这是对业主享有投资成果的制约;没有竣工,监理不能撤离现场,直接影响监理成本;竣工日期是生产阶段的完结,合同解除的标志,还是施工与保修阶段的分界点。

更长远的看,竣工日期是建筑物的寿命起点。

一般情况下,工程竣工,应由业主组织验收,并经权威部门监督认证,建筑物具备使用条件并消除了全部已发现的质量问题,同时提供了可追溯的同期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

具备上述条件的日期,即为竣工日期。

诸多因素,既有趋于早日实现竣工的,也有趋于拖延竣工日期的,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管理问题,责任主体间在竣工确认上存在一定的博弈性,源头是合同对竣工日期的相关规范。

同时,竣工确认还受到相应的程序制约,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二、按照建筑法第61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是关于竣工验收的基本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验收条件:第16条要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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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

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

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

而竣工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

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

结算价是该结算工程部分的实际价格,是支付工程款项的凭据。

竣工决算:是指整个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以后,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核定新增资产和考核投资效果的过程,计算出的价格称为竣工决算价。

是整个建设工程最终实际价格。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

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
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3、二者的目标不同
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
值,考核投资效果。

土地增值税: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
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
(1)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

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

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
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

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

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

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栋花园别墅,其中80栋出售,10栋出租,10栋待售。

每栋地价14.8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合计5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0.5万元(能提供银行证明)。

每栋售价180万元,营业税率5%,城建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计算过程如下:转让收入:180×80=1440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14.8+0.2+50)×80=5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0.5×80+5200×5%=300(万元)
转让税金支出:14400×5%×(1+5%+3%)=777.6(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5200×20%=104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5200+300+777.6+1040=7317.6(万元)
增值额=14400-7317.6=7082.4(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7082.4/7317.6×100%=96.79%应纳增值税税额=7082.4×40%-7317.6×5%=2467.08(万元)
六、会计处理
1.转让取得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467.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2467.08
2.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2467.08
贷:银行存款24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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