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风电场工程标准化工作手册(施工表格部分)

目录编制与使用总说明 第一章项目管理部分 SFDXM1 施工项目部成立发文 SFDXM2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 SFDXM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报审表 SFDXM4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审表 SFDXM5 管理制度报审表 SFDXM6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SFDXM7 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报审表 SFDXM8 变更工期报审表 SFDXM9 停电申请单 SFDXM10 工程施工停电计划表 SFDXM11 施工日志 SFDXM12 施工周报 SFDXM13 施工月报 SFDXM14 工程项目交底纲要 SFDXM15 甲供设备材料需求计划报审表 SFDXM16 乙供材料需求计划 SFDXM17 工程开工报审表 SFDXM18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 SFDXM19 工程复工申请表 SFDXM20 工作联系单 SFDXM21 会议记录(附件:签到表) SFDXM22 文件收发记录表 SFDXM23 通用报审表 SFDXM24 会议记录问题执行反馈表 SFDXM25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SFDXM26 工程总结 SFDXM27 施工单位启委会汇报表 第二章安全管理部分 SFDAQ1 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 SFDAQ2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报审表 SFDAQ3 专项应急预案报审表 SFDAQ4 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表SFDAQ5 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申报表 SFDAQ6 安全文明施工报审表 SFDAQ7 分包计划申请表 SFDAQ8 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目次 第三章质量管理部分 SFDZL1 工程创优施工实施细则报审表 SFDZL2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报审表

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BD-01-001 工程名称云南大理剑川甸南(33MW)风电项 目风机基础工程 单位工程 名称 风机基础工程 施工单位云南曲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立刚执行强制性条文项目施工用电 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执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4.1.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 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 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 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 备作保护接地 接零保护 5.2.2 电力为400/200V的自备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 桶 发电机排烟管道伸出室外,不得与油桶一起 存放 5.2.3 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 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6.1.1 架 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发电机组电源 4.3.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 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 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装置 7.2.5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 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 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设备开关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BD-01-002 工程名称云南大理剑川甸南(33MW)风电项 目风机基础工程 单位工程 名称 风机基础工程 施工单位云南曲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立刚执行强制性条文项目施工机械 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执行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0.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 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机械人员持证上 岗 2.0.5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穿戴安全防护用 品 2.0.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 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 范围。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0.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 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机械防护装置及信号 2.0.16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 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设置三废处理装 置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风力发电工程 工程强制性条文》安装、检修篇

2016年版《风力发电工程工程强制性条文》 (机组安装、检修篇引用条款)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T796-2012 5.1.1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心脏病、美尼尔病、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病症的人员,不应从事风电场的高处作业。 5.1.3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坠落悬挂安全带(以下简称“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防护服和工作鞋等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具备高处作业、高空逃生及高空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特殊作业应取得相应特殊作业操作证。 5.1.4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 5.2.6机舱和塔架底部平台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5.3.1 风电场作业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对雷电、冰冻、大风、气温、野生动物、昆虫、龙卷风、台风、流沙、雪崩、泥石流等可能造成的危险进行识别,做好防范措施:作业时,应遵守设备相关安全警示或提示。 5.3.3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塔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护鞋、戴防滑手套、使用防坠落保护装置,登塔人员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宜超过100kg。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不应登塔作业。 5.3.5风速超过25m/s及以上时,禁止人员户外作业;攀爬风力风电机组时,风速不应高于该机型允许登塔风速,但风速超过18m/s及以上时,禁止任何人员攀爬机组。 5.3.6 雷雨天气不应安装、检修、维护和巡检机组,发生雷电天气后一小时内禁止靠近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有结冰现象且有掉落危险时,禁止人员靠近,并应在风电场各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塔架爬梯有冰雪覆盖时,应确定无高处落物风险并将覆盖的冰雪清除后方可攀爬。 5.3.7攀爬机组前,应将机组置于停机状态,禁止两人在同一塔架内同时攀爬:上下攀爬机组时,通过塔架平台盖板后,应立即随手关闭;随身携带工具人员应后上塔、先下塔;到达塔架顶部平台或工作位置,应先挂好安全绳,后解防坠器;在塔架爬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绳和定位绳,安全绳严禁低挂高用。 5.3.8 出舱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系两根安全绳;在机舱顶部作业时,应站在防滑表面;安全绳应挂在安全绳定位点或牢固构件上,使用机舱顶部栏杆作为安全绳挂钩定位点时,每个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表格)

中电投滨海振东、淮海风电场工程土建及安全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中电投滨海风电项目部

编制日期: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前言 (1) 第二章:风机基础工程施工 (18) 第三章:风电场安全施工工程 (26)

前言 为加强中电投滨海振东、淮海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本标准由如下部分组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增补版)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1)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2)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008版)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一、强条的实施 1、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事前查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风机基础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审表工程名称:江西上犹仙鹅塘48MW风电场工程编号:TJ-JXHW-04-002 注本表一式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各一份,施工项目部存份。

江西上犹仙鹅塘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 施工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中电投江西上犹仙鹅塘风电场位于江西省上犹县双溪乡。双溪乡位于赣州市西部,上犹县北部,西北面与遂川县毗邻;西南与水岩乡为邻;东与寺下乡、紫阳乡接壤。风电场场址处在上犹县与遂川县交界处的一段山脉上,该段山脉由东北角的风打坳、风景山、中间的仙鹅塘及西南的大垇组成,整个山脉长约9km,大致呈东北—西南走向。该山脊线坡度较为平缓,山体间无深沟断开,山脊海拔高度在900m~1300m之间。山脊上无高大乔木及灌木,多覆盖低于20cm的矮草,为典型的高山草甸植被类型。场址范围坐标为N 26°3'31"~N 26°7'52",E 114°17'36"~E 114°23'24"。西北距双溪乡约9km,距上犹县约40km,距赣州市约66km。 本风电场风机一期24台,二期10台共34台,根据风机制造厂家对风机的吊装要求,在单个风机机位旁需平整吊装场地面积约为40m×50m,吊装场地的承载力需满足起重机吊装要求。风机基础采用天然地基圆形扩展基础,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单台基础混凝土量为。 本工程风机基础为圆形拓展基础,分上、下两部分,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基础上部为圆柱体,高,直径;下部为圆台柱体,直径为 m,最大高度为,最小高度为,风机基础埋深为,单个基础C35混凝土方量为,单个基础混凝土含钢量 m3; 2、编制目的 为规范江西上犹仙鹅塘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实现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特制定本执行计划,确保工程到达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目标。 3、编制依据 (1)《》(国务院令第279号) (2)《》(国务院令第393号) (3)《》(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7)《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2009版) (8) (9)《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风电项目强条实施要求及表格

强制性条文实施开展要求 工程中心安全质量部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为加强天润新能风力发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按《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进行管理的要求,需严格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 年版;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特制定本《工程中心强条实施开展要求》,各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基本规定1、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2、工程项目建设前,各单位应确定本工程项目有效的版本清单(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危险因素、环境因素),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工程开展过程中随新标准发行及时更新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 3、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应按计划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如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改正,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4、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结果在图纸会审(检)纪要中体现; 5、工程中编制的各类策划方案等文件中的措施、标准均应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应持与所检查专业一致且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7、各单位应保证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经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资料购置费、培训费、检查费、奖金等。 8、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各参建单位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9、业主项目部负责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具体强条的实施管理,各大区经理对本区域各项目的强条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工程中心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安质部人员对项目强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强制性条文实施(执行)计划编制1、建设单位制定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规划,各参建单位应有针对性的执行计划, 并对相关内容培训,做好记录。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2、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应由业主项目部负责编制,项目经理进行审核、经大区经理批准后下发各参建单位。 3、监理单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应由监理项目部组织编制,监理公司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文件封面的落款为监理单位名称,并加盖监理单位章。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4、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应由施工项目部组织编制,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应包括如下部分:(1)工程概况(2)编制目的(3)编制依据(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及附表:(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B)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C)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由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施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文件封面的落款为施工单位名称,并加盖施工单位章。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从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执行计划中的实施措施应有针对性,包含针对强条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内容。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审表见附表2.1,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见附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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