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残助残普法讲座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办单位
体育场馆等管理单位
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应当配置适合残
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器材。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 定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残疾 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贫困残疾人,代缴个人承担部分的 全部或者部分费用; 为参加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牵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残疾人法律体系架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
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经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员通过, 2008年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3
山东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1993年山东省第七届人大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2年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牵头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公共场所残疾人免费原则
落实内容
实行收费的公园、展览馆、文化馆、 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当为残疾 人提供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免费 或者优惠开放,重度残疾人和盲人 的一名陪护人员与残疾人享有同等 待遇;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牵头责任单位) 市旅游局 市体育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公园 展览馆 文化馆
源自文库
承办单位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残疾人家庭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
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农村残疾人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 活保障或者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按 照规定减半交纳或者免交生活用电、 水、燃气、采暖等费用。
责任单位
市国资委(牵头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电力公司
2017
扶残助残普法知识讲座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文明和谐家园


作为一个基层的残疾人工作者,我们几乎每天都会碰到残疾人朋友因为 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的侵害而向我们咨询和求助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每 一个基层的残疾人工作者必须要了解残疾人权益相关的法律常识,帮助残疾人 朋友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今天书彤就和大家一起来聊聊有 关残疾人保障法的话题。
责任单位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牵头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购买自驾的残疾 人专用机动车辆,减半交纳登记类、 管理类行政收费,在公共停车场、 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场停车免交停车 费。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牵头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管执法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残
疾人,代缴个人承担部分最低标准 的全部费用。 重度残疾人年满55周岁并按规定办 理相关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对依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扶养的无 生活自理能力和固定收入的成年残 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最低生 活保障待遇。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责任单位
市国资委(牵头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公交公司
承办单位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盲人可以牵引导盲犬乘坐交通工具 和出入公共场所。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 疾人家庭免收电视初装费,减半交 纳基本收视维护费。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内的自付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50%。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 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定期免费服药 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急发性精 神病患者及时实施医疗救助。
残疾考生学生免考待遇
落实内容
残疾考生、学生可以免试体育; 听力和言语残疾考生、学生可以免 试外语。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牵头责任单位)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牵头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同等条件下,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 构应当优先采购其产品和服务。
企业裁员残疾人优先留用原则
落实内容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裁减人员 时,应当优先留用残疾职工或者其 家庭成员; 裁减残疾职工的,应当向当地残疾 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
承办单位
自来水公司 燃气公司
2017
谢谢聆听 谢谢观看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文明和谐家园
4
济宁市残疾人保障办法 济政发[2013]30号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保障办法的实施,济政办字
[2014] 17号文件:落实〈济宁市残疾人保障办法〉 分工方案。
就医费用实行减免优惠
落实内容
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对残疾人就医费 用实行减免优惠。 对就医的残疾人,二级以上综合公 立医疗机构免收挂号、诊查、急诊 观察床位等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 构免收一般诊疗、出诊等费用;各
市工商局(牵头责任单位) 市地税局 市卫生局 市城管执法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行医,免收 各项管理费。
残疾人产品服务优先原则
落实内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 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 经营的产品和项目,优先安排残疾 人集中就业和残疾人创办的企业以 及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 经营,并将其生产、经营的产品和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牵头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个体从业残疾人优惠政策
落实内容
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 照,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个体工 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 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 方便;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责任单位
承办单位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征收残疾人房屋的,征收人应当为 残疾人提供便利,在调换、回迁房 屋的地点、楼层、相关补偿等方面 给予照顾。
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无
承办单位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内容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优先购票、检票, 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 带。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牵头责任单位) 市物价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社区门诊
承办单位
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
项治疗、常规检查及普通床位等费
用给予30%的减免。。
就医费用实行减免优惠
落实内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 立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 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提 供救助;对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贫 困残疾人,其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