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办事指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办事指南

哈尔滨市律师重新申请执业,由市司法局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审查。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司法厅审核,最终由省司法厅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一)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原律师执业证书被注销的;

(二)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原律师执业证书被注销的;

(三)因所在律师事务所被注销,且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四)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一、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当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1.黑龙江省律师重新执业申请表

2.执业申请书

3.拟接收的律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执业的证明

4.身份证明

5.资格证明

6.学历证明

7.人事存档证明

8.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9.培训认证

10.原执业证复印件

11.调档函(外地考区司法考试使用)

12.聘用合同

13.承诺书

二、关于申报材料装订的具体要求:

提交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并使用A4纸按照目录(目录居于首页)顺序用夹子装订成册,封皮用深蓝色并注明“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xxx重新申请执业材料。正本一份上报省厅审核,副本一份由市局备案留存,副本即正本的复印件;填写各种表格时,用电脑填写并打印,签名处需手工填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