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店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合集下载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副食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店的所有副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和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副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副食品的安全生产、原料采购、加工操作、贮存保管、销售服务、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五条副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副食品的生产加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

2. 副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副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保持生产区域的整洁和干净,避免污染。

4. 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六条副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安全要求:1. 使用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原料和辅料。

2. 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防止副食品中添加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

4. 对副食品的配方、工艺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追溯能力。

第三章原料采购第七条副食品的原料采购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原料供应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2. 原料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合格证明。

3. 进行定期的原料供应商评估,确保原料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

第八条原料采购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安全要求:1. 对原料进行验收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2. 原料的储存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要求,防止污染和变质。

3. 原料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配方和规格要求进行,避免误用和滥用。

第四章贮存保管第九条副食品的贮存和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副食品的储存库房应干燥、通风、整洁,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2. 副食品的储存区域应按照不同品种和性质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杂和污染。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确保副食店的安全经营,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副食店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

1.3 副食店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采购安全2.1 采购的副食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检验合格证的副食。

2.2 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所采购副食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3 采购的副食应进行验收,确保副食的质量和安全。

验收不合格的副食不得入库。

三、储存安全3.1 副食应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不同种类的副食应分开储存,保持适当的距离和空间。

3.2 储存的副食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3.3 储存的副食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副食的质量和安全。

发现变质、损坏的副食应立即处理,不得销售。

3.4 储存的副食应进行标识,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四、销售安全4.1 销售的副食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检验合格证的副食。

4.2 销售的副食应放置在干净、整洁的销售环境中,避免污染。

4.3 销售的副食应进行标识,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4.4 销售的副食应进行温度控制,确保副食的质量和安全。

五、运输安全5.1 运输的副食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运输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检验合格证的副食。

5.2 运输的副食应进行包装,避免污染和损坏。

5.3 运输的副食应进行温度控制,确保副食的质量和安全。

六、安全培训和演练6.1 副食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2 副食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事故处理7.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副食店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销售和运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副食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了维护副食店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副食店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副食店生产经营安全管理1.副食店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副食店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和证照。

3.副食店必须验收入库食材,确保质量安全。

4.副食店必须保持生产环境清洁卫生,定期对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5.副食店必须建立完整的产品生产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条:副食店人员安全管理1.副食店必须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副食店必须做好员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工作,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3.副食店在使用化学品和设备时,必须提供相关的安全操作指导,并确保员工遵守。

4.副食店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副食店消防安全管理1.副食店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副食店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灭火。

3.副食店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副食店食品安全管理1.副食店必须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合格检验,不合格的食材不能使用。

2.副食店必须保持厨房和餐厅的卫生整洁,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

3.副食店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保留必要的食品样品,以备可能的食品安全事件调查。

第六条:副食店安全事件处理1.副食店必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流程。

2.副食店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措施确保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

3.副食店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必须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消费者公布信息。

第七条:其他1.副食店必须保持与员工和消费者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改进工作。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副食品店,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副食品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店主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2. 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三、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四、采购与储存1. 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制度,确保所购食品来源可靠,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保持仓库干燥、通风。

五、食品加工与销售1. 加工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洁消毒。

2. 销售过程中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地面,确保食品不被污染。

六、食品标识与追溯1. 所有食品必须有完整的标识,包括品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七、卫生与清洁1. 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2. 加工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九、监督检查与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副食品店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副食店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副食店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副食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副食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副食店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副食店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对社会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制度第八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第九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其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合格的食品安全条件和相关资质。

第十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制度第十一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合理设置食品储存设施,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易腐食品与耐储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过期、不合格的食品,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制度第十四条副食店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标签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食品标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副食店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化和科学化,防备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资产安全。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副食店的安全管理工作,包含店面内的员工、顾客及相关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副食店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构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安全管理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修订与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2.负责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3.确保店面设备、用品、工具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除去安全隐患;5.负责应急预案的订立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本领;6.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示员工掌握安全规程和操作技能;7.跟踪、研究和推广相关安全管理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经验;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帮助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2.供应及时的安全技术咨询和支持;3.帮助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4.整理并统计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数据;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店面安全管理第六条店面设施设备安全1.店面设施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店面设施设备必需依照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3.店面设施设备故障和隐患应立刻报修并进行标识和隔离;4.店面设施设备故障修复后,需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七条员工安全1.雇佣员工前必必需进行身份核实和健康审查;2.新员工必需经过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后,获得上岗资格;3.店面内禁止吸烟,遵守用电用气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4.明确作业区域的界限与限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操作培训;5.供应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6.员工应依照规定佩戴工作服和工作标识。

副食品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副食品行业的安全与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副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从事副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进货查验制度(1)采购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查验食品感官质量、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3)查验生产商或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 索证索票制度(1)索取食品生产许可、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等证件。

(2)索取食品进货票据,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 食品留样制度(1)对加工后的副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使用专用器具。

(2)留样食品需冷藏保存,温度控制在0-10℃。

(3)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4.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食堂和餐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加强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

5. 健康检查制度(1)定期对食品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卫生档案。

(2)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员工,禁止上岗。

6. 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监督检查与奖惩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副食店安全,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副食店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副食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副食品的质量监督和安全控制。

第四条副食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五条副食店应当确保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杜绝卫生死角和污染源。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副食店的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副食店的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副食店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境内外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及时了解食品安全信息,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第九条副食店的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十条副食店的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三章原料采购和验收第十一条副食店的原料采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并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副食店的原料采购应当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风险。

第十三条副食店的原料采购和验收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对每批次的原料进行检查和记录。

第十四条副食店的原料存储应当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条件进行,不得与有害物质接触。

第十五条副食店的原料验收应当对每批次的原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贮存第十六条副食店的加工过程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设备和器具,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七条副食店的食品加工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的加工工艺和操作方法。

第十八条副食店的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循卫生操作规程,保持操作区域的干净整洁。

第十九条副食店的食品贮存应根据具体食品的特点和要求,采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进行。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顾客健康,规范副食店的生产流程,建立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特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经营副食品的食品店。

第三条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科学的流程、规章制度,规范副食品店内部的生产和经营管理,确保安全、口感及卫生质量的保障,在可控范围内降低人为干预的可能性,最后形成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四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副食品店应指定负责人负责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负责,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订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及宣扬教育;工作中应严格遵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经营宗旨:坚信“安全第一、口感第二、质量第三”的原则,为顾客供给健康、高品质、安全的副食品。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食品采购:副食店应在正规的资质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采购应符合企业采购品质、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

采购负责人应当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检查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不允许入库。

第七条贮存管理:副食店应依据食品的特性和要求,对食品进行妥当的贮存管理。

食品应放在通风干燥、温度适合、无异味、无毒物质的环境。

并分类存放,避开交叉污染。

贮存时间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得出售。

第八条加工制作:副食店应确保加工人员经过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加工人员应严格依照工艺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对原材料进行分类、清洗、消毒、加工等过程。

在制品进行包装后,应进行包装、存储、运输等环节的严密掌控,防止任何因素对食品品质的影响。

第九条检验管理:副食店应建立完善的生产流程管理模式并按要求设立检验合格制度。

对于每天的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入库、清洗、消毒、加工流程的检验、包装过程的检验和成品的抽检都应进行严格的把关,确保生产过程和成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条厨房环境卫生保证:副食店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对其生产场所要进行设施双切换、地面固定、墙面、顶棚彻底清洗、卫生消毒。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副食店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从事副食店经营活动的人员,包括店主、经理、工作人员等,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副食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所销售的食品安全、健康。

第四条副食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五条副食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包括食品供应商信息、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员工培训记录等,并保留备查。

第六条副食店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第七条副食店要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八条副食店应当建立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副食店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副食店应当选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并与供应商签订合格供货协议。

第十条副食店要注意食品储存的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条件适宜,防止食品变质或者污染。

第十一条副食店要建立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副食店要建立食品加工制作记录制度,对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进行记录,保留备查。

第十三条副食店要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记录,包括销售日期、数量、价格等。

第十四条副食店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召回。

第十五条副食店若发现员工有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副食店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定期接受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调查工作。

第三章副食店员工食品安全培训第十七条副食店应当对所有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副食店应当制定员工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定期进行培训。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第一条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确保副食店的运营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副食店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第二章副食店安全管理责任第三条副食店的安全管理责任由店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

店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副食店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副食店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2. 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负责安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5. 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应急措施的有效性;6. 落实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7. 建立和维护安全档案,定期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第五条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2.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3.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4.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5. 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制度;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8. 安全评估和报告制度;9.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副食店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六条副食店应当定期组织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意识的培养;2. 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的培训;3. 灭火和紧急救援技能的培训;4. 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知识培训;5. 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流程培训。

第五章副食店安全设备管理第七条副食店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

第六章副食店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第九条副食店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副食店的安全状况。

第十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副食店的安全运营,保障员工、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员工及经营管理活动。

二、安全责任1. 店长责任:店长是副食店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本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部门负责人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3. 员工责任: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管理内容1. 消防安全管理:-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 禁止在店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 定期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店内通风。

2. 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把关进货渠道,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防止食品变质。

- 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 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用电安全管理:- 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 使用合格的电器设备,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

- 做好电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 人员安全管理:- 做好员工入职前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技能。

- 加强店内巡查,防止员工出现违规操作。

- 做好顾客安全引导工作,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专项检查:根据季节、天气变化等因素,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3. 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五、奖惩措施1. 奖励: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

2. 惩罚: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副食店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店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规范副食品店经营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副食品店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店长、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销售人员等组成。

三、制度内容1. 进货管理(1)采购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的副食品进行质量检查。

(2)采购的副食品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证件。

(3)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副食品。

2. 仓储管理(1)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检查仓库温湿度,确保副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副食品应按照品种、类别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防止污染副食品。

3. 销售管理(1)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熟悉本店所售副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副食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3)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副食品。

4. 健康管理(1)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不得在工作过程中吸烟、喝酒。

(3)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5. 应急处理(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销售相关副食品,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监督与考核1.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副食品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副食品店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员工,以及所有从事副食品经营活动的部门。

第三条本店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副食品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店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一)主任:由店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

(二)副主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三)委员:由各部门安全员担任,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任务。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店长负责本店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二)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副食品原料。

(三)仓储部门负责储存、运输、分发副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四)销售部门负责销售过程的安全监管,确保销售食品质量。

(五)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预算、使用和监督。

(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食品采购管理:(一)采购部门应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

(二)采购食品时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三)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采购日期、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第八条食品储存管理:(一)储存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的原则进行,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二)储存食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鼠、防虫。

(三)储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过期、污染的食品应立即下架处理。

第九条食品运输管理:(一)运输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车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保持食品新鲜。

(三)运输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污染等情况应立即处理。

第十条食品销售管理:(一)销售食品应确保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识清晰。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副食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确保食品安全, 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副食经营的店铺, 包括小吃摊、夜市摊位、食品加工店等。

第三条副食店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四条副食店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店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副食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 对进货、销售和加工的食品进行记录和管理, 并保留一定期限。

第六条副食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并向员工进行培训, 确保员工熟悉、掌握操作规程。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七条副食店应当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 购买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第八条副食店应当建立进货记录, 并保留进货清单、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

第九条副食店应当定期对进货食品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避免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流通。

第十条副食店不得采购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等。

第三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十一条副食店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包括原料的选择、加工过程的控制、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等。

第十二条副食店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工设备, 确保正常运行和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副食店应当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 遵守加工食品的卫生操作规程, 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副食店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加工操作人员, 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五条副食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 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和销售对象等。

第十六条副食店应当保持销售区域的环境整洁, 保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副食店应当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副食店应当对食品残留物进行妥善处理, 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废弃物处理管理第十九条副食店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 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

副食品店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副食品店的运营安全,提高品质和服务水平,合理管理副食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营许可1.副食品店必须依法办理经营许可手续,确保具备经营资质。

2.店主应定期核查和更新经营许可证。

3.店内经营的所有食品必须持有合法证件。

三、店内卫生1.副食品店必须保持店内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2.店内垃圾必须分类处理,定期清理垃圾桶。

3.店内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空气清新。

4.店内必须配备洗手设施,并定期检查洗手间的清洁状况。

5.店内的食品加工区域必须固定,并保持干净整洁。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副食品店应从合法供应商采购食品,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采购的食品必须具备批发及零售证件。

3.采购到的食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污染及交叉感染。

4.食品储存区域必须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副食品店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制作和加工食品。

2.加工过程中必须保持食品的卫生状况,使用洁净的工具和设备。

3.加工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体检,并进行培训。

4.加工食品的人员必须佩戴清洁的制服,并按规定戴口罩和帽子。

六、食品销售2.销售的食品必须摆放整齐,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过期或变质时,必须及时清除,避免销售给消费者。

4.销售的食品必须按照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并提供发票。

七、员工培训1.副食品店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加工处理技巧、安全操作规程等。

3.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持有相应的培训证书。

八、监督检查与处罚1.副食品店应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等。

九、加强自查与整改1.副食品店应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自查内容包括店内卫生、食品质量、员工培训等方面。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副食品店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三)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四)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第八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副食品店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下列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二)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和销售制度第十一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存放食品,保证食品存放环境的卫生、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

第十二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在食品销售区域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设施和设备,保证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副食品店经营者不得下列行为:(一)篡改食品标签、说明书;(二)虚假宣传食品功效;(三)以欺诈、误导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5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5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1、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经营。

2、卫生许可证要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食品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4、不出售“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

7、及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8、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

9、从业人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四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副食店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员工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副食店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员工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事故发生,保护顾客的健康和权益。

二、责任分工1.经营者责任: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食品安全和员工安全。

2.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负责副食店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监督食品制作过程中的卫生措施和员工操作行为。

3.员工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和员工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1.食品采购管理:副食店应与有安全保证的供应商建立长期供应关系,严禁购买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食品。

2.食品储存管理:副食店应设立统一的食品储存区域,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3.食品加工管理:副食店应建立清洁、卫生的加工区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食品的加工过程卫生。

4.食品销售管理:副食店应设立统一的销售区域,保持销售环境的清洁和整洁,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食品。

副食品店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副食品店的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员工及经营活动,包括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向持有合法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采购。

(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商资质,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3)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

(2)食品按种类、批次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储存温度、湿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加工管理(1)加工食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2)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加工过程中,应使用清洁的加工工具和设备。

4. 销售管理(1)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销售食品应保持新鲜,避免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市场。

(3)销售过程中,应保持食品包装完好,避免食品污染。

5. 运输管理(1)食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符合运输要求。

(2)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损坏。

(3)运输食品时,应按照食品类别、批次进行分类运输。

四、安全责任制度1. 店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3.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食品安全问题有权制止和报告。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店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副食品店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

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1、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2、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

3、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4、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5、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五、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

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3、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4、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5、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进销货台帐制度1、食品批发商2、《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①进货时间;②商品名称;③商品规格;④商品数量;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3、《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①产品名称;②产品规格;③产品数量;④产品单价;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⑥售后服务记载;⑦质量跟踪情况。

4、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5、设立存放供货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帐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证照、食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或建立文件夹(袋)归档,落实台帐管理。

6、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1、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2、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3、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1、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2、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3、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4、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5、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负责任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安全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负责人:日期:年月日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