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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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集体行动的逻辑》

曼瑟尔·奥尔森(MancurOlson)[美]美国着名经济学家,马里兰大学经济学教授。主要着作包括:《战时短缺经济学》(1963)、《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一份准备中的社会报告》(1969)、《没有增长的社会》(1974)、《健康护理经济学新方法》(1982)、《国家兴衰探源》(1982)和《权力与繁荣》(2000)。

《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1993年获得美国管理学会颁发的“最持久贡献着作奖”,1995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里昂·爱泼斯坦奖”。本书适合于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的各类研究人员使用。

如果你想对利益集团理论有深刻的理解,那么这本书无论如何是必须一读的书。本书是曼瑟尔·奥尔森的代表作之一,另外一本是《国家兴衰探源》。诺斯认为公共选择理论起源于本书、布坎南与塔洛克的《同意的计算》、安东尼·唐斯《民主的经济理论》这三部公共选择文献的经典着作。

第1章对集团和组织行为的某些方面作了逻辑的理论的解释。第2章考察了对不同规模的集团进行分析的含义,并得出在许多情况下小集团更有效率、更富有生命力这一结论。第3章考察了赞成工会的论点的含义,并得出以下结论:某一形式的强制性会员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工会是生死攸关的。第4章运用本研究中提出的方法对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进行考察并对其他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国家理论进行分析。第5章按照本研究阐述的逻辑对许多政治学家使用的“集团理论”进行分析,并证明对这一理论的通常理解在逻辑上是矛盾的。最后一章提出了一个与第1章概述的逻辑关系相一致的新的压力集

团理论。这一理论说明大的压力集团组织的会员制度和力量并不是游说疏通活动的结果,而是它们其他活动的副产品。

为什么集体行动会失败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任何集体行动带来的收益都具有“公共品”的性质。所谓“公共品”,有两方面的意思。第一,个人对公共品的提供所产生的直接作用微乎其微,比如某个候选人不会因为你的一票而获选或落选;第二,个人即便不承担成本(搭便车),只要其他人付出成本,他也能够享受收益,比如国防。“公共品问题”的实质就在于,当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作用微乎其微,当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可以不付出成本时,公共品将无法被提供出来。这在标准的宏观经济学教科书中也被称为“合成谬误”,N人囚徒困境博弈也是这个意思。

奥尔森在书中讨论了各种各样不同的集团,如“压力集团”、“潜在集团”等等,以求解集团之所以能够成功采取“集体行动”从而提供“公共品”的原因。他认为集体行动如果要取得成功,在三个条件下是可能的:其一,集团足够小;其二,“非对称”的大集团,即集团中的某个个体获得收益的大部分;其三,对集团中的个体进行选择性激励。

小集团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小集团中的人与人之间都互相认识,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之间可以看作是共享了某种“社会规范”,一旦有人破坏了约定,将立刻别人发现。而如果收益是“非对称”的,那么集团中就会出现“少数剥削多数”的情况——占有份额较少的大部分个体“搭便车”,占有份额较多的个体将承担所有的成本。“选择性激励”是一个更一般的情况——如果能够保证群体的收益是对每个人都带来实惠,还怕大家不愿意承担成本吗

大集团的成功,还可能是一个原因:大集团被若干小集团所控制。其实,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小集团,而并非大集团自身能够取得成功。它只是被操纵了。无论按照Bowles和Gintis的定义,还是Richerson等人的定义,抑或Henrich夫妇的定义,“公共品”的成功被提供都能够看作是一种“合作”,无怪乎Gintis认为重复的公共品博弈是考察人类合作的最佳实验条件。陈抗教授在他的文章中提到了“志愿惩罚者”,也就是“强互惠者”,这又与我所阅读的合作理论的文献联系起来了。“强互惠者”对于合作以及制度的维持意义重大。所谓“强互惠者”就是他们即便承担额外的成本,也会志愿地惩罚那些违反规定的其他个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非理性的行为。但一旦群体中的其他个人预期到这样的惩罚的发生,那么“强互惠者”的存在将只是一个震慑作用,他们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会真正承担额外的成本。

强制性(比如强制性入会)在集体行动的成功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当然,这样的强制性也可以理解为某种壁垒,比如不准雇用工会外的工人。就如我们所一直知道的那样,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我坚持我的观点:对自由以及民主的推行,虽然是好的,也可能是必须的,但从本质上来说其实也是一种强制,一种强权。

《集体行动的逻辑》出版之前,社会科学家往往假设: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譬如,住在同一座楼里的邻居会提供公共通道的照明灯;同一社区的人会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持有同一公司股票的人会齐心协力扶持该股票的价格;消费者会组织起来与售卖伪劣产品的商家斗争;同一国家的国民会支援本国货币的坚挺;全世界无产者会联合起来反对资本家的剥削。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奥尔森发现,这个貌似合理的假设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发生。相反地,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产生极其有害的结果。

集体行动的搭便车行为

「看不见的手」为什么会失灵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的理想为什么常常无法实现原来,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体的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成员。例如,由于罢工的胜利,工人获得加薪,这对所有工人都有好处。但那些参加罢工的工人却承担了所有风险和成本。这种不合理的成本收益结构导致搭便车的行为。「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就是搭便车者的祖师爷。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却混进了宫廷乐队。虽然他实际上没有参加乐队合奏这个「集体行动」,但他表演时毫不费力的装模作样仍然使他得以分享国王奖赏这个「集体行动」的成果。

奥尔森因此得出一个极具争议的结论: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理性、自利的个人一般不会为争取集体利益作贡献。集体行动的实现其实非常不容易。当集体人数较少时,集体行动比较容易产生;但随着集体人数增加,产生集体行动就越来越困难。因为在人数众多的大集体内,要通过协商解决如何分担集体行动的成本十分不易;而且人数越多,人均收益就相应减少,搭便车的动机便越强烈,搭便车行为也越难以发现。

奥尔森这一理论后来发展成「多人囚犯两难博弈」(n-

personprisoner'sdilemmagames),成为非合作博弈论的一个重要分支。然而,它描述的却是人们十分熟悉的现象,「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讲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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