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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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如何报名?
此次招考报名工作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9:00至3月20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网址是。
2.报名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身高、视力、履历情况、家庭情况等;
(2)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准备好相关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并确保有足够金额。
其中,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
考生可以使用同一张网上支付卡为自己和他人缴纳费用。
3.报名流程是什么?
报名流程主要报考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职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缴费等。
考生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点击“报名流程”浏览即可。
郑重提示:本次报名时间较短,为确保您报名顺利,请尽早报名,及时缴费,防止报名后期网络堵塞,影响报名、缴费。
4.填写个人信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提交报考职位后报名中断怎么办?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职位后,如突遇网络中断而造成报名不能成功时,请报考人员重新登陆报名系统,若系统提示此身份证号已报过名,则说明你的信息在初次报名时已提交成功,请报考人员进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查询和修改。
6. 如何查询报名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48小时后,3月22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和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请于3月22日16:00之前,点击“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就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和修改个人报考信息。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如果系统提示没有找到你的信息,则可能是初次报名没有成功或输入的身份证号、密码有误。
请报考人员注意填报和查询时均必须在半角状态下输入信息。
7.报考人员如何查询职位调整情况和如何进行改报?
请报考人员在2013年3月27日9:00前查询职位取消情况,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3月27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改报其他职位。
请报考人员在2013年3月27日全天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联系有关改报事宜。
8.怎样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若发现照片在资格审查表显示正常,则表明上传成功。
若在网页上显示不出,则原因可能是照片的格式不支持在网页中显示,报考人员可使用PhotoShop等图像编辑软件打开照片图像查看其格式,并设置为jpg格式,再次上传即可。
9.报考人员何时进行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3月25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进入“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点击“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考试费用。
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
报考人员使用规定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缴费。
同一张卡可为多人进行缴费。
报考人员应及时缴费,以避免后期网络壅堵。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0.如何确定缴费成功?
一般情况下,报考人员缴费后,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缴费成功,即表明考试缴费成功。
报考人员返回网上报名系统,发现缴费状态仍然是未缴费状态,可能是因为银行与网上报名系统存在通信延迟,请报考人员先去查看自己用于缴费账户的余额,如发现费用已扣,则不要重复缴费,可于第二天上午10:00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
11.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但在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确认并先进行网上缴费。
2013年4月12日至15日期间,在各市考点考试的,报考人员可到参加考试的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手续;在省直考点考试的,到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
号楼4楼)办理减免手续。
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同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12.笔试地点如何设置?
笔试地点分省直考点和各市考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考点分别设在各设区的市级政府所在地(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参加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4月9日至1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通过准考证查看具体考点和考场。
13.各科目答题方式是什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的客观题部分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知识》的主观题部分和《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作答。
日语、韩语和维吾尔族语言等考试科目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
请考生务必按规定要求正确用笔和正确填涂(写)。
14.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哪些东西?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因办理二代身份证或其他原因无法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的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并盖户籍章)入场考试。
严禁考生携带任何参考书、通讯工具和计算器进入考场座位。
15.考生如何查询成绩?
5月14日20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考生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查询考试成绩。
报考须知
概述
报考须知是指导考生如何报名的告示,也是对招考公告的详细说明。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
报考须知的相关内容
(1)报考对象
一般除部分京内紧缺专业及其职位允许京外具有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外,大多数专业及其职位均由京内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京内及地方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报考。
其二,允许档案存放京内有关交流中心,并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的职工报考。
其三,允许当年度春季毕业的外语、财会、计算机、考古专业研究生和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关专业的北京高校研究生报考,有关京外生源研究生录用后的留京问题,由人事部解决。
其四,允许国务院军转办及双(退)办批准,1994年在京安置但尚未找到安置单位的营以下转业军官及复员军人报考。
其五,允许集体、民办、合资等单位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其六,单位地处远郊区县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有关管理权限,出具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未能出具的,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报考。
对允许报考者,贮存到人事部"备选人员库"中,待开来介绍信后,作为"备选人员"予以推荐。
其七,中小学及公安、劳改系统的报考人员,也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照管理权限出具市、部级等所属教育、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
不能出具的,按前述"6"中的类似办法处理。
B.京外报考人员
其一,面向京外招考的部门,其招考对象应符合有关规定中关于京内紧缺专业或特殊工作经历的要求。
其二,京外报考人员均应为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
其三,边远地区及中小学教师或某些特殊行业的京外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省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2)资格条件(上文已述)
(3)有关资格证书的认定:
A.对于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资格认定。
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在由国家教委承认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二,在由军委批准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三,在中央党校接受教育并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予以承认。
B.对于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的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评定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的须由省、部级主管单位评定。
其二,职务。
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其能出具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并颁发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报考时予以承认;企事业单位人员属聘用干部或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报考时予以承认。
(4)报考志愿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报考者填报专业相同、相近的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部门(三个选择职位)、第二志愿部门、是否服从分配。
其二,对于填第二志愿部门的考生,在其第一志愿不能实现,而第二志愿部门由于其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报考职位可能出现空缺时,可以允许其参加第二志愿部门的面试,继续竞争。
其三,所有填报服从分配的报考者,由于考试成绩或职位所限未能被录用,并符合"备选人员库"的人库及推荐条件的,人事部将予以推荐。
其四,有时规定,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二至三个不同职位。
B.京外报考人员
京外报考人员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部门和是否服从分配。
(5)京外报考人员的考试与录用
A.京外招考部门可根据职位的要求和待业特点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考或面向本行业的公开招考。
B.京外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考部门的要求,按照人事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考试内容,赴京参加考试或在京外考场参加考试。
C.京外报考人员经考核考核合格并报国家人事部备案后,由人事部解决有关的进京指标问题。
(6)招考部门、录用人数及专业见招考公告。
报名情况
考试时间
国家人事部在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方便考生,定时定期”。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
以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一类。
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二类。
报考第一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考查范围包括:
常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以下三种题型:阅读理解(短文阅读、文章阅读)、词语表达(选词填空、词语替换)和语句表达(病句判断、歧义辨析、长句判断、选句填空);
数量关系(数字推理、数学运算);
判断推理(图形推理、演绎推理、定义判断、事件排序);
资料分析(文字资料分析、表格资料分析、统计图形分析)。
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35-140道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时间短、题量大,这就要求考生不仅做题速度要快,还要具备一定的答题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行政管理等理论知识以公务员身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报考第二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一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的题型、题量、难度等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略有不同。
专业科目笔试的内容、方式由各招考部门确定。
在各地实际操作过程中,考试科目可能不完全一致,部分省市可能还会考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考生可根据当地招考公告进行复习。
考试公告
2013年3月5日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正式发布。
本次考试确定笔试时间为4月13日, 3月 15 日9:00至3月20日24:00期间网上报名。
为了广大考生详细了解公告内容,中公教育专家现就公告进行详细解读。
一、招考人数增加1691人
2013年安徽省招录公务员人数稳中有升。
今年共招录6850名,其中省直机关1247名,市以下机关5603名(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计划);而2012
年为5159名,其中省直机关628名,市以下机关4531名(含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计划28名)。
从招录总人数看增加了1691人。
从具体职位安排可以看出,此次招录加大了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发展。
考生在关注省直机关职位的同
时,可考虑报考基层职位,这样不但减小了竞争力,提高考试成功率,而且入职后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提高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招录比例
省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级机关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
用于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比例不低于总数12%。
乡镇(街道)机关职位除按规定比例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外,主要用于招录应届毕业生。
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
三、面试录用政策变化明显
面试仍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少数省直单位和市级机关经批准继续试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并进一步推广和规范考官异地交流。
其他政策方面:从今年开始,取消对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政策,至此安徽省无加分特殊群体。
在体检方面,将体检、考察环节递补次数由“各不超过两次”变为“各不超过一次”,进一步缩短考录周期。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这里增加了对分数的限制,即“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这里增加了面试成绩的一项限制,即“75分”。
四、体能测评
今年报考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4:1的比例(职位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
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
数不超过3次。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
2012年体能测评标准(考生可作为参考):
这里提醒报考相关职位的考生,平时要加强相关体能测评项目的训练,以免造成笔试通过后,匆忙进行训练而造成效果不佳,甚至出现由于体能不过关而被淘汰的情况。
五、考试的五个关键点要牢记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至3月20日24:00。
今年报名时间相比去年要宽裕一些,但是考生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尽快提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出现拖到最后大家都一起提交造成网络拥挤,提交不上报名的情况。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22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5日16:00前按要求缴纳笔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完成报名确认后,于4月9日至4月11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
4月13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14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5.笔试地点:
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
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参加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考试特征
公务员考试特征概述
就其实质来说,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
它不仅是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条件,同时又广泛借鉴和吸收其它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成果。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
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表现为录用考试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考试办法及考试类型、主考机关、甚至命题、监督及阅卷工作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并且指导着录用考试的进行。
有法必依则是要求录用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以确保整个录用考试过程符合公正,客观,竞争等要求。
(二)实用性
公务员录用考试依据国家行政机关空缺职位的要求统一进行,严格遵循"因事择人","为用而考"的原则,从行政机关的工作的实际需出发来择取人才,充分保证人才的"适材适用"。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体和客体是特写的。
我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由国家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国家人事部门委托用人部门实施。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客体的特定性则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四)公开性
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均可报考,不受阻挠和歧视。
而且报考条件、对象程序、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及录用等事物都应公布于众,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成绩核算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
分数
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成绩总分是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申论100分。
一般来说,行测平均到每个题目,均分是0.7分左右。
计算公式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50%
地方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
北京公务员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成绩的核算与国家大致相同,极个别省份具有特殊性。
如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准考证书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后一效。
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
《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考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
若报考人员遗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发。
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
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号不相邻。
准考证号一般采用8位数字。
违纪制度
1、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几种处理方式?
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以下三类处理方式:一是情节较轻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该科目(场次)成绩无效、不予录用;二是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三是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
另外,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考试过程中,哪些情形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会收到什么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