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考试制度及其发展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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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考试制度及其发展简述
我国是世界上实行考试选拔人才最早的国家。据《礼记·学记》记载,我国古代西周时“国学”中的大学,就设有定期测试学生学业的考试制度。汉朝则有了“设科射策”的考试方法。隋朝出现了科举考试的选择人才制度。科举考试采用平等竞争、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形式,比世袭制度进步得多。它经过唐、宋、元朝的不断完善,至明朝就基本定型,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皇帝下诏停止科举。科举考试经历了1300多年,为世界上历史最长的考试制度。
科举考试的发展主要有两个阶段。前期从唐朝到宋朝,它的主要特征是分科举才。比较稳定的科目有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进士科主要考政治性文章;明经科主要考五经(诗、书、礼、易、春秋);明法主要考律令;明书主要考书法;明算主要考算术。后期明清时期的主要特征是通过逐级考试选拔人才。当时科举考试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院试(府、县)、乡试(省城)、会试(礼部)、殿试(保和殿)。及格者分别为秀才、举人、贡士和进士。殿试第一、二、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
考试的方法有口试、帖经、墨义、策论(问)、诗赋等。帖经、墨义、策论分别为现在的填空题、名词解释、论述题的源流。诗赋即要求考生当场按文体和规定的格律作诗。
另外,宋朝时对考试的结果采用了积分法,元、明朝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积分制,如明朝时规定:文理俱优给一分,理优文劣得半分,文理俱劣无分。一年内积分达八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成绩优异者经皇帝批准可提前毕业,破格录用。
明中叶后,科举考试采用程式严格的八股文为其规定文体。这种文体规定每篇文章必须经过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其中从起股开始才是正式议论,中股是全篇的中心。并且规定试题只能按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命题。
八股文作为一种文体,注意章法与格调,自有其文学上的地位,但作为考试的规定文体。从教育的角度而言,对考生起了束缚作用。首先,八股文要求考生在考试的内容上要与古人的思想和口吻一致,其次,在形式上要按一定的格式和数字填写。第三,命题只能根据四书五经。这样考生们预先就经书中可以作为试题的写成若干篇文章,或请人代写后死记硬背;而主试者由于多年考试,书中可作命题的成句几乎使用殆尽,为了防止考生投机取巧,不惜截取经书中部分语句作为题目,或截取语句任意搭配
组合,以致试题五花八门,不伦不类。这种极端注重形式,脱离实际的考试结果,诱使一代代知识分子步入愚昧的泥潭。有人曾评论道:“八股之害,等于焚书”。鸦片战争之后,科举制度的空疏无用的弱点益形暴露。最后清政府下令停止科举。
自考试出现以来,就其所处的地位、作用来说,它对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尤其对对我国古代的教育系统、教学内容和考试方法、以及考试制度和科目设置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