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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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说明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在乡镇(街道)的职能工作部门,承担着为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项重要职能。

2010年,全市XX个司法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加强基层基础年”活动,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落实编制和提高司法所人员素质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和队伍建设。

全市XX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实行司法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目前全市共有乡镇(街道)司法所XX个,其中乡镇司法所XX个,街道司法所XX个,落实副科级建制的司法所XX个。

同时,积极争取人社、编制部门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

全市XX个司法所共配备XXX名工作人员,其中45岁以上的XX人,大专以上学历XX人。

在加强人员配备的同时,市县两级司法局积极开展了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举办基层工作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
训,培训的内容涉及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司法所业务知识,以及基层司法行政网上平台管理和安置帮教软件使用等,切实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司法所办公用房和装备配备情况
市司法局以强基固本为目标,紧紧抓住国债投资建设司法所的有力契机,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XX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共投入建设资金2000余万元,建筑面积达17796平方米,每个司法所建筑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以上。

同时大力加强司法所配套工程建设,全市90%以上的司法所实现了装修、办公家俱、电脑、交通工具、工作器材统一配套。

三、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六县(市、区)和乡镇的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启动工作全部完成。

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及办事机构健全,为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法制教育,司法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

主要是将法制宣传资料送到辖区群众手中。

二是采取法律咨询。

在综治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活动期间,在人口较多的地域开设法制宣传站点,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
意识。

(三)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市XX个乡镇实现了乡乡(镇镇)都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在县直部门、乡直部门、行政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联络点,大大方便了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等人员,积极走访辖区工地和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维护问题专门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一些施工承包责任人有侵权行为的及时依法进行教育,较好解决了外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是政法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全市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继续大调解网络,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2009年至2010年两年间,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31456起,其中人民调解30281件,调解成功30098起,调解成功率98%,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是按照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

2010年,司法所
共开展乡级日常排查632次,有效化解了一批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我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000余名。

2011年全市各司法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全面贯彻“首要标准”,严格按照安置帮教有关要求开展工作,降低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2010年我市已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截止2011年3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0人,累计解除矫正75人,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对社区矫正人员中暴露出来的思想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落实相应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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