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论述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论述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脑死亡被定义为无法逆转的脑功能完全丧失,包括大脑和脑干的功能停止。
脑死亡的诊断是临床医师根据一系列的标准进行,以确认大脑的所有功能完全停止。
诊断标准如下:
1. 植物神经状态/昏迷:
患者必须表现出全身无自主呼吸及意识的状态,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必须保证患者在昏迷状态下至少24小时。
2. 排除药物或中毒原因:
在确定患者处于昏迷状态至少24小时后,应进行全面的药物、毒物筛查,以排除药物或中毒等可逆原因,导致患者昏迷状态。
3. 执行神经功能测试:
执行无反应的神经功能测试,包括瞳孔反射、脑干反射、呼吸、舌咽反射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射,确保大脑和脑干的所有功能完全停止。
4. 重复测试:
以上测试应在不同的时间点(至少6小时间隔)内进行两次,并由两个专业医生进行独立判断。
如果所有的标准都符合条件,那么可以诊断为脑死亡。
这一诊断是用于指导有关捐献器官的决定,表明患者已无法恢复生命,且死亡是无可挽回的。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及意义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及意义脑死亡是指大脑完全失去功能且无法恢复的状态。
对于判断标准及意义,我们需要从相关医学知识、伦理道德和法律层面来进行探讨。
一、判断标准:脑死亡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丧失意识和自主呼吸能力:脑死亡患者丧失意识和自主呼吸能力,无法对外界刺激做出有意识的反应,由于脑干功能衰竭导致自主呼吸停止。
2.无反射:脑死亡患者失去大脑对外界的感知和反应能力,无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和咽反射等生理反射。
3.神经系统检查:通常通过神经系统检查来判断是否存在脑死亡的相关特征,如脑电图(EEG)平坦、经颅多普勒超声或者血管造影等等。
二、意义:1.为器官移植提供合法依据:脑死亡的判定意味着个体已经失去大脑功能且无法恢复,符合器官移植的合法依据。
对一个已经确认脑死亡的患者,家属可以选择捐献其器官,拯救其他生命。
2.保障患者利益及尊严:脑死亡的判定可以保障患者利益及尊严。
当个体大脑完全失去功能、不可能再恢复时,将其视为脑死亡,可以作为终止治疗的决策依据,避免对患者进行过度的治疗。
3.法律依据及伦理道德义务: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可以为医疗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伦理道德指导。
医生可以根据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做出终止治疗或器官捐献的决策,并遵守相应的伦理道德义务。
三、脑死亡的争议:尽管脑死亡有许多医学上的定义和判断标准,但在一些情况下,脑死亡的判定仍然存在争议。
争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宗教信仰:一些宗教认为,身体器官的完整是人格的一部分,因此将人宣告脑死亡并有意捐献其器官被视为攻击人的完整性。
2.判断标准的统一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采用脑电图、神经系统检查等多项检查来确认脑死亡,而其他国家可能只用部分检查项目。
3.对脑死亡定义的认同:一些人可能对将大脑功能完全丧失作为定义脑死亡的标准存在质疑,并希望将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作为脑死亡的标准。
四、伦理道德考量和未来发展:1.合理利用资源:当个体确认为脑死亡后,其大脑功能已完全丧失且不可逆转,对其进行过度治疗是浪费医疗资源和不人道的行为。
中国脑死亡标准的判定
中国脑死亡标准的判定
一、意识丧失
患者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对外界刺激无任何反应,呼叫、光照等均不能引起其任何反应。
二、运动和反射完全消失
患者肌肉松弛,肌张力消失,呈尸僵状态。
去皮质强直表现为上肢屈曲、内收,下肢伸直,去皮质反射阳性。
三、呼吸和循环功能停止
患者呼吸停止,无自主呼吸,呈深昏迷状态,仅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心跳停止,呈室性停搏,血压为0。
四、脑干反射消失
瞳孔散大或缩小,对光反射消失;角膜反射消失;吞咽反射消失;瞬目反射消失;跟腱反射消失。
五、脑电图呈静息电位
呈水平线,电静息状态,无脑电波活动。
六、阿托品试验阴性
阿托品注射后,心率无变化。
七、脑血流量停止或明显减少
脑血管造影检查无脑血流量,提示脑死亡。
脑血管多普勒超声检查提示脑血流完全停滞。
此时患者的脑血管系统与血液循环完全隔绝。
如果血流毫无恢复的希望,且已明确导致患者脑死亡的原因不可逆转(例如:脑肿瘤晚期),则此时即可诊断为脑死亡。
但如果病因可逆转(例如:脑梗塞),则需要等待病因治愈之后重新评价是否脑死亡。
对于未满10周岁的儿童,脑死亡的判定需要特别慎重,并需请相关学科专家共同评价。
此外,植物人状态并不等同于脑死亡。
部分植物人是可以恢复的,这需要医生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后确定。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存在,P14、N18、N20消失。 三项确认标准至少具备2项
四、判定时间
临床判定和确认试验结果均符合
脑死亡判定标准可首次判定脑死亡。 29d-1岁婴儿,首次判定24小时后再次 复查,结果仍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方 可最终确认脑死亡。1-18岁儿童,首次 判定12h后再次复查,结果仍符合,方 可最终确认。严重颅脑损伤或心跳呼吸 骤停复苏后至少等待24h进行脑死亡判 定。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卫计委
国家
脑死亡判定标准
儿童脑死亡判定标准适用范围:29d-18 岁
一、判定先决条件
定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通气者,自主 性激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三、确认试验
1.脑电图 显示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TCD) 显示颅内前循 环及后循环血流呈振荡波、尖小收缩波 或血流信号消失
试验项目。
(二)无自主呼吸
脑死亡者无自主呼吸,必须依靠呼吸 机维持通气,判定自主呼吸停止,除根 据肉眼观察胸、腹部有无呼吸运动外, 还须通过自主呼吸激发试验验证,并严 格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1.先决条件:
(1)膀胱温度或肛温≥3 5℃(中心体温>35℃)。如体 温低于这一标准,应予升温
(2)收缩压达到同年龄正常值。如存在低血压,应予 升压药物。
2.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未写入指南当中,对 于这些患儿应结合指南及国外指南综合 研判。
谢谢
(3)注意事项:脑死亡者多数双侧瞳孔散大(4~9 mm), 少数瞳孔可缩小或双侧不等大。因此,不应将瞳孔大 小作为脑死亡判定的必要条件。眼眼部疾患、外伤或 药物可影响瞳孔对光反射的判定,判定结果应慎重。 如果不确切可使用放大镜。
脑死亡判断五个标准
脑死亡判断五个标准
一、什么是脑死亡
脑死亡是指脑干和大脑两侧半球全部的、不可逆的损害或全部的脑功能停止,包括意识、呼吸、循环和自主神经系统等,表示大脑无法恢复功能。
二、脑死亡判断的标准
脑死亡的判断需要基于严格的医学标准,通常以下五个标准被广泛接受和应用:
1. 临床表现:患者必须完全昏迷,无反应,包括无意识、无眼球运动、无瞳孔对光反射等。
2. 原发原则:排除可逆性原因,如镇静剂或麻醉剂的效应、低体温、中毒等,确保患者的病因是脑血管原因。
3. 无脑干功能反应:患者无自主呼吸,不受刺激时无反应,包括无咳嗽、无眼球运动、无吞咽等脑干反射。
4. 电生理检查:至少要进行两次电脑断层扫描(CT)或核磁共振(MRI)检查,间隔时间应大于或等于24小时,证实脑干没有血流和功能。
5. 排除性检查:排除药物中毒、低温、代谢性疾病等可逆性原因,确保脑死亡是不可逆的。
脑死亡的确诊通常由至少两名具有特殊资格的医生独立进行,他们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脑死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脑死亡的名词解释
脑死亡的名词解释
脑死亡是全脑功能包括脑干功能不可逆终止,患者逐步出现呼吸功能停止,随后可能出现心跳功能停止,最终进入死亡状态。
我国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在于:深度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
在做出脑死亡诊断时,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并且,如果患者处于可逆性昏迷状态,就无法诊断为脑死亡。
诊断为脑死亡后,人的本质特征的意识和自我意识已经丧失。
对于临床工作的意义在于器官移植,处于该状态下,器官功能状况良好,进行器官移植,成功率非常高。
并且,处于这种状况下,进行救治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反而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脑死亡是一种自然现象,即生物失去生命,它是一切生命有机体发展的必然归宿。
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患者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
而脑死亡是全脑功能包括脑干功能不可逆的终止。
人体的呼吸中枢位于脑干,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破坏,会直接导致呼吸功能停止,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都无法挽救患者生命。
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加可靠、规范。
1。
中华医学会关于死亡的认定标准
中华医学会关于死亡的认定标准
中华医学会关于死亡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脑死亡:中华医学会认为,当患者出现明确的、维持时间足够长的脑功能完全不可逆性丧失的现象,即丧失了所有大脑功能,例如意识、呼吸控制、自主体温调节等,且排除了可能干扰评断的因素,可以将患者认定为脑死亡。
2. 心脏死亡:中华医学会认为,在无法实施脑死亡认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心脏停搏的持续时间来判断是否为心脏死亡。
一般情况下,若心脏停搏时间超过20分钟,并且在全力急救条件下不能复苏,可以认定为心脏死亡。
3. 心肺死亡:中华医学会还将心肺死亡作为一种死亡状态,即心脏停搏和呼吸停止同时发生,且无法进行有效心肺复苏,可以认定为心肺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认定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的死亡认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医学实践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脑死亡标准和心脏死亡标准
脑死亡标准和心脏死亡标准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是医学上常见的两种死亡判定标准,它们在临床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脑死亡是指脑干和大脑皮层完全丧失功能,包括意识、呼吸和循环功能的永久性丧失。
而心脏死亡则是指心脏停止跳动并且无法复苏。
本文将对脑死亡标准和心脏死亡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和比较。
首先,脑死亡标准是通过临床和神经生理学检查来确定的。
通常包括对意识、自主呼吸、瞳孔反射等多项指标的检查。
一般需要经过两次检查间隔一定时间,以确保脑死亡的准确性。
而心脏死亡标准则是通过心脏跳动的停止来确定的,通常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心肺复苏无效后才能做出判定。
其次,脑死亡标准和心脏死亡标准在器官捐献和移植方面有着不同的影响。
脑死亡的患者可以成为器官捐献者,因为他们的器官在脑死亡后仍然可以保持血液循环供氧,从而保持器官功能。
而心脏死亡的患者则不适合器官捐献,因为心脏停止跳动后,其他器官很快会失去功能,无法进行移植。
此外,脑死亡标准和心脏死亡标准在医学伦理和法律上也有着不同的规定。
对于脑死亡患者的治疗和护理需要遵循一定的伦理和法律规定,包括对家属的沟通和决策,对患者的尊严和权益的保护等。
而心脏死亡患者的处理通常更多地涉及到心肺复苏和临终关怀等医疗措施。
总的来说,脑死亡标准和心脏死亡标准在临床实践中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应用。
对于医务人员和患者家属来说,了解和理解这两种死亡标准的区别和联系,对于做出正确的医疗决策和伦理抉择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也有必要加强对脑死亡和心脏死亡的科普宣传,以促进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发展,为更多需要帮助的患者提供生命的延续和希望。
在实际应用中,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学标准来进行判定,并且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和伦理规定,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尊严。
同时,社会公众也应该增强对脑死亡和心脏死亡的了解,积极支持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为更多患者带来生的希望。
综上所述,脑死亡标准和心脏死亡标准在临床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医务人员、患者家属和社会公众来说,了解和理解这两种死亡标准的特点和应用,对于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和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脑死亡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脑干功能不可逆转性损害,包括呼吸、循环和体温调节功能的丧失。
脑死亡的诊断对于器官移植等医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国都有自己的脑死亡诊断标准。
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庞大人口的国家,其脑死亡诊断标准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医务人员和相关研究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临床表现。
患者出现昏迷、脑干反射消失、瞳孔扩大不对光反应等症状。
在临床观察中,医生需要排除各种可能影响诊断的因素,确保患者的症状符合脑死亡的表现。
二、辅助检查。
脑死亡的诊断还需要借助一些辅助检查手段,如脑电图(EEG)、颅内血流动力学监测、脑灌注压监测等。
这些检查可以帮助医生更准确地判断患者的脑干功能是否已经完全丧失。
三、诊断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脑死亡诊断标准》,医生需要进行两次临床检查和一次辅助检查,间隔时间不少于6小时。
在两次临床检查中,医生需要确认患者的脑干反射消失,并且排除各种可能干扰的因素。
辅助检查结果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如脑电图呈现平电位或等电位,颅内血流动力学监测显示脑血流灌注停止等。
四、诊断团队。
脑死亡的诊断需要由符合条件的医生组成的诊断团队进行。
诊断团队需要包括一名主治医师和两名副主治医师,他们需要对患者进行独立的临床检查和辅助检查,并达成一致的诊断结论。
五、诊断记录。
诊断团队需要对患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诊断过程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以便后续医疗工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
总之,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是严格的,医生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确认患者已经达到脑死亡的状态。
这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推动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进步。
脑死亡判断标准
脑死亡判断标准
在当今的医疗技术发展非常迅速的今天,脑死亡变得越来越普遍,也引起了外界极大的关注。
关于脑死亡判断标准,目前仍然存在着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这导致了脑死亡标准的不统一。
脑死亡,又称为心脏停止后的总体死亡,是一种病态的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大脑永久不可能恢复功能。
因此,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有效地帮助医生鉴定出患者是否确实已经死亡。
一般来说,脑死亡的判断标准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丧失知觉能力,在无痛觉刺激下,能够满足诊断标准;二是完全失去脑神经功能,这一点可以通过电生理检查、脑血流评估、脑脊液分析等技术诊断;三是活体脑死亡时,剩余的活体机能持续的存在;四是死亡的确诊证据,可以通过CT、MRI等影像检查来完成确诊。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脑死亡判断的标准也在不断完善,目前的标准也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
但是,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确定某一病例的脑死亡事实,必须由多名医生在专业和经验上进行共同判断,才能确定。
当某一个病人看上去已经死了,但是具体判断他没有还要仔细观察,包括做出判断前必须有完整的医疗记录,并准确地完成确诊程序,以确保医疗安全。
正确和准确的脑死亡判断标准,能够有效地防止误判,保护患者的权利,为社会的安全提供较强的保障。
通过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脑死亡判断标准的重要性,它不仅是判断一个病人是否真的已经死亡,更保护了患者的权利,避免了许多
不必要的医疗误判。
只有当确定脑死亡后,才能够有效地进行死亡确认和有效的病理诊断,保证医疗安全。
中国脑死亡的标准(一)
中国脑死亡的标准(一)中国脑死亡的标准什么是中国脑死亡?中国脑死亡是指患者除了脑干功能外,其他所有神经系统均已停止工作,并且不可逆转的状态。
中国脑死亡的诊断标准1.大脑皮质电活动停止:通过脑电图检查,大脑皮质电活动持续时间应大于30分钟。
2.自主呼吸功能丧失:通过呼吸机检查,无法维持自主呼吸功能。
3.脑干反射丧失:包括瞳孔光反应消失、眼球运动消失、角膜反射消失等。
中国脑死亡的重要性中国脑死亡的确定是器官移植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通过捐献脑死亡患者的器官,可以让更多的人得到生命的延续。
中国脑死亡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当患者达到脑死亡诊断标准时,家属应立即被告知,并签署同意器官捐赠的书面文件。
中国脑死亡的标准是严格规定并经过多次验证和修订的,其确定对于器官移植等卫生工作至关重要,同时也提醒我们要珍惜生命,合理安排生活,避免出现这种悲痛的情况。
中国脑死亡的误解和谣言一些人认为中国脑死亡的标准过于严格,误认为脑死亡其实并不为临床医生所熟悉,而且也很少见。
这种看法十分片面和错误。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中国脑死亡诊断的谣言,例如“医生会为了器官移植而故意宣布患者脑死亡”、“尸检时发现患者其实并没有脑死亡”等。
这些谣言严重损害了器官移植的公信力,也令患者及家属感到不安和恐慌。
正确认识中国脑死亡的标准为了消除这些误解和谣言,我们需要正确的认识中国脑死亡的标准。
首先,脑死亡是一种偏向于临床表现的判断方式,而不是依据尸检结果作出的结论。
其次,脑死亡诊断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需要引用多个有关的指南和标准,同时多次进行临床判断和检查,确保判断结果正确无误。
最后,我们需要理性对待器官移植,明确其采取的是合法合规的方式,也需要关注家庭和社会的支持与举措,注意患者生前的遗愿和知情同意,做到合作、公正、透明。
只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推动器官移植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脑死亡的标准是建立在多学科多方面的专业研究的基础上的,其诊断标准严格、临床表现显著明确,是器官移植的重要前提条件,并且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实施及推广是可以取得良好效果的。
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
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包括意识、思维、记忆和脑干反射等生命活动的基本功能。
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意识丧失患者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对外界刺激无反应。
对外界刺激的生理反应如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等均消失。
2.脑干反射消失患者眼球运动、舌咽反射、角膜反射均消失。
这一特征是判断脑死亡的重要指标之一,因为脑干是控制基本生命活动的主要部分。
3.呼吸停止患者呼吸频率低于每分钟12次,且呼吸时空气无法进入肺脏。
此时,患者一般需要借助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
4.脑电图静息电位患者脑电图显示静止电位,这表明脑细胞活动已经停止。
脑电图静息电位是判断脑死亡的重要指标之一,其出现意味着全脑功能已经永久性丧失。
5.循环停止患者心脏无活动迹象,心电图显示静止心电图。
这一特征表明心脏已经停止跳动,血液无法在体内循环。
6.脑循环停止患者脑血流量减少或停止,导致脑组织发生不可逆损害。
此时,患者的脑组织已经受到严重破坏,无法维持基本的生命功能。
7.脊髓反射消失当患者触及足底时,无背伸、跖屈反射出现。
这一特征表明脊髓反射已经消失,意味着神经系统受到严重损害。
8.自主呼吸停止患者呼吸运动受到抑制,自主呼吸消失。
这一特征表明患者已经无法自主维持呼吸功能,需要借助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
综合以上标准,中国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包括意识丧失、脑干反射消失、呼吸停止、脑电图静息电位、循环停止、脑循环停止、脊髓反射消失和自主呼吸停止等方面。
当患者被确认为脑死亡后,其全脑功能已无法逆转且为永久性丧失,这为临床判定患者是否已经死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诊断标准第一句开宗明义:脑死亡是包含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先决条件包含:昏迷原因明确,排解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逝,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
以上必须全部具备。
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型。
体感诱发电位P十四以上波形消逝。
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
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十二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补充说明:自主呼吸停止指需要手法或机械维持呼吸。
停止手法或机械呼吸后,低流量供氧3~5分钟或应用常规诱发自主呼吸的方法,自主呼吸仍不能出现;必要条件:1、深昏迷:即病人对外界强刺激物任何反响〔主要是面部不应有任何肌肉活动〕,Glasgow 昏迷量表评分为3分。
药物中毒、低温、内分泌代谢疾病必须除外。
不少冷静安眠药、精神药物、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剂都能导致深度昏迷,因此必须做血液、尿中药物浓度的监测。
低于35℃的体温可能为冻伤,也需积极抢救。
甲状腺功能低减、肾上腺皮质功能代减等病都应排解。
心血管原因引起的休克会干扰下丘脑和脑干功能,引起一过性脑功能丧失。
2、脑干反射全部消逝。
脑干反射包含: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头眼反射、眼前庭眼反射〔冰水试验〕、劲睫反射、咽反射、咳嗽反射。
但脊髓反射可以存在:在脑死亡时,由于人工维持呼吸、心跳、血压条件下足以保证脊髓血供,脊髓神经元得以存活。
一般脑死亡发生后1-2天内会出现脊髓休克,闹事脊髓反射全部消逝,在随后1-2周内脊髓反射可不同程度地恢复,出现一些肢体反射,这与脑死亡的诊断并不矛盾,故肌腱反射、腹壁反射以及在颈以下对疼痛刺激的反射可以消逝也可以存在。
脑死亡病人的脊髓反射可消逝、存在或甚至活泼。
因此,肌腱反射消逝或脊髓反射消逝并非诊断脑死亡的必要条件。
3、经标准的呼吸暂停试验确定的无自主呼吸:确诊自主呼吸完全停止时诊断脑死亡的关键辅助检测手段。
但必须排解人过过度换气下自主呼吸被抑制的假象。
最新: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专家补充意见
最新: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专家补充意见脑死亡(BD)是神经病学标准的死亡(DNC),判定过程复杂,既需要专业、熟练的知识与技能,又需要可靠、严谨的分析与证据,以免错判。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以下简称BQCC),基于全球脑死亡建议案-脑死亡/神经病学标准死亡的判定和中国临床实践,推出《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专家补充意见》(以下简称专家补充意见),并经BQCC专家工作委员会和技术工作委员会、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神经重症协作组(CSN/NCC)和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医师分会神经重症专业委员会(CNA/NCC)讨论通过[意见回复98/111人(88%)]β一、脑死亡判定先决条件补充意见专家补充意见强调:确认脑死亡判定先决条件,需要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
(-)实践中的问题1 .如何确定脑损伤不可逆?2 .如何排除可逆性昏迷或混杂因素?3 .何时启动脑死亡判定?(二)专家推荐与建议1 .推荐意见:推荐脑死亡判定前,通过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获取神经病学诊断依据和不可逆昏迷证据,特别是神经影像学证实的颅内压(ICP)增高(脑水肿/脑疝),或卢页内压大于平均动脉压。
2 .建议意见:建议脑死亡判定前,符合以下条件:(1)最低核心(血液、膀胱、直肠)体温36.5o C z收缩压≥90mmHg,或平均动脉压≥60mmHg(儿童不低于年龄相关目标血压)0(2)纠正严重代谢异常、酸碱失衡、电解质紊乱和内分泌失调。
(3)排除导致昏迷的药物(或毒物)影响:①怀疑毒物接触史时,应进行毒理学筛查。
②肝肾功能受损或接受目标温度管理时,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特性发生改变,应等待>5个药物清除半衰期;药物过量、延迟吸收、延迟消除,或与另一种药物相互作用时,需等待更长时间。
③连续测量体内(血液/尿液等)药物浓度,确保不超过治疗范围;即使在治疗范围内,也需确保不会对临床检查造成干扰。
④怀疑或证实酒精中毒时,血液酒精浓度应≤800mg∕10(4)采用肌松检测仪,予以4个成串刺激或连续4次刺激,如果有反应可排除药物性麻痹。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脑死亡是指颅内压力增高或颅内血流灌注障碍引起脑干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是一种严重的脑部损伤,也是一种临床诊断死亡的标准之一。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是非常严格的,需要经过多项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测,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脑死亡的诊断需要排除所有可能干扰的因素,包括镇静药物、低体温、代谢性紊乱等。
在排除这些干扰因素之后,医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神经系统检查,以确认脑干功能的丧失。
这些检查包括对瞳孔反射、角膜反射、头部转动试验、咳嗽反射等的观察和测试。
只有在这些功能完全丧失的情况下,才能进一步进行脑死亡的诊断。
其次,脑死亡的诊断还需要进行脑电图(EEG)检测。
脑电图可以记录大脑皮层和脑干的电活动,通过观察脑电图的结果,可以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已经完全丧失。
通常情况下,脑死亡患者的脑电图结果会呈现出平坦线或者极低的电活动,这是脑死亡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另外,脑死亡的诊断还需要进行脑血流灌注显像(CT或MRI)检测。
这种检测可以观察大脑的血液供应情况,以确定脑部血流是否已经完全中断。
通过这种检测,医生可以更加准确地判断脑死亡的情况,为诊断提供重要的依据。
除了以上的检查和测试,医生还需要进行多次的临床观察和评估,以确认患者的脑干功能是否已经完全丧失。
这些临床观察包括对呼吸、循环、神经反射等多个方面的观察,需要持续一定的时间,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总的来说,脑死亡的诊断是一个复杂而严格的过程,需要多个方面的检查和测试,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在排除干扰因素的情况下,经过严格的神经系统检查、脑电图检测和脑血流灌注显像检测,以及多次的临床观察和评估之后,才能最终确认脑死亡的诊断。
这种严格的诊断标准,可以有效地避免误诊,保障患者的权益,也为器官捐献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脑死亡标准相关内容与法条
脑死亡标准相关内容与法条
脑死亡标准是确定一个人是否已经死亡的一种方法。
根据国际上的标准,脑死亡的定义是指脑干功能完全丧失、不可逆转的状态,其间隔时间至少要有24小时。
脑死亡标准通常涉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意识丧失:患者没有意识、没有自主呼吸、没有自发运动反应。
2. 瞳孔光反射消失:瞳孔不再对光源有任何反应。
3. 脑干反射消失:脑干的功能完全丧失,包括呛咳反射、咽反射、眼球转动反射等。
4. 没有自主呼吸:患者在停止呼吸机辅助下无法自主呼吸。
在中国,脑死亡的标准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脑死亡诊断技术规范》进行规定。
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诊断脑死亡需要经过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或医疗团队进行临床判断和检查,还需要进行多项实验室检测。
脑死亡诊断必须符合标准,否则不能确认脑死亡。
此外,在中国也存在相关法条,用于保障脑死亡的确定和器官移植的合法性。
例如,中国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死亡可以依照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或者依照司法机关鉴定脑死亡来确定。
”这条法规明确了脑死亡的合法性和确定方式。
我国的脑死亡判定标准
我国的脑死亡判定标准一、什么是脑死亡脑死亡是指由于颅脑损伤导致大脑完全丧失功能,不可逆转,且保全脑干功能的一种临床状态。
它是个体永久性失去自主呼吸、意识、意愿、感觉和自主循环能力的状态,也是适宜维持器官移植捐献的状态。
二、我国的脑死亡判定标准我国的脑死亡判定标准由中国卫生部于2004年发布的《关于脑死亡判定与器官获取的技术规范》明确规定。
根据该技术规范,判定脑死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2.1 适用人群适用人群包括年满2岁到60岁之间,颅脑损伤导致昏迷,临床表现明确无误,经过积极治疗仍无法挽救的患者。
2.2 临床评估临床评估是判定脑死亡的第一步,要求至少由两名经验丰富的医生独立进行,且不能参与器官移植手术的团队成员。
评估时要排除可能干扰判定的因素,如一氧化碳中毒等。
2.3 神经系统检查神经系统检查是判定脑死亡的关键步骤,包括无反射瞳孔、无脑神经活动、无自主呼吸、大脑电图呈现平坦等特征。
神经系统检查至少需要两次,每次间隔6小时以上。
2.4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主要是通过脑血流灌注显像(CT、MRI等)以及脑功能电生理检查(如多导睡眠脑电图)来确认判定脑死亡的结果。
三、脑死亡判定标准的意义与问题3.1 意义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它为器官移植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器官移植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也为那些有需要的患者提供了新的生命希望。
3.2 问题然而,脑死亡判定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在不同地区和医院之间存在差异,导致判定结果的不一致性。
其次,对于特殊人群(如新生儿、儿童和老年人)的脑死亡判定标准尚未统一,仍存在争议。
此外,由于相关知识的匮乏和误解,一些患者和家属对脑死亡的概念和判定结果存在误解和拒绝。
四、脑死亡与器官移植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引入,为器官移植提供了可靠的捐献来源。
器官移植是一种挽救生命的重要手段,对于那些器官衰竭的患者来说,是唯一的治疗途径。
我国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我国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我国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重要部位完全停止功能,且不可逆转
的状态。
在我国,确定一个人是否已经出现了脑死亡需要遵循以下标准:
1. 病史和体格检查:医生需要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包括疾病、手术、药物使用等情况,并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
2. 脑电图检查:医生需要进行至少两次不同时间的脑电图检查,以确
定大脑皮层处于静止状态。
3. 脑干反射检查:医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刺激测试,包括角膜反射、
咳嗽反射、吞咽反射等,以确定是否存在脑干功能障碍。
4. 诊断性试验:医生需要进行诊断性试验来证实大脑和脊髓已经停止
工作。
常用的试验包括颈动脉窦按摩试验、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试验等。
5. 影像学检查:医生需要进行头颅CT或MRI等影像学检查,以确定
是否存在脑血管疾病、颅内压增高等情况。
以上五项标准是我国确定脑死亡的必要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做出
诊断。
此外,医生在进行判断时还需遵循严格的操作流程和伦理规范,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脑死亡的标准有哪些
脑死亡的标准有哪些脑死亡是指脑干和大脑半球完全丧失功能,是一种不可逆的临床现象。
对于确定脑死亡的标准,医学界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和检测方法。
下面将详细介绍脑死亡的标准以及相关的检测方法。
首先,脑死亡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意识丧失,患者完全失去意识,包括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和自主呼吸的能力。
2. 脑干功能完全丧失,脑干是控制生命体征的重要部分,包括呼吸、心跳、体温调节等功能。
脑死亡时,脑干功能完全丧失。
3. 自主呼吸停止,脑死亡患者失去自主呼吸,需要依靠呼吸机来维持呼吸功能。
4. 除外可逆原因,医生需要排除其他可逆原因造成的昏迷状态,如药物中毒、严重代谢性疾病等。
确定脑死亡需要进行一系列严格的检测方法,目的是排除可能的误诊和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常用的检测方法包括:1. 神经系统检查,医生通过临床神经系统检查,包括对瞳孔反射、眼球运动、角膜反射等的检测,来确定脑干功能是否完全丧失。
2. 脑电图(EEG)检测,脑电图是记录脑电活动的一种方法,对脑死亡的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脑死亡患者的脑电图呈现平坦线,没有脑电活动。
3. 脑血流灌注扫描,通过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技术,观察脑组织的血流情况,判断脑死亡的程度。
4. 临床观察法,医生在临床上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包括意识状态、呼吸情况等,综合判断患者是否符合脑死亡的标准。
以上检测方法需要由有经验的医生进行,且需要进行多次检测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一旦确定患者符合脑死亡的标准,医生会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共同作出决定。
总之,脑死亡是一种不可逆的临床现象,对于确定脑死亡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医学界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
只有在符合一系列严格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确认患者已经脑死亡。
这也提醒我们要珍惜生命,尊重医学的判断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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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5岁以下儿童脑的可塑性大,脑的发育尚未成熟,对脑损伤的耐力较成人为大,故上述成人的脑死亡标准并不完全适宜于儿童。此处节录美国儿童脑死亡判断特别工作组拟定的标准(1987年)如下。
(一)临床标准ﻫ1、昏迷和呼吸停止,完全失去知觉,不能发音,无意识活动;
2、脑干功能丧失;
(1)瞳孔扩大、固定,对光反应消失;
美国哈佛大学标准(1968年)ﻫ1、感受性和反应性丧失:对外界刺激和内在需要完全无知觉和反应,甚至最强烈的疼痛刺激也不能引起发音、呻吟、肢体退缩或呼吸加快等。ﻫ2、自发性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经医生观察至少1小时,关闭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
3、反射消失:包括瞳孔对光反应消失,头-眼反射及眼前庭反射消失,瞬目运动、吞咽、呵欠、发音、角膜反射和咽反射消失,各种深浅反射消失。ﻫ4、脑电图示脑电波变平或等电位脑电图。ﻫ5、所有上述表现持续24小时无变化。ﻫ6、排除低温(体温低于32.2℃)和中枢神经系抑制药物(如巴比妥类药)的影响后才能确立。
(2)自发眼活动消失,眼-头和眼前庭反射消失;
(3)延髓肌肉系统的运动消失,包括面部及口咽肌肉。角膜、咽、咳嗽、吸吮等反射均消失;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脑干反射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头眼反射、眼前庭眼反射(冰水试验)、劲睫反射、咽反射、咳嗽反射。但脊髓反射可以存在:在脑死亡时,由于人工维持呼吸、心跳、血压条件下足以保证脊髓血供,脊髓神经元得以存活。一般脑死亡发生后1-2天内会出现脊髓休克,闹事脊髓反射全部消失,在随后1-2周内脊髓反射可不同程度地恢复,出现一些肢体反射,这与脑死亡的诊断并不矛盾,故肌腱反射、腹壁反射以及在颈以下对疼痛刺激的反射可以消失也可以存在。脑死亡病人的脊髓反射可消失、存在或甚至活跃。因此,肌腱反射消失或脊髓反射消失并非诊断脑死亡的必要条件。
持续性植物状态(PVC),植物人:即去皮层状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意识障碍。常见于重症中风(如内囊出血、丘脑出血)的昏迷后期,也见于脑外伤或一氧化碳中毒等。其病理是双侧大脑皮层的广泛性不可逆损害,导致大脑皮层机能丧失,患者无意识活动,对外界任何刺激毫无反应,不言不语,不知饥饱,两便失禁。但脑干功能尚存,病人可睁眼,睡眠。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存在。因此,植物人的生存潜力很大,在良好的医护条件下,可存活数年,罕见恢复。
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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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第一句开宗明义: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ﻫ先决条件包括:昏迷原因明确,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ﻫ ﻫ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以上必须全部具备。ﻫﻫ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型。体感诱发电位P十四以上波形消失。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
3、经规范的呼吸暂停试验确定的无自主呼吸:确诊自主呼吸完全停止时诊断脑死亡的关键辅助检测手段。但必须排除人过过度换气下自主呼吸被抑制的假象。PCO2正常值为40mmHg,延髓呼吸中枢受PCO2的调控,PCO2上升时兴奋延髓,下降时则抑制。当PCO2降至40mmHg一下时,延髓呼吸中枢即被完全抑制,在人工辅助通气时,容易造成人工过度换气而至PCO2<40mmHg,从而造成患者原本尚存的微弱自主呼吸被抑制而完全停止的假象,而导致脑死亡的误诊。故对自主呼吸的存在除了观察胸腹部有无呼吸运动之外,还必须通过呼吸暂停试验来判定。试验要求:肛温>36.5℃,收缩压>90mmHg,PCO2>200mmHg的条件下实施,脱机8分钟,输入100%氧6L/min,期间测动脉血气不少于2次,结果判定如果PCO2>60mmHg或超过基线水平20mmHg,仍无呼吸运动,即为阳性。这一实验较常见的并发症为心律失常和低血压,如发生,应立即停止。
附
Glasgow昏迷量表评分:是根据患者的睁眼反应、语言表达及肢体运动反应评判昏迷程度深浅和脑损害的严重度,评分介于15-3分,最低为3分,此时任何反应均消失。一般来说,计分<7分可认为昏迷,>9分不能称为昏迷。
1.头眼反射:包括水平头眼反射和垂直头眼反射,做水平头眼反射时应快速地急剧地将头转向左侧及右侧90°,做垂直头眼反射时应快速地急剧地将头转向胸前。正常反应是眼睛向头转动的反方向转动,然后逐渐回位。头眼反射消失是脑死亡的一条诊断标准,脑死亡时头眼反射消失,转动头部时眼睛不转动。ﻫ2.眼前庭反射:正常人用冰水灌入一侧外儿道,双眼球会向灌水一侧转动,并出现眼球震颤,称为眼前庭反射。脑死亡病人眼前庭反射消失,此反射较头一眼发射消失晚,对诊断脑死亡的意义更大。
ﻫ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十二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补充说明:
自主呼吸停止指需要手法或机械维持呼吸。停止手法或机械呼吸后,低流量供氧3~5分钟或应用常规诱发自主呼吸的方法,自主呼吸仍不能出现;
必要条件:
1、深昏迷:即病人对外界强刺激物任何反应(主要是面部不应有任何肌肉活动),Glasgow昏迷量表评分为3分。药物中毒、低温、内分泌代谢疾病必须除外。不少镇静安眠药、精神药物、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剂都能导致深度昏迷,因此必须做血液、尿中药物浓度的监测。低于35℃的体温可能为冻伤,也需积极抢救。甲状腺功能低减、肾上腺皮质功能代减等病都应排除。心血管原因引起的休克会干扰下丘脑和脑干功能,引起一过性脑功能丧失。
3、颈睫反射:面、颈或躯体上部的有害刺激均可引起自限性瞳孔散大(1~2 mm),称为睫状体-脊髓反射(CSR),简称睫-脊反射
脑死亡与植人区别:
脑死亡:即脑干死亡,临床 上主要呈现为多因性不可逆性昏迷,脑部有不可逆的结构性病变,体检时无脑干反射,亦无自主呼吸,但患者可能维持短时间的循环功能,脊髓反射可存在,脑电图呈平坦直线。脑死亡意味着生命的终止,一旦发生,继续抢救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