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购类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购类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4.01.15•【字号】甘国税函〔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购类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近期省局在调研中发现,我省部分农产品经营行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存在纳税人收购类发票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且带有一定普遍性,如违反规定跨省(区、市)或者在省内跨市(州)使用收购发票,收购类机打发票开票限额过高等,致使纳税人虚开收购发票的风险增高,为农产品收购行业的税收管理埋下了隐患。
为强化普通发票管理,降低税收风险,现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明确规定: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这一规定明确指出,发票不得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使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甘国税公告〔2013〕2号)就省内跨市、县领购和开具发票的办法规定:纳税人不得跨市(州)使用发票,在所在市(州)内跨县(市、区)从事经营活动,临时经营期限超过30天的,按照跨市(州)管理,临时经营期限不超过30天(含)的,向所在地国税机关领购发票,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后,开具使用所在地发票。
根据以上规定,各地在日常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严格收购类发票使用的地域范围。
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实际收购业务发生地超出本县(市、区)范围的,一律在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川国税函〔2010〕172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税发〔2010〕28)要求,我省国税系统从2010年7月1日启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旧版机打卷式发票不再印制,原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统一机打卷式发票和企业冠名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改用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现就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使用范围2010年7月1日普通发票换版后,凡拟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卷式发票,且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普通发票换版前已经启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按照换版要求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二、使用条件纳税人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企业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二)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10号)规定的四项条件:(1)纳税记录良好;(2)企业财务管理规范;(3)保证发票电子存根可靠存储5年以上;(4)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2010年7月1日起新申请启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选用总局和省国税局确定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规格和联次(2010年6月30日前已使用特殊规格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除外)。
(四)能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川国税函〔2010〕75号)要求的规范格式、规定时间上报卷式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使用要求(一)凡符合卷式发票使用条件的纳税人,应按照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电子税务局讲义
企业登录 ADD YOUR PROJECT TITLE
➢ 首先输入需登录的纳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再输 入电子税务局登录账号、 密码和验证码,进入后则 对应该家企业;若要切换 至账号下其他企业,需重 新输入其他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选择登录。
第一步 输入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再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
五类功能
Creative Template
T公众服务
三 如何查看各税费种的征期以及 申报期的最新变化情况?
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 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 询辅导”,再选择“办税日历”, 查看各税费种税款申报缴纳起止 日期。
四 纳税人申报若有困难,如何申请延期申报?
十 新开业纳税人是否能够“非接触式”领用发票?
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 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填写完成相关税 务信息报告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发票 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 发行”和“发票申领”等业务申请。税务机 关审批完成后,即可领用发票。发票及税控 设备发放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Chapter Two
电子税务局操作
一 如何快速进入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
搜索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官网,进入官网点击右上角“甘肃省电 子税务局”进入;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 维码,下载甘肃税务手机APP(安装过程 一定要允许APP使用各种权限)
二 电子税务局主要办税功能?
我要办税
互动中心
九 纳税人如何领用发票以及办理发票相关业务?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 领用”,申请发票。如需同时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 票限额审批等相关业务,可在电子税务局中选择对应功能 办理,或直接选择“发票套餐”办理。套餐中主要包括发 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 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等。 纳税人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完成处理后,纳税人可获取相 关回执。对于部分无法全程在线办结的事项,线下办理部 分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办理。
报销单据规范办法
报销单据规范办法报销单据规范指引1.为了加强报销费⽤的监控管理,保证公司的费⽤开⽀能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提⾼公司的整体竞争⼒,特制定本办法。
2.报销单据的填写要求:费⽤报销单必须⽤蓝、⿊⽔笔或中性笔填写,各项要素必须填写齐全,所写内容必须与所附发票相符。
如属于替补发票,⽤铅笔标注实际业务内容,⽅便审批领导签阅,⼊账时需要擦掉。
招待费的敏感内容也需⽤铅笔填写。
3.报销单据的粘贴要求:报销单据必须⽤胶⽔粘贴附件,不得使⽤订书针、⼤头针、回形针串别。
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做退回处理。
各种单据粘贴必须整齐、牢固,单据的粘贴应保证财务⼈员⽅便复核报销⾦额、核实票据真伪、装订凭证等后续⼯作。
4.各种车票据的要求:各类长途飞机、车、船票均须有发票专⽤章,票⾯⾦额清楚。
背⾯应有经办⼈签名、⽇期、起⽌地址、。
超过报销标准票据须经董事长批准。
5.其他票据的要求:1)所有普通发票(包括定额发票、⼿写发票、机打发票)必须为新版通⽤发票,旧版发票⼀律不予报销(后附税务局相关通知)。
2)报销发票应当清晰记明公司名称,(单位名称必须全称,否则视为⽆效。
公司名称如有变动,报销发票填写公司名称随即变动)、开票⽇期、货物名称、型号、单价、⼤⼩写合计⾦额、开票⼈签名、开票单位发票专⽤章和当地税务局机关的发票专⽤章。
所有的报销票据不得涂改、挖补、否则视为⽆效。
3)住宿费发票正⾯必须有出票⽇期、⼊住和退房⽇期、住宿费⽤项⽬、单价、总⾦额、出票⼈签名及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专⽤章等。
4)电话费⽤必须凭邮电部门开具的有效发票为报销凭证。
5)发票遗失等⽆发票报销需写明原因并经董事长签批⽅可报销。
6.所有收据⼀律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各类报销单据凡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7.报销⼈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予报销、罚款等处罚。
附件⼀⼭西省地⽅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为了进⼀步加强我省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的管理,提⾼纳税服务⽔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式样⼯作实施⽅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12年1⽉1⽇起正式启⽤⼭西省地⽅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现就我省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换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普通发票换版时间我省地⽅税务系统新版普通发票换版⼯作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试点推⼴,2011年为发票换版⼯作过渡期,新版普通发票和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2012年1⽉1⽇起,新版普通发票正式启⽤,旧版发票停⽌使⽤(暂时保留发票除外)。
正规合法发票样票
附件1:新版地税发票的基本情况介绍:总体思路是取消手工填开发票,推广使用网络机打发票,缩小冠名发票印制范围,限制定额发票使用范围。
一、保留现有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新设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面值为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50元面值2012年起取消))。
除上述发票种类外,地税系统管理的现有其它种类发票一律取消。
二、调整发票防伪措施。
除“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继续采用干式复写纸外,我市地税系统管理的其它种类发票一律采用专用防伪纸张。
专用防伪纸张由“重庆地税+税徽”区域防伪标识组成,同时加印温控紫色荧光线。
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改用普通金红色油墨。
附件2: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换版通告一.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收发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21号)的规定,自2010年6月1起启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于2011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
新版统一发票的发票名称为“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发票票样可通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发票票样查询”栏目查阅。
消费者可通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发票查询”栏目、发送手机短信至1236623、12366-2服务热线查询发票真伪。
二.单位和个人在2011年10月1日后继续开具、受让过期作废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0年12月20日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必要性近年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强化普通发票管理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目前各地普通发票仍然存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的问题,既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也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和辨别真伪,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制约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
电费分割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始凭证拆分单的接收单位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北路移动公司地址发票发行单位名称梁志敏重庆市东大街地址甘肃省国家税务总局小金镇原通用机打发票日期于2011年9月13日,总额人民币(字)十万零一十万元分割金额为人民币(字)40.087人民币:408.70万元。
原始证书的主要内容是兰州东路营业厅的电费是分开支付的,因为区域经理的前室和出租室是一起支付的。
基站名称* *基站地址最后指示9006当前指示13093单价电费单价:1.00填写日期:2011年9月13日单位(签名和盖章)凭证准备: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始凭证拆分单的接收单位名称:青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北路移动公司地址发票开具单位:庆阳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大街268号,西丰区,原始凭证名称:甘肃省国家税务总局普通机打发票日期:2011年9月13日人民币(字)五十二十二二十二元仅人民币一百一十二十万元5242200元(换句话说)三千元仅一万元三千元原证书主要内容宏源营业厅电费拆分的原因是他前房房地产公司的已付基站总价3856单价3904电费单:0.7683填写日期:2011年9月13日单位(签名和盖章)凭证准备: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始凭证的接收单位名称拆分订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北路移动公司地址庆阳金盾物业管理公司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华裕管理办公室地址九龙南华裕路原凭证名称: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日期:2011年9月13日人民币(字)5300446元(字)100万元十分5304600人民币(字)2000元(换句话说)原始凭证的主要内容是兰州东路营业厅电费划分的原因,门面房地产的总付款c公司。
基站名称* *基站地址最后指示2000年当前指示单价2490电费单价:0.803填充日期:2011年9月13日单位(签名和盖章)凭证准备: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始凭证拆分订单的接收单位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北路移动公司地址发票开具单位:庆阳中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方538号西丰区临街原凭证名称:甘肃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日期2011年第13号人民币(文字)15.294万元仅110元教费1529400元人民币(换句话说)3334.10万元胶粉334000元原始凭证的主要内容是南大街营业厅的电费分摊原因前房物业公司总付款。
发票真伪查询方式汇总
发票真伪查询方式
1.查询范围:仅限税务票据,财政票据尚不能查询。
2.查询流程:
3.北京市发票查询示例: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1)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网址: /ptfp/fpindex.jsp
2)按照网站提示逐项输入发票信息
3)点击“查询”,显示查询结果
(2)《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1)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网址:
http://211.157.219.11/fpcx.jsp
2)按照网站提示逐项输入发票信息
3)点击“查询”,显示查询结果
(3)《北京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北京市增值税发票采用二维码防伪措施,目前只能通过北京市各区县国税局征收管理科查询发票流向。
1)观察纳税人识别号前六位,判断开票单位主管税务机关:
此张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前六位:110108,主管税务机关为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识别号与主管税务机关对应表见附录2)
2)拨打海淀区国税局电话82573439,查询发票流向。
附录:
2.北京市增值税发票真伪查询:北京市增值税发票采用二维码防伪措施,目。
发票知识题库(修订)
发票知识题库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于开始实施?A.2010年12月31日B. 2010年12月20日C. 2011年1月1日D. 2011年2月1日2、2011年1月1日起,服务业使用的“甘肃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规格为。
A. 190×101.6B. 210×239.7C. 241×177.8D. 210×2973、以下业可以使用“甘肃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有奖)”。
A. 运输业B. 停车、洗车C. 餐饮娱乐D. 出租车4、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违法票据举报报销奖励办法》规定,对消费者举报的违法票据,受理后应在()日内进行查处。
A. 15B. 5C. 10D. 75、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违法票据举报报销奖励办法》规定,报销奖励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元。
A. 1000B. 5000C. 10D. 76、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违法票据举报报销奖励办法》规定,对消费者举报的违法票据,结案后()日内给举报人兑现奖金。
A. 15B. 5C. 10D. 77、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什么证件?A. 工作证B. 税务检查证8、发票换版时,是否进行公告? A. 是 B. 否9、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出入境。
A. 发票B. 填开好的发票C. 空白发票10、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A. 种类B. 时间C. 数量11、《发票管理办法》中所称发票,是指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答案:《发票管理办法》中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12、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后,我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分为哪几大类?答案:2010年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后,我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
发票及银行代码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发票及银行代码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发票代码: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发票代码为10位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排列。
第1~4位为行政区域代码。
第5、6位为发票制版年份。
第7位为印制批次。
第8位为版本的语言文字。
其中,1、2、3、4分别表示中文、中英文、臧汉文、维汉文。
第9位为几联版发票。
第10位为发票金额版本号。
其中,1、2、3、4分别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0表示电子发票。
从2006年起,我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为电子版发票。
2. 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发票代码为10位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排列。
第1~4位为行政区域代码。
第5、6位为发票制版年份。
第7位为印制批次。
第8位为发票种类。
其中,6表示普通发票。
第9位为几联版发票。
其中,2表示普通发票二联版,5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
第10位为发票金额版本号。
其中,0表示电子发票。
二、通用机打发票的发票代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排列。
国家税务总局只对前七位做了明确规定:第1位为税务机关代码。
其中,1表示国家税务局,2表示地方税务局,0表示国家税务总局。
第2~5位为行政区域代码。
第6、7位为发票制版年份。
第8~12位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例如,HYPERLINK "/p-685404374607.html"/p-685404374607.html三、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客户账号1.银行行别标识代码银行行别标识代码采取类别编码方法,实行3位定长数字,由类别代码和顺序编码组成。
其中第一位为类别代码,用于区分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便于金融统计数据的提取;第二、三位为顺序编码,用于标识每一家金融机构。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3.08.02•【字号】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3.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注释:按照《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该公告全文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9号)精神,为方便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代开的对象和范围在本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应税服务(不含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购货方和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法人代表或办税人员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提交资料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附件一);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或办税人员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应税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凭据等有效证明。
二、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代开的对象和范围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且已在本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服务接受方索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法人代表或办税人员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提交资料1.《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附件二);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或办税人员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承运人自有车辆等运输工具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及复印件;或承包、承租车辆营运的,应提供承包、承租合同及出包、出租方车辆营运资质的有效证件、复印件;5.承运人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者托运单、完工单等有效证明。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怎么打印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怎么打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发票成为发票管理的新模式,也是国家税务部门推动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其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税务部门推行的一项新的发票管理形式。
在日常办公和财务操作中,了解如何正确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打印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打印前的准备工作在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之前,需要确认以下几项准备工作:1. 确认打印设备: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具备可用的打印设备,如打印机、计算机等。
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与电脑连接良好。
2. 安装打印驱动程序:如果是新的打印设备,需要先安装相应的打印驱动程序。
可以从设备官方网站或光盘中获取最新的驱动程序,并按照提示进行安装。
3. 下载并安装打印软件:根据企业或个人所在地区的规定,需要下载并安装相关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打印软件。
可以从税务部门官网或相关的应用商店下载合法的软件。
4. 登录并注册账号:根据软件使用的要求,需要登录并注册相应的账号。
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信息和企业证件等。
二、打印步骤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打印:1. 登录打印软件:打开已安装的打印软件,并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
2. 选择打印类型:根据需要打印的发票类型,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 输入发票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输入需要打印的发票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
4. 选择打印模板:根据个人或企业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发票打印模板。
通常软件会提供多种模板供选择。
5. 预览发票:在打印之前,可以预览发票的内容和格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打印发票: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 检查打印结果:打印完毕后,检查打印结果是否清晰、完整,并确保发票的重要信息没有缺失。
三、注意事项在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定期更新打印软件和打印驱动程序,确保软件和设备的兼容性,并及时获取最新的功能和安全性的更新。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全省国税部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全省国税部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6.05.09•【字号】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全省国税部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2016年5月9日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印发,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现将全省税务部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修订重新予以公告。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的相关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全省税务部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应当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开。
一、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规定,根据我省实际,本公告《甘肃省税务部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主管税务机关”系指县(市、区)税务局;承担本辖区全部或部分税源具体征收管理职责的市(州、区)税务局;承担本辖区部分重点税源具体征收管理职责的省税务局。
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或者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没有设立办税服务厅的税务机关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布日期】2019.10.22•【字号】甘交运〔2019〕47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转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税务局,省道路运输局、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随文转发,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网络货运对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网络货运是互联网与货运物流行业深度融合的典型代表,推进网络货运发展,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平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一二三产业跨行业融通的重要举措,对于加速提升物流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新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要充分认识发展网络货运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重要性,深入学习研究《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推进我省网络货运深入发展,解决货运物流行业普遍存在的运力空驶、长时间等货等突出问题,提高运输组织效率,集约整合运输资源,带动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贯彻落实《办法》内容,做好网络货运管理工作(一)明确许可事项。
对申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规定的网络平台服务功能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
全电发票专业知识讲解
前言/PREFACE
四川省纳税 人纳入受票 范围
安徽省、重庆市、福建省、河北省、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及 陕西省纳税人纳入受票范围
厦门市纳税人可开 具全电发票,受票 方范围为全国
2021.12.1 2022.5.10
2022.6.21
2022.7.18
2022.8.28
2023.1.28
2022.11.30
37
3.1.4 全电发票的基本特征-要素化
37
发票要素(211项)
基本要素(46项)
特定要素(163项)
附加要素(2项)
管理对象
纳税人交易行为
实施措施
• 全量化采集 • 标签化处理 • 要素化处理
实现目的
• 从严格管理纸质发票转向管理发票背后的数据 • 发票数据颗粒度更细、覆盖面更广 • 更好地服务特定行业经济分析和防范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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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全电发票的基本特征-标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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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种类划分
增值税发票(7种)
其他普通发票(10种)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 冠名机打发票 出租车发票
公园门票
通用手工发票 定额发票
医疗服务发票 公路客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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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全电发票的基本特征-要素化
发票要素(211项)
基本要素(46项)
如纳税人名称、商品名称 及代码、规格型号、单价、 金额、税额等
特定要素(163项)
开具特定行业、特定品目的 电子发票所必须填开的要素 比如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填写 运输起始地等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11.14•【字号】甘国税函〔2012〕278号•【施行日期】201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规范纳税人涉税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涉税信息,是指各级国税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依法制作或者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商业活动和个人的相关信息。
具体包括:(一)纳税人税务登记基础信息;(二)发票领购使用信息;(三)纳税人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办法备案相关信息;(四)纳税人申报、税款入库及财务报表信息;(五)纳税人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六)纳税人的各类资格认定备案信息;(七)定期定额纳税人的定额核定信息;(八)纳税人涉税违法违章信息;(九)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十)国税机关从第三方获得的各类涉税信息;(十一)纳税人税控装置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十二)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中,从纳税人处提取、记录的涉税信息和财务指标信息;(十三)其他涉税信息。
第三条对于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各级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应依法为其保密。
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门、社会公众或个人提供:(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二)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三)纳税人自身查询的信息;(四)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五)有职权查询且用于公务的相关部门查询的信息。
发票真伪查询网址法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fpcx/http://61.55.137.164:5001/dyxt/dzfpFpywQuery.do河北国家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http://61.55.137.170:7002/fpcx/fpcx090421.jsp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8089/fpcx/query.jsp河南省地方税务局/websites/4447_viewList.html?frame_id=5725&src=tax_index&item_id= 672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col/col44302/index.html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流向查询/col/col47487/index.html山东国税新版普通发票真伪查询/col/col52450/index.html山东国税旧版普通发票真伪查询http://61.133.74.253:2009/www/home.jsp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fpcx.jsp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ptfp/fpindex.jsp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fplxcxweb/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流向查询http://202.99.102.23/index_Query.jsp天津地税发票查询http://202.99.207.241:7001/nsfw/tindex.do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http://202.97.135.173/Sehup/invseek/index.html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查询/index/usehtm/frame.jsp?linkpath=1115&path=index/usehtm/invoice_que ry.jsp?kind=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fpcx/fpzw.jsp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查询/fp.jsp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http://218.25.48.199/jsp/fpzwcx/FPZWCX.jsp辽宁地税发票查询系统http://218.25.99.68:8080/InvoiceQuery/login.action辽宁国税发票查询系统/index_ww/fpcx/fpwscx.html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流向查询/DsFwCms/site/jldscms/cx/fpzw.html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浙江国税网发票查询/include/cx_fwskptfp.jsp浙江国税防伪税控普通发票/include/cx_dzfp.jsp浙江国税网络发票/basemain.jsp?id=2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aWeb/invoiceJsp/invoiceSearch.jsp宁波地税发票查询http://61.190.68.66:7001/HuaiNGSOutLine/cxjb.do?method=showCxJb安徽国税普通发票查询/安徽国税/portal/lib/2009/wsbs/zwcx.html安徽地税发票查询/portal/site/site/portal/jx/index.jsp江西国税发票信息查询/jxlt/inv/out/invoicequery/invoicequery.jsp?categoryId=730&rootCategory Code=001013012&siteName=jx&categoryCode=001013012江西地税发票查询/hbgs/invoice/湖北省国税发票查询http://113.57.129.73:8000/webroot/wlfp/FpcxAction.do?method=display湖北地税网络发票查询/zwjb_idx.jsp湖南省国税局发票真伪查询/wskj/jsp/frame/index.jsp?url=../query/Ptfp?categoryId=4397&categor yCode=001002004001006012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辅助办税系统/template.go?_template=1754&specialId=1777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wssw/jsp/common/query/fpcy.jsp?styleName=blue&siteName=fj福建国税发票查询/wssw/jsp/common/query/fpcy.jsp?styleName=blue&siteName=fj福建地税发票查询/厦门国税-查询区https:///fp/fpyz/fp_yz.do厦门地税发票查询(有认证无法用代理登记)http://218.25.174.172/wsfw/index/index.jsp大连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webroot/wsbs/Fpcx_QueryCsqkAction.do;jsessionid=TZMsJQ3V4YQdx v1Mx9JbvRVYjKYCQVnd1TXhw41ptm42k1Hvbwsk!-1713604826?method=load大连地税发票查询/wsbs/WSBSptFpCx_login.jsp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查询/wsbs/WSBSyjFpJpCx.jsp上海市卷票专用发票真伪查询/wssw/jsp/login.jsp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http://218.70.65.68:7008/fwpt/fpcx.jsp重庆国税发票流向查询/fpcx/重庆市地税局发票查询系统/sst/青岛国税局发票查询/n1093/n41961/n43001/n43031/n44321/n2381134/index.html青岛地税局发票发售信息查询/internet/home/index/index.htm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查询区——发票真伪查询/wssw/pages/wssb/fpcx/newfpcx.jsp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html/2008/10/28/148648.shtml江苏省国税局发票查询(里面的淮安国税外网也打不开,无锡国税没有发票查询,泰州国税打开速度特别慢)/col/col313/index.html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真伪查询/wssw/jsp/common/query/invoice_checking/invoice_checking_input.jsp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portal/gd/I8M983C3EN4IWCVBBBE70PDDIHG1YLWU.htm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wssw/jsp/home/fpcx.jsp?categoryId=100678&siteName=yngs&category Code=001035003001001云南省国税局发票查询:8290/fpbd/云南省国税新版通用机打发票比对查询/taxSearch/index.htm昆明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88/贵州国税普通发票查询/fpcx/fpzwcx.jsp贵阳市地税发票真伪查询(外网打不开)/col/col106/index.html#/jcms/fpcx.jsp广西省国税局发票查询/gstaxsvr/sscx.bl?act=12甘肃省国税局发票流向查询http://220.174.209.73:7006/海南国税发票查询/webpublish/block.1266.view.list.externlist海南地税发票查询/wssw/index/gzcx_index.jsp?forwardURL=../jsp/zhcx/ptfpzwcx/nsrzkf plxcx_001.jsp青海国税发票查询/青海地税发票查询/SiteAcl.srv?id=236宁夏地税发票真伪查询/zxbs/sscx/fpzwch/ 新疆国税发票查询/新疆地税发票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3.05.06•【字号】甘国税发〔2013〕81号•【施行日期】2013.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为加强全省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进一步规范热线日常运行,提升热线服务水平,甘肃省国税局、甘肃省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全国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甘肃实际和热线运行情况,制定了《甘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执行中如果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5月6日甘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热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以及《全国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甘肃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12366”是税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纳税人涉税服务需求的热线电话号码,并通过设立呼叫中心,承担12366工作的主要职能。
第三条甘肃12366热线以“用心倾听、真诚服务”为宗旨,积极响应纳税人正当诉求,力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第四条全省税务机关应当高度重视12366热线建设,保障经费支持,合理配置人力,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热线功能。
第五条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共有12366码号资源、共享热线平台设备、共用热线系统软件、共建热线服务场所等方式联合建设12366热线。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0.12.31•【字号】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根据总局及省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省国税局机关对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1日前省局机关制定或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007年经省局组织清理1994年至2006年规范性文件后公布保留的自制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有关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9件1.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7]36号)2.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普通发票印制、领用及减并企业衔头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7〕190号)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甘国税发〔2005〕280号)4.关于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国税发〔2003〕122号)5.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期限的通知(甘国税发〔2000〕68号)6.关于对福利企业、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1994]甘税流字第028号)7.关于我省电力企业发、供电产品增值税征缴问题的通知([1994]甘税流字第020号)8.关于有色金属锫烧矿增值税使用税率问题的通知(甘国税税政发〔1994〕035号)9.关于重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通知(甘国税税政发〔1996〕24号)10.关于增值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甘国税税政发〔1996〕007号)11.关于甘肃龙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户电力生产销售企业增值税征缴问题的通知(甘国税税政发〔1997〕104号)12.关于对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并运输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甘国税流发[1999]028号)13.关于印发《甘肃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甘国税流发〔1999〕001号)14.关于取消新红皮张经销货栈等两户个体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批复(甘国税流发〔1999〕037号)15.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甘国税流发[2000]011号)16.关于冶炼中间产品含金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甘国税流发〔2000〕第41号)17.关于对废旧物资经营业务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甘国税发〔2001〕183号)18.关于做好2001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发〔2001〕291号)19.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发[2002]1号)20.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甘国税明电〔2004〕14号)21.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抵扣"有关管理问题的紧急通知(甘国税明电〔2004〕16号)22.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甘国税明电〔2004〕22号)2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抵扣"有关管理问题的紧急通知(甘国税明电〔2004〕51号)2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甘国税函发〔2005〕17号)25.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陇南供电公司碧口分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税函发[2005]167号)26.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农业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异常等若干核查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发[2006]184号)27.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6]308号)28.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发[2007]17号)29.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甘肃省电力公司甘南供电公司增值税预征问题的批复(甘国税函发[2007]260号)30.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白银供电公司皋兰分公司增值税缴纳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税函发[2008]100号)31.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兰州供电公司永靖分公司增值税缴纳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税函发[2008]169号)32.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水供电公司陇西分公司增值税缴纳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税函发[2008]378号)33.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国税发[2002]158号)34.关于印发《甘肃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国税发[2002]130号)35.甘肃省国税局关于研究制定石油炼化及成品油销售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模型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6]321号)36.甘肃省国税局关于做好纳税评估经验总结及案例上报工作的通知(甘国税流便函[2007]5号)37.甘肃省国税局关于开展《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7]80号)38.甘肃省国税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酒类行业消费税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7]131号)39.关于对摩托车车胎减征消费税的通知(甘国税税政发[1996]009号)40.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流转税管理司关于征求修订烟、酒及酒精消费税税目注释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流便字[2006]18号)41.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甘国税发〔2005〕20号)4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5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6]50号)4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7]24号)4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7]39号)45.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甘肃千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税函发[2007]223号)4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8]64号)47.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甘肃省农资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2007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8]128号)48.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9]44号)49.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甘肃国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06]113号)二、部分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件1.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来料加工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甘国税函发[2006]16号)第五条“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已申报卷宗内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无法退给企业,由企业与海关协商再打印一份解决手册核销问题。
[最新知识]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关于增值税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我们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通用机打发票》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不涉及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是一般纳税人使用,涉及抵扣。
一般纳税人开票给一般纳税人,如果购货方不需要抵扣,那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如果购货方需要抵扣,就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购货方通过扫描认证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税额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开票给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所以,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像大型超市,虽然他们都是一般纳税人,但是由于开票量,开票点,和税控设备的原因,他们都不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而是开具《自印衔头发票》,这种《衔头发票》也是通用机打发票的一种。
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1。
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使用的是开票软件,严格来讲不属于税控系统,常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共一个税控系统,常用于一般纳税人。
3.营改增后,新增加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没有对应的货物运输增值税普通发票,虽然也是一般纳税人,其开具普通发票时使用的是国税通用机打发票。
4.除以上不同外,对于收票方(购货方)来说,效果是一样的,都属于不能抵扣的国税普通发票我们小编总结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通用机打发票是给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用的机打发票,税率为3%,增值税普通发票是给一般纳税人用的电脑发票,税率为17%以上就是关于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增值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