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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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科研工作量参照各高校目前实施的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计算办法。

考虑到一名教师可参加多项科研工作,其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M=M1+M2+……+Mn=∑Mi (1)Mi=Yi×K1×K2×K3 (2)公式中各项的涵义为:1.Yi为某人在某一课题组中当年分得的科研经费。

经费分配可由课题组内成员民主协商分配,也可以利用下列分式计算:Yi=(Ai×Ni) ×Y/∑(Ai×Ni) (3)式中:Ai为课题组成员的作用系数,见表1Ni为课题组成员当年实际课题研究的工作天数Y为该课题当年拨入我校的经费数表1各类人员作用系数表2.K1为经费折算系数根据课题来源渠道不同,K1取值见表2。

表2 经费折算系数表3.K2为课题性质系数,见表3。

表3 课题性质系数K24.K3为课题年度考核系数,见表4。

由科研信息中心根据考核课题进展情况结果确定。

表4 课题年度考核系数K3如果按任务经费折算法求得某一教师的科研工作量M超过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定额,则超过部分乘以25%系数后计入教师工作量。

对未申请到经费的自选课题,待成果鉴定后,比照院内同等规模的项目计入科研工作量。

例:自治区某攻关项目,2005年拨研究经费2万元,项目组由甲、乙、丙三位教师组成。

甲为主持人(教授),乙为主要参加人(讲师),丙为一般参加人(助教)。

甲填报N甲=100天,乙填报N乙=110天丙填报N丙=80天查表得:A甲=3, A乙=2,A丙=1K1=1/120,K2=1,K3=1, Y=20000由式(3)得:Y甲=(3×100)×Y/(A甲×N甲+A乙×N乙+A丙×N丙)=3×100×20000/(3×100+2×110+1×80)=10000由式(2)得:M甲=Y甲×K1×K2×K3=10000×1/120×1×1=83二、发表科技论文工作量科技论文工作量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的撰写工作量。

学校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

学校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

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根据优劳优酬、优质优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一)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1.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或经教务处审批的专科生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2.备课、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登录成绩等均属于每门课程教学工作量之内的教学任务,不再另行核算。

3.任课教师认真组织教学,达到教学要求的教学任务按本办法核算教学工作量;因教学不认真、效果差、学生的负面反映强烈以及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被暂停授课或者因故无法继续授课的教师,其停课后的教学任务计入继任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事故的认定按《****************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7〕18号)文件执行。

(二)专职教师学年基本工作量备注:1.B 类课程界定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A 类课程周学时上限16节,B 类课程周学时上限18节。

(三)其他人员周基本学时及学时上限1.管理岗、辅导员岗等教师确因工作需要,需承担部分教学任务的,按照《****************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6〕6号)文件执行,经试讲合格,由单位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能上课;原则上周学时不超过8学时。

2.学校特聘教授周基本学时为10学时。

(四)教学工作量标准(五)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1.公式学时数=实际上课学时×班级人数系数×课程类别系数×多门课程系数×新开课程系数2.班级人数系数(1)一般理论课程(2)公修计算机及非计算机专业上机课程备注:本办法中的“X”指实际上课人数。

3.课程类别系数(1)专业外语听力课程类别系数为0.9。

(2)双学位课程类别系数为1.2。

(3)非外语类课程的双语教学课程类别系数为1.2。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中专教师的教科研工作,提高中专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一节教学工作量指标1.每位中专教师每学年要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

2.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由授课总学时、学科竞赛指导、课程研究和出版教材等构成。

第二节科研工作量指标1.科研工作量分为自主科研和科研指导两部分,每学年总工作量不少于30课时。

2.完成自主科研的教师需要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并经学校教科研部门审批。

3.完成科研指导的教师需要选择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评估。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一节教学工作量考核方法1.授课总学时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进行统计。

2.学科竞赛指导按照学科竞赛的组织、指导和成绩进行考核。

3.课程研究和出版教材的情况由学校教科研部门进行评估。

第二节科研工作量考核方法1.自主科研的考核根据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果进行评估。

2.科研指导的考核根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科研成果和论文发表进行评估。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一节奖励措施1.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指标的教师,给予奖励,并通过表彰、加薪等方式予以表彰。

2.对于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予以特殊奖励。

第二节惩罚措施1.未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指标的教师,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降低绩效考评分数、停发奖金等。

2.故意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绩效工资、停职等。

第五章审核与监督第一节考核审核1.学校教科研部门负责对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进行审核,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教师可以对审核结果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第二节监督机制1.学校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教师之间可以互相监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结语《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旨在规范中专教师的教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标准:根据中专教师的职务、学历、职称等条件,制定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计算方法。

2. 课程教学工作量考核:根据中专教师所承担的课程、学时、学生人数等条件,计算课程教学工作量。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学时系数、学生人数系数等。

3. 科研项目工作量考核:根据中专教师参与的科研项目的级别、难度、经费金额等条件,计算科研项目工作量。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项目经费比例、项目难度系数等。

4. 科研成果工作量考核:根据中专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专利等条件,计算科研成果工作量。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论文质量权重、科研成果级别系数等。

5. 管理工作量考核:根据中专教师所担任的管理职务、管理任务、管理效果等条件,计算管理工作量。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职务系数、任务难度系数等。

6. 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量考核:根据中专教师参与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能力提升活动等条件,计算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量。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项目级别系数、活动参与程度系数等。

7. 工作量考核结果评定:根据中专教师在各项工作量指标上的表现,评定其工作量考核结果。

通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等等级。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统计和评价全校专任教师的科研劳动成果,激励专任教师积极参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科研素质和研究水平,努力促进学校的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第二条科研工作量是指当年在职的专任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完成的科研工作的量化值。

科研工作量由项目工作量和成果工作量组成。

第三条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教师以本单位名义申请,并为第一负责人立项的,同时在科研处备案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第四条项目工作量由立项工作量和经费工作量两部分组成,按项目应完成年限将工作量平均计入到各年份中。

(一)立项工作量是指纵向项目在申报立项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量。

(二)经费工作量是指横向项目按实际进入学校财务到账经费计算。

第五条成果工作量是指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成果)的工作量。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六条为了便于核定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按学时计量。

第七条科研工作量计量公式:科研工作量学时数=项目立项学时数+项目经费学时数+成果学时数第八条工作量计量标准。

(一)项目立项工作量计量标准(二)项目经费工作量计量标准项目经费工作量=学校财务实际到账经费(元)/2000(元/学时)(三)科研成果工作量计量标准1.学术论文2.著作3.专利4.获奖成果第四章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要求第九条科研工作量最终计量结果表现为标准学时数。

第十条教师除承担教学工作量外,必须完成年度科研工作量。

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同时完成以下两条,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为合格。

(一)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15学时数的科研工作量;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20学时数的科研工作量。

(二)完成项目申报。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必须申报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讲师职称教师必须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促进学院教师科研创作的积极性,提高我院整体科研创作水平,特对学院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相关的细则,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科研工作量说明1.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原则上副教授、教授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二A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讲师至少完成一篇二B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助教每年至少在院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2.教师在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给予科研记分,分值可累计,不限最高额,具体方法如下:二、论文类每篇记分1.一A级刊物 32.一B级刊物 1.53.二A级刊物 0.54.二B级刊物 0.35.院刊 0.1三、课题类1.国家级课题(前7人计算分值)2.省部级课题(前5人计算分值)3.院级课题(前3人计算分值)类别级别每万字记分专著、教材国家级 0.08 省级 0.05编著国家级 0.04省级 0.025工具书、参考书国家级 0.03 省级 0.02五、科研成果获奖1.国家级奖(1)国家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2)国家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3)国家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12.省级奖(1)省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2)省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2(3)省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3二等奖 0.2三等奖 0.1六、创作类创作类作品主要包括已在学院外获奖的作品;未获奖但公开出版、播出、发表、刊登、展出的作品两类。

作品的主创人员可以进行创作工作量的累积。

具体方法如下:(一)作品1.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作品(1)国家级媒体每部记分中央电视台一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1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其它频率 0.8(2)省级媒体卫视、电台一套 0.5省级地面频道(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省级电台其它频率(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2.发表、刊登、展出的美术、音乐作品(1)入选国际性展览(大赛)(2)入选国家政府级展览(大赛)(3)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行业奖和协会奖参照作品获奖标准3.在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含书法)、音乐作品,按同类期刊论文标准的0.7系数记分。

关于科研成果按作者排序计算积分方法的说明

关于科研成果按作者排序计算积分方法的说明

关于科研成果按作者排序计算积分方法的说明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积分计算办法》)的第三条中,规定若一项科研成果属于多人合作完成的,应根据作者的排序,按1;1/3;1/4;1/5……的比例叠加计算。

为了方便申报的教职员工对此方法的理解和试算,以下用举例示范的方法予以说明。

例1:某系金原老师申报在某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属于与别人合作完成,金原与合作者排序如下:廖娟、金原、成正国*、李明,(其中成正国为外单位员工)。

则按《积分计算办法》(四),该论文可计算20分,作者总共有4个人,则按照1、1/3、1/4、1/5叠加计算:(1+1/3+1/4+1/5)X=20,可解得:X=20/(1+1/3+1/4+1/5)=20/(107/60)=20/1.783=11.217,则申报者金原得到的积分为11.217×1/3=3.739,其他作者中,廖娟得到积分11.217×1=11.217,成正国不是本院员工不予计分,李明得到积分11.217×1/5=2.243。

例2:假若例1中的廖娟(第一作者)是外单位员工,则排序时要在廖娟名字后面加上*号:廖娟*、金原、成正国*、李明,按规定的叠加计算办法同样算得X=11.217,但由于第一作者为外单位(发表论文时),按规定所有人的得分为按照例1计算出的积分再乘以50%,则金原得到积分11.217×1/3×50%=1.870,廖娟、成正国不是本院员工不予计分,李明得到积分11.217×1/5×50%=1.122。

为统一起见,方便大家计算,特分别计算出1-10人的叠加数值:科技中心2007年9月文案编辑词条B 添加义项?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

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科研工作量计算

科研工作量计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不断提高科研、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创一流高职院校,也为使科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成果转让等方面,对单位及个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采用积分制。

按本办法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进行统计。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及发放科研津贴的依据。

第二章额定科研工作量第五条额定科研工作量按专业技术职称确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见表1)表1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类型第六条科研工作量类型(一)科研项目工作量1、项目级别工作量2、项目经费工作量(二)科研成果工作量1、学术论文工作量2、学术著作工作量3、艺术类创作成果工作量4、科技鉴定评审、专利工作量(三)科研奖项工作量1、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奖项工作量2、艺术类作品奖项工作量(四)科研成果转让工作量(五)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科研工作量为以上五大类工作量之和。

第四章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第七条科研项目的计分标准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纵向项目指由学校科研处审核推荐上报的项目,分为国家级、部省级、厅市级、市局级、校级5个等级,其余项目视作横向项目。

科研项目工作量由项目级别工作量和项目经费工作量两部分组成。

项目级别工作量分,按项目计划实施年限平均分推;横向项目不计项目级别工作量。

项目经费工作量以进入学校财务的经费额为准,可采用分类计算办法:项目总经费一次性进入学校财务,则分年度平均计算;经费分年度进入学校财务,则按当年实际进入经费额计算;最后一年科研项目工作量在项目结题后结算。

1、项目级别工作量科研项目级别工作量的计分标准(见表2)表2说明:(1)项目级别类型国家级项目系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项目、国防预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部省级项目系指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即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厅市级项目系指各省厅级单位立项项目、南通市科技局项目、南通市哲社规划项目、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民间国际合作项目;市局级项目系指由南通市各委局批准立项的项目。

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师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科研管理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我校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科研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管理,其结果可作为教师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第二章科研工作量计量内容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计量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具有正式刊号且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教材、译著);2.在正式公开出版的期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在由省级主管和主办单位负责出版的杂志和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4.职业学院学报;5.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鉴定的科研项目;或由项目委托单位、成果使用单位出具验收鉴定的咨询类项目;6.技术创新及发明;7.获市厅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原则及计酬标准第四条列入本办法考核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职业学院。

对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实行量化管理,实行积分制。

根据赣院字(2013)30号文件(《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定计发报酬。

第五条对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工作,按成果结题材料或立项申报材料注明的比例分割成果,成果结题材料上没有注明比例的一律按表1进行分割计算积分。

表1 成果分割权重系数(‰)第四章科研工作计量周期与实施第六条科研工作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当年的12月31日为科研成果统计最后截止日期,次年1月对全院教职工的科研成果情况进行统计与奖励。

科研工作量只统计一次。

第七条上述各类项目计量,由完成人或主持人填写《科研工作量考核登记表》,所在部门将汇总后的登记表连同成果原件一并报科研处审核。

成果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发还系部,科研处只保存其复印件,没有原始成果材料的一律不计算教科研积分。

第八条对科研工作量完成时间的认定,公开发表的以发表载体的出版时间为准,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记载时间或其他证明为依据;未公开发表的委托咨询项目成果,以成果完成并经委托部门采用时间为准。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建立有效的科研工作量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考核。

第三条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考核应当遵循科研理论和方法的要求,注重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考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第五条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考核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层次,其中定性评价占比为40%,定量评价占比为60%。

第二章定性评价内容及标准第六条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定性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科研项目:完成课题研究、纵向项目或横向项目等科研任务,根据项目目标、研究成果、参与人数等要素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为优秀,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

(二)论文发表:发表学术论文,根据论文的质量、发表期刊的级别等要素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为优秀,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

(三)专著出版:出版学术专著,根据专著的学术价值、出版社的级别等要素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为优秀,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

第七条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定性评价应当按照评价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评分原则为:A级3分,B级2分,C级1分。

评分应当充分考虑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

第八条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定性评价的结果应当由学校科研办公室、学术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并向教师进行公示。

第三章定量评价内容及标准第九条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定量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产出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专利申请和成果转化等要素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为优秀,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

(二)论文发表:按照论文数量、被引用次数、影响因子等要素进行评价。

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细则

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细则

附件: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细则教学工作量计算细则一、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单位:分)(一)上课工作量:实际教学时数×模块系数模块系数为:1、公共基础课:0.8(按实际开课节数计算,下同)2、其它课: 13、实验课:一组 1; 二组 1.4;三组 1.8;四组 2.2 逐次递增(二)院系实习教学工作总量:学生实习实际天数×组数×实习系数其中:组数=实习的学生数/30(组数取整数,尾数进一。

)带领学生在市外实习的,实习系数为2.0带领学生在本校实习的,实习系数为1.5其它实习系数为1.0(三)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10分/篇。

(四)承担院系工作一年折合工作量:兼职教学秘书100分兼职辅导员一个班68分兼职其他行政工作每一项:34分兼职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60分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上课工作量: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学时数×1(二)指导学位论文工作量:指导硕士生学位论文:20分/篇。

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细则一、科研工作量采用分值办法计算科研工作量分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成果形式、学术交流及科研基地建设等全面综合考核累积计算确定。

二、科研分计算办法(一)项目分核算注:经费额以当年经费为准。

(二)成果分核算成果分=∑论文分+∑著作类分+∑成果奖励分+∑项目验收分+∑专利分1.论文分计分标准注:*报纸只限于省级以上理论版上的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2.著作类分计分标准注:*对著作中没有标注个人撰写字数或作者姓名按姓氏笔划排列、个人撰写字数无法统计的,计算时采用:个人字数=总字数÷参著、参编人员总数。

*未参与著作撰写的主编,按照字数的十分之一计算工作量。

3.成果奖励分核算第一类:政府组织评审的各级各类奖励第二类:文体、艺术类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组织评审的各级各类学术奖励(仅限于大学体育教学部和艺术学院的教师)注:由学生参加的各种比赛,指导教师、教练按照该类奖励标准的五分之一计分。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范本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范本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专教师的科研工作实际情况,为了激励和评价教师的科研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专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和评价,旨在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推动学校的科研发展。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考核分为个人科研工作量和团队科研工作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教师的职称评定、晋升、奖励等相关事项挂钩。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考核的具体标准由学校科研处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第六条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分为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科研指导和科研竞赛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第七条科研项目是指由教师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科研项目。

第八条科研论文是指教师在中央级及以上科技期刊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第九条科研成果是指教师获得的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项,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科技成果奖项。

第十条科研指导是指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明显科研成果的情况。

第十一条科研竞赛是指教师参与科研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情况,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科研竞赛。

第十二条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按照以下方式评价:(一)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的级别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级别越高、完成情况越好,评价分值越高。

(二)科研论文:按照发表的期刊级别和论文被引用情况进行评价,期刊级别越高、引用情况越好,评价分值越高。

(三)科研成果:按照获得的奖项级别进行评价,奖项级别越高,评价分值越高。

(四)科研指导:按照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数量和成果进行评价,指导学生数量越多、成果越好,评价分值越高。

(五)科研竞赛:按照参与竞赛的级别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参赛级别越高、成绩越好,评价分值越高。

第十三条个人科研工作量考核的分值和权重由学校科研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向教师公布。

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一、教科研工作量内容教科研工作量的内容包括: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科研机构建设,参与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研究和技术服务,出版论著,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二、教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和标准(一)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科研机构建设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和标准:1、计算方法1)各项所列工作量用于项目的建设或申报过程,通过各级评审(选)获得认定后,学院将根据规定再增加相应奖励。

2)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科研机构建设工作均以项目方式管理。

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按成员承担工作的情况进行分配,每年度全部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工作量总和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当年度工作量。

3)项目年度工作量=项目本年度进行月数×[项目工作量总额÷项目所跨月数],项目进行月数从项目立项算起,项目所跨月数按项目申报书上的月数计算。

4)学院按各项目的实施计划组织阶段性检查,凡未能通过阶段性检查的,扣除该年度工作量的10%,被扣减的工作量在后续工作中不再增补;凡连续两次未能通过阶段性检查的,作撤项处理,当年度工作量不再计算。

5)申请延期获得批准的项目,将延期月数合并到项目所跨月数内,重新计算年度工作量。

6)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的项目,对暂缓验收的项目,扣除其项目工作量总额的20%,验收年度的工作量等验收通过后再予计算;对不予通过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当年度工作量不再计算。

2、计算标准1)专业建设:2)课程建设3)实验实训基地建设4)教材建设5)科研机构建设(二)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研究工作量计算方法和标准1、计算方法1)工作量由课题负责人按成员承担的工作情况进行分配,每年全部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的工作量总和不得超过该课题的当年度工作量总额。

2)课题年度工作量=课题本年度进行月数×[课题工作量总额÷课题所跨月数],课题进行月数从立项算起,课题所跨月数按课题申报书上的月数计算。

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科学量化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依据我校近年来教学科研工作开展状况,特修订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作量计算办法制定原则工作量计算办法及实施规范的制定要坚持有利于调动和发挥教职工从事教学、科研和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创新精神;有利于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

第二章教学工作当量计算办法第二条教学工作当量的含义教学工作当量是指教师以教学任务书下达的教学任务为依据,完成学校计划内各种教学环节后,按特定的系数折合而成的工作当量,包括本科、高职所有课程教学及指导实验、实习(实训)、论文及设计的工作当量。

第三条教学工作当量的计算办法(一)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等。

具体核算标准为:G1=H1·K1·C其中:G1表示工作量考核当量值(下同);H1为计划讲授学时;K1为某类别课程班级学生规模系数;C为课程类别系数:教学改(校教改立项项目课程或学期初由课题组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教学管理部审核确认)的课程、项目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自项目立项起三轮教学过程为1.1,体育课为0.9,其余理论课为1.0;经学校认定的涉外教学产生的工作量,教学质量优良的为2.0,合格的为1.5。

表1不同类别课程班级规模系数K1值课程类别班级规模K1值外语相当于2个自然班 1.0文、史、哲、法、体3个自然班及以下(105人以下) 1.0 4个自然班(106-140人) 1.2 5个自然班(141-175人) 1.3 6个自然班(176-210人) 1.4 >6个自然班(>210人) 1.5理、工、经、管、农、艺(史论类、欣赏类课程。

课程类别及名称经认证后交教学管理部备案)2个自然班及以下(70人以下) 1.03个自然班(71-105人) 1.2 ≧4个自然班(106人以上人) 1.4艺(史论类、欣赏类课程除外)1个自然班 1.0 注:1.批阅20份试卷折合1当量课时。

我院出台《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我院出台《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我院出台《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佚名
【期刊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2(025)001
【摘要】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促进学院科研管理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争取并承担各类科研任务,多出科研成果,学院近期出台了《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整个办法共分13条,分别从科研工作量的界定、计算、不同职称专业人员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计
【总页数】1页(P54-5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N33
【相关文献】
1.高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科学化研究 [J], 陈丽贞;陈淑媛;陈慧敏
2.我院出台《关于加强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管理办法(试行)》 [J],
3.《浙江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与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重点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与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J],
4.高校科技档案收集工作与教师绩效评价的互动研究——利用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促进科技档案归档 [J], 黄贞很
5.上海印刷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细则出台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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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科研管理制度,为本院教师及科研人员的考核、奖励与晋升提供科研工作量依据,根据本院科研发展需要,特制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一条科研工作量计算和统计对象
科研工作量计算和统计对象是本院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等科研成果。

这些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编著、译著、编译教材(含案例、习题集)以及各级纵向科研项目和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等。

申报的科研成果的作者单位必须注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且必须是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成果(以科研成果相应的有效证明上的日期为准,如立项批准日期、著作出版日期、论文发表日期、课题验收通过日期等),才能参与当年科研工作量计算。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统计单位
科研工作量以“分”为统计单位,根据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已完成的科研成果按标准进行计分和统计。

第三条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一)通过鉴定或结题的科研成果的积分(A)
国家级鉴定积分省、部级
鉴定积分
市级鉴定
积分
各级项目通

其他鉴定积

30 20 15 10
注:(1)科研成果积分根据排名序号按下列比例叠加
计算:1;1/3;1/4;1/5……。

(下同)
(2)本院为合作单位完成的项目,按排序计分。

(二)项目来源的积分(B)
类型立项资助项目的积分
立项不资助项目的积

纵向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厅局级国家级省部

市级









































般450 300 150 225 150 75 50 30 20 30 20 20 50 30 20 20 10 5 10 5 5
横向项目
理工科类
规划艺术
设计类
文科类2分/万元4分/万元6分/万元
注:(1)国家级重大项目的一级子项目等同于国家级一般项目;
(2)所有合同项目均要求有合法的证明资料。

(三)获得国家专利的积分(C)
类别积分
发明专利40
实用新型专利20
外观设计专利10
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并公开发行的计算机软件(课件)40
注:专利权证书中必须署有本院名称,与外单位合作的成果获得专利权,本院是第一持有单位的,按100%计算,本院是第二持有单位的,按30%计算,本院是第三持有单位的,按10%计算,其他更低排名的不予计算。

(四)学术论文、著作的积分(D) 1、学术论文类
采用刊物积分/篇首次参展、发表、
演出的艺术作品
积分/篇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科学》100 国家级;全国性展
览会、音乐会采用
的艺术作品
30
被国际四大索引SCI、EI、ISTP、ISR或SSCI、
AHCI收录;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国家级权威刊物全文转载50
省部级;全省性展
览会、音乐会采用
的艺术作品20
在《人民日报》、《光明
日报》理论版发表;《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30
市级;市级展览
会、音乐会采用的
艺术作品15
在国内核心期刊、《南方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20
厅局级;核心刊物
公开发表的艺术
作品
10
在有正规发行刊号的非核心期刊、《广州日报》理论版发表10
省级以上刊物公
开发表的艺术作

5
注:(1)论文积分根据作者排名序号按下列比例叠加计算:1;1/3;1/4;1/5……。

(2)若第一作者不署本院名称的,其他人员按署名排序比例所得积分只计50%;如第一作者的单位本院不排第一,视同合作单位完成,按实际排序所得积分只计50%;
(3)研究报告首次被政府采用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并具体说明采用的内容,否则不计分;非政府部门采用不计分;
(4)艺术参展作品要有首次参展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否则不计分;
(5)每篇论文、每项(幅)作品只计算一次,按最高等级计分或补差计分;
(6)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并未在作品中署名的,按教师为第一作者计分。

若出现多位指导教师,按前述积分办法分配。

(7)多次在不同刊物发表的同一论文(或基本相同者),只能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已经计过分的,按补差计算。

2、著作类
各类著作积分说明
主编省部级规范50/部国家级加计20%
主编省部级规程40/部国家级加计20%
主编省部级产品标准30/部国家级加计20%
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论著、国家规划教材3/万字
国家级出版社
且无需资助加
计20%
正式出版的编著、译著、教材等2/万字
国家级出版社
且无需资助加
计20%
正式出版属工具书、科普读物、艺术作品集、文学
创作类作品等(诗集、艺术作品集等同页数计字数)1/万字
上限积分30

注:(1)著作积分根据作者排名序号按下列比例叠加计算:1;1/3;1/4;1/5。

(2)再版(经核准)著作计原积分的1/4;
(3)论著被译成外文,在国外出版,计原积分的1/2。

(五)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积分(E)
奖励级别
获奖等级积分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国际竞赛50 40 30 20
国家级40 30 20 10
省级30 20 10 5
市级20 10 5 -
注:(1)学科竞赛奖的级别和指导教师分别由团委和教务处认定,若为多人指导,则按前述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成果积分分配办法计算。

(2)同一项目(或基本相同者)或多个奖项的, 只能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已经计过分的,按补差计算。

(六)院级立项项目(课题)的积分(F)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10 6 4
第四条个人科研工作量总积分
个人科研工作量总积分(Y)为上述6个方面计算积分之和,即:
Y=A+B+C+D+E+F
其中:Y ——个人科研工作量总积分
A ——通过鉴定或结题的科研成果积分;
B ——项目来源积分(取项目实际合同时间的平均积分);
C ——获得国家专利积分;
D ——学术论文、专著积分;
E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积分;
F ——院级立项项目(课题)积分。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积分折算办法
1、专任教师年教学工作量未达到相应技术职称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时,其科研工作量可折算课时数计入教学工作量,但折算的课时数不得超过其基本工作量的20%。

专任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按规定折算课时数超过其基本工作量的部分,以及非专任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均视当年学院科研经费的实际情况,根据积分数进行计奖。

2、专任教师科研工作量积分折算课时时,按照每0.5分折算成1课时计算,具体折算办法见下表所示。

职称
基本
工作
量(课
时)
科研
工作
量总
积分
积分折合
成课时
科研工作
量占基本
工作量的
比例
教授、副
教授、讲
师440课时
44分88课时20%
33分66课时15%
22分44课时10%
助教及
以下400课时40分80课时20% 30分60课时15% 20分40课时10%
第六条科研成果申报期限
每年的9月1日至9月10日为科研成果申报期。

在职在编的本院教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向其所在的学部、系、处室申报,学部、系、处室对交来的科研成果按要求汇总并初步审核后,于9月10日前交给学院科技中心,再由学院科技中心进行复核后报院办公会议通过。

第七条解释权限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科技中心负责解释。

科技中心
200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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