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应急预案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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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引航中心恶劣天气船舶疏港应急预案
一、目的
本预案旨在建立长江引航中心在恶劣天气影响下船舶大量积压应急反应机制,高效组织引航力量,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有序解决船舶积压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恶劣天气给港航企业和地方经济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结构
成立应急疏港领导小组
组长:引航中心主任
副组长:引航中心分管领导、安全总监
成员:总调度室和安技部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相关代理负责人、码头作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总调度室(挂靠)
办公室主任:总调度室主任(兼)
三、应急疏港领导小组职责
1、代表引航中心行使最高行政命令,调用所有引航资源为应急疏港服务;
2、组织编排应急疏港引航计划;
3、快速处置应急疏港过程中事务;
4、提出应急疏港工作中相关人员的考核和处理意见;
5、筹划应急疏港其他事项。
四、启动和关闭
由总调度室提呈启动或关闭建议,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并由应急疏港办公室负责在内外网通知。
1、启动:受恶劣天气影响造成船舶大量积压时;
2、关闭:用常规调派办法安排计划不出现船舶积压时。
五、预案等级
根据船舶积压的严重程度,将应急疏港预案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三级:用常规调派办法需用二天时间才能解决船舶积压问题;
二级:用常规调派办法需用三天时间才能解决船舶积压问题;
一级:用常规调派办法需用四天及以上时间才能解决船舶积压问题。
六、船舶计划优先安排原则
1、旅游船、集装箱船、特资船等以及对港航企业生产影响较大的船舶;
2、抵港后计划直接靠泊的船舶;同样是计划直接靠泊的,等待时间较长的船舶;
3、上季度的星级代理申请的船舶;
4、计划准确的船舶。
七、引航力量应急疏港资源
引航中心所有持证人员均为应急疏港资源。应急疏港办公室根据应急疏港预案启动的等级,遵循以下原则动用相应的应急疏港资源:
1、安排到港引航员反套或赶宝山(江阴基地)、内设机构中层(A);
2、缩短夜航后休息时间(B);
3、引航站(基地)副职领导(C);
4、短休引航员(D);
5、长休引航员、引航站(基地)正职领导、机关持证人员(E);
6、减少配班(F)。
八、动用相应等级应急疏港资源的办法
启动三级应急疏港预案时,动用资源A和B;
启动二级应急疏港预案时,动用资源A、B、C和D;
启动一级应急疏港预案时,动用资源A、B、C、D、E和F。
在同等条件下,应首先动用有船舶积压港口引航站的应急疏港资源。
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动用较高等级的应急疏港资源。
不能参加应急疏港的持证管理人员,应向领导小组组长说明情况、并获得同意。
九、信息联络
当恶劣天气来临时,各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变化趋势、以及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