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新科技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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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区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规定及金额

深圳各区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规定及金额

深圳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光明区1.普惠性政策:对2020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规模以下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对2020年度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复审认定。

2. 2.“3+1”政策:对2020年度新落户且纳统在光明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且申报单位需符合《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中生命科学、新材料、智能产业规定的从事范围。

龙华区1.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龙华区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3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区块链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4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区块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龙岗区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激励;之后再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10万元激励。

宝安区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2.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大鹏新区对上一年度新认定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上一年度新认定和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对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又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追加一次性资金支持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深汕合作区(一)对首次认定或搬迁至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坪山新区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南山区对2019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0万元财政奖励;对2019年度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

认定高新企业必须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及评分标准

认定高新企业必须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及评分标准
第一条企业可对照本办法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注册 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附件\
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 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
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I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口类评价。
.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 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 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四、信息填报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I。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二、评分标准: L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企业从(1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比普通其税率降低了10个点。

未经过认定的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节省不少的资金,从而让企业进行后续发展。

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资金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最多可得100万。

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额度以当地的具体补贴额度为准。

4、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企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策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更加便利,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5、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扣除,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023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并纳入企业成本费。

其他与高温天气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例如,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要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劳动者,而不仅仅是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

发放的时间也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这意味着,每年6—10月,即使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也可获得100元/月的高温津贴。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归集最简单的是先找具有高企审计资质的专项审计事务所,他们就会发一些研发费用归集整理清单给你,如果想自己先归集的话如下: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注:A、B、C、D等代表企业所申报的不同研究开发项目2.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8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哪些费用属于研发资助的范围对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的范围是:一人员费:指内设三发机构中专门用于全时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二仪器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软件平台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四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五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六直接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比例及如何计算我们都知道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限为三年,但是很多企业都不清楚研发费用如何技术,即使知道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要满足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高新技术企业年审的复核标准依据深圳市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一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四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五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国家补贴项目记入什么会计科目,需要交税吗国家补贴项目记入什么会计科目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未形成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在会计准则下:这类补助是与资产直接相关的补助,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对于这类补助,收到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递延到以后受益期间,分别计入以后受益期间的收益;收到补助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国家补贴项目记入什么会计科目需要交税吗不需要交税;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如下所示: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B、实用新型7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或者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八大变化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联合制定并发布,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届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废止;最终颁布的版本通常不会有太大出入,因此征求意见稿对即将准备2016年申请高新资格的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在2008年内外资统一企业所得税率后,作为我国目前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面最广、受惠企业数量最大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新规定意义重大,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的最新体现;在与企业最为相关的“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的两个方面,新管理办法均做出了很大调整:一是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条件,让更多科技企业受惠于国家政策,在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核心条件上放宽标准;二完善以往政策的不足,提高政策弹性,更加符合实际;三是明显强化后续监督力度,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违规成本增大;新办法增加了“需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要求,同时,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高新资格”,可见,国家对于高新企业的后续管理寄予了充分的重视,也是2013年大检查的延续,企业需要予以充分的关注;事实上,按照税收征管法修改意见稿的规定,未来骗取税收优惠资格将纳入“偷税”范围,将被处以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切不可大意;与以往管理办法,在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后续管理等方面有八大变化:变化一:在知识产权方面,取消独占许可类型的知识产权;与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取得知识产权相比,“独占许可”取得知识产权是通过签署“独占许可协议”的方式获取,涉及境外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的独占许可协议,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尚不予受理备案登记,主管机关核查困难,在此背景下,新规予以取消;变化二:在人员比例方面,放宽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比例的要求;新办法由现行“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调整为“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同时取消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限制;取消“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规定;对于部分传统行业的大型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变化三:在研发费用方面,降低研发费用比例要求;研发费用比例是在高新企业认定中最为核心的指标之一,新办法将“三档”降为“两档”,以2亿元作为分水岭,设置4%和3%两个比例;将2亿元以下统一设置为4%,取消6%的比例规定,意在鼓励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使得包括“新三板”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高新资格;变化四:在申请材料方面,增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新办法规定,申请高新资格提交的材料中应包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同时,对企业税务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历年的纳税申报记录与会计报表等提交其他资料应保证内在逻辑的一致性;2014版申报表由原来的17张增加到41张,为税务机关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和风险管理、纳税评估提供了基础信息;变化五:在年度备案方面,增加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要求;现行办法并没有明确要求高新企业年度进行备案,而是在国税函2009203号文第五条就产品服务范围、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笔比重、科技人员比例,要求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新办法将高新企业年度备案列为法定义务,在具体备案的内容上基本与203号文保持一致,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按照新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依据本条的规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要被追缴其发生上述行为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变化六:在名称等信息变更方面,未进行报告将被取消高新企业资格;在新的规定出台之前,企业可以参考123号文的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否则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要被追缴其发生上述行为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变化七:企业重大违规行为将被取消高新企业资格并补税;现实生活中存在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轻微违规行为,便被取消资格的现象,因此,新规定更加尊重实际工作中的千差万别,更公平合理;值得注意的是,主管机关将会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国家需要有进一步规定来防范权力滥用;现行办法规定,法定情形下取消的高新技术企业未来5年不得申请高新资格,但新办法予以取消,并规定是按照征管法予以处理,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变化八:在公示时间方面,由之前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提高了工作效率,从2015年的申报来看,评审进度较以往年度有了大幅的提高,4月第一批认定的企业7月就公示,11月初就拿到证书,这是近几年来最快的一年;根据新办法的第21条,后续将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认定的具体标准、材料提交、申报流程、部门责任划分等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认定条件;企业应该满足以下7大方面的条件: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1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2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3发明专利从申请到取得证书至少需要三年,企业在申报发明专利时要提前做好规划;对于时间有限的企业,可以考虑采用受让的方式取得发明专利,转让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般申报时间需要6-12个月的时间,一般当年申报即可取得专利证书,申请软件着作权的期限为2-3个月,一般软件开发类企业适用较多,其他企业可以酌情申请,但要确保与主业的相关性;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即:1电子信息技术;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3航空航天技术;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7资源与环境技术;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应提供花名册和相关证书,其中花名册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职称等统计的人员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为准,证书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则上只需要提供部分证书,但部分企业会被要求提供全部人员的证书;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需要注意的是,8大费用中,“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外部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包含四个指标: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指标;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包括70;二是在认定程序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第一步:自我评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第十条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出认定申请;2第二步: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一般会在1~2个工作日完成企业身份确认;3第三步:准备并提交资料;按照认定需要满足的条件提交规定资料;4第四步:审查及认定;认定机构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再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5第五步:公示及颁发证书;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资格维持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按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年度备案;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同时按照新规定,连续两年未进行备案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进行补税;2名称等信息变更报告义务;按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企业应按照要求进行报告:按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企业应按照要求进行报告:3科技部、财政部、审计署等各项检查检查反映出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方面不达标;个别企业申报材料造假;在研发费用比例及核算方面,企业可以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结合起来,鉴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新规,企业应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高新企业可以借此完善核算体系;所谓辅助账,是对会计法定账册没有记录的内容所作的辅助记录账,格式、内容可以灵活处理,与明细帐的区别就在于他没有特定规范;在科目设置方面,有两个方式,一是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二是在“管理费用”下设置“研发费用”;。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二、设定依据(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三)《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四)《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税函〔2021〕46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发证日期为2019年或2020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8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深圳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评估体系

深圳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评估体系

深圳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评估体系第一部分:概述一、深圳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评估指标体系的目的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鼓励我市科技型企业积极进行各种类型的技术创新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研究和分析的工具。

二、选择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指标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所选择的评估指标要有代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并且通过定性、定量的分析和综合考核评价,得出科学合理、真实客观的评价结果。

2、导向性原则建立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就是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进行细分和量化,为政府出台鼓励企业创新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从而为政府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作好导向。

3、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要力求量化,指标比较结果可采用相对数,以利于不同规模和不同行业的企业间进行对比,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同时考虑今后深圳企业创新活动测度与国际接轨、参考国内外相关的重要指标。

4、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目的主要是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得到应用。

这就要求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指标体系的设置,避免形成庞大的指标群或层次复杂的指标树。

指标所涉及的企业数据易采集,计算公式科学合理,评价过程简单,利于掌握和操作。

要尽可能选取影响权重最高,具有足够代表性的综合指标和专业指标,从而比较准确、简洁地表述所涵盖的内容。

三、确定指标评估体系的方法和程序1、综述国内外相关的指标体系;2、提出30个反映企业创新活动的重点指标;3、相关部门讨论确定最后的评估指标;4、对100家企业的数据样本进行测度,确定各指标评估标准;5、相关部门讨论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系数;6、确定整个指标评价体系,编辑测度软件。

第二部分:关于指标体系中的若干界定与阐释一、在构造科技创新型企业指标评估标准方面,政策制定和分析所需要的信息被作为首要因素加以考虑。

深圳高新企业申报详细流程

深圳高新企业申报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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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法规类别】技术进出口与国际合作【发文字号】深府[1999]171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布日期】1999.09.24【实施日期】1999.09.2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9月21日实施日期:2008年9月21日)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1999年9月24日深府〔1999〕17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已经市政府二届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1998年2月9日发布1999年9月23日修订)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深发〔1995〕32号),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快实现把我市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战略目标,现就有关扶持政策措施规定如下:一、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有效、合理地配置政府资源,增强政府产业导向决策的科学性,由市政府聘请国内外著名科技、经济、(金融)、管理和法律专家,充实深圳市科技顾问委员会,其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安排。

充分发挥科技顾问委员会在制定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活动方面的评估、论证、咨询和推介等功能,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其中,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1999年达到当年预算内财政支出的2%,以后逐年增长,“十五”期间达到预算内财政支出的2.5%。

区、镇财政也须相应增加对科技的投入。

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附件1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一、认定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 分)A. 80%以上(5分)B. 70%-80%(3分)C. 60%-70%(1分)D. 60%以下(0分)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A. 10%以上(10分)B. 8%-10%(8分)C. 6%-8%(6分)D. 4%-6%(4分)E. 0%-4%(2分)F. 0%以下(0分)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每满 2 年得 1 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A. 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B. 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C. 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A. 三级以上(5分)B. 二级(3分)C. 一级(0分)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A. 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B.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 拥有自主品牌D. 参与制修订标准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A. 10%以上(10分)B. 8%-10%(8分)C. 6%-8%(6分)D. 4%-6%(4分)E. 2%-4%(2分)F. 2%以下(0分)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A. 50%以下(5分)B. 50%-60%(3分)C. 60%-70%(1分)D.70%以上(0分)(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9.符合深圳产业发展定位和市场主体培育体系 (可多选,满分5分)A.属于深圳市20个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分类(3分)B.属于入库“四上”企业(2分)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10.企业研发创新水平 (可多选,满分10分)A.至少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之一(均为有效期内)(2分)B.近三年获批复组建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或牵头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分)C.近三年至少一项产品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或首版(次)(2分)D.属于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园区除外)(2分)E.近三年进入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获奖名单(2分)(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1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 分)A.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B. 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C. 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D. 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E. 无(0分)12.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A. 研发费用总额 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B. 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C. 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D. 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E. 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F. 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13.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A. 20%以上(5分)B. 10%-20%(3分)C. 5%-10%(1分)D. 5%以下(0分)14.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A. 国家级(10分)B. 省级(8分)C. 市级(4分)D. 市级以下(2分)E. 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正文:----------------------------------------------------------------------------------------------------------------------------------------------------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1998年1月1日)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第一条本认定标准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指综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和)主要集中在研究、开发阶段,且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企业。

(三)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或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提供担保的企业。

第三条凡申请认定开发型或生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以下水平和标准:(一)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二)达到当前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三)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四)产品质量须经市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认定。

第四条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二)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均应在10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四)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五)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六)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10%以上;(七)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2022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2022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2022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08〕200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自主知识产权是指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第三条根据本办法认定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资助等深圳市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不能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市财政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应当从事以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或者技术服务的企业,单纯的从事商品销售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电子信息及软件;(二)生物工程、医药及医疗器械;(三)新材料;(四)光机电一体化及先进制造;(五)环境保护;(六)新能源和高效节能;(七)航空航天;(八)现代农业;(九)地球、空间、海洋工程;(十)核应用;(十一)利用先进技术、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十二)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易、工业设计等服务;(十三)与上述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深圳经济发展特点的其它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第六条高新技术是指符合本认定条件第五条所规定领域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一)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者经地级市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二)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合格;(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七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深圳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是深圳市政府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制定的一项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同时也为政府提供更好的管理和监督手段。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根据该指引,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技术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的条件。

这些条件的明确,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认定标准,也为政府提供了更好的管理和监督手段。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政策支持。

根据该指引,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科技创新基金、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也为政府提供了更好的管理和监督手段。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为政府提供了更好的管理和监督手段。

根据该指引,政府可以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的发展符合政府的要求和标准。

这些管理和监督手段的实施,为政府提供了更好的管理和监督手段,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是深圳市政府为了促进高新
技术企业的发展而制定的一项管理规定。

该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也为政府提供了更好的管理和监督手段。

我们相信,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方案及费用报价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方案及费用报价

项目申报方案书The project application scheme book总策General Mastermind:深圳市XXX有限公司一.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估表企业名称:深圳市XXX有限公司2、后期费用(以补贴35万做参考):35万*20%-1万=6万3、总共投入费用:4.7+6=10.7万4、总回报费用:35-10.7=24.3万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方案内容及流程(一)、策划与准备工作1、分析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企业研究管理水平、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各方面的条件。

2、通过公司自身的技术来做好知识产权规划。

3、确定公司自有的核心技术;4、重新包装公司的企业研究管理制度、确认企业核心管理技术。

(一)、技术策划与准备工作1、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专员。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技术策划,确定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进程。

(二)、前期资料收集与网上注册贵公司办公室须配合事宜:1、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协调文件的编制以及相关工作。

2、提供所有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地税、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收入明细表、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名单、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学历证书、近三年知识产权证书、销售合同、产品图片检测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新产品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部分产品销售发票、企业关于技术部的整套制度、研发设备清单、产学研合作协议及相关合作合同、企业的相关荣誉证书等)和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册信息表。

3、协调咨询师的材料编写,协助咨询师与个部门的衔接与沟通。

4、协助咨询师完成对高新项目申报网上激活工作。

咨询组工作安排:1、企业评测:根据企业近三年实施科研和产品开发的情况、经营管理组织水平、知识产权、经济效益等情况,诊断企业的不符合项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方法,协助企业划分技术所属领域等。

2、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注册工作。

深圳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深圳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深圳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一、背景介绍深圳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改革开放的窗口,一直致力于推动创新创业发展。

为了支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深圳市制定了相关的认定条件和政策,以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在深圳落地生根。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及其背景和要求。

二、认定条件深圳市对于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背景条件•(1)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2)企业法人在中国境内;•(3)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4)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强。

2. 企业业务条件•(1)企业主要从事技术研发、创新型产品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推广等与专业技术密切相关的业务;•(2)企业依托自主创新、自主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的研发和创造,实现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自主掌握;•(3)企业业务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经济效益。

3. 企业团队条件•(1)企业具有一支专业、高效的研发和管理团队;•(2)团队核心成员具备相关技术领域的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3)团队成员之间具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且能有效协同作战。

4. 企业创新条件•(1)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或技术,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2)企业拥有一定的科研和开发基础设施,满足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需求;•(3)企业具备技术领域内的先进技术和核心竞争力。

三、认定程序深圳市对于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程序如下:1. 企业申请认定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等。

2. 申请初审经初审,对企业的背景、业务、团队和创新条件进行初步评估,初审合格的企业进入下一阶段。

3. 实地考察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情况等。

4. 综合评定综合考虑企业的背景、业务、团队和创新条件,由评审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作出认定决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对本市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针对其202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情况,予以事后资助。

支持强度:结合当年度申请企业数量和预算规模,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

单个申请企业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请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9-2021年)和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7);(二)企业2021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三)企业应当完成税务部门关于2021年度加计扣除的申报;(四)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2021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五、申请材料(一)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进行登录在线填报申请书(二)2021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3)应符合以下要求:1.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2019年7月以前成立,2019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2.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国家高新与深圳高新区别

国家高新与深圳高新区别

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在2008年4月联合颁布《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了之前各省各地评选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列出了具体详细的条款要求,具体发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凡是满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各省科技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将获得税务局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企业领域:深圳高新和国家高新都要求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知识产权归属明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国家高新要求:发明1件以上,实用新型6件以上,软件著作权6件以上
深圳高新要求: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实用新型2件以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件以上。
c,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6%以上。
6,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深圳高新和政府高新都满足)
(二)享受利益:1、实质利益区别:一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可以减免10%,按照15%交纳。同时研发费用可以做加计扣除。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没有这些政策。
深圳高新要求: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b,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8%以上。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

50.深圳市安特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51.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
52.深圳市东方科达电子有限公司
53.业发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54.深圳市久实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55.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6.深圳市亿特联合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57.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97.深圳市哥尼视听技术有限公司
98.深圳市东震实业有限公司
99.深圳市成天泰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深圳市伊诺乐器有限公司
101.深圳市奥力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2.深圳市冠日电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3.普立万聚合体(深圳)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08年3月19日止,由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规划发展处接受举报。举报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单位举报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请署真实姓名)。超过规定时限或未遵守上述要求的举报恕不予受理。
89.伟创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90.深圳市伟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1.深圳市安捷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2.深圳市秦安科技有限公司
93.深圳市铭生实业有限公司
94.深圳市百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95.深圳市深台帏翔电子有限公司
96.深圳市恒冠电子有限公司
73.广品工业窑炉(深圳)有限公司
74.高豊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75.深圳市索菱实业有限公司
76.深圳市红岩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77.深圳市钜亚光电有限公司
78.深圳市博源电子有限公司
Hale Waihona Puke 79.映兴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80.深圳市威乐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好处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好处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好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B、实用新型7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研发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1)人员人工;(2)直接投入;(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5)装备调试费;(6)无形资产摊销;(7)其他费用(其它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开发费只能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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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分类号】D9884【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局【颁布日期】【实施日期】【失效日期】【内容分类】科学技术【文号】深科(1998)32号【名称】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题注】【章名】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1993年)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过去颁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认定标准及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名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题注】【章名】全文第一条为了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九五”发展计划,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和考核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产品”系指市科技局公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

【章名】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并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一)填写“深圳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证明书;(三)经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四)高新技术产品的科技成果、产品或技术等鉴定证书,技术标准、产品质检报告等;(五)银行贷款证和信誉等级证明;(六)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供投资或担保的合同及证明材料。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一)市科技局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分批审理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各申报企业将第四条所要求的材料于上述月份的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二)市科技局对各企业上报材料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初审,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给予答复,十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三)考察通过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计划局和市经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五~七人组成,专家评审小组依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评审;(四)市科技局在专家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对通过评审的企业给予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五)核准后五个工作日内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牌匾;(六)报国家科委及省科委备案。

第六条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年审淘汰制。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上季度统计报表,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经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贷款证原件。

第七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若发生变更行为,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视其变更情况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为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宏观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扣分制考核办法,具体扣分办法如下:(一)达不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的,扣10分;(二)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视情节轻重扣2~6分;(三)拒绝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四)未按期偿还政府有偿经费或银行贷款的,每逾期3个月扣1分;(五)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对担保业务不承担责任的,视情节轻重扣2~6分;(六)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办理的“多次往返通行证”或“因公普通护照”违反外事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扣2~6分;(七)未按时向市科技局报送季报表或有虚报、瞒报的,每次扣1分,拒报一次扣2分;(八)未按时报送《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及年终考核其他材料的扣2分,有虚报、瞒报的扣4分,拒报的扣6分;第九条考核累计扣分达到6分以上者(含6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考核累计扣分达到5分者,给予警告;考核通过的,在《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加盖有效期的印鉴,企业凭加盖印鉴的证书和考核通过的文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优惠政策的手续。

每年考核结果由市科技局行文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章名】第二章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第十条高新技术项目分为开发型和生产型两种。

第十一条高新技术项目的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一)填写“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申请书”;(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证书;(三)项目技术来源、技术水平、市场分析、投资规模等资料。

第十二条高新技术项目的认定程序:(一)市科技局于每季度第三个月分批审理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各申报企业将第十一条所要求的材料于上述月份的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二)市科技局对各企业上报材料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进行初审;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给予答复,十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三)考察通过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计划局、市经发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进行评审;(四)市科技局在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对通过联审的项目给予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五)核准后五个工作日内颁发“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六)报国家科委、省科委备案。

第十三条高新技术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

项目投产后,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第十四条高新技术项目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向市科技局上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项目,在证书上加盖有效期的印鉴,企业凭加盖印鉴的证书和考核通过的文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优惠政策的手续;考核达不到《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取消其高新技术项目资格。

第十五条承担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若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视其变更情况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名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题注】【章名】全文第一条本认定标准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

【章名】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指综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和)主要集中在研究、开发阶段,且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企业。

(三)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或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提供担保的企业。

第三条凡申请认定开发型或生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以下水平和标准:(一)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二)达到当前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三)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四)产品质量须经市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认定。

第四条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二)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均应在10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四)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五)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六)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10%以上;(七)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第五条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二)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均应在25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三)年人均总产值达20万元以上;(四)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五)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六)有检测设备比较齐全的质量检测部门,并按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七)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第六条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向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的数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担保额在1亿元以上,并且对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额或担保额分别占公司投资总额或担保总额的70%以上;(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三)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方法。

【章名】第二章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第七条高新技术项目分为开发型和生产型两种。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项目,指综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和)主要集中在研究、开发阶段,且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的项目。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项目,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项目。

第八条凡申请认定的项目,必须达到以下水平和标准:(一)产品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二)达到当前同类产品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三)技术成熟,投产后可形成生产规模,并可在三年内实现下列预期经济指标:(1)开发型高新技术项目: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2)生产型高新技术项目:年产值2500万元以上;(四)项目属新建项目,其资金、人员、设备已到位,并且处于设备调试或试生产阶段;(五)承担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应具备:(1)企业注册资金开发型企业: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型企业: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申请认定的项目投资规模:开发型项目: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型企业: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项目有明确的市场需求,资金和原材料来源落实,占用土地和消耗水电较少,无污染或有较少污染但有切实的环保措施等。

第九条本标准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标准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原标准同时废止。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01电子与信息:0101电子计算机010101超级小型计算机、大型计算机、巨型计算机010102高档微型计算机(PC)、多功能微型计算机(台式)010103便携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010104仿真机010105工业控制机010106网络计算机(NC)010107工作站010108服务器010109多媒体计算机(台式)010110嵌入式计算机0102计算机外部设备010201新型存储设备010202新型显示终端010203新型打印终端010204自动绘图仪010205座标数字化仪010206计算机高性能板卡010207智能化电源010208自动扫描输入设备010210硬盘驱动器及硬盘010211硬盘磁头010212新型电脑开关电源、不间断电源010213IC卡010214多媒体板卡、触摸屏010216光盘驱动器010215新型数模、模数转换器件010217CD-R0103信息处理设备010301办公自动化设备与系统(如数码复印机、油印机等)010302自动排版设备与系统010303激光照排设备与系统010304图形、图像处理设备010305文字、语音、图像识别设备010306光电信息处理设备010307印鉴、文字与图像鉴别系统010309商业金融终端设备及系统010310智能控制系统010311仿真系统010312网络系统010313文字处理机010314磁卡及IC读写器、POS等专用设备0104计算机网络产品010401网络服务器010402网络终端设备010403网络接口适配器010404多协议通信适配器010405网络检测设备010406其它网络系统专用设备0105计算机软件产品010501系统软件010502支持软件(中文平台软件、软件开发工具、工具类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等)010503多媒体软件(文字、数据、图形、图像处理和应用软件等)010504事务管理软件(MIS系统、金融、商业、财务、税务、工商、办公自动化、教育管理等)010505辅助类软件(CAD、CAM、CAI等)010506仿真软件与控制软件010507智能软件(专家系统、机器翻译系统等)010508网络应用软件(INTERNET、INTRANET等)010509安全与保密软件010510系统集成软件010511其他应用软件0106微电子、电子元器件010601混合集成电路010602大规模集成电路010603新型电真空器件010604新型半导体器件010605新型电力电子器件010607敏感元件与传感器010608专用集成电路(ASIC及FPGA)设计010609高性能石英谐振器0107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010701新型激光器010702激光调制器010703激光全息照相系统010704新型激光发光管、光电探测器010705集成光学产品010706平板显示器、STN液晶显示器、大屏幕与高清晰度彩色显像管010707微光、红外及热成像装置010708光存储器010709激光加工、激光测距/检测010710CD-ROM、DVD-ROM、光刻录机010711激光拾音头0108广播电视设备010801高清晰度数字彩色电视机、平板电视与新型投影电视装置010802新型有线电视系统设备010803高性能卫星电视接收设备010804图文电视系统设备010805影视节目制作设备010806全固态数字电视发射设备010807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010808数字音响设备010809摄录一体机010810数字收、录音设备010811光盘机010812大屏幕彩色显示系统(如33寸及以上尺寸的彩色电视机等)010813广播电视天线发射系统010814CD、LD、VIDEO-CD、DVD0109通信:010901高性能数字程控交换机010902计算机通信及数据传输设备010903数字移动通信设备010904数字卫星通信设备010905数字微波通信设备010906高次群光纤通信设备010907通信雷达设备010908高性能传真机010909多媒体通讯终端010910无线与有线混合网通讯设备010911综合业务数字网通讯设备010912网络系统互联及集成技术产品010913网络数据安全技术产品010914网管技术产品010915集群通信系统及设备010916高档无绳电话010917蜂窝电话010918电子信箱010919中英文无线寻呼系统010920无线、用户接入设备010921电报分集机及电报终端010922特种光缆010923光端机010924光器件及仪表010925一点对多点微波系统010926小型卫星地球站010927全球卫星移动通信系统010928程控调度交换机010929通信电源及电源系统010930通信机房集中监控010931高山通信机房远程监控010932SDH光同步数字设备010933新型路由器010934高性能数字调制解调器02生物、医药技术0201农林牧渔020101应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及其他高新技术培育的优良农林牧渔新品种020102新型兽用疫苗020103新型农用基因工程产品020104新型农用检测、诊断试剂020105新型农作物生长及病虫害防治产品020106新型兽用、水产品用生长及病虫害防治产品020107新型高效生物饲料及添加剂0202医药卫生020201基因工程药物020202基因工程疫苗及新型疫苗020203单克隆抗体偶合类药物020204医用单抗诊断试剂与试剂盒020205酶诊断试剂及酶用试剂盒020206DNA探针与基因诊断制剂020207活性蛋白与多肽020208医用、药用酶020209微生物次生代谢产物(特殊氨基酸、新型抗生素等)020210药用动植物细胞工程产品020211各类新型小分子药物020212新型化学合成、半合成药物020213采用现代制药技术制取新型中药及制剂020214新型生物保健品(药品类)020215新型海洋生物制取的药物和有用物质0203轻工食品020301新型、高效工业用酶制剂020302发酵法生产的特殊氨基酸020304微生物多糖及糖酯020305天然色素及高档香精香料0204其它生物技术产品020401生物化工新产品020402环境治理用生物技术产品020403高效分离纯化介质020404生物技术研究用新型试剂020406标准实验动物020407新型生物培养、医药制取设备03新材料0301金属材料030101高纯金属材料030102超细金属材料030103新型金属箔材及异型材030104非晶、微晶合金030105形状记忆合金030106大直径半导体030107新型电子材料030108超导材料030109储能材料030110磁性材料030111稀有金属及稀土材料030112高性能特种合金材料030113金属纤维及微孔材料030114触媒材料030115表面改性金属材料030116生物医学用金属材料030117贵金属材料030118特种粉末及粉末冶金制品0302无机非金属材料030201高纯超细陶瓷粉体材料030202无机电子材料030203高性能功能陶瓷、结构陶瓷030204高性能陶瓷纤维、玻璃纤维030205生物医学用无机非金属材料030206金刚石薄膜030207超硬材料030208人工晶体030209高等级镀膜/导电玻璃等特种玻璃030210光学纤维030211特种石墨制品030212特种密封、摩擦材料030213新型建筑材料030214特种涂料、填料、添加剂030215高效过滤材料030216高性能绝缘、隔热材料030217新型阻燃装饰材料0303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030301新型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030302功能高分子材料030303有机硅及氟系材料030304特种合成纤维030305特种橡胶及密封阻尼材料030306液晶材料030307染整、造纸、皮革、石化、日化用精细化工品030308有机涂料和胶粘剂030309医药、兽药、农药中间体及产品030310有机分离膜030311生物医学用高分子材料030312有机光电子材料030313改性高分子材料030314新型兴电子化学品030315特种工业表面活性剂030316高功能膜分离技术及产品0304复合材料030401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030402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制品030403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制030404复合材料用增强剂04光机电一体化0401先进制造技术设备040101工业机器人产品040102柔性制造单元(FMC)、柔性制造系统(FMS)、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应用开发产品040103变频调速装置、伺服控制系统及中高档数控系统040104新型数显装置040105高性能数控机床、加工中心040106精密成型加工技术产品040107高性能材料表面处理及改性设备040108新型的激光加工设备040109新型光、声、电、机一体化产品0402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040201机电一体化的纺织、塑料、印刷、包装、烟草、食品等轻工机械设备040202机电一体化的工程、矿山、冶金、邮电、运输制冷等机械设备040203新型的电力、石油化工设备040204特种运输车、新型船舶、机场、港口等先进交通运输设备040206高性能汽车电子装置、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汽车保修设备040207先进的扫描成像系统0403机电基础件040301高性能的机械基础件040302新型低压、高压电器,新型大功率电源040303精密模具及新型量具、刃具040304新型专用泵、阀、电机0404仪器仪表040401新型工业自动化仪表040402高性能分析仪器和信号记录仪器040403新型测量、计量仪器040404新型试验机与模拟仪器040405高精度新型传感器040406先进摄影器材及缩微系统040408智能化仪表040409激光/超声/红外/真空技术加工与检测设备0405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040501中高档可编程序控制器040502集散控制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040503工业生产过程自动控制系统040504电力调度与管理自动化系统040505防火、防爆报警探测器及控制系统040506防盗报警探测器及控制系统040507交通运输自动化监测与管理系统040508新型电视监控系统040509其它智能化控制器0406高档医疗器械040601射线、超声、红外、热成像、核磁共振等成像诊断设备040602医用生物化学检测与分析仪器040603生物电信号检测及临床监护设备040604射线、超声、激光、电磁波等治疗装置040605新型中医诊断与治疗仪器040607生命保障系统040608医用图像存储通信系统05新能源、高效节能0501新能源050101太阳能高效集热器及发电设备050102太阳能电池及应用系统050103大中型风力发电机050104液化燃气的存储新型装置050105新型制氢和贮氢装置050106新型高能蓄电池050107地热、海洋能的应用装置050108其它新型高效发电设备0502高效节能050201高效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的大、中容量工业锅炉050202新型流化床工业锅炉050203工业窑炉的新型燃烧装置050204新型余热回收装置050205高效蒸汽管网设备050206新型节能风机、水泵、油泵050207新型高效压缩机050208节能型空气分离设备050209节能型空调器、冷藏柜、高效制冷机050210新型高效电机调速装置050211逆变式电焊机050212新型高精度可控气氛炉050213高功率和超高功率大吨位电弧炉050214低损耗电力变压器050215照明电子节能产品050216新型节能型内燃机050217新型节水设备050218节能计量仪器仪表与自控装置06环境保护06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060101高效能、多功能(除尘、脱硫、脱氮、防爆)除尘器,高效烟道气脱硫及二氧化硫处理回收装置060102新型工业废气净化回收装置060103汽车排气净化装置0602水体污染防治设备060201城市污水处理设备060202工业废弃物处理、净化及循环利用设备0603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060301固体废弃物分离、分选和处理设备060302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处理设备060303城市垃圾的运输和处理设备0604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和放射性污染防治设备0605环保监测仪器060501环境大气和气体污染源监测仪器060502环境水质和污染源水质监测仪器060503固体废弃物监测仪器060504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和放射线监测仪器07航空航天0701航空器070103轻型、超轻型飞机070104无机械推进器的航空器(包括滑翔机)070105地效飞行器0702航空机械设备及地面装置070201航空发动机070204地面导航设备070205地面飞行训练装置070206航空仪表0704应用卫星070410卫星云图接收设备070411GPS卫星导航仪及定位系统070412遥感设备与系统070413遥感图像产品08海洋工程0801能源、矿产资源的勘探080101找油、找矿设备0802固体地球观测设备080202地震波、电磁波层析成象设备0805大型工程、海底设施基础稳定性勘探监测设备080501工程地球物理勘探设备080502海底设备防腐设备080503边坡稳定性监测设备09核应用0901核辐射产品0902同位素及应用产品0905核电子产品0907核能及配套产品注:该目录中所涉及“新型”产品应具备以下特征:①政策性:指符合深圳市产业政策;②新颖性:指在全国第一次研制生产;③创造性: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于研制生产过程中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已有的同类产品有重大改进,产品性能显著提高或使用功能显著扩大;④实用性:指产品符合科学原理设计、生产,具备合理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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