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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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是由国家和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部门直接下达或通过项目负责单位转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公司受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科研人员及其他人员以公司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全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公司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相关工作,并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日常管理和规范使用的教育监督工作。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
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业务部门负责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对本部门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协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和调整经费预算;核定科研经费的类型, 审核科研经费外拨和变更,跟踪合同经费到位、拨付情况;负责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的审批、购置、验收、核查,负责科研经费绩效考核。
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对科研经费预算调整进行审核;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经费,并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业务指导;审核经费决算,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结题审计;配合科研处进行绩效考核。
(三)科学预算,规范支出。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坚持勤俭节约,规范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五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
(一)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科研经费应严格控制设备费支出。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采购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算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五)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因项目研究出差,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业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六)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项目组召开会议,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问卷调查、田野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及技术服务购买等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及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十一)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
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
(十二)科研津贴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体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者的智力投入而支付的劳动报酬。
(十三)其他支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支出等。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评审和决算
第七条所有项目,不论其经费来源渠道,均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一)应当结合科研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二)直接费用分六类编制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