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品)高职高专药事管理学教案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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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法规

第一节概述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

(一)医疗机构的基本概述

1、定义:医疗机构是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人们的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2、类别:各类型医院,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疗养院、诊所、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等

专科医院、综合医院

盈利医院、非盈利医院

3、开办: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审批、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每年校检一次,100张以上,3年校检一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擅自执业,否则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4、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一级医疗机构:相当于县级中小城市的区,属基层医院,分甲乙丙等

二级医疗机构:相当于地市级医院,分甲乙丙等

三级医疗机构:相当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医院及医学院附属医院,分甲乙丙等

第二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

一、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主任委员1人,主管院长;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药剂科主任,各科主任

二、药事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药品法律法规,制定本院实施制度

2、制定本医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定购药计划,审核本医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数量等,审核申报新的医院制剂

4、负责评审引进新药。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建立评审专家库

5、定期进行用药分析。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监控特殊药品的管理:组织检查毒、麻、精神、放射药品的使用情况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三节调剂与处方管理

一、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一)调剂的概念

调剂(dispensing)是指根据医师的处方将药品和(或)制剂调配成方剂供应用的操作过程。既又称配药、配方、发药,或调配处方。包括:收方,审方,调配药剂及取出药品,核方与药剂、药品;发给病人(或病房护士),并进行应用交代和答复咨询的全过程。(见图11-4)调剂是集专业性、技术性、管理性、法律性、事务性、经济性为一体的药事活动过程。

调剂活动流程如图11-4所示:

收方审方计价配药复核发药

图11-4药品调剂工作流程图

药品调剂一般分为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及西药调剂三部分。

医院药剂科的调剂室大体可分为:门诊西药调剂室(包括急诊调

剂),门诊中成药调剂室、门诊中药饮片调剂室、住院部西药调剂室、中药调剂室等部门。较大规模医院的调剂室则按医疗区域的划分,又分为内科药局、外科药局、医疗保险药局、儿科药局、妇科药局、骨科药局等等。

(二)调剂操作规程

1.收方

从病人或医护人员处接收处方或药品请领单。

2.审方

药剂人员要认真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内容审查处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日期、病历号、药名、剂量、用法、医生签字、计价、收款等是否清楚、完整、正确,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用药禁忌,老人、小儿剂量是否合适。如有疑问或错误,应主动同医生联系或通知医生改正,不符合要求的处方应拒绝投药。

3.配方

按处方内容调剂药品

。①保证药品质量:进入调剂室的药品应保证质量,应无失效过期药品;中药饮片应如法炮制,无生、整、虫蛀霉变,无掺杂混假,并且放置有序;特殊管理的药品和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②准确调配:注意药名、拉丁名、剂量的准确性;

中药调剂还应做到顺序称取、分位摆放;

计量准确,分剂均匀,不可以手代秤;每剂误差率不得超过±

5%;

熟悉药名,注意别名及地方习惯名称及产地要求;

注意煎服方法,有特殊煎法的饮片应分别包装,如先煎、后下、包煎、烊化等。

4.复核

按照处方要求,重复检查核对配方的正确性。为防止配方错误,通常进行一人调剂,另一人严格核对的程序。尤其是调剂毒、麻中药饮片,应1人称量,另1人在旁检查。核对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及床号、药价、收款,并核对药名与实物是否一致、药品质量等;对处方正文的核对应严格进行三查(查配方、查用法、查禁忌)、四对(对药名、对实物、对分量、对剂量),复核无误再发给用药人,并向病人交待煎服方法。

5.发药

将调配后的药剂准确地发给病人或交方的医护人员。在发药的同时,应呼叫患者姓名核对病人的姓名、药价,以免发错。同时还要指导用药交待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如不得内服、用时摇匀、孕妇禁服、服后不能驾驶等。

三、处方管理

(一)处方的概念及组成

1.处方的概念

处方(prescription)是医生为预防和

治疗疾病而给病人开写的取药凭证,是药师为病人调配和发放药品的依据,同时也是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和药品流向的原始记录。它反映了医、药、护各方在医疗活动中的法律权利与义务;记录了医生对病人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和对病人正确用药的指导;是病人药费支出的详细清单,并可以作为调剂部门统计特殊管理和贵重药品消耗的单据,因此处方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三方面的意义。

2.处方的组成

处方由处方前记、处方正文和处方后记三部分组成。

(1)处方前记:医疗单位全称、病人基本资料(姓名、性别号、病床号)、就诊(就住)科室处方的日期。

(2)处方正文:要求列出药房配发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

(3)处方后记:处方医生签名、调配者签名、核对者签名。有的医院此部分还有“药价”一项。

(二)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书写

(1)处方按规定格式用钢笔(蓝黑墨水)或毛笔书写,如有改动,应

由执业医师在修改处另行签字或盖章方有效。

(2)处方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日期、门诊号、药名、规格、数量、用法等,填写要完整,剂量要准确。

(3)药品名称应以《中国药典》规定的中、外文名书写,可采用其

通用名或商品名书写,但不得任意简写、缩写或以化学分子式书写,更不得自造简化字,字迹潦草,以免形成误解。

(4)门诊处方有效期为1~3天,急诊处方应在右下角注明“急”字,当天有效。过期处方必须经原医师重新签章,方可调配。

2.处方权限

(1)医院的在职执业医师均有处方权;进修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经医务处或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有处方权;同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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