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2 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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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2·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2月13日22时30分许,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沟煤业公司‛)井田范围外一非法已掘巷道迎头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49.704万元。
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未报。
2月14日22时30分,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接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电话通知,称有群众举报东沟煤业公司井下发生透水事故,要求进行核查。
接通知后,晋煤集团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举报事故属实,有3名人员被困。
晋煤集团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成立了晋煤集团东沟煤业公司‚2〃13‛水害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展开了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副省长付建华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晋煤集团救护消防中心参加了现场抢险救援。
经过五天多的紧张搜救,至2月19日21时25分3名遇难人员被全部找到。
为准确查明事故情况,抢险指挥部继续进行排水、清淤、搜索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月16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组织晋城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并依法邀请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展开了事故调查工作。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派专人进行了督导。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应急评估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应急处臵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晋煤集团概况
晋煤集团是2000年8月28日在原晋城矿务局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为山西省省属重点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40000100090148‛,有效期自1958年12月31日至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07”G0041Y1B1‛,有效期自2013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3日。
该集团公司设有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下设生产处、机电处、通风处、安监局等业务部门。
截止2014年底,晋煤集团省内在册职工95000余人。
该集团下有寺河矿、古书院矿、王台铺矿、凤凰山矿、成庄矿、寺河矿二号井、赵庄二号井、沁秀公司岳城矿、长平煤业公司、赵庄煤业公司、太原煤气化、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公司‛)等68个子(分)公司。
2014年该集团公司共生产原煤6314万吨。
(二)天安公司概况
天安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由晋煤集团、泽州县泽鑫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两家出资比例分别为98.12%、1.88%。
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泽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注册号为‚140525100001636‛,有效期自2009年1月21日至2029年1月2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4”GQ029Y1‛,有效期自2014年8月13日至2017年8月12日。
天安公司位于山西省泽州县南村镇郎庄村,目前业务涉及煤炭项目投资、煤气电化相关项目投资,供电运营管理、经销矿山机电、煤矿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经营等领域。
天安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册职工5476人。
天安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层设有董事长、总经理(代理行使生产副总经理职责)、党委书记、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务,下设调度指挥中心、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地测防治水部、安全管理部、工程项目部、总工办等部门。
天安公司下有高都、润宏、圣华、海天、东沟、宏祥、瑞旺、恒源、隆东、广利、盈盛、昌都、壁盈、苇町、圣鑫、吴王山、朝阳、靖丰、晋瑞、峪口、岳圣山等21家煤矿企业,各煤矿企业主采煤层为3#、9#、15#。
2014年该公司共生产原煤255万吨。
(三)东沟煤业公司概况
东沟煤业公司隶属于天安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岭乡东沟村,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9号‛文核准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由原山西晋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与晋城市郊南煤矿整合而成。
1.持证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采矿许可证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证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4402‛,有效期自2012年10月25日至2028年10月25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40000115936296‛,营业期限自2012年8月16日至长期。
东沟煤业公司设臵有矿长(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同)、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持有的安全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
其中矿长张海兵安全资格证号为‚14114011600014‛,有效期自2014年10月3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生产副矿长范裕良安全资格证号为‚12114021600528‛,有效期自2012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机电副矿长姚强安全资格证号为‚12114021600552‛,
有效期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5年9月28日;安全副矿长宋国华安全资格证号为‚14114021600119‛,有效期自2014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3日;通风副矿长范建强安全资格证号为‚14114021600118‛、有效期自2014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3日;总工程师王青龙安全资格证号为‚12114021600529‛,有效期自2012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
2.基建手续办理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初步设计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302号‛文件批复;安全专篇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以‚晋煤监局字“2011”86号‛文件批复;开工建设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862号‛文件批复,批准2011年6月1日开工建设,工期21个月。
3.矿井建设情况
2011年11月30日该矿取得晋煤集团开工建设批复,开始一期工程副斜井施工。
2012年8月27日取得晋煤集团、天安公司下达的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的批复,开始二期工程建设。
2013年3月20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基局发“2013”396号‛文件对东沟煤业公司建设工期进行了延期批复,仍为21个月。
东沟煤业公司为瓦斯矿井,前期设计开采15#煤层。
该公司井田内3#、9#、15#煤层均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矿井设计采用斜立井—平硐综合开拓方式,共布臵四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平硐和回风立井。
其中主斜井利用原有井筒,担负全矿井的原煤提升任务,同时作为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平硐利用已有平硐作为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新掘副斜井担负矿井的辅助运输任务,为矿井主要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回风立井利用原有井筒进行刷大并安装梯子间,为矿井的专用回风井并兼作安全出口。
矿井井筒落底至15#煤层后,东西方向布臵集中运输大巷、集中轨
道大巷、集中回风大巷,然后三条大巷转向北布臵至井田边界,在15#煤一采区布臵首采工作面。
目前,该矿一期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毕(现有的双回路供电和主通风机能满足矿井建设的最基本需要,但并未形成永久的供电、通风系统),二期工程主水仓、主排水泵房、主变电所、副斜井井底车场、井底等候硐室、爆破材料发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井下消防材料库、南翼集中运输大巷东西段、南翼集中回风大巷东西段、南翼集中轨道大巷东西段已施工完毕,南翼集中运输大巷南北段剩余588.97m,南翼集中回风大巷南北段剩余397.85m,南翼集中轨道大巷南北段剩余400.1m。
三期工程已开始施工,其中150101工作面胶带运输顺槽施工78m,剩余461.542m;150101工作面轨道回风顺槽施工完成105m,剩余469.579m。
矿井在日常作业时,皮带司机和主水泵房相关人员从主斜井入井,二期工程的作业人员和矿方管理人员从副斜井入井,三期工程的作业人员从平硐入井。
4.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工程招投标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工程招标前,陕西包工头陈邦华找到双鸭山方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建筑公司‛)山西分公司经理方向阳,提出让双鸭山建筑公司参加东沟煤业公司三期巷道工程项目招投标,并说好中标后由他经营承包。
2014年7月21日,双鸭山建筑公司通过山西招投标网发布的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巷道工程招标公告报名参加投标并中标。
2014年9月1日,双鸭山建筑公司成立了天安东沟煤业项目部(以下简称‚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
9月12日,双鸭山建筑公司法人姚志荣和东沟煤业公司法人张海兵签订了施工合同(编号:DGSC-KJ-2014001)。
9月15日,双鸭山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杨树志代表总公司、方向阳代表双鸭山建筑公司山西分公司和陕西包工头陈邦华、尹本平在项目部签订了三方经
营承包协议,将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工程项目非法转包给了陈邦华、尹本平。
根据山西省煤炭基本建设局的备案资料,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刘立强,石海峰为技术负责人,郜新文为安全负责人,牛三保为机电负责人,朱永春为质量负责人,胡从炎为安全科长。
经查,刘立强和石海峰是双鸭山建筑公司的职工,郜新文、牛三保、朱永春、胡从炎是陈邦华在本地招聘的人员。
至事故发生时,双鸭山建筑公司及其山西分公司未对项目部进行过检查。
(四)施工单位概况
双鸭山建筑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注册资本6485.78万元,是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资质证书编号‚A1074023050201‛,长期效期。
双鸭山建筑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30500100000612‛,有效期自2001年12月30日至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黑)FM安许证字“2013”SYS3380‛,有效期自2013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3日。
该建筑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该公司设有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各1人,全国范围内现有6个开拓项目部、3个建井项目部、1个钻井项目部、2个机电安装分公司、2个综采安装队、1个机加分公司和5个土建项目部,公司现有员工1668人。
(五)监理单位概况
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天安公司公开招标并中标,2011年5月1日,与东沟煤业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编号:GF-2000-0202),成立了东沟煤业工程项目监理部,派驻监理人员6人,负责对东沟煤业公司兼并重组工程设计的矿建、土建、安装工程进行监理。
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是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直属的国有监理企业,具有矿山工程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市政公用
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持有煤炭行业颁发的矿山建设、房屋建筑、市政及公路、地质勘探、焦化冶炼、铁路工程,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资质证书编号为‚E114002332‛,有效期至2016年6月。
该公司现有职工1225人。
(六)爆破公司概况
2014年2月13日,东沟煤业公司、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二期施工单位)、江苏南理工春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三方就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爆破施工合同,该爆破公司主要负责东沟煤业公司的矿建工程爆破施工相关工作,具体为东沟煤业办理爆破作业项目备案、民爆物品材料购买、存储、领退、配送运输、民爆物品材料保管以及具体爆破作业等工作。
江苏南理工春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编号为‚320282000201211260197S‛,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质证书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编号为‚B219403202820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由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编号为‚3200001300015‛,有效期至2016年6月2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编号为‚(苏)FM安许证字[2013]02820001号‛,有效期至2015年7月15日。
(七)东沟煤业公司矿井水文地质与探放水情况
1.井田地质及煤炭资源情况
井田位于沁水煤田晋城煤炭国家规划区的东南部,晋获褶断带东侧,井田北部及中部的一东西向—北西向的向斜(闫庄向斜)横穿井田,向斜两翼倾角达25°~50°,在闫庄向斜核部形成2条落差分别为50~86m、50~70m的缓倾角隐伏正断层。
井田内无岩浆岩侵入、陷落柱等构造,地质构造属中等结构类型。
东沟煤业公司批准井田面积11.6584km2,开采3#-15#煤层,生产规模90万吨/年。
东沟煤业公司保有资源/储量为52.08Mt,设计可采储量25.93Mt,设计服务年限20.6年。
该矿为瓦斯矿井,前期设计开采15#煤层。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南中部属中等类型,属复杂类型。
北部15
-2
3#煤层顶板为泥岩、粉砂泥岩,底板为泥岩;9#煤层顶板为钙质泥岩,底板为泥岩;15#煤层顶板直接顶为泥岩、细粒砂岩,老顶为灰岩,底板为泥岩。
2.周边井田及采空区积水情况
该井田周围煤层埋藏浅,存在多处煤层露头线,上世纪80年代至资源整合前私挖滥采现象严重,有众多不明老空区。
采掘活动导致煤层顶板岩石裂隙发育至地表,导通煤层上部含水层及地表水,各采空区都不同程度存在积水。
矿井井田北部与晋普山煤矿相接,东部与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瑞旺煤业有限公司相接,西南角有已关闭的南岭煤矿,其南部和西部为煤层露头线,分布有众多已停采的私挖滥采小煤矿。
3.矿井充水因素及矿井排水系统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矿井充水主要因素有3#煤层采空积水、15#煤层采空积水、煤层顶底板含水层等,15#煤层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3/h,最大涌水量为120m3/h。
该矿主斜井底设中央水泵房及主副水仓,主、副水仓容积分别为750 m3、450m3。
水泵房选用MD150-30×4型水泵三台,配套电机型号为YB型,装机功率90kW,敷设二趟Ф195mm型无缝钢管作为排水管路。
矿井设计有2台BQ550-115/3-280/W-S型强排水泵,分别在掘进工作面各配套1台TK-200型探水钻机。
4.事故发生前探放水执行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界外非法开采区域1502工作面进风顺槽掘进面在掘进过程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要求,未进行专门的超前探和探放水工作,导致巷道冒险
掘进至老空区边界,距采空区仅剩2m煤墙。
未使用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作业,仅用锚杆钻机探水,发现巷道有淋水及钻孔出水时,未采取有效的预防老空透水的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东沟煤业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早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春节放假停工验收;天安公司也组织相关人员对东沟煤业公司进行了停工验收,并对矿井主绞车、主皮带贴了封条。
12日午班,全矿停工放假,每班仅安排5人进行井下排水、检查瓦斯、设备巡查等工作。
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于2月11日放假。
2月13日下午4点班,尹本平召集人员到井下界外非法采煤区域1501综采工作面,计划将该工作面支架、采煤机等设备搬至西一巷北侧的备用工作面(北四备用工作面)。
21时左右,夜班出勤11人,当班带班长尹本军在进风行人平硐口召开班前会,安排了当班主要任务是在1501综采工作面进行支护、挂网等作业,做好搬家准备。
21时30分左右到达工作面后,尹本军安排周家兵到皮带巷(西二巷)与1501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交叉口的皮带机尾开溜子,安排王泽江在工作面机头开工作面溜子,尹本军和其他人在工作面联网做撤架通道。
22时30分许,周家兵正准备发开皮带信号,突然发现皮带反转了一分钟左右。
周家兵急忙到工作面向尹本军汇报,刚汇报完,就听见王泽江大喊出水了。
尹本军赶紧叫周家兵、王泽江等人顺15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往外跑,到达透水巷口的时候,尹本军被水冲走。
王言平沿轨道巷出到西二巷,遇到其父王泽江,在和王泽江涉水同行至透水巷口时,王泽江因体力不支无法前行。
王言平又前行了十几米,回头看时,发现王泽江遇难。
23时许,当班遇险人员吴中国从井下安全升井后,向白班带班长胡从炎汇报。
胡
从炎向尹本平打电话汇报。
尹本平说不要着急,并安排胡从炎下井查看情况。
胡从炎下井后,在井下查看了一下,没有发现被困人员。
在上井的路上碰到谢吉和也下井找人,于是二人重新一起到井下进行查找,仍然没有发现被困人员。
上井后经了解有2人被困,然后向尹本平汇报,说这2人大概没有生还希望,因为水已淹到轨道巷变压器处(变压器被淹到一半位臵)。
汇报完后,二人换好衣服,到值班室等待尹本平安排。
其间,牛三保汇报说,电工班的张书林也没有上井,至此才知井下有3人被困。
(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1.东沟煤业公司、包工队应急处臵及事故隐瞒情况
2月14日上午包工队投资人李丽峰、股东尹本平到矿长张海兵办公室汇报了事故情况。
当晚矿长张海兵到包工队办公区找到李丽峰、尹本平预谋事故责任分工,未果。
李丽峰、尹本平于2015年2月14日逃匿。
东沟煤业公司、包工队均未组织救援。
2.事故报告及核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包工队投资人、股东、矿方均未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
2月14日18时许,有群众向晋城市公安局110举报,称东沟煤业公司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泽州县公安局南岭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到矿,向矿方核实情况。
矿方称已验收停工,现全矿放假。
2月14日22时许,晋煤集团接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电话,称有人举报东沟煤业公司井下发生透水事故。
集团公司立即安排相关处室人员赴现场核实。
2月14日22时30分许,又有4人到南岭派出所报案,说东沟煤业公司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其家属张书林被困,要求立即处臵。
随即南岭派出所民警和家属、矿方一起到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找相关负责人调查核实。
东沟煤业公司有关人员讲:‚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不知去向‛。
23时50分许,经初步了解,确定有
事故发生,公安部门立即进行人员情况核实。
2月15日3时许,晋煤集团核查人员撬开井下材料库铁门锁后,进入界外区域,发现井下有透水迹象。
6时许,集团公司纪委赴现场核实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晋煤集团应急处臵情况
事故核查属实后,晋煤集团立即启动了《晋煤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4版),成立了‚晋煤集团东沟煤业公司‘2〃13’水害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展开了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集团公司董事长贺天才、总经理李鸿双任总指挥,下设综合组、现场救援组、技术组、机电组、医疗组、舆情组、后勤保障组、善后组、保卫组。
指挥部调动晋煤集团救护消防中心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从古书院矿、寺河矿、天安公司部分下属企业抽调了人员、设备进行事故抢险救灾。
15日6时许,事故抢险救援人员在西二皮带巷和四号横川交叉点处发现了第一名遇难人员王泽江;19日17时30分许,在西一轨道巷距四号横川交叉点向里3m处巷道左侧发现了第二名遇难人员张书林;21时25分许,在西一轨道巷距四号横川交叉点20m处右侧发现了第三名遇难人员尹本军。
至此事故抢险工作结束,本起事故共造成3人遇难。
4.应急救援评估结论
(1)事故信息核实后,晋煤集团以及各方救援力量以抢救矿工生命为第一任务,分工明确,响应及时,处臵科学,措施得当。
(2)事故发生后,东沟煤业公司隐瞒不报,天安公司也不知情,均没有采取救援手段。
晋煤集团到矿核查事故时,天安公司参加了核查。
晋煤集团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后,天安公司积极参与了事故救援。
(3)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在本次事故发生后,东沟煤业公司存在瞒报行为。
三、事故现场勘查及技术分析
(一)事故现场勘查
东沟煤业公司行人平硐为进风井,铺设24kg道轨,轨距600mm,部分巷道底部有结冰。
井下平硐材料库铁门外侧有一道2008年7月筑建的密闭墙,将原东沟矿轨道大巷断开。
平硐材料库入口有1道铁门,为常关状态,门上无观测口。
进入平硐材料库后,在右侧壁帮上有不规则的类似方形开口,尺寸约为4000mm×2500mm,为进入越界区的轨道运输入口,十分隐蔽。
入口至原东沟矿轨道巷由一绕道连接,绕道内铺设18kg 道轨与原东沟矿轨道大巷连接,绕道内放有一个用皮带和木板做成的密闭板,密闭板经水泥喷浆处理,经询问,此密闭板用于应对上级检查,在上级检查时封堵平硐材料库右侧壁帮不规则方形开口,并在密闭板前堆放溜槽,用于遮挡轨道。
原东沟矿轨道大巷约304m,为原东沟矿废弃巷道(该巷道为上段进风、下段回风),为木棚支护,年久失修,部分巷道顶板用锚杆、木背板补强支护。
距绕道89m处有一吊挂式铁门,铁门正面喷浆,标有密闭符号,用以隐蔽非法开采。
距绕道109m处为回风联巷,与回风井相通,其内部为木支护。
原东沟矿轨道巷往北与西一轨道巷相联。
西一轨道巷外段约300m为原有废弃巷道,用木棚支护,部分地点进行补强。
西一轨道巷里段558m为机掘巷道,比较规整,巷道顶板为锚网、锚索支护,无帮支护。
西一轨道巷铺设有18kg道轨,轨枕为圆木、方木,轨枕间距远近不一,且平直度、水平度相差很大,铺设极不规范。
在西一巷有多部JD型调度绞车,1趟2吋无缝钢静压水管,1趟2吋塑料排水管,1趟35mm2橡套电缆。
1501工作面为综采工作面,剩余长度25m,为收尾阶段,工作面长度90m,配套ZY3800/15/30型掩护式液压支架,MG180∕420—WDK型交流电牵引采煤机(江苏中机
矿山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7月制造,出厂编号D31238,),直至第三次勘查时,工作面第40架支架往里仍有积水,无法通行。
1502为已掘好切眼的准备工作面,该工作面走向长度为340m,两巷掘进头沿顶板掘进,为3.8m×2.0m的矩形巷道,从里向外为下坡巷道,平均坡度5°,顶板为锚网、锚索支护,两帮未支护。
运输巷掘进头有约50m3/h水流流出,巷道底板大部分被水流冲刷至底板岩石,可见该底板为砂质泥岩,该巷有4处水洼,每处水洼深度不小于0.4m,最深水洼深度达0.7m以上。
巷道侧帮见明显过水冲刷痕迹,低洼处为全断面过水,坡道过水冲刷痕迹为1.3m,往里距切眼216m可见破坏的煤墙,为本次事故的透水点,透水点断面为3.6m×2.5m,煤墙最大厚度(右侧)2.3m,最小厚度(左侧)1.6m,距透水点向外约6m处有一根1.5吋无缝钢管连接1.5吋塑料管(经询问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井下作业人员,得知该管为导水管,2014年5月份,工作面迎头探出水后安装,用于排水),在透水点左侧巷帮处有两个编织袋沙包,被透水点左侧片帮煤矸埋压,巷内另有1根1.5m长麻花钻杆。
透水点以里为老空区,与运输巷垂直的老空巷道(近水平)左侧有水流出,该老空巷道中线位臵有2个疑似信号柱的木质支柱。
与运输巷方向斜交的老空巷道有一巨型老顶垮落岩石,宽3.6m,长度约10m左右,沿巷口向里,由薄变厚,最厚达6m多。
两个老空巷道顶板垮落严重,皆看不到头,老空区顶底板、侧帮皆无浮煤。
事故发生后,经技术专家组估算,本次事故涌水总量达30000m3以上。
老空水自上而下主要沿1502运输巷掘进头自南向北穿过原东沟矿西二运输巷和原东沟矿西一轨道巷后,向北向西进入另一老空区,部分水沿后河村废弃平硐流出,2月20日该平硐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