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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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扶持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扶持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扶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31•【字号】南开政办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扶持办法的通知各委、局、办,各街、公司: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年7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扶持条件第三章扶持内容第四章政策兑现第五章附则南开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津政办发〔2017〕78号)和《南开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工作部署,加快以传统产业为主的创新转型,通过改革创新、整合优势、改造提升,推动南开区中小企业新一轮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动能转换和提质增效,现制定本扶持办法。

第二条重点支持企业采取有效路径完成创新转型工作目标,支持纳入创新转型服务平台的企业创新发展提质增量,鼓励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持服务。

对完成创新转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给予政策扶持,资金由南开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扶持条件第三条资金支持范围必须是在南开区注册经营且信用记录良好,近一年无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事故,在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信息化平台上备案的中小企业,符合以下创新转型路径:一、产业转型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应用等转型。

二、改造提升中小企业设备升级、智能制造与“互联网+”应用、研发“专精特新”产品、开展精益管理、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

三、结构调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关停淘汰一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天津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津商务〔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商务〔2018〕1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务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已经市商务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月18日2018年天津市商务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天津商务发展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

商务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推进商务领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奋力开创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内外贸发展和双向投资新局面,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天津做出新贡献。

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左右,进出口额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额增长3%,对外投资中方投资额增长10%。

一、聚焦重大战略,深入推进商务实施1.推进京津冀商务领域协同发展。

与北京商务部门加强合作,推动西青温州商贸城等重点市场承接北京动批、大红门等市场商户纾解。

深入实施商务领域利用首都资源工作方案,加强与在京重点商协会及机构、在京央企及大型京企等对接合作。

依托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组织开展京冀外资企业走进开发区活动,促进产业对接合作。

开展京津冀老字号名店名街名场互进活动。

推动天津冷链物流储运销地方标准成为三地互认互通的团体标准。

推动国家会展中心项目建设,提升津洽会、智能科技展协同服务功能,打造开放发展新平台。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信息服务业领域)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信息服务业领域)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信息服务业领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27•【字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信息服务业领域)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推动信息服务业显著提升产业综合竞争新优势,提升企业效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现组织开展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信息服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要求(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1. 项目承担单位须具备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守法经营,经济效益良好或发展趋势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注册满一年以上。

3. 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实现赢利。

(二)项目经费要求1.项目投资额最低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

项目投资额具体内容包括:设备购置、软件购置、专利购买、设计咨询、互联网线路租用等,不包含人员费用和差旅费用等。

2.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时,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30%且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3. 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资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项目要求1.申报项目具有较明显的公共信息服务特征;符合推进供给侧改革,扩大新消费引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申报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一般应能在2017年启动,并在2年内建设完成。

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12•【字号】津静海政办发〔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的通知津静海政办发〔2018〕 11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立项,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对于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如期实现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重要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大力发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主动担当,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始终立足全区工作大局思考谋划各项本职工作,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推动工作落实,做到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

要牢固树立“下好一盘棋”的整体思维,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围绕全区整体工作目标抱成团一起干,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协调联动、落实有效的工作机制。

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履责,加大协调力度,统筹推进落实。

其他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牵头单位,齐抓共管,以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1•【字号】津商务秩序〔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正文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商务秩序〔2018〕27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相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我市商业服务质量,市商务委员会制定了《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1日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我市商业服务质量,市商务委组织全市商贸企业开展主题为“新时代、新商业、新服务”的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新时代、新商业、新服务二、活动主旨:通过开展“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整体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树立天津商业品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天津商业实现“语言美,技能熟,仪表靓,经营信,店面洁”的建设目标。

三、行业范围:主要包括“百货、超市、餐饮、美容美发、家庭服务、洗染、菜市场、加油站”八个民生行业。

四、重点任务(一)全面动员发动。

印发《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年度行动方案》。

组织各区商务部门、商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召开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参与,推动各区商务部门、商业协会和企业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二)推广行业标准。

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各行业协会具体负责。

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行业相关质量标准的学习培训。

完善商场超市退换货服务规范、饭店从业人员服务规范、菜市场环境卫生标准等地方性商业服务规范,推动商业企业在服务质量上建章立制,宣传推广行业标准。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7.07.20
•【字号】津发改服务〔2017〕545号
•【施行日期】2017.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津发改服务〔2017〕545号
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局:
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二〔2014〕8号)以及2018年度我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抓紧开展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于8月25日前将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三份、电子
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曾辉、陈婷婷23142562
电子邮箱:**************
附件: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0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津发改服务〔2017〕977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7〕977号各有关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为安排好2018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二〔2016〕24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7〕545号),经过各区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信用评估、网上公示等环节,依据项目评审报告意见,本次共下达资金4149.5万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个,服务业重点项目13个,其他事项3个。

现将2018年度服务业专项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规模见附件,请据此执行。

接文后,请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局,尽快将市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单位。

下达至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资金要专项用于规划编制和支持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项目的支持资金应不高于项目投资额的30%。

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本区项目的日常监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指导项目单位规范资金使用,每季度末报送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实施存在问题的,要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确认无法按计划实施的,要主动提出申请,协助办理项目调整、撤销及财政资金收回等事宜。

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使用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等管理要求,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服务外包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服务外包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服务外包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津商务服贸〔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服务外包工作安排的通知津商务服贸〔2018〕2号各区服务外包主管部门,市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服务外包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天津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总体要求,市商务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18年服务外包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2018年3月6日天津市2018年服务外包工作安排一、工作目标全市服务外包发展预期目标是:实现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离岸合同执行额稳步增长。

力争实现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10%、新增服务外包企业50家以上工作目标。

各区目标分解见附表。

二、工作重点《天津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62项工作分工,我委将统筹协调,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其中商务委将负责其中的41项工作,服务外包处将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为各区发展服务外包的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一)业务研究支持。

发挥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支持各区厘清外包主体,明晰服务对象,做好服务工作。

包括市外管局、国税局、市场监管委等部门的数据支持和业务研究。

(二)资金政策支持。

我委去年出台了《天津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项措施》,从品牌建设、境外设立离岸接包及交付与研发中心、国际资质认证、多层次人才培训、技术研发创新、创建实习实训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境内外招商、投资促进以及区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支持。

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验收项目清单

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1
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验收项目清单
年度 序号 所在区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起止年限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6月— 2018年11月
4
滨海新区
基于广电大数据的DMP数据管理服 务平台
天津新智视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2019年7月
5 滨海新区
工业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
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 2017年7月—

2018年12月
6
滨海新区
“麒麟飞腾”信息生态集成验证服务 平台
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限公司
2018年7月
13 滨海新区
中卓云智慧教育云平台
天津开发区中软卓越 2017年7月—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14
滨海新区
基于自有引擎国内首款全球同服网 络游戏《王国:起源》
乐道(互动)天津科 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2019年7月
15
滨海新区
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物流数据共享平 台
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 和平区
网络运维平台项目
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 2018年5月-
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7
滨海新区
GT-Data遥感空间大数据存储管理 系统
中科遥感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
2018年3月2019年12月
8 和平区

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快递业)申报指南

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快递业)申报指南

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快递业)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支持快递业转型升级,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年度工作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8〕5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快递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标准(一)支持方向1.支持快递智能终端设施建设。

支持在社区、政府机关、校园、轨道交通站点、农村地区铺设智能快件箱、智能邮件快件箱等快递智能终端设备。

2.支持快递标准化体系建设。

支持新建或改造标准化快递营业场所;支持建设跨境邮件快件海外仓、国内电商仓配一体化邮件快件处理中心;支持应用推广绿色包装技术和用品。

3.支持智能化寄递行业政府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二)支持标准:1. 专项补助金额占申报单位的单个项目投资额比例原则上为30%,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单位的单个项目投资额最低为500万元。

核定的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办公设施及设备、人员及工作经费。

2.标准化快递营业场所项目,应按照邮政业行业标准、企业品牌统一标准建设;其中,位于中心城区的快递营业场所的数量应不低于项目建设营业场所总数的60%。

3. 跨境邮件快件海外仓、国内电商仓配一体化邮件快件处理中心,应按照邮政业行业标准建设。

4.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申请项目验收前,应将获得补助的智能终端设备、标准化快递营业场所、跨境邮件快件海外仓、国内电商仓配一体化邮件快件处理中心的相关信息数据,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相关信息及数据接入邮政业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具备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中央企业在我市登记备案的省级分支机构;以及经市编办批复成立的事业法人单位;2.申报单位是加盟型快递企业的,须由所属品牌区域总部的法人企业统一申报,并对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组织管理;3.申报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守法经营,经济效益良好或发展趋势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计划【发文字号】津政发[2014]2号【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1.29【实施日期】2014.01.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津政发〔201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9日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促进美丽天津建设,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对我市开展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工作要求,制定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一、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的必要性中小企业是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在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实现了较快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社会贡献日益突出,但同时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布局分散,产业集聚度不高;二是企业竞争力弱,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三是经济效益低,单位土地面积实现税收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四是生产经营粗放,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五是一些企业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

这些问题必须下大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是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促进资源节约、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推进万企转型升级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集中全市各方面力量抓紧抓好,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的目标和路径(一)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首批确定1.2万家中小企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法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法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法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津政办函〔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法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27号有关委、局,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法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3日天津市法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在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宏观调控政策和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法人银行服务天津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制定天津市法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二、考核标准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法人银行对天津实体经济的支持程度设定如下指标:(一)对实体经济资金投放比重。

保持信贷资金合理增长,确保资金投放总量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宜,投放结构、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规律相衔接。

(44分)1.年度表内贷款增量必须投向实体经济(房地产表内贷款增量不得超过全部表内贷款增量的25%)。

(5分)2.表外融资业务增量的70%要投向实体经济。

(4分)3.在满足资本约束等宏观审慎政策要求和监管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年度表内贷款增量和表外融资业务增量高于本行上年增量。

(5分)4.年度表内贷款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同比增速。

(5分)5.年度先进制造业(含智能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年度工作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年度工作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年度工作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15•【字号】津发改服务〔2017〕354号•【施行日期】201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年度工作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7〕354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精神,推动现代服务业显著提升产业综合竞争新优势,加快传统服务业全面提升发展规模和效益,在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商贸、交通运输、旅游休闲等领域实施一批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的重点建设项目,现组织开展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2017年度全市服务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力实施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创新竞进、优化结构、以质为帅、效速兼取,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培育新消费与增加新供给增强新动力相结合,大力发展服务业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壮大一批新增长点,促进全市服务业再上新水平。

工作目标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其中:(一)科技服务:规上营业收入增长10%;(二)信息服务:规上营业收入增长20%;(三)现代商贸:限上商品销售总额增长10%,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3.5%;(四)交通运输:沿海货物周转量增长8%,公路货物周转量增长8%;(五)旅游休闲:旅游总收入增长10%。

二、年度资金规模安排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财政预算为1亿元,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资金诉求,经综合平衡,年度资金规模安排如下:(一)支持市科委科技服务业发展项目1000万元;(二)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2500万元;(三)支持市商务委商业转型发展项目2500万元;(四)支持市交委甩挂运输地方试点项目800万元;(五)支持市旅游局旅游业发展项目2200万元;(六)支持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业发展项目1000万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政发〔2018〕1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政发〔2018〕1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政发〔2018〕13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91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现通知如下:一、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1.对《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3〕55号)作出修改。

(1)第二条修改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政府对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给予支持。

”(2)删除第十条。

2.对《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5〕71号)作出修改。

(1)第八条第一段修改为:“工商、税务和社会保险经办等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网络传输即时交换有关数据,共同做好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

”(2)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信息系统传递的用人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提供的批准成立单位信息,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及时进行核对。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40号)作出修改。

第三条第四项修改为:“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8月1日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6〕40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为导向,以实现天津服务贸易规模扩大、结构优化、优势形成、重点突破、发展质量和水平提升为目标,借助天津获批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契机,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战略机遇叠加优势,促进天津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一)规模持续提升。

到2020年,全市服务贸易总额突破500亿美元,年均增长18%以上。

服务贸易总额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额比重提高到20%,达到目前世界的平均水平。

服务贸易总额全国排名继续保持前列。

(二)结构不断优化。

继续保持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的支柱地位。

推动金融服务、技术服务、文化服务、健康服务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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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项资金用途
金额
用途
用款时间
备注
五、项目完成后达到的目标
指标
开工年
达纲年
年份
财务指标
经营收入
(产值)
利润
投资利润率
社会效益指标
技术成果数
就业人数
平台等使用人次
其他
六、相关文件
名称
文件号
批复部门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其他批准文件
七、其他情况
资金落实情况(贷款合同、自有资金证明等)
本年度该项目是否曾获得其它市级资金支持
4.项目批准后,本单位将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5.在项目完成期限内,接受项目管理单位的不定期检查。项目完成后,及时报请验收。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并同意有关部门将此失信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如实予以披露。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学历
职务/职称
年龄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
姓名
学历
职务职称
年龄
建设地点
项目用地性质
□自有□新购□租赁
项目申报领域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简述)
(包括: 背景和必要性 市场分析与公共服务性分析 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建设方案 配套条件和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渠道、财务效益分析和盈利模式 社会效益分析)请在申报材料最后附详细的可行性报告。
四、项目资金情况(万元)
1、计划投资总额
2、投资来源
申请市级专项资金
银行贷款
企业自有资金
其他资金(注明具体来源)
3、项目投资组成
序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1)
设备购置费
(2)软件购置费源自(3)场所维修改造费(4)
专利购买费
(5)
设计咨询费
(6)
互联网线路租用费
4、购买设备与软件清单
名称及型号
单价
数量
总金额
合计
(八)申报单位法人代表以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九)其他能证明项目建设能力的相关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性质
经营范围
注册时间
总人数
税务登记证号码
工商注册登记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注册资本
上年度经营收入
上年度总资产
上年度总负债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性质
项目名称(须与核准、备案项目名称一致)
(四)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国土、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五)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六)项目承担单位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出资能力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
2018年度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
(信息服务业)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年月日
说明
一、填报单位除填报本项目申请表以外,还需准备以下附件: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
(三)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土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已获得风险投资(如是,请填写获得的风险投资名称及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需说明情况(如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承诺:
1.此次项目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真实、完整、有效;
2.本单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问题,且本项目未获得过市级其他资金支持。
3.项目申报后,本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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