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 重庆环境保护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前三季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技术评估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前三季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技术评估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渝环[2012]451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前三季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技术评估结果的通报(渝环〔2012〕451号)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北部新区、两江新区分局,各备案材料编制单位: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标准样式及设计备案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渝环〔2010〕14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文件技术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技术评估相关文件的通知》(渝环评估发〔201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一、二、三季度在我局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技术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2012年1-9月,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32家备案材料编制单位编制的91份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进行了技术评估,其中,合格材料73份,合格率80.2%;不合格材料18份,不合格率19.8%,总体质量不容乐观(详见附表1)。
二、不合格备案材料情况18份不合格备案材料(详见附表2)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三类:1.备案材料编制单位照搬环评报告的内容,设计处理工艺、设计方案等不能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或达不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2.污染治理工艺及风险防范措施设计论证不充分,环境保护投资概算不能满足要求;3.设计图纸不符合规范要求或缺少相关设计图说。
三、相关要求请被通报的备案材料编制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查找备案材料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于2013年1月15日前向我局建管处递交书面整改材料。
附件:1.2011年一、二、三季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技术评估结果统计表2.2012年一、二、三季度评估不合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明细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12月27日附件1备注: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重庆钢铁集团三峰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完成一个项目。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渝环发〔2016〕18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渝环发〔2016〕18号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各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各分局: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33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需审批和备案)建设项目名录》(以下简称《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名录》),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以下事项做好有关工作。
一、列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名录》的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备案手续,免于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出具《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通知书》(见附件)。
二、列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名录》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我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名录》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市环保局各分局负责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对其中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并且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扰民事件的项目,可予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渝环发〔201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名录(修订)》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75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2.12•【字号】渝环发[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渝环发〔2007〕12号)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成果,我局大幅度下放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权限,压缩了审批时间,简化了内部管理程序。
为适应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新形势,确保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得到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市局实行内部分类审批管理制度(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大小和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将建设项目分四类进行管理,《分类管理适用项目名录》见附件1。
第一类是指生态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或COD年排放量300吨及以上或SO2年排放量500吨及以上的项目;第二类是指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环境风险,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第三类是指污染轻、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小,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第四类是指基本不产生环境污染,或有利于减轻环境影响,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二)按照分级负责、权责对等的原则,实行审批级次责任人制度第一类项目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送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第二类项目由分管副局长审批;第三类项目经处务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处长审批;第四类项目由经办人员或接件大厅直接办理。
(三)未纳入《分类管理适用项目名录》的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第三类项目进行管理。
二、适当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审查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若其环境风险小、生态环境不敏感,按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视项目具体情况设置相应评价专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重庆

我局于 2008年10月17日受理了重庆海尔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海尔工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重庆海尔工业园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环保设施按环评以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运行使用.生产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磷化水经园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后达标排入长江,有喷涂废水产生的厂房单位修建了废水处理池进行循环使用,生活区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后达标排入长江。园区锅炉、燃烧机使用了国外先进的燃烧机,通过25米的排气筒进行有组织的达标排放,喷涂有机废气采用了水帘吸附及过滤器装置。。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水
重庆海尔工业园一期项目生活区废水排放口、生产区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可以直排长江,符合验收要求。
(2)废气
重庆海尔工业园一期项目直燃机、热水炉各个排气筒排放的烟尘、SO2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满足验收要求。
(3)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环境管理,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带来环境事故.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1941
传 真:89181940
(5)排放总量
园区各个事业部全年的生产时数复核的该项目COD、SS、石油类、总磷、总锌、苯、甲苯、二甲苯、总量均低于渝(市)环准[2006]172号文批准的总量指标,满足验收要求;粉尘超过上述总量指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餐厨垃圾及时交由有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生化池污泥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及清运处理。入驻企业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自行设置一般固废
环
境
影
序
项目
建设
建设
响
项目概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
相关部
α
名称
地点
单位
评
况
策与措施门意见价机 Nhomakorabea构
99
水土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孵化基地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新城D11-7/
OKD11-3-1地块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
总占地113969.71平方米,建筑
面积235960.23平方米,新建24栋标准厂房、配套用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
编码:-04-05-349722)
集团)
有限公司
套设施。
后续入驻企业生产废气由入驻单位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两个地块厂区内共配套修建3座生化池,其中南侧D11-7/01地块2座,生化池规模分别为200m3∕d∖50m3/d,北侧D11-3-1地块1座,生化池规模为I5θm3∕d,生活污水及隔油后的食堂废水分别经自建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各栋厂房外预留1~2处约30m2的污水预处理区,后续入驻企业根据项目环评文件要求在污水预处理区或厂房内按需自建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达相应行业排放标准后方可与员工生活污水汇入厂区公共污水管道。入驻企业废水防治措施有项目环评文件具体分析并自行建设、管理和维护。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项目废水可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二)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气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排放氰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排放的氨、臭气浓度,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五、验收组现场检查情况及结论
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D-泛解酸内酯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该公司设置了环保机构,配置了管理人员,建立了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建立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了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其环保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监测结果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项目基本满足环保验收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D-泛解酸内酯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该公司设置有环境管理机构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了环安部,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环保管理基本满足环保要求。
(二)污染治理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交联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内酯水解臭气、硫铵干燥尾气、导热油炉燃烧烟气、废水处理站物化及生化处理中产生的臭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交联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和硫铵干燥尾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交联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现场调查可见,九井煤矿已依据环评报告书要求积极推行了煤矸石综合利用,全部由临近的矸砖厂作为矸石砖原材料,矸石出售合同见附件;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固定的生活垃圾堆放处,定期运至双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后送至填埋场集中处理。调查结果显示,矿区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没有造成固废污染。总之,项目区采取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对煤矿开采的固废环境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煤矿开采以来总体上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调查确认,矿区采取洒水抑尘后,排入大气的粉尘大大减少,故矿区扬尘对环境影响小;改建汽水两用锅炉为空气源热泵热水器,不排放烟尘、SO2等大气污染物,减轻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现场调查及监测数据显示,九井煤矿的矿井水全部综合利用,回用于煤矿井下洒水、地面洒水绿化、恒兴洗煤厂以及矸石砖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行状况良好,排放口出水中各类污染物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制,各监测因子均达标排放。
固废:现场调查可见,九井煤矿已依据环评报告书要求积极推行了煤矸石综合利用,全部由临近的矸砖厂作为矸石砖原材料,矸石出售合同见附件;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固定的生活垃圾堆放处,定期运至双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后送至填埋场集中处理。
四、现场检查情况
通过验收组人员的现场检查,该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按环评审批要求落实,运行正常。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设置有环保管理机构和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该项目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8702 89181939
传真:89181940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九)环验(2020)034号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蟠龙印务B3区新厂房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组验收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B3区108-1/03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186m2,总建筑面积51059.45m2,场地内建设有3栋(1#〜3#)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其中1相娄栋(-1F/11F)为厂区配套的员工倒班楼和食堂,2#楼栋(1F/7F)为厂区配套的办公用房,3#楼栋(1F/3F)为项目生产厂房,4#厂房(1F/4F)和5#厂房(1F/6F)均未建设,为远期预留标准厂房。
项目年产2800万套纸制品包装盒,其中啤酒纸箱1300万套,电脑纸箱300万套,通机纸箱300万套,精品纸盒300万套,其他纸箱彩盒300万套,标签300万套。
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
2015年3月,我局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九)环准(2015)06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2018年10月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发现项目建设内容较原环评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项目重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2019年5月,我局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九)环准〔2019〕059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同时原环评批复(渝(九)环准〔2015〕065号)作废。
目前项目建设完成,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一并建成。
二、项目变动有关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对比: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以及环保措施等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对比主要变化情况如下:(1)环评中2台半自动丝印设备停用,2台配页机和2台开槽机中未统计,本次验收进行统计,不新增产污;(2)项目新增了一套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和锅炉树脂清洗废水,不再单独设置锅炉树脂清洗废水酸碱中和池,变动原因是为了提高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水质,更好的保证项目废水达标排放;(3)原环评中预印机废气未收集,实际建设中预印机设施有废气收集措施,统一收集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废气处理工艺调整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UV光解”,不影响废气处理效率。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名录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名录
适用说明:
1、本名录适用于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管理。
名录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均应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备案。
名录外编制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特点或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备案。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备案。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要求或本名录的规定,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工作。
3、本名录不包括电磁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型建设项目。
4、本名录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5、本名录自 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名录》(2007年颁布)同时废止。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需开展环境监理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需开展环境监理建设项目
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13.04.09
•【字号】渝环发[2013]30号
•【施行日期】2013.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需开展环境监理建设项目名单的
通知
(渝环发〔2013〕30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各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现将2011年以来审批的环评中需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未在名单内的建设项目按环评文件要求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监理报告是建设项目申请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请各区县环保局督促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业主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
市局今后将按季度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需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建设项目名单。
二、各区县环保局对在辖区内承担环境监理工作的环境监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环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部分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渝环发〔2011〕74号)和《重庆市建设项
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三、市环保局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抽查监理报告,并纳入考核。
附件:2011年以来审批的环评中需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9日。
废铝铝合金铸棒项目环评报告重庆公示

废铝铝合金铸棒项目环评报告重庆公示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重庆市政府决定对废铝铝合金
铸棒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EIA)并将其结果进行公示。
本报告旨在介
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将增加一定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但通过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如安装VOCs处理设备和优化工艺流程,可
有效降低VOCs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该项目将引入一定数量的水源,但通过合理设计和实施污
水处理设施,可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保证水环境的安全。
3.土壤环境:废渣和灰渣等废弃物将进行有效处理和处置,避免对土
壤环境造成污染。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减少废气排放:采用先进的焚烧技术、废气处理设备和科学的工艺
流程,降低VOCs排放。
2.污水处理:采用生物处理和化学处理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污水符合
国家排放标准。
3.废弃物处理: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和处置,确保不对土壤
环境造成污染。
4.噪声控制:采用隔音设备和降噪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四、环评公示:
此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将在重庆市政府网站、社区及项目建设地等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XX天。
重庆市政府欢迎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总之,废铝铝合金铸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显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采取一系列科学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减少对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同时,重庆市政府也鼓励公众对该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最小化,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
况
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是否予以批
准
■是
□否
序号 124
说明拟不予 批准原因 公示期
/ 2016 年 5 月 10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信息内容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声环境 项目采取相应的建筑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风洞厂房采用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试验室做隔音降噪处理,并选取低能 耗低噪声的节能环保设备以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根 据预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建成后厂区东、南、西、北四个 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 GB12348-2008《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要求。
是否予以批
准
■是
□否
序号
说明拟不予 批准原因 公示期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 2016 年 5 月 10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
信息内容 H8 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北部新区黄茅坪片区
建设单位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
■环评文件
□环保验收
中冶赛迪重庆环 验收监测(调查)
环评单位
和客户办公室占地面积 4032m2。
设备设施:空气动力学-声学风洞和环境风洞主设备设 施及相关配套设设施。
项目建成后,空气动力学-声学风洞、环境风洞满负荷
实验能力均为 5500h/a。
主要环境影
大气
响及预防影
正常工况下由表 9.2-7 的预测统计结果可知,正常工况
响的措施 下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 23.09×10-3mg/m3,占标率
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拟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

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拟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拟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环评文件全本查阅:,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传真:。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号龙海大厦二楼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邮编:。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保利云禧龙洲湾鱼胡路东箭河路延长段,李家沱鱼洞组团分区、、号地块重庆保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宁灵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建设住宅并配套建设商业楼、设施用房及地下车库。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
.废气污染防治。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
施工车辆应保持清洁和实行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应保持清洁,并采取设置挡板、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扬尘。
.噪声污染防治。
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夜间施工须报经我局批准,并落实降噪措施,在高、中考前日内禁止夜间施工。
营运期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
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设生化池、格栅池、隔油池。
.废气污染防治。
餐饮油烟经处理后经公共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经收集后引至绿化带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臭气设置专用排气管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
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源: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均置于地下设备用房,并采取有效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生化池产生的污泥按照市政环卫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融信龙洲府龙洲湾道角社区,李家沱鱼洞组团分区号地块重庆融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项目南侧由栋高层商住楼()、栋住宅()、栋叠拼(、)、栋住宅()、栋住宅(、)组成,配套建设商业楼及设施用房及地下车库组成。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我局于即日起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181938 89181939传真:89181940电子邮箱:cqjgc2008@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附件:竣工验收调查报告1 前言重庆市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铝土矿开采项目(以下简称“水江铝土矿”),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城东30km处的肖家沟,隶属南川区水江镇劳动居委五组。
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
矿区紧临水江~鱼泉公路,矿井距水江镇5km,距南川火车站30km,矿区总面积约0.8907km2。
2007年9月,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重庆市南川区肖家沟~板桥铝土矿详查”探矿权,同年,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六大队开展了南川区肖家沟~板桥铝土矿详查工作。
2009年6月,重庆开元地矿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水江铝矿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水江铝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重庆市地质矿业协会分别以渝地矿协矿划审字[2009]081号和渝地矿协储核审字[2010]007号予以批复。
根据《先锋氧化铝公司水江铝矿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和渝地矿协矿划审字[2009]081号文,本项目矿区范围由19个坐标拐点依次连线闭合圈定,l)中上部铝土矿层,开采标高矿区面积0.8907km2,开采二叠系下统梁山组(P1+617m~+150m,铝土矿储量365万t、可采储量250万t,设计铝土矿开采能力为15万t/a,服务年限15a。
重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奉)环准〔2014〕057号重庆市中南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中南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005m2,其中站房建筑面积400m2,加油棚面积800m2。
项目设站房、罩棚、加油岛、加气岛、车道、加油加气设备等。
项目建设二级加油加气站,设柴油罐一个、汽油罐二个,总容积90m3,年销售量5475吨;3台双枪加气机,LNG储气罐总容量60 m3,预计加气量720万方/a。
项目总投资33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3.58万元。
重庆市中南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为重庆市中南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加油加气站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的主体单位;奉节县环境保护科技服务中心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的对重庆市中南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加油加气站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和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连带责任。
重庆市中南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加油加气站项目位于奉节县西部新区滨江路与孙家沟一号连接道交叉口处。
项目已取得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书》(渝商规[2013]56号),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魏家L-CNG车用加注站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14]126号)。
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中南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经我局集体研究,现审批如下:一、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主要污染因子执行附件排放标准要求。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渝环〔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8月27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渝府发〔2017〕18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进行调整。
一、对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的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备案管理。
建设单位应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0年修订)》(见附表,以下简称《目录》)规定,将环评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7.09.28•【字号】渝环〔2017〕169号•【施行日期】2017.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渝环〔2017〕169号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环保局,两江新区环保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规定》,并经2017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28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提升环评审批效能,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环评审批需提交的材料申请审批(含重新审批、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2份(附电子版);(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份(附电子版);(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送审版1份(附电子版)、报批版1份(附电子版);(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版(PDF版),公示版删除内容说明报告;(五)公众参与说明及相关材料(附电子版)。
(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权限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渝环发〔2016〕17号)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分别报送有环评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重庆紫光化工股份哟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环境保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08年5月16日受理了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技术中心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1938
传真:89181940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编:4000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08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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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我局于2010年10月12日受理了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二矿环评报告书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二矿扩建项目建设地址合川区三汇镇
建设单位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二矿,主井工业场地位于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矿区范围属重庆市北碚区金刀峡镇和渝北区茨竹镇所辖,矿井于1988年12月投产。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 ”(渝府[2009]2号)和“重庆市煤矿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能源投资公司部分矿井整合生产规模的通
知”(渝煤整合办[2009]81号),三汇二矿为扩建矿井,生产规模为120万t/a。
矿井开采二叠系龙潭组K1、K3、K4、K6煤层,设计开采标高为+965~-200m。
矿井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分水平分阶段开拓和开采,平硐水平标高+290m(主平硐与三汇一矿共用)。
矿区范围走向长约11.91km,矿区面积26.79km2,开采标高+965~-200m,设计服务年限25a。
废气:燃煤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瓦斯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地面生产系统等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
排放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
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一级标准;井下水执行《煤炭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采煤废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①生态影响及恢复措施
根据预测,三汇二矿所有煤层全部开采后,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为19.71km2(统计地表沉陷大于10mm的影响区的总面积)。
评价区属山区地形,受影响的耕地和林地均不会出现大面积的沉陷坑,也不会出现沉陷坑大面积积水现象。
土地功能恢复过程中,采取重置与经济补偿相结合地土地整治方案。
全井田煤炭开采后顶部形成的最大垮落带高度为4.37m,最大导水裂隙带16.21m,影响地层为含煤地层龙潭组二段以及下统茅口组。
煤系地层下部为二叠系下统茅口组,为矿井的直接充水层,随着矿井水的不断排出,该含水层水量减少甚至干枯。
对于较集中居住区周边的饮用井泉,选取1~2个井泉,设点进行长期跟踪监测,主要观测井泉的水位、水量变化情况,一旦水位降低或是流量减小,不能满足居民饮用水源时,建设单位应敷设管道引水解决或在居民点周边修建蓄水池解决。
本井田范围内的住户房屋将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须及时采取加固和修复。
当房屋发生未预测到的严重破坏不能居住时,采取搬迁安置,搬迁地选在距离搬迁村庄较近、不受沉陷影响的区域。
②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污染防治措施
三汇二矿营运期大气污染源只包括煤矸石堆置场扬尘(工业广场纳入三汇一矿工程)。
工程区平均风速小,扬尘量少,矸石的装载、转运采取洒水除尘等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煤矸石堆置场设置洒水装置。
③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广场纳入三汇一矿工程中,本项目仅考虑煤矸石堆置场的污染及其治理问题。
煤矸石堆置场矸石淋溶水需进行沉淀处理后方能排放,在拦矸坝坝后修建沉淀池,容积120m3。
评价建议将矸石淋溶水收集处理后提升至煤矸石堆置场775~800m区域作为堆场防尘洒水用水,或用于周边林地、道路洒水,也可供给罗湾煤矿作为生产用水,以减少淋溶水排放量。
经过处理后和综合利用后,并通过河流自身的消减,淋溶水排放至冲沟汇入邓家沟,对邓家沟、胜天湖水库等下游水体影响不大。
④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保护措施
三汇二矿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水达标排放,对地下水水质不产生影响
⑤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扩建后,由于新设备较现有同类设备的工作噪声要低,在部分设备更换后,矿井地面生产产生的噪声将降低,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现状生产中声环境质量和场界噪声均能达标,因此预计工程扩建后,整体声环境将进一步改善。
⑥三汇二矿固体废物主要有矸石。
矸石将用于矿区道路、建筑和水泥用料等,尽量提高利用率。
开采过程中,需及时对煤矸
石堆置场中完成的堆矸面进行植被恢复。
目前煤矸石堆置场还可以使用17年,后期可提升排弃标高对煤矸石堆置场进行扩容,此外提高矸石的综合利用率也是一个解决方法。
后期如需新征地建设煤矸石堆置场,则需要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⑦煤炭开采对金刀峡风景区影响及防治措施
三汇二矿扩建后,煤矿开采在各危岩带留设保护煤柱,煤炭开采对金刀峡风景区的峡谷岩石景观不会造成破坏性影响;地表沉陷、裂缝等可通过人工或自然修复,不会形成永久缺口,在这过程中虽会使矿区内部分地表水渗漏,但漏失水量相对扩产前增量很小,对风景区石子河等河流的地表径流补给不会造成破坏影响。
但由于地下水问题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三汇二矿业主需要同金刀峡风景区经营、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对风景区河流水量进行跟踪监测,当出现因煤矿开采而造成景观用水明显减少的时候,根据不同情况,采区相应措施(如通过井下水排放、堵漏等)措施来减轻其不利影响。
评价结论
三汇二矿扩建工程对深部煤层开采,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也将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项目在实施和投入生产过程中只要采用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完善的污染防治、沉陷治理及生态恢复措施后,就能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目标,自身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内,确保工程建设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在三汇二矿业主完全执行和落实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的情况下,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角度分析,项目扩建是基本可行的。
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和金刀峡风景区、金刀峡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沟通,最大程度控制和减缓矿井开采对风景区和保护区产生的不利影响。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1725
传 真:89181940
电子邮件:cqhbjhpc@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