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封存-扣押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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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
林策发〔2012〕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对2000年发布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做好衔接工作,2000年发布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可以延长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
2012年11月27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3.03.26•【字号】粤林函[2013]137号•【施行日期】2013.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行政诉讼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粤林函〔2013〕137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2012年新修订的全国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已经国家林业局2012年11月27日林策发〔2012〕288号文(附件1)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现将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林策发〔2012〕288号文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原来已印制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可继续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

二、推广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为执法单位采用计算机制作执法文书提供经费保障和支持。

三、目前尚无条件采用计算机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执法单位,可将所需要执法文书的数量上报给所在地级以上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由各地级以上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收集汇总后于5月10日前统一报省厅政策法规处。

省厅根据各市需要数量委托省林业勘测设计院科技服务公司统一印制和下发。

四、此次修订和增加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种类较多,请各单位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制作规定,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有效提高林业执法质量。

五、各单位要做好旧版文书的收回、销毁工作。

严格按照文书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文书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杜绝执法文书混用、错用和滥用等现象。

附件: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略)广东省林业厅2013年3月26日。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法律法规8.doc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法律法规8.doc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法律法规8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

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因书写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或者由当事人签名、盖章。

第七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附页。

附页应当加盖印章并经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予以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中有关同类栏目的填写要求如下:(一)"案件性质"栏目,填写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定性确认的案件类别,如盗伐林木案件、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件等。

(二)"简要案情"栏目,应当根据案件来源材料或者经过调查取证、审查认定的情况,用准确、简练的语言文字,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案件事实经过、后果等情况概括清楚。

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制作

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制作

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制作篇一: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制作引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过好法律关、程序关、证据关和人情关,才能确保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罚适当。

法律关;熟悉法律是正确运用法律的基础,也是对执法人员最起码的要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获取案源后,只有熟悉了法律,接到案源后才能准确地认定案件性质,确定调查方向,制定工作方案,找准突破口,只有熟悉了法律,才能保证依法收集证据,准确完整地制作法律文书,作出正确的处罚结论。

也只有熟悉了法律,才能做艺高人胆大的执法者,不做黄昏胆子大的执法违法者。

程序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程序与实体居于同等的位置,在现实的实践中出现的行政败诉案件,其导致败诉的原因大部分都是程序违法。

因此,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时,从立案到执行,每个环节都不能马虎。

证据关:证据是查处案件的核心,是案件的载体,从立案到执行的全过程都是通过依据体现出来的,固此,把好证据关十分重要。

人情关;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除了需要精通业务外,还必经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对工作要有责任心,对学习要有上进心,对弱势要有同情心,对委曲要有忍耐心,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公平处理亲与疏的关系,不能对穿草鞋的从严,对穿皮鞋的从宽,对无关系的从严,对有关系的从宽,对老实的从严,对狡猾的从宽。

另外,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近朱则赤,近墨则黑,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论调,学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林业行政执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对象、手段、组织等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因此,就应该亟待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工作。

本专栏从文书的概述、制作、立卷进行阐述,着重对每一种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从概念、法律依据、文书内容及制作要求、使用中注意的事项等四个方面作了具体分析、说明。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

送达回证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送达文书的名称相应的文号。 (二)有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 (三)有送达日期和送达地点。 (四)注明送达方式。 (五)收件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件日期。 (六)送达人签名。
(二)有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使用全称;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应与案件当事人一致。 (四)注明送达方式。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应在备注中注明;公告送达应将公告文书归档入卷;邮寄送达的可以将挂号信回执粘贴 于备注中。(五)收件人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收的,应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被送达人拒收的,送达人应在备注栏注明拒收的理 由,并请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二、注意事项
(一)每份《询问笔录》只能对应一个被询问人。 (二)询问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在场并
表明身份。 (三)询问时不能逼供,笔录必须当场制作。 (四)制作笔录时,书写字迹要端正。 (五)询问笔录记录有修改的,应由被询问人在修
改处盖章、签名或压指印。 (六)应由被询问人审阅。
审阅后在询问笔录紧接正文注明 “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讲的相符”或“以上笔录已读给我听过,记录与我讲的相符”的字样,并 逐页签
询问地点:
被询问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业: 电话:
住 址:
询问人:
记录人:
工作单位: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询问人确认的记录: 我们是××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 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证件号),
今天,我们依法向你调查
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案由
违 单位名称


姓名

工作单位
人 住址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PPT 71张)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PPT 71张)






第二十五条 暂扣木材决定书,是负责检查木材 运输的木材检查站决定对无证运输的木材予以暂 扣的文书。 暂扣木材的原因是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适用 法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暂扣木材由木材检查站予以保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场向被暂扣木材持有人告 知暂扣木材的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听 取了被暂扣木材持有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其未作 陈述和申辩的,在相应选项注明。 暂扣木材决定书,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暂扣 木材持有人共同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木材检查站 印章,署明日期。 暂扣木材的名称、单位、规格、数量等应当具体 明确,并在暂扣木材清单中列明。
第十九条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单, 是在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 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证据 实施登记保存的文书。 “证据持有人”栏目,填写内容应当 完整、详细,以便查找。 被登记保存物品的保存地点和名称、 单位、规格、数量等应当具体明确。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单应当由林业 行政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共同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署明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经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林区设立的 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 无证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应 当予以制止,可以暂扣无证运输 的木材,并立即报请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解除暂扣木材决定书是木材检 查站依法对暂扣木材解除暂扣措施并告知被 暂扣木材持有人的文书。 解除暂扣的原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填写。 解除暂扣的木材应当核对无误,并在解除暂 扣木材清单中列明木材的名称、单位、规格 和数量等具体情况。 解除暂扣木材决定应当加盖木材检查站印章。 解除暂扣木材清单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被 暂扣木材持有人共同签字或盖章,并署明林 业行政执法证件号码。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六)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九)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十)暂扣木材通‎知单(十一)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十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十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林当罚书字‎[ ]第[ ]号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

(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

(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共页)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询问机关: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问:答:(笔录可附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林登勘字()第()号勘验、检查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案由:勘验、检查人:姓名职业单位职称记录人:见证人和有‎关当事人:姓名职业单位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勘验、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关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六)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罚书字()第()号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林罚书字[ ]第[ ]号注:本送送回证‎按送文件可‎重复使用并‎附卷。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则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则

❖ 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以 及处罚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场向当事人告知违 法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或者当事人未作 陈述和申辩的,在相应选项注明。
❖ 罚款履行方式,应当填写指定的收款银行 名称和账号。但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 林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可以事先加盖林 业行政机关的印章并编有文号,由林业行 政执法人员签名并署明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号码。
❖ 勘验、检查笔录应当由勘验检查人员、 记录人员、当事人签名并署明日期。
❖ 第十九条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单, 是在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 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证据 实施登记保存的文书。
❖ “证据持有人”栏目,填写内容应当 完整、详细,以便查找。
❖ 抽样取证的物品的名称、单位、规格、 数量等应当具体明确,并应当在现场 封样。
❖ 抽样取证通知书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 和被抽样物品持有人共同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署明日期。
❖第二十一条 封存/扣押决定书, 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和调查取 证的需要,在办理林业行政处 罚案件过程中,经行政机关负 责人批准,决定对涉案的物品 进行封存或者扣押的文书。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适用于教师试讲、学校演讲、教学课件、说课大赛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 制作填写规范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正确实
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林业行政处罚 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 第二条 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适用本规范。 ❖ 第三条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 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 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甲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乙方:涉事林业经营者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乙方进行调查核实,现就乙方涉嫌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一、违法事实乙方在【日期】在【地点】从事林业经营活动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第【X】条的规定,具体违法事实如下:1. 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砍伐【植物名称】等【树种】共计【数量】棵。

2. 在未取得合法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砍伐的【树种】销售给他人。

以上违法行为已被现场调查员确凿掌握并录像录音取证,构成对林业资源的非法利用和未经许可的林木销售行为。

二、法律依据乙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第【X】条:“未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林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第【X】条:“未取得砍伐许可证的,不得销售林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实施条例》第【X】条:“禁止违法砍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林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第【X】条:“未经许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责令停止非法行为,没收违法采伐的森林植物或者其产品,并处罚款。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乙方的违法行为已触犯了林业法律法规,需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将被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责令乙方停止非法砍伐行为,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恢复;2. 没收乙方非法砍伐的【树种】共计【数量】棵,将其用于林木恢复工作;3. 罚款【金额】元,依法缴纳到国库。

四、处罚陈述和申辩权乙方作为涉事林业经营者,有权申请听证,并依法行使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如果乙方不满意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时间】天内向我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时间】天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处罚执行乙方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时间】天内,履行上述处罚措施。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样式及制作要求注意事项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样式及制作要求注意事项

立案登记(审批)表林立字〔〕第号案由受案时间案件来源违法嫌疑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住址(住所)邮编案件简要情况受案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承办机构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法制机构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字:年月日立案登记(审批)表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制作要求(一)准确填写案由及案件来源。

案由应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在表述时应当加“涉嫌”二字,其书写形式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案。

案件来源应注明本机关发现、单位或群众举报、受害人控告、有关单位移送、上级机关交办和违法行为人主动交代等据实填写。

(二)有违法嫌疑人基本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填写。

违法嫌疑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违法嫌疑人为公民的,填写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

其中,个人住址以户籍所在地为法定住址,有经常居住地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其住址;单位住所以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等部门的登记材料上注明的地址为住所。

以事立案,违法嫌疑人尚不明确的,本栏可不填写。

(三)有案件简要情况。

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地点和检查结果,应注明受案人对违法事实、情节的判断,写明违法嫌疑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四)有受案人建议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同意立案的,提出具体承办人。

(六)有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签名及日期。

(七)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审批意见、签名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一)行政机关决定立案的,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属本机关的地域管辖范围,二是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管辖范围,三是属于本机关的级别管辖范围。

(二)同意立案查处的,应指定2名以上案件调查人员。

(三)对于已立案的案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案。

调查(询问)笔录调查(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挂号表(三)林业行政处罚挂号储存通知单(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六)林业行政处罚看法书(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九)林业行政处罚罚没什物收据(十)暂扣木材通知单(十一)林业行政处罚托付书(十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力告诉书(十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挂号表林业行政处罚挂号储存通知单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挂号储存人。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共页)询问地点:询问时刻:年月日时分开端至时分止询问机关: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纪平易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笔录可附页)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林登勘字()第()号勘验、检查地点:时刻:年月日时分开端至时分止案由:勘验、检查人:姓名职业单位职称记录人:见证人和有关当事人:姓名职业单位勘验检查事项及成果:勘验、检查人(签名或者盖印):见证人(签名或者盖印):有关当事人(签名或者盖印)年月日年月日林业行政处罚看法书林罚意字()第()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林罚书字[ ]第[ ]号注:本送送回证按送文件可反复应用并附卷。

林业行政处罚罚没什物收据注:(1)本什物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处罚机关财务。

暂扣木材通知单()林罚扣字[ ]第[ ]号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暂扣木材人。

林业行政处罚托付书林罚委字[ ]第[ ]号依照司法、律例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特托付你单位:(1)(2)(3)本托付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定林罚决字〔2023〕第06号)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定林罚决字〔2023〕第06号)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定林罚决字〔2023〕第06号)范本一:正式风格当事人:某某林业公司地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XX号行政执法机关:某某林业局地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XX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明,某某林业公司在某某地区犯有违法行为,特决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现将处罚的决定如下:一、案情简介某某林业公司违反了《森林法》第XX条的规定,该公司在某某地区进行了非法林地的开垦和砍伐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二、违法事实根据现场调查和相关证据,经查实,某某林业公司在某某地区非法开垦了XX亩林地,并进行了大规模的砍伐活动,导致当地森林面积减少XX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森林生态环境。

三、处罚依据根据《森林法》第XX条的规定:“未经批准,对国家保护的森林实施开发、砍伐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可以处罚款。

”根据该条款,某某林业公司的行为符合违法行为的定义,并且属于可处罚的对象。

四、处罚决定鉴于某某林业公司非法开垦和砍伐林地的行为已经给当地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依照《森林法》第XX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某某林业公司做出以下处罚: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开垦和砍伐行为;2.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以XX万元罚款。

五、附带处罚1.对于非法开垦的林地,要求某某林业公司立即进行恢复治理,并进行生态修复工作;2.对于已经砍伐的林木,要求某某林业公司进行补植和绿化工作,恢复当地的森林生态环境。

六、罚款的缴纳某某林业公司应在接到本决定书15日内将罚款款项汇入某某林业局指定银行账户。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用于调整和规范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处罚。

2.《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用于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第四条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 罚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 同意。
第二章 文书制作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 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 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 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封存/扣押物品的名称、单位、规格、 数量等应当具体明确,并在封存(扣 押)物品清单中列明。
第二十二条 解除封存/扣押决定书是指经 调查核实,依法对封存/扣押物品解除强 制措施并告知当事人的法律文书。
解除封存/扣押的原因,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具 体填写。
第九条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需要由当事人、 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当事人、 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有关人 员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见证人签 名或者盖章,并在文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条 对外使用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 必须使用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 权组织的印章。
第十一条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应当按照规 定编写文号,文号编写的基本规则为:行 政区划名称简称+文书种类名称简称+年份 +序号。
勘验、检查笔录应当由勘验检查人员、 记录人员、当事人签名并署明日期。
第十九条 先行登程中, 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证据 实施登记保存的文书。
“证据持有人”栏目,填写内容应当 完整、详细,以便查找。
依据部分,填写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 据。
第二十八条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 利告知书,是对适用听证程序的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前,向当事人告知有权要求 举行听证的文书。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公文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公文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公文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具体文号二、案件名称案件具体名称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如有)五、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有)六、主要违法事实详细阐述违法事实,包括时间、地点、行为、经过等具体情况。

例如:在具体时间,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在具体地点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具体林业违法行为,如砍伐、运输、收购等,数量为具体数量,造成了具体的危害后果,如森林资源破坏程度、生态环境影响等。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具体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具体金额或物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其他行政处罚种类,如有2、行政处罚的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和章节,说明处罚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具体条数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具体条数条等。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1、履行方式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请当事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具体期限,如 15 日内,将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缴至指定银行名称和账号。

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应立即停止具体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履行期限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救济途径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体的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具体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具体的林业主管部门名称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具体日期以下是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详细说明:林业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自然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适用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适用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
立案
调查取证 先行告知与听证告知 提出处理意见 作出处罚决定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是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对涉嫌违法行为是否立案报送行政机关 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询问笔录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是为了查明案件事
实,收集证据,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者其 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时所作记录的 文书。

如何把握“特殊情Biblioteka ”问题(一)办案依据的有关规定不明确,案件性质认 定有待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相关解释批复的; (二)在规定时限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公务 中断或主要证据灭失的; (三)在规定时限内勘验取证难于进行或当事人 难以认定的; (四)其他影响案件办理的重大原因。
(一)对于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需要延长办案 时间的案件,必须经本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批准, 并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二)对于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办案时间 的案件,具体延长时间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的延长时间为准;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时, 没有明确具体延长时间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 月。 (三)在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延长期满后, 仍不能结案的,经本机关行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可 以中止案件调查,封档留存,书面告知报案人、受 害人,并应当同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待有 新线索时,再重新启动调查程序。123
法律文书种类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重新修订的林业行
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林策发[2012] 288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文书 由原来的16种增加到25种。另外,各地也有 用省政府法制办的法律文书的,河北省人民 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处罚 案卷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法[2010 ]10号),共有23种法律文书。

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

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

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最新版)目录一、引言二、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概述1.处罚决定书2.处罚告知书3.处罚听证告知书4.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5.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回证三、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具体内容四、结语正文【引言】林业行政处罚是国家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给予的制裁。

广西作为我国林业资源大省,林业行政处罚工作对于保护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进行梳理,以便大家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

【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概述】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格式:1.处罚决定书: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作出的处罚决定。

2.处罚告知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依据、理由、法定权利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3.处罚听证告知书: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书面文件。

4.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书面文件。

5.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回证:用于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回证。

【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具体内容】(一)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2.违反的林业法律法规条款;3.违法事实和证据;4.处罚的种类和依据;5.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7.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二)处罚告知书处罚告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依据;3.拟作出的处罚决定的理由;4.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包括陈述、申辩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5.作出处罚告知的书面文件机关名称和日期。

(三)处罚听证告知书处罚听证告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包括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4.作出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封存-扣押决定书)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封存-扣押决定书)
因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你单位)告知了封存/扣押的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了你(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你(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前两项可打√选择)。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对《封存(扣押)物品清单》(见附件)所列物品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封存(扣押)。封存(扣押)物品存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对本封存/扣押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或者______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直接向____________签名):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号码:
被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附件
封存(扣押)物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备注
执法人员(签名):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号码:
被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封存/扣押决定书)
封存/扣押决定书
林罚封决字[ ]第 号
被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业执法文书调整

林业执法文书调整

目录1.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2.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3.询问笔录4.案件移送书(第一联)及回执(第二联)物品清单(第三联)5.勘验检查笔录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7.抽样取证通知书8.封存扣押决定书(第一、二联)封存扣押物品清单(第三、四联)9.解除封存扣押决定书(第一、二联)解除封存扣押物品清单(第三、四联)10.鉴定检测评估聘请委托书11.责令通知书12.暂扣木材决定书(第一、二联)暂扣木材清单(第三、四联)13.解除暂扣木材决定书(第一、二联)解除暂扣木材清单(第三、四联)14.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15.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16.不予受理听证申请通知书17.举行听证通知书18.听证笔录19.行政处罚意见书20.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1.行政处罚决定书22.行政处罚没收实物清单23.驳回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决定书24.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25.通用呈批表林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xx林当罚决字[ ]第号处罚地点:处罚时间: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现住址被处罚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单位地址你(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因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

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你单位)告知了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了你(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你(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前两项可打√选择)。

现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当场缴纳;□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账号:)缴纳罚款款项。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直接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行政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
【发文字号】粤林函[2013]13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3.03.26
【实施日期】2013.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
(粤林函〔2013〕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2012年新修订的全国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已经国家林业局2012年11月27日林策发〔2012〕288号文(附件1)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现将启用新修订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林策发〔2012〕288号文要求,自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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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向你(你单位)告知了封存/扣押的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了你(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你(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前两项可打√选择)。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对《封存(扣押)物品清单》(见附件)所列物品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封存(扣押)。封存(扣押)物品存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封存/扣押决定书)
封存/扣押决定书
林罚封决字[ ]第 号
被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对本封存/扣押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或者______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号码:
被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附件
封存(扣押)物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业行政执法证件号码:
被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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