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笔记(第二章)
2022江苏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二章章节重点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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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二章章节重点总结范文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按是否使用票据,支付结算可以分为哪几种?其中各有拿几种工具?2、只能用于同城的支付结算方式是什么?只能用于异地的支付结算方式是什么?既可以用于同城的也可以用于异地的结算方式、3、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4、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5、现金是支付结算工具吗?现金是主要的支付结算工具吗?6、大写书写3405.33、60005.33、6530.66、102200.88、306.017、大写书写1月2日、2月10日、3月6日、10月3日、11月18日、12月20日。
8、票据出票日用小写有什么结果?大写不规范有什么结果?9、票据的“伪造”是什么?票据的“变造”是什么?票据的“变造”“伪造”是什么行为?10、现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结算金额的起点是多少?11、现金使用限额的规定?12、什么是坐支现金?什么情况下可以坐支现金?13、列举书中现金使用不得违反的规定?14、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15、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程序?16、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17、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的分类?18、个体工商户是单位结算账户还是个人结算账户?19、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的单位包括什么?20、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原则?21、什么账户一经开立就可以使用2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有什么规定?23、什么情况下要撤销银行账户?24、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一致性特殊规定有那些?25、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撤销银行账户顺序的规定和求?26、简单列举撤销结算账户手续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27、基本存款账户的定义?28、一般存款账户的定义?29、请说出可以有哪些专用存款账户?这些账户在使用中关于提取现金有何要求?30、什么情况下可以设立临时存款账户?31、设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32、什么情况下可以开立异地银行存款账户?33、列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34、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的处罚是什么?35、银行及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的处罚是什么?票据的种类?36、票据的种类?分哪三大类?37、支票的种类?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的区别?38、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哪几项可以授权补记?现金支票可以转让吗?39、使用空头支票等三种情况的如何处罚和如何赔偿?40、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什么?41、商业汇票谁是付款人?承兑字样记载在什么位置?承兑可否附有条件?双方商定的付款期限最长是多久?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4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商业汇票背书的分类商业汇票背书的必须记载事项?商业汇票背书能否附有条件?商业汇票保证的必须记载事项?要求是什么?45、票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46、支票的付款责任的解除条件是什么?47、哪些属于使用支票的违规行为?会有什么处罚?48、商业汇票出票后,对商业汇票的当事人有什么样的效力?49、需要承兑的商业汇票有哪几种?不需要承兑的有哪几种?各自的承兑期限如何计算?50、商业汇票的承兑步骤,个环节的要点是什么?承兑以后的效力?51、商业汇票背书的可否附有条件?可否部分转让?如果不可以说出为什么?那些汇票禁止背书?52、商业汇票保证的记载事项有哪些?哪些是绝对记载事项?保证可否附有条件?如果不行说出理由?共同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53、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54、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55、实际结算金额和出票金额有什么区别?56、银行本票有什么面额的?57、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多久?。
4.19财经法规知识点(第二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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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一、票据概述(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种类: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特征与功能1.特征(1)票据是债权凭证和金钱凭证——区别于物权证券(提单)和社员权证券(股票)(2)票据是设权证券——区别于证权证券(股票)(3)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而定,不得以文义之外的任何事项来主张票据权利。
2.功能⑴汇兑功能(最初功能)⑵支付功能⑶结算功能(债务抵消功能)⑷信用功能⑸融资功能(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三)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四)票据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
(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注意】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无付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3.区分付款人与承兑人(1)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2)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只在商业汇票中才有)【注意】除基本当事人外,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五)票据权利与责任1.票据权利⑴票据权利的概念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①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
②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③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
财经法规好笔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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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二)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票我国《票据法》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概述(1)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支票是确定的金额)(2)单位或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支票是同城)(3)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银行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4.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1)申请;(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
用压数机压印的汇款金额并加盖印章,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3)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应审查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财经法规二章金融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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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一节现金经管规定一、现金的使用范围(2009有变化)一般规定包括1 职工工职,津贴2 个人劳务报酬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一下(1000元为结算起点)的零星支出特殊规定(2009新增)1 对于一般规定中除了零星支出有1000元的规定,其他都没有限制,不要被选项中的金额而吓到。
2 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不得超限额(1000)除了有规定3 在销售过程中,公平对待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4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二、现金经管要求1.库存限额一般3-5 的零星支出特殊的可以大于5天但是不得超过15天2 不得白条抵库不得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3法律责任书上p151第二节支付结算概述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更改“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相关链接】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解释】该考点经常出多选题,考生应注意汇票、本票和支票这3个工程均不得更改,但授权补记的2个工程仅限于支票。
【例题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例题2】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2、签章(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例题3】法人和其他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例题4】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A、公司盖章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3、出票日期(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财经法规完整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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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1 会计概念1. 计量单位:货币(1)特点:货币作为商品一般等价物,具有价值尺度,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流通手段(2)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之一(4个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月度和年度>,货币计量)2.会计职能:核算职能(反映职能)监督职能(控制职能)§1.2 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法律规范总称广义:《会计法》、条例、制度、办法狭义:《会计法》1.《会计法》——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通过”1985年1月21日第6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修正”1993年12月29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修订”1999年10月31日第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新《会计法》2000年7月1日正式实施2. 会计行政法规——由最高行政机关制定(国务院)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3.会计部门规章——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机关制定(财政部)其他制定部门:(1)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财务部审核批准(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报财政部备案4.地方性会计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5.会计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金山区人民政府制定《会计。
办法》——属于非法源性规范文件表1.2.1会计法渊源法律效力层次制定部门典例高| 低会计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制度、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1.3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录文字1.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1)为了与财政、计划、统计、税务保持一致(2)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以实际经营期为会计年度(3)适用于外资企业2.记账本位币(1) 应当使用人民币(2)收支业务以另一种外币为主,可以使用另一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3)对外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折算为人民币(4)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是非题:1.根据《会计法》规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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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同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伪造、变迁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资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现金使用的限额1.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2.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以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同开户银行核定。
)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同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3.开户银行根据对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的,提取现金时,同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支付现金。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同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财经法规归纳与总结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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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考点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非现金结算1、银行(含信用社)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2、资金清算是金融机构之间办理资金调拨、划拨支付结算款项,并对由此引起的资金存欠进行的清偿3、货币给付4、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银行转账结算,即199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中所指的“支付结算”。
5、支付结算的方式: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6、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例1:多选: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主体是(ABCD)。
A.个人B.农村信用合作社C.银行D.个体工商户例2:多选:支付结算是( AB)的行为。
A.货币给付B.资金清算C.商品采购D.商品销售(二)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例1:判断: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T)例2:单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条规定,(A)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A.中国人民银行总行B.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分行C.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D.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商业银行总行例3:不定项选择: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下列关于其法律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 )。
A.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B.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C.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D.支付结算与一般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不同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D.银行不垫款原则例2:判断:为了便于结算,一个单位可以同时在几家金融机构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财经法规_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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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制度定义:支付结算: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汇兑、信用卡、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广义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帐结算;狭义支付结算仅指银行转帐结算。
分类:票据结算: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按照是否使用票据分:非票据结算:汇兑、信用卡、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同城结算: 支票、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按照适用区域分类: 商业汇票 异地结算:汇兑、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时间:1、银行结算帐户开立: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使用;①改存款人名称不开户银行和帐户---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2、银行结算帐户变更: <银行2个工作日报告>②改单位法人代表、住址、开户资料---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与2个工作日向中行报名。
①被撤并解散破产关闭 ②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3、银行结算帐户撤消:③迁址需要改开户银行④其他原因需要撤消帐户注:1、末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在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销注册验资临时存款帐户,其帐户资金退还给原汇款人帐户。
2、交回各种空白票据、结算凭证、开户登记证3、撤销银行结算帐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4、对1年未发生收付活动未欠开户银行帐务的,应通知单位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撤销手续,逾期视同意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同城和异地 5个工作日内申请; 基行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银行; 其他银行2个工作日通知存款人; 存款人3个工作日办理其他银行 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银行结算帐户银行结算帐户: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对开户单位的处罚)(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过程中)票据结算方式比较表(绝对记载事项基本要素:1.表明“**”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
《财经法规》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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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 个基本存款账户。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守法合规原则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 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 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 【例题· 单选题】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 期,下列各项中,将“10月20日”填 写正确的是( )。 • A.拾月贰拾日 • B.零拾月零贰拾日 • C.壹拾月贰拾日 • D.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 【答案】D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 有( )。 • A.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 或行书填写 • B.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 “人民币”字样 • C.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小写填写 • D.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 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 “正”字。 • 【答案】ABD
• 单选题: • 票据的出票日期2月12日应写成 ( )。 • A.2月12日 • B.零贰月壹拾贰日 • C.零贰月拾贰日 • D.二月十二日 • 答案:B
• 填写票据金额时,人民币10088元应写 成( )。 • A.壹万零捌拾捌元 • B.人民币壹万零捌拾捌元整 • C.人民币壹万零零捌拾捌元整 • D.人民币一万零八拾八元整 • 答案:B
五、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 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重要) 1.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 金的支取。 2.存款人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 基本存款账户。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1.开机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几乎是独立核算的所有组织)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如个体 工商户、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也可以开立基 本存款账户。 2.需出具的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如有税 务登记证也出具。 (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 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 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
财经法规知识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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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知识点结算财经法规知识点第二章、结算28.现金结算具有直接便利、不安全性、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等特点。
29.单位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款项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30.现金使用的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3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32.(1)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①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②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③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④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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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节没有做笔记。
一、选择题1、支付结算,广义的支付结算即包含现金结算也包含银行转账结算;狭义的支付结算只包含银行转账结算。
《支付结算办法》所称的支付结算是狭义的,即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5、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与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6、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劵。
7、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8、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多选题1、支付结算的特征: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融机构进行(这表明支付结算与一般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的不同);是一种要式行为(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分行制度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依法进行(主体是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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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特征:(1(2(3(如银行不能随意调度企业资金)(4人民银行总行)(5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1.2.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单位、定代表人或(1)出票日期须中文大写;(2两者必须一致,(3(二)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行书、繁体字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3.“人民币”字样与中文大写金额间不得留空。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5.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注:大写不规范,银行照受理,但带来的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月:1,2,10 前加零日:1-9,10,20,30 前加零11-19:前加壹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二、现金使用的限额:一般:3~5天;交通不便的单位:5~15天零星开支。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2.不准“坐支”现金。
(从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3.提现时写明用途。
4.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1.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2.配备合格人虽,岗位轮换;3.建立严格授权批准制度;4.审批人员不得超越审批权限;5.按程序办理资金支付;6.对于重要支付,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7.严禁未授权机构或人员办理或接触资金。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概念: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分类(1)按存款人不同分:单位、个人结算账户。
(2)按用途不同分: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注意:(3)按开户地不同分:本地、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三、基本原则(三)守法合规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一)开立(二)变更(三)撤销1.撤销事由:(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财经法规》第二章精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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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道德规范》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在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一是刑事责任。
具体: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追究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1.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其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2)法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6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在《会计法》中,行政处罚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实施,主要有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行政处分。
(1)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2)法定的行政处分的形式有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刑事责任1.刑事责任(犯罪行为),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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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居民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
现金存取
3、继承、赠与款项;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纳税退还 银 中选择并向开户行申请确认为 4、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其他合法款项
簿和护照等证明文件。
行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仅办理现
金存取业务
异 符合法定条件,在其注册地或
地 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
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
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D\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②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③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④守法原则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开立
①存款人添交开户申请
A\申请书“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并如实填写;
b\存款人有关联企业,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
C\个人开户,填写“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个人签章
存款人为个人的,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签章
⑤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A\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正式开立之日”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的核准日期
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的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2、变更 3、撤销: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实名制管理、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对账管理。
1.实名制管理
2.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3.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不得有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支付结算概述
一、概念(法律行为)
1、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①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②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银行转账结算,即 1997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中所指的“支付结算”。
2、银行转账结算是企业、单位进行资金结算的主要形式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专 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财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
用 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 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存 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 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 3、资金专用的证明文件
1、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 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存款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 个人转账收付
个 人
凭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 2、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
1、工资、奖金收入;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利息 2、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个人贷款转存;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 这一原则是《民法通则》“诚实信用”原则在支付结算中的具体体现
2、谁的钱进谁的账、有谁知配:银行是资金结算的中介机构
3、银行不垫付
划清银行资金和存款人资金的界限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款 结算账户
织机构经费、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临 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 1、因设立临时机构
时 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存户
3、注册验(增)资等
款
1、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2、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 超过 2 年。 3、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 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及现金管理 1、我国的现金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金属辅币 2、现金管理:指现金管理单位按照规定管理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库存的一项重要的财经管理活动 3、现金的流动性最强,使用时不受任何特定用途的限制,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 4、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任何开户者,必须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并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②国家鼓励开户单位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③各级人民银行应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B\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如 1 月 15 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 10 月 20 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③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
到角为止的,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元角分”
二、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注:1、前款结算起点定为 1 000 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2、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3、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转账结算
开户要求 出具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其它
基本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的主 要账户,一个单 位只能开立一 个基本存款账 户。
1、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 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
2、可以办理现金缴存, 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借款合同等有关证明
⑤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A\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பைடு நூலகம்
B\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C\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
1、可以用于银行转账 2、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 支取现金
1、购货企业在汇票正面 “承兑”字样、承兑日期 并签章 2、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不定额本票 定额本票
用压数机印 出票金额
1 千元 5 千元 1 万元 5 万元
1、签发超过存款余额的空头支票,银行处退 票外,处票面金额 5%但不低于 1000 元罚款 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 额 2%的赔偿金
②开户银行审查
A\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B\核准后,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③核准开户
A\对于核准类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
④办理开户手续
A\双方签订账户管理协议
B\银行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
存款人为单位的,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 4、异地常驻机构、外国驻华机构
存
5、个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会
款
6、单位设独立核算机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7、其它组织;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
一 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 般 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存 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 款 行结算账户
适用范围 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 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 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 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银行结算账户
一、概念和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其中“银行”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涉外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 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注、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3、银行结算账户特点: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活期存款账户
银 县)开立
行
签发 人
付款 期限
分类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