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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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编制报告(第一章)

第1章:行业重疾表的编制

1.1项目的背景

1.1.1重大疾病产品的起源和发展

重大疾病(以下也称“重疾”),一般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比较常见且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均较高的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起源于南非,是由巴纳德医生(Dr. Marius Barnard)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发的保险产品。巴纳德医生注意到部分患者在进行了心脏移植等重大手术后,家庭财务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的治疗和康复,因此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这种针对性高、保障性强的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一经面世,即受到广泛关注并迅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重大疾病保险陆续被引入到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一些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重大疾病产品在各个主要市场上也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 从产品形态上看:南非和英国市场的重大疾病产品主要为提前给付型产品;日本市场主要为特定疾病(癌症)产品;澳大利亚市场主要为可保证续保的自然费率产品。

➢∙∙从销售渠道上看:大部分市场的重大疾病产品通过保险经纪人或私人理财顾问渠道销售,个人代理人渠道也销售一部分重大疾病产品。房屋贷款持有人则往往通过银行渠道购买重大疾病产品。

➢∙∙从消费人群上看:中高收入人群和私营业主是购买重大疾病产品的主要人群。选择私立医院就医的人群和希望为子女提供较高教育水平的父母也是购买重大疾病产品的重要人群。

➢∙∙从市场发展上看:重大疾病产品虽然起源于南非并率先被引入英国市场,但这类产品在欧美市场经过了1990年代的快速发展后,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重大疾病产品在亚洲市场上在产品丰富程度、新单销售规模、市场反映等方面的表现都非常突出,成为亚洲市场最受欢迎的保险产品之一。

20世纪90年代中期,重大疾病保险被引入我国市场。1995年3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产品。1996年,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推出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产品”。

1.1.2 重大疾病产品在中国

重大疾病产品自引入我国开始,立即引起了市场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各家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各具特点的重大疾病产品。重大疾病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寿险业的重要产品之一。2005年底,中国大陆市场已有超过3,600万件重疾产品的有效保单,这一数据已超过全球其它几个主要

保险市场的重疾产品有效保单的总和。至2010年末,我国市场上重大疾病产品有效保单数量已是2000年末的将近11倍,年均增长27%。

图1.1.1中国大陆2000至2010年重疾有效保单增长图随着重大疾病保险在我国的热销,关于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尤其是达到何种医学标准方可进行保险理赔这一问题,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2006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着手研究全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标准定义,并于2007年正式颁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定义”,见附录A)。该规范要求: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标准定义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

述疾病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标准定义一共给出了25个重大疾病名称和定义。

目前,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已涵盖超过30种常见重大疾病,为提高人民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能力,完善我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重大疾病保险充分体现了保险保障功能的核心本质,是保障类保险的最重要产品之一。

1.1.3 重大疾病发生率表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尚无统一的重大疾病发生率表,重大疾病保险定价和法定准备金评估工作高度依赖国外再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与我国受保人群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严重制约了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一方面,保险市场各个重疾产品的定价水平不一,不利于受保人选择产品;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法定准备金评估标准不一,不利于提取充足的准备金以应对未来的赔付,对受保人而言存在较大风险。因此,为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重疾产品乃至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重大疾病发生率表。

英国保险市场2001-2005年每年销售的新重疾保单量约在75万件左右,尚不到我国的10%,但英国的相关研究机构已编制完成了保险行业的统一重大疾病发生率表。我国保险市场中重疾产品的数据量充足,并有全行业统一的重大疾病标准定义,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寿险业已统

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行业重疾发生率表的重要性和急迫性。我们认为,编制我国第一套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发生率表已具备了充分的条件。

2011年,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精算师协会汇集行业技术力量,成立了经验分析办公室,国内6家大型寿险公司和1家最大的再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同年9月,经验分析办公室启动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编制项目,简称为重疾表项目。

1.2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重疾表项目由中国精算师协会组织和开展。中国精算师协会下设的经验分析办公室(简称“办公室”)负责此次项目的具体实施。

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成员由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单位专职负责经验分析工作的精算人员组成。办公室以项目制的方式对重要的课题开展研究工作。办公室成员基本为兼职人员,主要以封闭集中和会议方式参与项目。

图1.2.1经验分析办公室组织结构图

重大疾病发生率表编制项目是经验分析办公室成立后的第一个项目,办公室专门为此成立项目组。项目组设数据标准小组、技术小组,并邀请外部技术专家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图1.2.2重疾发生率表编制项目组织架构图

此次行业重疾表的编制分为4个阶段,分别为项目启动阶段、方案研究阶段、数据收集阶段和发生率表编制阶段。

1.项目启动阶段(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

经验分析办公室于2011年7月18日在北京揭牌成立。自2011年9月开始,办公室开始筹划重大疾病发生率表编制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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