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建设项目资金筹措.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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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所筹措资金的使用年限,可以分为长期资金筹措 和短期资金筹措。
长期资金是指建设项目的主体购置或者建设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或者进行长期投资而筹集的并且使用期限在 一年以上的资金。长期资金可以通过吸收直接投资、 发行股票、发行长期债券、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方 式筹得。
短期资金是指建设项目主体因季节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临时性资金需 求而筹集并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资金。短期资金 可以通过短期借款、商业信用、商业票据等方式筹得。
债务资金筹措是指项目投资中以负债方式从金融机构、 证券市场等资本市场取得资金 的方式。债务资金到期
要还本付息,因而称之为借入资金。一般来说,债务 资金的财务风险高于权益资金,但付出的资金成本较 低。债务资金可以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商业信 用 和融资租赁等方式筹措。
2.长期资金筹措和短期资金筹措
项目融资是通过某一项目的期望收益或者现金流量、 资产和合同权益而进行的融资,债 权人的追索权仅限
于该项目本身,而不能追索债务人其他项目的资产及 业务收益,属于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融资。为一个 项目单独成立的项目公司,通常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 筹资。
5.1.2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
资本金是指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对项目来说是非负债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 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照其出资比例依法 享有所有者权益,也 可转让其出资,但一般不得以任何 形式抽回。
(1)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 种专项建设基金、“拨改贷”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 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人、 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他 预算外资金。
(2)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 (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 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 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 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第5章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筹措 第三节 项目融资模式 第四节 资金成本分析
5.1概述
5.1.1资金筹措的概念与分类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是指建设项目的主体根据其建设 活动和资金结构的需要,通过一定的筹资渠道,采取 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各种活动的总称。这里建 设项目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
为了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 提高投资效益,国务院决定从1996年开始,对经营性 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规定了经营性项目的建设都要 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并提出了各行业投资项目资本 金的最低比例要求。
国家将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和宏观调控需,适时调整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2009年新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资金比例的通知》
项目的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 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资 本金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评估 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 价出资 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 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 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
5.2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筹措
5.2.1资金来源分类
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必须要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并 围绕可能的资金来源,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制 定科学的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来源按筹资主体分 为内部资金来源和外部资金来源。 相应的筹资可 以分为内源筹资和外源筹资两个方面。由于内源 筹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 息或股息,故应首先 考虑内源筹资,然后再考虑外源筹资。对于既有 法人项目来说,其资金筹措可以是内源筹资,也 可以是外源筹资;新设法人项目来说,一般采取 外源筹资方式。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可以按照所筹资金性质、资金使 用期限的长短、是否通过金融代理机构以及出资者对 资金的追索性质等角度作不同的划分,如图5-1所示。
图5-1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分类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
按所筹资金性质债权务益资资金金筹筹措措 按按资按 是金资 否使金 通用的 过期金追限索 融性 机短 长构企 期 期项间直业 资 资目接接融 金 金融筹筹资 筹 筹资措措措 措
(3)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4)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
需要说明的是,项目资本金在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 理竣工决算后,相应转化为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要求,经营性项目筹 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 报告,由项目据以向投资者发给出资证明。
4.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
按照资金所有者对资金的追索权的不同,可以分为企 业融资和项目融资。
企业融资也叫公司融资,指依赖于一家现有企业的资 产负债表及总体信用状况(通常企业涉及多种业务及 资产),为企业(包括项目)筹集资金。以企业融资方 式为项目筹措资金属于追索权融资,即当该项目的净 运营收益不能满足 同规定的报偿或偿还贷款资金时, 可 追索企业其他项目、业务收益及资产来偿还。
1.权益资金筹措与债务资金筹措
按照所筹措资金的性质,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分为权益 资金筹措和债务资金筹措措。
权益资金筹措是指资金占有者以所有者身份投入到建 设项目中的方式进行筹资。权益资金一般不用还本, 又称之为自有资金。权益资金形成企业的“所有者权 益”和项目的“资本金”。相对于负债资金而言,权 益资金的财务风险小,但是付出的资金成本较高。权 益资金可以通过吸收股东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等方式 筹措。
(国发[2009]27号)对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 本金最低比例规定如表5-1所示。
表5-1 国务院规定的各行业项目资本金的最低比例
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具体比例,由负责项目审批单位根 据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及银行贷款意愿和评估意见等 情况,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经国务院批准, 对个别情况特殊 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 资本金比例。
3.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
按是否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项目资金筹措可以分 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
直接筹资是指不经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从资金占 有者手中筹集资金。发行股票、债券、票据等都属于 直接融资方式。
间接融资是指借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融资,如 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保险、信托等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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