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统编版《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精品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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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却认君为民礼德可政以治君理臣社父会子 有限
法 法 术 势 无限
君 莅 君史“““官臣子民 民料权上、道恭弱胜2制下敬行德, 法独,撙仁法国 ,断父,义节强 国与子非,退关, 乱君兄非礼让系民 ;则弟礼 以威仁强 法威,明严不政,胜”非礼不成民国民礼;。行贵弱,教不;君”兵训定祷轻强正;祠”俗宦祭君,、祀权非 学,事礼 供师—给不,—鬼备刑非神《;,礼 礼分严非记争不刑礼 ˙辨亲峻曲讼;不法礼,班诚非》朝不君、礼庄权治。不军是决,以;
——北康宋熙:帝周“敦圣颐谕十六条”
宋元至明清: 问题2.根据材料2,想一宋想明从理宋学朝:到清南朝宋,:乡二约程所;讲朱内熹容和形式上有何变
化?
其一:理学向基层渗透(家训、族规、乡约)
儒学其二教:注化族重规功理、学乡能对约全与日社法会益律的合强教流化化功能(法律)
一:先 秦 时期:儒法之争
二:秦汉至隋唐:以礼入法
拓展延伸资料: 问题探究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 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去五教五刑而民生者,未之有也。所以五教 育民之安,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 教既兴,无有不安者也。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加焉。五刑既示,奸顽 敛迹,鳏寡孤独、笃废残疾、力弱富豪安其安,有其有,无有敢犯者。养 民之道,斯矣。——朱无璋 《大语,民不知报第三十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 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 《箴言六章》
——《商君书》
先秦时期
夏商时期:
关于“社会治理、国家统治”方式争论 最激烈,内容最丰富的时期?
西周时期:
春秋战国: 儒家 法家
秦汉至隋唐 宋元至明清
背景 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百家争鸣
德治(礼治)
法治
主张 孔:礼治德政 孟:仁政,宽刑 严刑峻法;以法为教,以吏为 师;法术势
人性
人性善
人性恶
境遇
焚书坑儒
各国变法
原因:富国强兵,加强君主权威
先秦时期 “儒贾时法时前之说争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 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贾曰:“马上得之, 宁可以马上治乎?”——《汉书》
罢以儒黜为百主家,独外儒尊内儒法术, 秦汉至隋唐 其一:法本身的发展:
史料1 春秋时期的法律形式主要有誓 、诰、命 、令、盟 、典 、常、制 、则 、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 作《九刑》;三辟(编者注:三代时犯罪)之刑(编者注:刑法),皆叔 世(乱世)也 。
——魏晓立《先秦时期“议事以制不为刑辟”问题研究》陕西师范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先秦时期——儒法之争 (1)成文法的出现——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史料3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编者
三:宋元至明清: 法律:律例合编
儒学教化功能日益强化
第7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和礼教
一:先 秦 时期:儒法之争 德治 法治 对立 二:秦汉至隋唐:以礼入法 德治 法治 并用
三:宋元至明清:礼法融合 德治 法治 融合
◆历史的价值——总结及反思:
1:史我料们2 应该如何看待关于“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程中“礼 由法于结礼合的,侵儒入法,法并律用思”想这的一德特化点,呢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 始法限这《儒 滥 —积消样律终制法施家—极极意一处到学思暴在《12::史::识来于一季想中 潘政料以推是从 个 ,刊,国 维,人1动礼极服 》属就的人 :们中入小地 从 — 1会传什民避9华法的位 于 —8统贤 么很犹7,法范。道郑年社是难明不以系围永第在德法判会有及仁的流二人意即治…定德,为形期们识罚更…?什,萧本成的的以谈如—么就伯,与意内。不是果区奉符慎发识另,上真政分公人《用展外中运正府法守们再刑,,道用官治道法由对议罚进德和德员 与。于于 中,一的掌的受 法然德 法 国有步标握律儒 。而礼 的 法利弘准。,家,律为 认于扬高<道当思先 识宪缓了于德政想仅,法和儒一属思府发在>社家切主与想以展于会传,导宪熏道的道是矛统,政陶德基德镇将盾道》,的本压意法。德尊名线、识的伦奉义索惩较作理罚》强用。,,
法 、礼 、刑等 12种 。 其中并没有律这种形式。史载商鞅变法时,挟《法经》入秦 ,而改法为律
——刘笃才《古代法制的生成及其演进逻辑—以事制为中心》《北方法学 2016年第3期
史料2 唐代还进一步建立了由律、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组成的完整体系。 “令者 ,尊贵卑贱之等数 ,国家之制度也 ;格者 ,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
史料2 西汉以后,儒学其进二居:统律治令地的位儒并家发化挥:了实际作用,……儒生不断涌入
官吏队伍……他们逐渐汉熟:悉以政经事注与律法律,自然以儒学精神来改造现行法律。 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首先是经义决狱,由于多援引春秋之义,故称“春秋 决狱”——武树臣《“春秋决狱”新论—一种法文化的视角》摘自《人大 法律评论》2018年卷
法
秦汉:律 令 唐朝:格 式
其二:律令的儒家化:
汉:以经注律
唐:礼法结合
宋元至明清 其三:提倡礼治教化: 《大唐开元礼》 重视家训 《唐律疏议》 我国现存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 标志;(历代王朝都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先 秦 时期:儒法之争
秦汉至隋唐:以礼入法
宋元至明清: 法律的发展?律为正文,例为附注, 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问刑条例》
材料反映了统治者什么样的治理思想?
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 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 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 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故直 躬之信,不如无信。
——(选自《吕氏春秋》公元前239年)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
故 勇 乱 如思 主者 决刑以弗缪。法想张敢,治:争绌国。 羡,刑 齐举社秩过 非措会序不,而仁礼辟一已大民矣上尊亲臣之。下卑亲,轨法等有为赏,不级序大善莫阿不如贵家本遗法,庭位匹。绳夫厉不。—官挠故—威曲法矫《名。上韩,法法 绳之非退之不 不失子淫所阿 绕,˙殆加贵 曲诘有,,下度止智国 本之》诈者家 位邪伪弗,,能治莫辞,
注释 楚国有一个名叫直躬的人,他的父亲偷了别人的羊,直躬将这 ①件谒事:报告告发 荆。王②,上荆:王君派主,人这捉里拿指直荆躬王的。③父直亲躬并:打人算名杀。 了④他执。:这直是躬指请抓求获代。 ⑤⑨编替 别且辑诛父人:本:的亲既段杀羊受。。,刑⑥我。.之将直:此躬直事将躬报要的父告被亲给杀。大的⑦王时信,候:这,诚不他实也对⑧是执【法诚若官实】员不在说欺有:吗的“?版父本我亲里父要为亲【被偷如处了】死, 我代他受刑,这不也是孝吗?像我这样既诚实又有孝德的人都要被处死, 我们国家还有谁不该被处死呢?”荆王听到这一番话,于是不杀他。
孔子听了后说:"直躬这样的诚实奇怪了!一个父亲而一再为他取 得名声。”所以直躬的诚实,还不如不诚实。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 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论语·子路第十三》
的。孝…顺…父他母曾,经尊相敬当长细上致,地和对睦《乡吕里氏,乡教约训》子进孙行,修各订安,生…理…,朱毋熹作最非为重。要的
也是在后世影响最广的著作就是《家—礼—》明。太…祖…“正六是谕这”种将儒学原则世俗
化、敦生孝活弟化以的重努人力伦保,证笃了宗理族学以所昭应雍确睦定,的和原乡则党真以正息深争入讼了,社重会农。桑以足衣食,
夏商时期: 先秦时期 西周时期:
史料1
春秋战国: 百家争鸣: 儒家 法家
儒家和法家都以维持社会秩序为目的,其分别只在于他们对于社会秩
序秦的汉看至法和隋达唐到这种背理景想的王方室法衰。微,大—国—争瞿霸同,祖礼《崩中乐国坏法律与中国社会》
德治(礼治)
法治Baidu Nhomakorabea
主张
人性 境遇
宋元至明清
史法料家3认(为教君材主“应史儒该料家用阅法读和”刑)来管理国家: 法家
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7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和礼教
关于“社会治理、国家统治”方式争论最激烈,内容最丰富的时 期?为什么?
1.先秦时期——儒法之争
(1)成文法的出现——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史料1 鲁昭公六年(编者注: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将刑罚
条文铸于鼎上公布了刑书。对这一惊动朝野之举,在洞悉世事变迁、原本 与子产非常友好的晋国叔向看来,无异于末世来临,引起了他的极大不安 与愤怒,于是……专门去信予以激烈反对。 ——魏晓立《先秦时期“议事以制不为刑辟”问题研究》陕西师范大学 博 士学位论文 史料2
——据史料整理:赵复强,杨金元著《古代判案评析》
问题3.根据材料3,你认为这一判决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你如何评
价这一判决?
先秦时期
“贾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
“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贾曰:
“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汉书》
罢以儒黜为百主家,独外儒尊内儒法术,
秦汉至隋唐 其一:法本身的发展:
注:成文刑法),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 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 乎!,…… ‘国将亡,必多制’。 ——魏晓立《先秦时期“议事以制不为刑辟”问题研究》陕西师范大学 博 士学位论文 问题设计: 问题1.根据材料1指出晋国叔向对好友郑国子产“铸刑书”的态度是什么? 问题2.根据材料2和材料3,概括叔向这种态度的理由有哪些? 问题3.你认为子产和叔向分别代表了哪个阶级的利益,你如何看待这一辩 论?
先 秦 时期:儒法之争
秦汉至隋唐:以礼入法
法律的发展?
法律进一步发展:律例合编
宋元至明清:
史料史2:料1
一朱、熹德可业能相是劝最;二自、觉过地失将相自规己;三的、思礼想俗世相俗交化;、四生、活患化难,相进恤而。形成实际制度
的先一个秦学者。时朱期熹对:于儒自己法提之倡的争理—学—原《则吕如氏何乡进约入》生活世界是相当注意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也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 主观性及随意性。
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历史的价值——总结及反思: 2:今天的中国是否有“德治”呢?
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
国家层面: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社会层面: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个人层面: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问题1.根据材料1和所学知识,指出汉代的治国思想有什么变化? 问题2.根据材料2,春秋决狱的的基本含义是什么?原因有哪些?
史料3
案例:《拾道旁弃养以为子》
案情:甲没有儿子,在路边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乙,把他当作自 己犯的罪儿者子的抚“养心长”大:。主乙观长动大机后,犯了杀人罪,把杀人的事情告诉了 甲,甲把乙藏起来不告诉别人下落。甲应该怎么判?
判等法同决官于:的生根“父据心子《”关诗:系经道。》德又:伦根“理据螟《蛉春有秋子原》,:蜾心父蠃定为负罪子之隐”:罪,。动子证机实为明、质父养目是隐父的强。子、调证关心根明系态据等犯
藏匿罪犯不适用于父子之间。
主观方面的因素来定罪
该案例先用《诗经》来证明父子之间的关系和是量合刑法。的,再用
《春秋》来证明父子之间不适用藏匿罪。因此甲被判无罪。
也;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
——刘笃才《古代法制的生成及其演进逻辑—以事制为中心》《北方法学》 2016年第3期
问题设计:
问题1.根据材料1、2,结合教材,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在秦汉时期的发 展?
问题2.根据材料2,指出唐代在法律的形式上有哪些发展?
先秦时期 儒法之争
史料1“贾时时前说罢以称儒黜《为诗百主》家、,《独外书儒尊》内儒。法高术,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得之, 安秦事汉《诗至》隋、唐《书》其!一”法:贾法曰本:身“秦的马汉发上:展得律—:之—,《令宁汉可书唐以》朝马:上格治乎?式”
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葛士兆习光,著黜《异中端国以思崇想正史学》,讲法律以儆愚顽,
明秦问礼题让汉1以.根至厚据风隋材俗料唐,1务和:本所以业学以知礼定识民入,志你法,认训为子理弟学以和禁儒非学为的,关息系诬是告什以么全?良理善学,有
什 诚么匿突逃出以特免点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