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态度转变的心理机制与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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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救赎罪犯悔罪的内心策略与转变

心灵救赎罪犯悔罪的内心策略与转变

心灵救赎罪犯悔罪的内心策略与转变心灵救赎:罪犯悔罪的内心策略与转变在刑法体系中,罪犯的悔罪和改造一直是司法机关关注的重点。

通过心灵的救赎,罪犯能够实现内心的转变,摆脱罪恶,重新融入社会。

本文将探讨罪犯在实现悔罪和改造过程中所采取的内心策略以及转变的心理机制。

一、罪犯内心策略的选择罪犯要实现心灵的救赎,首先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内心策略。

其中,以下几种常见的策略被罪犯广泛采用:1. 自省与反思:罪犯通过反思自己的过去行为和所犯罪行的后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责,从而激发起内心的悔罪之情。

2. 悔过与忏悔:罪犯通过积极的悔过行为,例如主动赔偿受害人、参加道德教育等,表达自己内心的愧疚和悔意,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减轻罪孽。

3. 学习与改造:罪犯通过读书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通过参与劳动和技能培训,培养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为重新融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4. 宗教信仰与信仰转变:罪犯通过加入宗教组织,寻求宗教的慰藉和信仰的力量,从而实现内心的转变与悔过。

二、罪犯内心转变的心理机制罪犯内心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它涉及多种心理机制的作用。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心理机制:1. 自我认同与自尊需求:罪犯在实现内心的转变过程中,会追求自我认同,即重新确认自我身份和价值。

同时,对于罪犯来说,保持或提升自尊需求也是至关重要的。

2. 内心解脱与情感宣泄:罪犯通过内心的悔过和道歉,得到内心上的解脱和轻松。

同时,罪犯可以将内心的负面情绪通过积极的方式加以宣泄,如参与体育运动、艺术表演等。

3. 道德感与道德判断的转变:罪犯在实现内心转变后,对道德价值观的认同和判断也会发生改变。

他们有可能从原先的追逐私利转变为关注公共利益,从而形成新的道德观念。

4. 社会支持与帮助:罪犯在悔罪和改造过程中,亟需社会的支持与帮助。

这种支持可以来自家人、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各种渠道,帮助罪犯理解自己的情绪,并逐步实现内心的改变。

通过以上心理机制的作用,罪犯能够通过内心的策略选择和转变,实现心灵的救赎和改造。

罪犯心理辅导破解罪犯心理困境的重要手段

罪犯心理辅导破解罪犯心理困境的重要手段

罪犯心理辅导破解罪犯心理困境的重要手段在当代社会,犯罪问题一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然而,犯罪行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往往与罪犯的心理状态密切相关。

了解罪犯的心理困境并采取相应的辅导手段,能够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从而促使其积极改变行为,重新走向社会。

一、了解罪犯心理困境的重要性罪犯一旦被判罪入狱,他们面临着无法自由行动的限制,而这也使得罪犯的心理状态产生了巨大变化。

他们可能面临失去自由、家庭关系破裂、社会地位降低等一系列心理上的困扰。

了解罪犯的心理困境对于帮助他们重建自我意识、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至关重要。

二、心理辅导的目标与方法心理辅导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手段帮助罪犯面对心理问题、解决困境,并且培养他们积极的心态。

心理辅导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罪责认识:通过引导和启发,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罪责。

这一点对于罪犯改过自新至关重要,他们需要从心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展开心理上的改变。

2. 自我认知:心理辅导还可以帮助罪犯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

心理咨询师通过与罪犯的沟通,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之处,进而引导他们树立积极的自我认知。

3. 情绪管理:罪犯通常容易陷入消极的情绪波动中,而这些情绪会极大地影响到他们在服刑期间的生活状态。

心理辅导可以教授罪犯一些心理调节的技巧,使他们能够合理地应对不同情境下的情绪变化。

4. 社交技巧:在服刑期间,罪犯所处的社交环境与外界存在巨大差异。

心理辅导师可以通过培养罪犯的社交技巧,帮助他们更好地与狱友和工作人员相处,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交难题。

三、心理辅导的重要性心理辅导在矫正罪犯的心理困境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通过心理辅导帮助罪犯理解和解决内心的困扰,他们能够更加客观地认识自己的问题,并且有意识地改变自己的心理状态。

其次,心理辅导培养罪犯积极的生活态度,鼓励他们利用自己在狱中的资源进行学习和自我提升,为重新走向社会做好准备。

再者,心理辅导有助于改善罪犯的行为模式,在正确的引导下,犯罪行为得以减少,甚至消亡。

罪犯心理矫治的基本方法研究

罪犯心理矫治的基本方法研究

罪犯心理矫治的基本方法研究摘要:罪犯心理问题突出,是各种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因而,在对罪犯进行管制的同时,心理矫治也得到了重视。

心理矫治通过运用心理科学知识、技术和方法,在心理评估的基础上,善用罪犯寻求改变的心理,通过心理卫生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措施,帮助其调节不良情绪,改变不良的认知方式,改善或消除异常心理,以期完善其人格。

心理矫正技术在中国得到了广泛运用得同时也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关键词:罪犯心理心理矫正个案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生活在监狱中的罪犯作为特殊人群,没有和正常人一样的人身自由,加上原有的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必然导致在入狱之后的心理健康问题比一般人群更为严重。

这对于监狱管理和罪犯自身的改造与发展都是不利的。

因而,在监狱改造中,人们越来越关注到罪犯的心理问题。

本文就有关心理矫治技术应用于罪犯的方法以及意义做一评述,旨在促进相关工作者对心理矫治技术应用于罪犯的现状有一定了解,也希望能促进心理矫治技术应用于罪犯时更系统化和规范化。

1、心理矫正的概念2、心理矫正技术运用于罪犯意义(一)对罪犯的改造与个体发展的意义(二)对监狱管理的意义3、罪犯常见心理问题分析(一)后悔心理(二)需求心理(三)自尊心理(四)公平心理(五)抑郁心理(六)报复疲劳(七)对立心理(八)悲观心理(九)填补空虚心理4、罪犯心理矫正方法介绍4.1心理卫生教育(一)心理卫生教育的定义(二)心理卫生教育的作用4.2个案心理咨询法(一)心理咨询的定义(二)心理咨询方法的运用(1)精神分析法(2)认知疗法(3)行为矫正疗法(三)心理咨询评估(四)心理咨询的作用4.3个案心理治疗法(一)心理治疗的定义(二)心理治疗的评估(三)心理治疗方案(四)心理治疗的作用4.4团体辅导法(一)团体辅导的定义(二)常见团体辅导方案的运用(1)情绪管理团体辅导(2)自信心培养团体辅导(3)人际交往团体辅导(4)应对压力团体辅导(5)技能培训团体辅导(6)其他心理障碍矫正团体辅导(三)团体辅导的作用5、小结(一)心理矫正技术运用于犯罪群体已经取得了一定得进展,从以人为本出发,关注罪犯心理健康,不管是对罪犯自身的改造与发展,还是对监狱管理都具有显示意义。

浅析罪犯狱内重新犯罪的心理原因及对策

浅析罪犯狱内重新犯罪的心理原因及对策

浅析罪犯狱内重新犯罪的心理原因及对策内容提要:狱内重新犯罪罪犯心理原因的形成,既有环境因素又有心理因素。

调查分析狱内重新犯罪罪犯的心理特点,对罪犯的心理和行为进行矫治,提出相应的教育改造对策,有效地控制减少犯罪率,以稳定监狱秩序,提高改造质量。

狱内重新犯罪罪犯对狱内的稳定与秩序具有最为强烈的破坏性,狱内重新犯罪罪犯的焦虑性、侍强性、敢为性较一般罪犯高。

找准狱内重新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成因及对策。

分析狱内重新犯罪罪犯异常心理,并提出针对性的矫治对策,对于提高改造质量,构建和谐的改造关系,促进监管场所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狱内重新犯罪罪犯基本情况经调查研究,狱内重新犯罪罪犯具有以下特点:1、年龄趋向年轻化,犯罪主体的年龄以青壮年为主。

在对50名脱逃罪犯的调查中,平均年龄位26岁。

30岁以下的罪犯占脱逃总数的88%,其中最小的年龄为17岁。

2、婚姻状况以未婚者居多。

3、文化水平偏低,农民和无正当职业者多。

4、狱内重新犯罪的男性罪犯比例远远高于女性。

5、狱内重新犯罪的特有犯罪类型:脱逃、破坏监管秩序、组织越狱、暴动越狱等。

6、脱逃是目前我国狱内重新犯罪中发生频率最高也最为突出的犯罪。

二、狱内重新犯罪罪犯心理特征分析(一)狱内重新犯罪罪犯的在情绪稳定性、焦虑性、冲动性、攻击性、报复性和犯罪思维模式方面均表现异常。

在情绪稳定性上表现为:情绪异变、性情暴躁,易生烦恼,而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欠沉着冷静,易受环境支配,喜悲情绪骤变明显;在焦虑性上通常焦虑不安,对前途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思想包袱大,经常心身疲乏,容易出现不够理智的行为,遇有不良诱因极易产生重新犯罪的行为;在冲动性上明显地表现出冲动、鲁莽,易激动,以我为中心,易感情用事,缺乏抑制力,过分追求个人快乐;在攻击性上表现为:恃强霸道,崇尚和迷信暴力,胆大妄为,解决分歧容易斥于暴力,生活态度独立求变,渴望刺激和冒险;在报复性上表现为:有较强的报复欲,争强好胜,不择手段,易走极端,富有反抗精神,不易屈服;在犯罪思维模式上表现为: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以暴敛钱财为目的,贪图享受,抱有侥幸心理。

犯罪心理学解读深入研究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

犯罪心理学解读深入研究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

犯罪心理学解读深入研究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的一门学科。

通过深入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罪犯的内心世界和行为动机,以便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

本文将从罪犯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两个方面进行解读,以期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犯罪提供一些思路。

一、罪犯心理特征1. 忍受能力低下:罪犯往往缺乏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一旦遇到困难或挫折,他们常常选择通过违法行为来解决问题。

2. 自卑感和攻击性:许多罪犯内心深处存在着自卑感,他们通过控制和伤害他人来弥补自己的内心空虚和不安。

3. 内外部归因偏差:罪犯倾向于将自身的错误归咎于外部环境和他人,而不愿承担个人责任。

这种归因偏差使得他们更容易重复犯罪行为。

4. 缺乏同理心:罪犯往往缺乏对他人感受的理解和同情,无法从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使得他们更容易对他人施以暴力或伤害。

二、罪犯行为模式1. 冷静计划:犯罪往往不是一时冲动行为,而是通过冷静地计划和策划来实施。

罪犯在案前通常会详细考虑目标、手段和逃避措施等。

2. 社会学因素:罪犯的行为模式往往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

例如,贫困、失业和家庭问题等社会因素会增加人们犯罪的可能性。

3. 重复犯罪:一旦罪犯得逞,他们将更有可能再次犯罪。

成功的犯罪行为会给予罪犯一种满足感和自信,使得他们更容易重复类似的行为。

4. 残酷手段:有些犯罪分子的行为手段残忍无情,他们可能给予受害者极大的痛苦和伤害,这往往与罪犯的心理特征密切相关。

三、防范与干预1. 预防教育:通过加强社会对犯罪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犯罪后果的认识和对犯罪的敏感性,可以有效预防犯罪的发生。

2. 心理辅导与康复:对于已经犯罪的个体,通过提供心理辅导和康复计划,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变思维和行为方式,逐步回归正常社会。

3. 加强社会支持:社会对贫困、失业、家庭问题等社会因素的关注和支持,能够减少人们犯罪的动机和机会,降低犯罪的发生率。

4. 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体系和加强执法力度,对于犯罪行为做出严厉的惩罚,可以有效减少罪犯的再犯率,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公正。

罪犯态度转变的心理机制与方法研究

罪犯态度转变的心理机制与方法研究

罪犯态度转变的心理机制与方法研究
王伟
【期刊名称】《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3(028)001
【摘要】罪犯改造态度是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对改造过程和改造活动所持有的稳定的、持久的内部心理倾向.罪犯改造态度是其改造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罪犯心理的转化与矫正,实际上也是罪犯态度的转变过程.监狱管理方面应通过加大教育说服力度,重视建设健康的罪犯改造群体以发挥群体效应,公平、公正地运用奖惩制度力争,改善监狱环境以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等措施,以促进罪犯改造态度的良性转变.
【总页数】4页(P67-70)
【作者】王伟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政法干警试点班上海,2017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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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

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

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摘要:罪犯服刑期间,心理状态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本文通过对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的研究,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矫治对策,以期帮助罪犯顺利重回社会。

关键词: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矫治对策;社会重建正文:一、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在服刑中期,罪犯往往会出现情绪低落、焦虑不安、烦躁易怒等负面情绪,这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失去自由感罪犯被关押在监狱中,失去了自由的感觉,容易产生无助、绝望、沮丧等情绪。

同时,监狱生活单调乏味、缺乏刺激,缺乏实现自己价值的机会,更加容易导致情绪低落。

2.家庭因素罪犯在服刑期间与家人的交流受到限制,很难获得亲情的支持和鼓励,这种孤独感会加重罪犯的消极情绪。

3.自我认知罪犯通常会出现行为负罪感和自卑心理,他们认为自己是社会的败类,自我价值感受减少,自卑心理加重。

4.外部环境监狱中的环境存在着强烈的冲突和压力,比如监狱秩序、惩罚措施等。

这些因素会给罪犯带来更多的压力,引发出一系列负面情绪,如焦虑、紧张、恐惧等。

二、矫治对策针对罪犯服刑中期心理特点,制定有效的矫治对策,帮助罪犯顺利融入社会。

1.建立合理目标矫治机构应当根据罪犯的特点,为其制定合理的矫治方案,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激发他们的活力和动力。

2.加强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师应当根据罪犯的心理特点,制定相应的心理辅导方案并实施。

通过多种手段,如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心理治疗,帮助罪犯调整心态,逐步消除消极情绪。

3.增加关爱和支持矫治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人身关怀,增加外部的关爱和支持。

加强与家属的联系,让罪犯感受到亲情和温暖,在处理监狱中的事务时应该充分尊重罪犯的人格,营造人性化社会关怀环境。

案例:某罪犯在服刑期间,出现了情绪低落、消极抵触等不良心理特点。

矫治机构为其开展了心理辅导,并设计了一系列的娱乐活动,如体育锻炼、游戏活动等,增强了罪犯的自信心和生活乐趣。

同时,机构加强与其家人的联系,让罪犯感受到家庭与社会的支持和关爱。

试论改变罪犯态度的基础、方法与技巧

试论改变罪犯态度的基础、方法与技巧

试论改变罪犯态度的基础、方法与技巧摘要:态度是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事物的评价和行为倾向。

激发态度中的任何一个表现要素,都会引发另外两个要素的相应反应,这也就是认知、情感和意图这三个要素的协调一致性。

所以,监狱人民警察应从改变罪犯的态度入手,实现改造罪犯的目的。

关键词:罪犯;态度;改变;方法与技巧态度是主体对对象反应时具有的心理准备状态,它由认知因素、情感因素和意图因素组成。

态度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导性和动力性影响,决定着人们想些什么和做些什么,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向和行为效率,所以,监狱人民警察应从改变罪犯的态度入手,实现改造罪犯的目的。

一、研究改变罪犯态度的基础态度是人们行为的基础,如果改变了罪犯的错误态度,罪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就可以推动改造工作向前健康发展,监管单位的生产、经济也会不断上升。

如果消极地让罪犯的态度自由运动,将会严重影响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只有积极地推动和促进罪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监狱人民警察的正确引导迅速有效地改变态度,才会有利于监狱秩序的稳定,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和新生。

人是复杂的社会人,让犯了罪的人改变其已有的错误态度,是一件复杂而艰巨的工作。

所以,只有理论联系实际地研究改变罪犯态度的方法和技巧,才能推动改造工作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要把握影响罪犯态度的各种因素,首先得全面地了解罪犯态度改变的基本过程及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作用的各个方面。

改变罪犯态度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沟通、劝导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监狱人民警察的可靠性、权威性所形成的可信程度,信息传递过程中内容的组织、方法的选择,罪犯原有的态度,以及人格因素等,都会影响改变罪犯态度的效果。

所以,监狱人民警察必须认识到改变罪犯态度的复杂性,要学会从不同角度有效地从事改变罪犯态度的工作。

二、改变罪犯态度的具体方法和技巧所谓“可信度”是指监狱人民警察所具有的影响罪犯改变态度的特征。

可信度与很多东西有关,通常信息传达者的工作履历与当时状况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信息力度。

转变与重生悔罪心理学视角下分析罪犯的内心变化

转变与重生悔罪心理学视角下分析罪犯的内心变化

转变与重生悔罪心理学视角下分析罪犯的内心变化罪犯的内心变化一直是心理学研究中的焦点之一。

在转变与重生的过程中,悔罪心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悔罪心理既是罪犯内心的一种情感表达,又是其内在成长和改变的动力。

本文将从心理学视角出发,探讨罪犯在转变与重生中的悔罪心理变化。

一、悔罪心理的定义与特征悔罪心理是罪犯对于自己所犯罪行的内心痛苦的情感体验,是一种道德上的深深懊悔和内心的自责。

悔罪心理一般表现为对犯罪行为的羞耻感、愧疚感、痛苦感和自责感。

罪犯在悔罪心理的驱使下,渴望重新获得自己的价值和尊严,以及对于社会作出补偿。

二、转变与重生对罪犯悔罪心理的影响转变与重生是指罪犯改造过程中的心灵触动和内心蜕变。

在这一过程中,悔罪心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自我意识觉醒:罪犯在转变与重生过程中,开始反思自己的罪行,并且对于自己曾经的作为产生强烈的愧疚感。

他们开始意识到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并自责于自己的过错。

2. 动力与决心增强:悔罪心理的存在使罪犯产生了改变的动力。

他们渴望通过转变与重生来摆脱罪恶、修复自身形象和心灵上的伤害。

悔罪心理使罪犯下定决心,坚信只有通过完善自己,才能为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3. 自我价值的认知与重建:罪犯在悔罪心理的推动下,开始评估自己的人生和行为。

他们对于自身的错误与罪恶深感痛苦,并且真切地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在转变与重生的过程中,罪犯通过反思过去的行为,重新认识自己的价值和责任。

4. 社会恢复的需要:悔罪心理使罪犯对于社会作出补偿的需求日益增强。

罪犯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是对社会造成的伤害,渴望通过行动去改变和弥补过错,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三、心理辅导在罪犯悔罪心理变化中的作用心理辅导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对于帮助罪犯转变与重生、重建悔罪心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个体心理辅导:罪犯在心理辅导过程中,与心理专家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和讨论。

通过倾听和理解,心理专家能够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和错误,并引导他们寻找自我改变的动力和方向。

深入犯罪心理学解析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

深入犯罪心理学解析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

深入犯罪心理学解析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犯罪心理学在研究罪犯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了解罪犯的内心世界与行为动机,对于预防犯罪、改善社会治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犯罪心理学,解析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

一、犯罪心理学概述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犯罪者的心理特征,揭示罪犯行为的原因与动机。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各类罪犯,如连环杀手、性犯罪者、金融犯罪者等。

二、罪犯的心理特征罪犯的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格特征:罪犯通常具有自我中心、冲动、暴力倾向等人格特征。

这些特征使得他们难以抑制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易于陷入犯罪行为。

2.心理健康问题:犯罪行为与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密切相关。

例如,心理疾病、人格障碍等会增加犯罪的风险。

3.社会环境因素:罪犯所处的社会环境也对其心理特征有影响。

例如,缺乏家庭支持、生活困境、社会压力等因素会增加他们犯罪的可能性。

三、罪犯的行为模式罪犯的行为模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1.冷静型:部分罪犯在犯罪前会进行精心策划和计划,冷静而沉着,很少留下痕迹,这使得侦破工作更加困难。

2.冲动型:另一些罪犯则是冲动型的,他们缺乏计划性,冲动驱使他们犯罪。

这类罪犯通常会在犯罪现场留下明显的痕迹,侦破相对容易。

3.连环作案型:少部分罪犯在犯罪后会继续多次作案,形成连环作案模式。

这些罪犯通常会改变手法和作案手段,逃避警方追捕。

四、案例分析以下是几个案例分析,展示了不同类型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1.连环杀手A:连环杀手A曾在数个城市作案,手法残忍凶狠。

经心理评估,发现他具有自恋、冷漠等人格特征。

他的行为模式是高度计划化和冷静型。

2.金融犯罪者B:金融犯罪者B曾涉嫌多起金融诈骗案件。

调查发现,他有着极强的欺骗能力和洞察力,同时存在较严重的心理问题。

他的行为模式是冷静型和连环作案型。

3.缺乏家庭教育的小偷C:小偷C在社会底层长大,家庭教育缺失。

他在犯罪前往往情绪激动,缺乏计划性和冷静思考。

浅谈罪犯的逆反心理及改造对策

浅谈罪犯的逆反心理及改造对策

罪犯的逆反心理及改造对策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罪犯的逆反心理,对改造罪犯有着重要的意义。

心理学是研究人们的意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性格等心理特征及其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

心理学证明人的需求是人的思想的基本动因,追求某种需求是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最深刻的根源和内在动力,只要监狱民警正确掌握罪犯的切身需求与客观环境和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可以预测到罪犯的思想动机,采取相应的矫正对策。

罪犯从看守所进入监狱改造,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从几十平方米的狭小空间转移到较大空间,活动范围有所放宽。

这种客观环境的改变,必然在罪犯的心理上引起条件反射,绝大多数罪犯能顺应环境,愿意改造成为新人,而极少数罪犯产生逆反心理,给监管改造工作带来难度和阻力。

这种逆反心理有如下几方面表现形式:一是逃脱心理。

特别是长刑期罪犯,投入监狱后,惧怕慢长的刑期和繁重的体力劳动,产生孤注一掷的思想,探查、谋划可以脱逃的条件与时机,并且采用各种隐蔽手段创造条件。

例如;寻找墙钩、制作匕首、探寻暗道等,一旦遇到适宜时机,乘月黑风高,突然停电或外出作业,乘机逃脱。

二是自毁心理。

有的罪犯由于家庭出现变故,由于社会、个人等种种原因,对改造前途悲观失望,产生厌世自杀倾向。

在看守所由于监控严密,想自杀没条件,投入监狱后因为人身限制放宽,自己感到具备了这种条件,因而自毁心理增强。

三是蒙混心理。

特别是短刑期的罪犯中居多数。

这种罪犯感到刑期短,没有减刑希望,混一混也就出狱了,所以他们无视监规纪律,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出勤不出力,无病寻病,小病大养,推天度日。

正如他们说的:“推日下山,减刑一天”。

这种改造态度问题不大,但影响不小,在罪犯中产生消极作用。

四是对抗心理。

有的罪犯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行和劳动改造的必要性,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不服从管教,不遵守监规纪律,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偷盗诈骗他犯财物,甚至对关禁闭、加刑都无所谓,成为顽危犯和反改造尖子。

对具有以上逆反心理罪犯的改造,大量的工作不是靠强制,而是在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前提下,靠艰苦细致的个别教育,只要方法得当,逆反心理可以得到矫正。

浅议罪犯心理躁动现象及应对方式

浅议罪犯心理躁动现象及应对方式

浅议罪犯心理躁动现象及应对方式浅议罪犯心理躁动现象及应对方式日常工作中发现,新分流的罪犯咨询内容多为情绪和适应问题。

具体表现为:情绪不稳定,对环境不适应,心理压力大,具体原因,很少能说清道明,但他们内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若隐若现的躁动不安。

梳理、分析和归纳后不难发现,罪犯入监时间和这种躁动不安现象的出现有着一定的关联,也就是在罪犯入监后的数月内,会有这种“心理躁动”现象出现。

一、心理躁动的概念心理躁动的概念。

躁,这里是指一种烦躁不安的情绪;动,这里指一种行为或倾向性。

心理躁动,即是由烦躁情绪所引发的内心冲动或行为表现。

它内涵较广,凡是人们由于情绪波动所引起的内心冲动或行为方式,都可以称之为心理躁动。

引起心理躁动的原因可以是多方面的,有自身心理素质方面的原因,也有外部条件的刺激因素,外部条件只起到一个外因的影响作用,而自身承受能力、调节机能等个体心理素质实际水平则起着主导作用,是先决条件。

在所处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或者遇有重大变故时,许多人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心理躁动”现象,只是表现出的程度各不相同。

罪犯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从自由人到罪犯,身份、地位及其他相应的各种关系都随之发生重大改变,这使得原有的心理平衡机制被严重改变或遭到彻底破坏,也必然使他们的心理反应程度较平常人更为剧烈,行为表现更为突出,时段性更为明显。

罪犯心理躁动表现集中而突出,具有很强的规律性,对它进行详尽研究和合理利用,可以有效地为监管改造工作服务。

二、具体症状及外在表现罪犯在入监后的一段时间内的心理躁动现象,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

因为几乎所有罪犯在刚入监后的一定时间内都会出现这种现象,所以说具有普遍性;这个时间段内这种躁动反应相对集中而且突出,一般情况下,相对于其他时间段内由各种刺激所引起的暂时性躁动反应而言,此种情绪反应更强烈一些,所以说它又有特殊性。

心理躁动期,是各种矛盾的多发期。

在心理躁动期内所出现的敏感、多疑、恐惧、焦虑、烦躁、忧郁、愤怒、自卑、固执、偏见、不满等负性情绪,使他们产生强烈的孤独感、失助感,对周围环境和人物难以接纳,逆反心理重,自控力差,做事易冲动,外在表现为:脱逃、行凶、自杀、动手打人、争吵等。

浅谈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及心理对策

浅谈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及心理对策

浅谈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及心理对策徐玮当前押犯中存在的许多改造问题多是由于罪犯不良心理所引发,大力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善于适用心理学方法转化罪犯的犯罪心理系统是对监管工作民警的现实要求。

笔者就此问题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应有正确、全面的认识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基于监管改造罪犯的实际需要而产生,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但要使这项工作在监管改造罪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必须使民警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有一个基本的统一的思想认识。

1、对罪犯心理矫治的含义及作用、地位的基本理解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我国监狱应用心理学知识,改善传统思想改造方法,科学营造改造气氛,纠正罪犯不良心理倾向和心理状态,促进其人格健康发展的监管改造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关注罪犯个体的心理,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对管教民警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可以说,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具有群体性、客观性、一般性、思想性特点,而罪犯心理矫治则具有个体性、微观性、特殊性、心理性的特点,与传统的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手段有很大的不同。

实践证明,罪犯心理矫治作为监管改造的手段,对于稳定监所秩序、预防狱内又犯罪,培养身心健康的守法公民都具有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一是预防功能。

在监管改造罪犯过程中,监狱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安全,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各监狱无不给予高度重视。

但不可否认,实践中,多是凭直觉、经验做防范工作,事后应付多于超前预防,即使是个别教育、狱情分析也不能科学的预测罪犯违法犯罪心理。

尽管广大民警尽了很大努力,仍然是防不胜防,事故不断发生。

而心理矫治工作,不仅使我们的监管改造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及时掌握罪犯深层次的思想动向,防患于未然,而且,心理矫治工作还为罪犯合理宣泄不良情绪疏通了渠道,从而稳定罪犯心理,避免罪犯铤而走险。

二是激励和评价功能。

心理矫治重视矫治双方建立平等、信赖的关系,重视根据罪犯的个性特点、智力、技能等组织管理、教育和劳动,更能培养罪犯自尊心、自信心,有效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

悔罪的心理治疗罪犯如何通过心理辅导实现内心平衡

悔罪的心理治疗罪犯如何通过心理辅导实现内心平衡

悔罪的心理治疗罪犯如何通过心理辅导实现内心平衡悔罪的心理治疗:罪犯如何通过心理辅导实现内心平衡在如今的社会中,犯罪问题时有发生,而对于罪犯的处罚除了法律制裁外,心理治疗也逐渐被引入。

当罪犯接受心理辅导时,他们将有机会反思自己的行为,并尝试寻找内心的平衡。

本文将探讨罪犯通过心理治疗实现内心平衡的途径和方法。

一、认罪与接纳对于犯罪行为,罪犯首先需要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并勇于承认。

当罪犯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并主动向心理治疗师坦白时,这是迈向内心平衡的一大步。

心理治疗师在这个阶段将采用倾听的技巧,让罪犯能够真实地表达内心的困惑和悔恨。

二、情绪管理与调节心理治疗的另一个重点是帮助罪犯学会管理和调节情绪。

在罪犯内心深处,可能存在着愤怒、羞愧、无助等负面情绪,这些情绪会对其内心产生巨大的压力。

心理治疗师将通过认知重塑、情绪调节等技巧,帮助罪犯学会正确处理情绪,并在面对挫折和困难时保持平衡。

三、自我认同与重建罪犯的自我认同常常受到严重破坏。

在心理治疗中,心理治疗师将引导罪犯从不同的角度重新认识自己,重建自我价值感。

通过反思自己的行为和价值观,罪犯可以逐渐转变自己对自我的看法,并修复受伤的自尊心。

四、倾听与支持心理治疗师不仅是罪犯的指导者,更是倾听者和支持者。

在心理治疗过程中,罪犯需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来倾诉内心的痛苦和困惑。

心理治疗师的聆听和支持将给予罪犯力量,使他们敢于面对罪行的后果,并慢慢走向内心平衡的道路。

五、建立积极的行为方式心理治疗的目标之一是帮助罪犯建立积极的行为方式。

通过心理辅导,罪犯将学习面对挑战和困难时寻求积极的解决方案。

这将有助于改变罪犯内心的思维模式,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同时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六、家庭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心理治疗不仅关注罪犯个体,也注重罪犯所处的环境。

在罪犯接受心理治疗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家庭和社会支持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家庭成员和社会的关怀、理解和支持将为罪犯走向内心平衡提供更为坚实的力量。

犯罪者的心理转变从罪恶走向善良

犯罪者的心理转变从罪恶走向善良

犯罪者的心理转变从罪恶走向善良犯罪者的心理转变:从罪恶走向善良犯罪行为是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造成了众多的负面影响。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有些犯罪者会经历心理的转变,从罪恶走向善良。

本文将探讨犯罪者的心理转变过程,并揭示背后的原因。

一、认识到错误对于一位犯罪者来说,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是错误的是心理转变的第一步。

在犯罪行为之后,犯罪者经常会陷入内心的挣扎和自责,这使得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

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时,他们开始意识到罪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伤害。

二、思维的转变心理转变的第二个阶段是思维的转变。

在过去,犯罪者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和理由来为自己的罪行辩解,但在这个阶段,他们开始审视自己的思维方式,并意识到其不合理性和错误性。

他们逐渐放弃了以往的罪恶思维,接受了更加正义和善良的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的转变有助于犯罪者摆脱罪恶的循环,为走上正道打下基础。

三、反省与悔改心理转变的关键阶段是犯罪者的反省与悔改。

反省是对自己的过错进行深度思考的过程,犯罪者在此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给别人带来的痛苦,并对此感到内疚和懊悔。

悔改是行动上的改变,犯罪者通过改正错误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来赎罪和弥补过错。

反省和悔改是犯罪者实现心理转变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内心和谐的关键所在。

四、接纳自我和社会的接纳心理转变的过程也需要自我接纳和他人的接纳。

在反省和悔改之后,犯罪者需要学会接纳自己的过去,并给予自己一个改变的机会。

同时,身边的社会环境对于犯罪者的接纳与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的信任和帮助可以鼓励犯罪者更加努力地改变自己,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和社会中。

五、追求善良的人生在经历心理转变之后,犯罪者通常会追求善良的人生。

他们会通过积极的行动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来弥补自己过去的错误。

一方面,这使得犯罪者能够为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重建犯罪者与社会的联系。

结语虽然犯罪者的心理转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它是可能的。

通过意识到错误、思维的转变、反省与悔改、自我接纳和他人的接纳以及追求善良的人生,犯罪者可以转变自己的心理状态,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

反人类罪犯行为的心理机制与矫治策略

反人类罪犯行为的心理机制与矫治策略

反人类罪犯行为的心理机制与矫治策略人类社会向来是一个充满善良与温暖的环境,然而不幸的是,也有一些人背离了善良的道路,走向了犯罪之路。

人类罪犯无疑是社会的败类,他们思维扭曲,行为极端,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那么,反人类罪犯行为的心理机制和矫治策略是什么呢?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话题。

一、反人类罪犯行为的心理机制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罪犯的行为与其心理机制密切相关。

在进行心理机制分析时,我们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心理扭曲心理扭曲是反人类罪犯行为的心理机制之一。

人类罪犯在犯罪前会经历一些与正常人不同的思维过程,例如滋生仇恨、失去控制等。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的想法受到了扭曲,他们认为自己可以不择手段达到目的、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这种扭曲使得罪犯无法正常地认识和判断事物。

2、自私冷漠另外,人类罪犯往往对于社交、情感不感兴趣,建立不起与人类的情感联系,表现出自私冷漠的态度。

由于无法体会其他人的感受,因此他们也不会在犯罪行为中考虑他人的感受和利益,这种冷漠使得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和愿望。

3、行为极端最后,人类罪犯的行为极端,对于错误行为往往不会感到愧疚或内疚,反而会感到满足和成就。

这可能与他们的心理机制有关,罪犯对于犯罪行为的否定因子表现得更多,使得他们的行为更加极端和暴力。

二、矫治策略针对人类罪犯的行为和心理机制,我们也需要采用不同的矫治策略。

矫治应该以人的尊严和社会复原为首要目的,强制性的矫治常常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我们需要采用人性化的方法。

1、认知矫治在治疗人类罪犯的过程中,认知矫治是首要考虑的一点。

认知矫治是通过教育、训练和心理治疗等方式,帮助罪犯反思自己的行为,理解其犯罪心理机制。

这样一方面可以帮助罪犯自我认识,了解自己的错误,并在理性的思考下,改善自身的行为和思维模式;另一方面,认知矫治还可以通过形成正向心理,建立健康的社交关系,促进罪犯自我成长,达到矫治目的。

2、社会参与除了认知矫治外,社会参与也是对于人类罪犯矫治的重要方法。

悔罪的心理转型罪犯如何通过悔罪转变心理观念

悔罪的心理转型罪犯如何通过悔罪转变心理观念

悔罪的心理转型罪犯如何通过悔罪转变心理观念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其所造成的伤害不仅是对个体和家庭的摧毁,也对整个社会秩序的扰乱。

然而,即使是犯罪分子也有可能经历心理的转变,并通过悔罪来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

本文将探讨悔罪的心理转型对罪犯的影响以及他们如何通过悔罪转变心理观念。

一、认识罪行的严重性悔罪的心理转型首先需要罪犯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罪行的严重性。

这需要他们意识到他们的行为给其他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

通过与受害者和他们家人的接触,罪犯可以深入了解受害者的痛苦,并意识到自己造成的后果。

二、接受个人责任在悔罪的心理转型中,罪犯需要勇于面对自己的罪行,并意识到自己应对此负有个人责任。

这意味着他们要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做好承担可能的惩罚的准备。

通过接受个人责任,罪犯可以逐渐建立起一个新的心理框架,摆脱过去那个犯罪的自我。

三、内省与自我反思悔罪的心理转变需要罪犯进行深入的内省和自我反思。

他们需要反思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并思考自己是如何陷入犯罪的泥淖之中。

通过内省与反思,罪犯可以找到自己的缺陷和问题,并为自己的改变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

四、寻求帮助和接受治疗转变心理观念的过程中,罪犯需要积极寻求帮助和接受专业治疗。

他们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的帮助,通过与专业人士的交流和治疗,逐渐找到自己内心的平衡。

同时,他们可以参加一些对于改变行为有帮助的课程或训练,学习新的价值观和生活技能。

五、重塑社会关系悔罪的心理转型也需要罪犯重塑自己与社会的关系。

他们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工作,为社会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样的参与可以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并实现对社会的回报。

结论悔罪的心理转变对罪犯来说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

然而,只有通过深刻的认识罪行严重性,接受个人责任,进行内省与自我反思,寻求帮助和接受治疗,以及重塑社会关系等步骤,罪犯才有可能实现心理观念的转变。

当罪犯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并通过悔罪来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他们有望重建新的人生,并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悔罪的心理转化罪犯如何从内心深处实现积极变革

悔罪的心理转化罪犯如何从内心深处实现积极变革

悔罪的心理转化罪犯如何从内心深处实现积极变革悔罪的内心转变:罪犯如何从内心深处实现积极变革犯罪行为的背后常常隐藏着深层次的心理问题和社会原因。

然而,对于一些罪犯来说,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心理困扰和后悔感是他们实现积极变革的重要动力。

本文将探讨罪犯如何从内心深处实现悔罪和积极变革的心理过程以及所需的支持和机会。

1. 自省与责任承担悔罪的心理转化始于罪犯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和自省。

他们开始认识到自己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和痛苦,意识到自己承担着责任。

这种自省的过程通常需要一个触发点,例如接受社会帮助或参与心理辅导。

通过面对自己的错误和对受害者的认识,罪犯逐渐理解到内心的转变是必要的。

2. 接受后果与寻求赎罪悔罪不仅仅停留在思想层面,更需要罪犯主动采取行动来改变自己的内心状态。

他们愿意承担法律的后果,并寻求合法途径来赎罪。

罪犯可能会自愿参加社区服务项目、帮助其他有需要的人,或通过向家属和受害者表达歉意来弥补过错。

3. 建立支持体系与社会融入罪犯的积极变革需要一个支持体系的存在。

在罪犯服刑期间,可以提供心理援助、培训和教育以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自己的人生目标。

同时,社会也需要提供给他们机会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例如提供就业机会、社会支持以及改善刑释人员的重新融入社会的环境。

4. 培养自尊与自信悔罪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罪犯可能会面临外界的偏见和压力。

因此,培养罪犯的自尊和自信是至关重要的。

这可以通过提供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掌握新的技能和知识,以及表扬他们的成就和努力来实现。

通过增强他们的自我认同感和自信心,罪犯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并实现积极变革。

5. 持续心理辅导与监督悔罪和内心的转变需要持续的心理辅导和监督。

罪犯需要一个可以倾诉和咨询的专业人士,来帮助他们处理可能出现的负面情绪和挑战。

这种心理辅导还可以帮助罪犯发展积极的应对机制,避免再次陷入犯罪的境地。

总结起来,悔罪的心理转化是罪犯实现积极变革的关键。

通过自省与责任承担、接受后果与寻求赎罪、建立支持体系与社会融入、培养自尊与自信以及持续心理辅导与监督,罪犯可以从内心深处实现自我改变。

悔罪的心理转变罪犯的内心觉醒

悔罪的心理转变罪犯的内心觉醒

悔罪的心理转变罪犯的内心觉醒悔罪的心理转变:罪犯的内心觉醒犯罪活动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每个犯罪行为都产生于犯罪者的内心世界,而悔罪则是一种罪犯内心发生转变的过程。

悔罪的心理转变对罪犯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罪犯内心的觉醒和道德意识的觉醒。

本文将探讨悔罪心理转变的过程和影响因素。

一、悔罪心理转变的过程1. 自我反思的触发悔罪的心理转变通常始于罪犯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反思。

在犯罪行为之后,罪犯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反思和思考,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对他人的伤害。

这种反思是悔罪的第一步,也是心理转变的起点。

2. 内心的痛苦和矛盾在自我反思的过程中,罪犯常常会感到内心的痛苦和矛盾。

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和不道德的,产生了内心的冲突。

这种痛苦和矛盾是悔罪心理转变的重要阶段,它使罪犯开始思考改变自己的行为和道德观念。

3. 忏悔和内心的觉醒当罪犯感到内心痛苦和矛盾时,他们常常会主动寻求忏悔的机会,并愿意接受责任和惩罚。

通过忏悔和反思,罪犯的内心逐渐觉醒,他们开始产生一种深刻的悔罪情感。

这种悔罪情感使罪犯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并希望通过改变自己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4. 行动的转变和赎罪的探索悔罪的心理转变还需要行动的转变和赎罪的探索。

罪犯通过积极改变自己的行为,寻求向受害者、社会以及自己的家人展示自己的悔过之心。

赎罪行动对于罪犯来说是一种重要的参与和奉献,它能够帮助罪犯摆脱过去的罪恶,并在社会中找到新的价值和意义。

二、悔罪心理转变的影响因素1. 环境的影响罪犯的悔罪心理转变受到环境的重要影响。

良好的社会环境能够激发罪犯悔罪的欲望和动力,帮助罪犯良好地反思自己的行为。

此外,对罪犯来说,重要的关系网络和社会支持系统也是悔罪的重要因素,它们能够帮助罪犯摆脱犯罪诱惑,改变自己的行为和心理。

2. 受害者的影响受害者的反应和态度对罪犯的悔罪心理转变有着重要的影响。

当受害者表达理解和宽恕的态度时,罪犯更容易产生悔罪和内心觉醒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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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卷第1期江苏警官学院学报Vol.28No.1 2013年1月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OFFICER COLLEGE Jan.2013·犯罪学研究·罪犯态度转变的心理机制与方法研究王伟摘要:罪犯改造态度是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对改造过程和改造活动所持有的稳定的、持久的内部心理倾向。

罪犯改造态度是其改造行为的决定性因素。

从某种程度上说,罪犯心理的转化与矫正,实际上也是罪犯态度的转变过程。

监狱管理方面应通过加大教育说服力度,重视建设健康的罪犯改造群体以发挥群体效应,公平、公正地运用奖惩制度力争,改善监狱环境以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等措施,以促进罪犯改造态度的良性转变。

关键词:罪犯改造态度罪犯心理犯罪预防中图分类号:D917.6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2-1020(2013)01-0067-04一、罪犯改造态度内涵界定(一)罪犯改造态度概念按照社会心理学的解释,态度是指个人对特定对象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反应时所持有的评价性的,较为稳定的内部心理倾向。

基于这一定义,笔者认为,罪犯改造态度是指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对改造过程和改造活动所持有的稳定的、持久的内部心理倾向。

罪犯改造态度包括以下四个内涵:、罪犯、改造态度是一种心理倾向;罪犯改造态度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监狱中与改造有关的一切人与事;罪犯改造态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旦形成将不会轻易改变;罪犯改造态度具有价值判断的成分和感情色彩。

①(二)罪犯改造态度的构成成分和分阶段变化理论态度由三种成分构成,俗称ABC模型,认知成分、情感成分、行为倾向成分,这三种成分是彼此相互关联的。

罪犯改造态度的构成成分也可以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罪犯改造的认知成分是指罪犯对于改造活动的认知综合,具体包括观念,概念、意见、评价等。

罪犯改造态度的情绪成分是指罪犯在改造中的所产生的一种主观感受和内心体验,如对于改造接受还是拒绝,积极还是消极。

罪犯改收稿日期:2012-12-31作者简介:王伟(1989-),男,江苏泰兴人,汉族,上海政法学院政法干警试点班监狱学1123班学员,江苏高淳监狱民警,上海,201701。

①段晓英:《罪犯改造心理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0页。

-67-造态度的行为倾向成分是指罪犯在改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意图,即对改造采取什么样的行为反应。

心理学家凯尔曼通过实证提出了态度的分阶段变化理论,态度改变经历三个阶段,分别为依从、认同、内化。

同样罪犯罪犯态度转化也经过以上三个阶段。

依从是指罪犯为了获得奖励或避免惩罚,按照监狱的要求和规范,而采取的表面顺从的行为。

认同是指罪犯开始意识到改造活动的重要性,意识到规章制度的正确性,自觉遵守监规制度。

同化指罪犯表现出愿意接受监狱的教育并愿意参加监狱的改造活动,在这一阶段改造态度的变化已经有了情感成分的变化,并开始涉及认知的改变。

二、罪犯改造态度转变的心理学理论分析(一)罪犯“态度转变——说服”模型①心理学家霍夫兰德(C.Hovland,1959)等人曾提出一个态度转变模型,见图1。

专业性信息差异性信念警告︱︱︱︱意图畏惧人格特征分心图1态度转变模型霍夫兰德把复杂的态度转变过程放到程序化的信息模式中去考察,而且在说服者、信息、被说者之外,还考虑到了情绪、人格特点、情境等因素对态度转变的影响,其有效性也得到了社会心理学界的公认。

受霍夫兰德的模型启发,我们可以构建一个罪犯态度转化的说服模型,见图2。

监狱人民警察思想教育罪犯的信念监狱改造环境︱︱︱︱其他罪犯行为矫治罪犯的人格特征说服沟通氛围︱罪犯家属等图2罪犯“态度转变—说服”模型在这一模型中与罪犯接触的人群主要有狱警、其他罪犯、罪犯家属等;改造活动包括思想教育、行为矫治等内容;情境包括硬件和软件情境,硬件情境主要指监狱的设施条件环境等,软件情境主要指与罪犯沟通时的氛围。

态度“转变——说服”模型在罪犯态度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在于它把罪犯态度转变看成一个说服的过程,以被说服者(罪犯)为中心,找出影响罪犯态度转变的相关因素,包括与目标罪犯接触的人群、改造活动、目标罪犯本身的心理特点及说服情境等。

这给我们转变罪犯的态度提供了一个思路,即从影响罪犯态度转变的各个因素着手,采取积极措施,转变罪犯原有的不良态度。

(二)平衡理论②海德(F.heider,1958)的平衡理论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在态度转变中的作用。

他认为,在人的态度系统中存在某些情感因素之间或评价因素之间的趋于一致的压力,如果出现不平衡就会倾向于①郭念锋、虞积生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民族出版社2005版,第152页。

②郭念锋、虞积生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民族出版社2005版,第154-155页。

-68-向平衡转化。

海德的平衡理论对于罪犯态度转变的指导意义在于,在转变罪犯态度的过程中不要把目标罪犯看成孤单的个体,而是把他看成是群体中的一员,除通过狱警对目标罪犯进行个别教育改造外,还可以发挥群体的作用,重视其他罪犯在目标罪犯改造中的作用,利用改造积极的罪犯群体去影响目标罪犯,因为罪犯绝大多的时间是跟其他罪犯在一起的而不是狱警。

(三)认知失调理论费斯廷格(L.Festtinger,1957)认为个体对于自我、环境和态度对象都有许多的认知因素,当各认知因素出现“非配合性”的关系时,个体就会产生认知失调。

失调认知对个体的意义越大,失调的认知成分多于协调的认知成分,则认知失调的程度越大。

认知失调给个体造成心理压力,使之处于不愉快的心理状态。

此时个体就会产生消除失调、缓解紧张的动机,通过改变态度中的某些认知成分,以达到认知协调的平衡状态。

认知失调可能有逻辑的矛盾、文化价值的冲突、观念的矛盾、新旧经验相悖等四种原因。

解决认知失调的措施有:一是改变或否定失调的认知因素一方,使之协调;二是引入或增加新的认知因素,以改变原有的不协调关系;三是降低失调的认知因素各方的强度。

①失调程度=(失调的认知数量X认知的重要性)/(协调的认知数量X认知的重要性)认知失调理论告诉我们:当个体原有的认知与现在的认知相冲突时,个体就会产生改变压力。

所以在转变罪犯的态度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给罪犯引入新的认知,使之产生认知失调,从而产生改变的压力,创造一个态度转变的时机。

(四)社会交换论②社会交换论从个体对得失权衡与比较后,产生的趋向与回避的动机角度来解释态度的形成与转变。

该理论认为,决定个体采取何种态度以及转变态度的关键是诱因的强度。

态度持有者不是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影响,而是主动地对诱因进行周密计算,态度是肯定因素(得)与否定因素(失)的代数和。

A(态度)=f(肯定因素、否定因素)社会交换论把态度的转变看成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当个体通过精密的计算发现外界刺激对自己的利大于弊端时,他就会改变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改变自己的态度。

所以在罪犯态度的转变过程中,我们要重视奖励和惩罚手段的运用,寻求改变罪犯态度的外力。

三、促进罪犯改造态度形成和转变的具体方法(一)说服教育罪犯之所以犯罪是由于他们之前社会认知的某些方面与社会常态存在偏差。

很多罪犯进监狱时还是保持着这种认知偏差。

根据费斯廷格的认知失调理论,通过说服教育给罪犯大量灌输一些新的正确的认知,这样罪犯原先的认知与现有灌输的认知激烈冲突,会使罪犯产生认知失调。

随着灌输信息量增大及罪犯对新价值观的渐渐领悟,罪犯认知失调渐渐严重,罪犯面临的压力渐渐变大,转变动机就愈加增强,从而促使罪犯最终改变原有的认知。

成功的说服教育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实事求是。

说服教育的内容信息要立足事实,客观真实,夸大会造成罪犯的怀疑感和不信任,过分缩小则会使罪犯忽略信息,起不到说服效果。

二是有针对性。

根据罪犯的不同特点,因人施教,采取不同的说服方式。

三是信息传递方式要多样化。

在讲求正面教育的基础上,灵活采取单面论据和双面论据的方式,信息传递方式谋求多样性。

四是适时性。

把握好罪犯教育的时机,一般情况下,罪犯在良好的心境状态下,比较容易接受教育、规劝,态度也最容易①植凤英:《社会心理学中关于社会态度改变的研究述评》,《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②郭念锋、虞积生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54-155页。

-69-改变。

当罪犯出现认知失调、心理失衡时,这是加大教育说服力度的契机。

五要避免教育内容过度、重复。

心理学家的实验证明,在沟通说服中反复呈现的观点,无论此观点是被试者希望听到的,还是他们不希望听到的,其效果都呈现倒U型曲线。

①(二)发挥群体效应海德的平衡理论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在态度转变中的作用,告诉我们在促使罪犯态度改变过程中他人及群体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如,同一类型的罪犯P、O,他们在某些方面的态度是相似的,而与狱警X是相悖的,三者P、O、X之间存在一肯定、两否定的关系,存在着一种弱平衡;如果狱警X将罪犯O转变了,使罪犯O与自己的对某些事物的态度保持一致了,则此时P、O、X之间是两肯定、一否定,存在一种不平衡,P产生一种压力,这种压力会促使P发生转变与X、O保持一致,从而达到P、O、X之间三种肯定的强平衡状态。

而后P、O、X可以作为一个小群体,根据相同的原理继续去促使其他人的改变,起到滚雪球的作用,发挥群体影响效应。

在发挥群体的影响中,监狱人民警察起着很重要作用。

首先,监狱管理人员要全面提高个人素质,只有有了过硬的素质才能更好地感化别人,才能使罪犯做到认同和内化而不是依从。

其次在发挥群体对罪犯犯罪态度转变的过程中,监狱管理人员要学会借助外力,注意利用正式群体规范的强制力、约束力,迫使罪犯去了解接触教育改造的内容,促使其改变态度。

除了运用群体规范外,还要重视建设健康的罪犯改造群体,培养良好的改造氛围,形成正确的群体舆论,营造有利于罪犯改造的心理环境。

(三)奖罚分明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决定个体采取何种态度以及转变态度的关键是诱因的强度,是罪犯对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综合权衡后的结果。

这说明监狱管理要重视奖罚机制在促成罪犯犯罪态度转变中的作用。

当罪犯表现较以前有所改善时,监狱有关单位应适时给罪犯一些奖励,通过正强化这种措施这有利于提高罪犯态度的动机。

当然对于罪犯抵抗改造、破坏改造的活动也要给予相应的惩罚,惩罚的力度越大,罪犯以后出现这种行为的概率会减少。

在具体运用运用奖惩方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运用奖励手段的初期应以物质奖励为主,后期以精神奖励渐渐取代物质奖励。

第二,要规范奖惩的制度的建设。

只有奖惩制度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人性化,才能具有公信力说服力。

第三,在奖惩制度具体运用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力争公平。

(四)加强监狱硬件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温勒提出过一个经典的公式:B=f(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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