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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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教学教材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教学教材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1.目的和依据为指导各地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依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技术要求。

2.适用范围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验收。

3.技术要求3.1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建筑耐火等级3.1.1 学校不应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布置,确有困难需要相邻布置时,应布置在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防火间距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3.1.2消防车通道、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1.3建筑高度24米以上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4米及以下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三级,但楼层高度不应超过二层。

校舍建筑材料严禁采用以可燃易燃材料作为保温芯材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

3.1.4 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应与其他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开口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2小时的防火门窗,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3.2 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3.2.1楼梯间、疏散走道和房间顶棚的装修材料必须采用A级材料,个别确因使用功能需要的部位,可采用B1级材料。

3.2.2 当建筑采用外墙保温系统时,外墙保温系统应附设在耐火等级和燃烧性能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基层墙体和屋顶上。

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材料时,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校舍应采取在窗口等开口周围和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等防火构造措施。

防火隔离带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宽度不小于300毫米。

外墙保温系统的最外保护层应为不燃烧材料。

3.3 安全疏散3.3.1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引(5篇)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引(5篇)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引(5篇)第一篇: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引附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中各项地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中小学校防御地震灾害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校舍安全工程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校舍安全工程中的校舍场址地震安全评估、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应遵守本指南。

第三条校舍安全工程中的地震工作除遵守本指南外,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校舍场址地震安全评估第四条现有校舍场址的地震安全排查、新建校舍的选址应进行场址地震安全评估。

校舍场址地震安全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查明场址及其外延1公里范围内断层的分布情况,并评估其对校舍场址的影响;(二)评估校舍场址可能遭遇砂土液化、软土震陷、滑坡、崩塌、塌陷等地震地质灾害的影响情况。

第五条断层及地震地质灾害的调查与评估,应以收集场址及其外延5公里范围内已有的地震、地质和地球物理资料为主,辅以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探工作。

收集资料,应特别重视收集相关的城市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成果。

第六条当校舍场址及其外延1公里范围内存在活动断层时,应给出断层的准确位置、规模和活动性,对隐伏活动断层,还应给出断层上覆土层厚度,并综合评价断层地表错动特征及其对校舍场址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现有资料不足以对断层活动性及其对场址的影响进行评估时,应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探。

在基岩区的调查,应有足够的典型地质地貌剖面;在第四系覆盖区,宜选用浅层地震勘探、地质钻探等方法进行勘查。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保障中小学校舍的安全,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细则的目标是确保中小学校舍的结构安全、灾害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引起的校舍事故。

二、校舍结构安全规范1.校舍建设要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遵循合理布局、合理结构和适度占地的原则,确保学校的整体结构稳定和安全。

2.校舍的承重墙、柱、梁等结构要选用合理的材料和设计合理的截面形状,以保证其承受力和稳定性。

3.校舍的地基要经过专业的勘察和设计,确保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防止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对校舍造成的破坏。

4.校舍的屋面要选用优质且耐久的材料,确保其抗风、抗雨等能力,防止因风灾或雨灾对校舍造成的损坏。

5.校舍设有防火系统、排烟设备和消防通道,保证在火灾发生时及时疏散人员,并减少火灾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校舍灾害防范规范1.校舍建设要考虑当地的地理和气象条件,制定相应的防洪、防雪、防风等措施,防止自然灾害对校舍造成的损害。

2.校舍建设要合理规划和布置防震设施,采用符合抗震设计标准的结构和材料,以提高校舍的抗震能力。

3.校舍建设要考虑火灾防范的要求,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等设备,以及相应的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

4.校舍建设要设置应急避难设施,如地下室、避难楼梯等,以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危险事故时提供人员避险的场所。

四、校舍应急管理规范1.中小学校舍要配备必要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灾害或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2.校舍要组织常规的安全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的安全运行。

3.校舍要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们在灾害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4.校舍要建立健全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确保在发生灾害或危险事故时能迅速组织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撤离和救助,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的救治。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__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工程,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学校成为抵御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举全市之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金,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从根本上改善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从2021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 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使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质量安全性大幅提高,抗震能力明显增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对今后__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

三、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各地要结合工程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

要统筹考虑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快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和具体年度实施方案。

要按照“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原则,加大调整现有教育资源,形成教育的合理结构,促进各级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提高办学整体效益。

(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在全面摸清全市中小学校舍现状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等规划。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维修改造。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随着我国中小学校舍数量的不断增加,校舍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近年来,一些校舍发生了安全事故,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安。

为了确保中小学校舍的安全,制定并实施安全工程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详细内容。

一、建立综合性教育安全保障机制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应当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综合性教育安全保障机制。

这套机制应当由下列部分构成:1.识别和评估风险。

评估校舍的安全风险,将校舍划分为不同的危险等级。

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

2.安全教育和培训。

为学生和教职工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了解安全知识和技能。

3.事故处理和援助。

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及时的医疗援助和心理支持,同时建立事故处理机制。

4.风险控制和交流。

定期组织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事故数据,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校舍结构体系1.建立校舍安全制度。

制定安全规定和标准,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监控机构。

2.进行校舍安全评估。

结合校舍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包括冲击、震动、爆炸等。

3.建立安全监控系统。

根据校舍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监控系统。

可以采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等。

4.进行校舍维修和加固。

对危险等级高的校舍,进行加固和维修。

三、配备安全设施1.安装自动灭火系统。

对于高层建筑,应当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保障火灾安全。

2.安装逃生设施。

对于高层建筑,应当安装逃生设施,如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等。

3.安装报警设备。

设置火灾报警器、安全门等设备,便于及时发现事故。

四、加强管理1.建立安全档案。

每个学生都应有个人安全档案,详细记录其伤病情况。

2.加强巡查。

定期进行校内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制定紧急预案。

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综上所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

要建立综合性教育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校舍结构体系,配备安全设施,并严格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保障学生的安全。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 资质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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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近年来,我国发生了许多校园安全事件,这些事件造成了许多的伤害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保证中小学校舍的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被提出。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是对校舍安全进行规范的一项文件,为确保校舍安全,提高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水平,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环境的顺畅进行,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和措施。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校舍安全管理指导原则、校舍安全工程标准、校舍安全检查与评估、校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校舍安全工程验收及管理等。

首先,实施细则要求校舍安全管理应该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舍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校舍安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校舍建设的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确保中小学校舍实现安全使用。

其次,实施细则对校舍安全工程标准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规范了校舍建设中各种工程的标准、技术和质量,建立了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校舍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

再次,实施细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针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校舍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校舍安全员队伍建设,建立完整的校舍安全档案。

下一步,实施细则要求建立校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及各种应急预案、救援设施、救援车辆等的配置,加强校舍安全监测和调查,提升应急救援响应速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校舍安全事故的损失。

最后,实施细则还针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校舍安全工程验收及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校舍安全工程管理和监管,确保各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符合标准、技术和质量要求。

总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校舍安全工作提供了更加向好的保障,同时也为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和关注下,我国中小学校舍安全事业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为校舍安全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一、工程背景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中小学校舍安全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国家决定实施“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即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本方案主要针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详细规划。

二、工程目标1.全面排查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

2.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三、工程内容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国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栋。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3)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2.校舍维修改造(1)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维修改造。

(2)按照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学校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3)确保校舍维修改造质量,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环境。

3.安全管理提升(1)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工程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1)成立“三项工程”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2)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3)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实施阶段(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开展校舍维修改造工作。

(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对校舍安全工程进行验收。

(3)对工程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程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1)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工程目标、任务和责任。

(2)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资金保障(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程资金需求。

(2)鼓励社会捐助,拓宽资金来源。

3.技术保障(1)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校舍安全排查和维修改造质量。

(2)开展技术培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方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方案校舍安全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基础工作。

为此,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方案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总体规划1. 校舍布局应合理,从学校用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出发,酌情考虑到周围环境、交通条件、自然灾害等因素。

2. 校舍建筑要满足教育教学、管理和生活的需要,建筑高度、楼层数、建筑面积等都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建筑结构安全、教学设施完善、消防设备齐全,且能够经济合理、节约用地。

3. 要对现有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有针对性地对校舍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教学楼的设立1. 教学楼要按照国家标准设计,依据校区地形地貌特点选择安全高的位置建设,符合教学需要的面积和功能。

(其实没有什么感觉不太必要)2. 教学楼应该充分考虑到突发事件的发生,强调校舍抗震性能,采用新型环保材料、结构系统以及先进技术设备,确保安全可靠。

3. 根据学校教学特点,教学楼内的讲台、黑板及投影仪、空调等设备配置必须齐全,教学设备要有标准安全通道及逃生通道,采用单侧门开放的设计,便于疏散。

4. 设计师和工程师必须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教学楼的外部和内部装修材料的环保性,以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

三、宿舍楼的设立1. 宿舍楼要合理布局,有明确的宿舍区域,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生住宿条件,考虑到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做好学生楼的功能配套设施。

2. 宿舍楼应采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技术,不仅环保、防水、耐腐,而且能够满足安全抗震等要求,例如钢结构、轻钢龙骨或其他非砖混结构等都可考虑。

3. 宿舍内部装修材料必须满足环保性和保健性要求,床铺和书桌椅等寝具也必须满足国家安全标准。

4. 宿舍楼宜配置完善的管理设施,划分为男女宿舍分区,并按需配置同时满足冬季供暖和夏季制冷的空调设备,以及大型电梯等方便学生出入。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08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我国中小学校舍建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学习环境。

《细则》对学校建筑的设计、建造、维护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规范,下面我们逐一分析。

一、设计标准学校建筑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法、建筑设计规范和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校内各个功能区域的布置应合理,建筑功能应当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要求相适应,同时考虑到教学、生活、休闲等方面的需要。

建筑物的永久构件、临时构件和建筑设备设施应当具备足够的抗震、抗风、防火等安全性能要求。

二、防护措施学校建筑的防护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结构构件采取加强措施,以提高抗震、抗风、抗爆性能。

二是对非结构构件如门窗、橱柜、水龙头等采取加固措施,以减轻或避免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恶意破坏造成的危害。

三、建造标准学校建筑的建造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防火等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确保建筑物的各项工程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管理,不应出现质量瑕疵。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建筑物底部和墙体基础的加固和加强,控制建筑物的变形和位移,提高抗震能力。

四、维修养护对学校建筑的维修养护应采取专业的、周期性的检查和维护措施。

其中包括日常的清洁卫生、保养和常规维护,以及对应急修缮的需求及时合理的处理。

同时,在建筑物的试验、分析、评估等专业技术方面,可以采取定期检测、分析和检验的方式,对建筑物的各项功能进行细致全面的了解和评估,以向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五、组织管理学校建筑的安全工程需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由校长或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建筑安全工程。

教育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和社会力量应参与学校建筑安全工程的组织管理,形成合力。

六、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建筑档案,包括建筑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质量验收报告、完工验收报告等,该档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批后交给校园管理部门统一保管,随时对外公开。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国务院2009-04-0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程实施。

要借鉴1976年唐山地震后.实施的建筑设施抗震加固、近年来一些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提高综合防灾能力的经验,发挥专业部门技术支撑优势,科学制订校舍安全标准,深入细致进行校舍排查鉴定,依法依规拟定工程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精心做好技术指导,严格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

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国务院办公厅二○○九年四月八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保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借鉴唐山地震后建筑设施抗震加固及近年来一些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提高综合防灾能力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2001年以来,国务院统。

部署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提高了农村校舍质量,农村中小学校面貌有很大改善。

但目前一些地区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C级和D级危房仍较多存在;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普九”早期建设的校舍,问题更为突出;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校舍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

安全是优先考虑的因素之一,尤其是校舍安全工程方案必须得到重视。

本文将从方案设计、实施措施、检查评估等方面来谈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的相关内容。

一、方案设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充分考虑校舍的特点和地域环境,拟定出符合实际情况和校舍建设规范的方案。

方案中需包含以下重点:1.风险评估:对校舍地质条件、建筑结构、使用年限、设备设施、自然灾害等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校舍安全。

2.设备完善:根据校舍的实际情况,选用最先进的设备,保障设备的准确度和稳定性,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可靠性和安全性。

3.预案制定:制定校舍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实施措施1.加强设施调查:对校舍设施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清晰设备的位置和数量,针对性的制定校舍的安全使用规范。

2.规范工作程序:曾做好各项管理程序,建立起校舍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制定相关的操作手册和安全规范,保证全校人员遵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究。

3.安全巡查:定期对校舍内外的安全进行全面的巡查,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对校舍安全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校舍在各种情况下稳定和安全运行。

三、检查评估定期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进行检查评估,监督校方落实方案措施,并适时进行改进。

1.年度安全检查:对校舍进行年度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舍安全。

2.专业评估: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要求,对校舍进行定期的专业评估,确保校舍设备设施符合标准,保障教学目标的实现。

3.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校舍内外部的安全情况和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充分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依据意见建议进行合理调整和完善。

综上所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是保障校舍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09〕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委、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建委)、水利(水务)厅(局)、审计厅(局)、安全监管局、地震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现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等三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2.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3.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项目,是指每个单体建筑物,包括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办公用房。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四条“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地区、州、盟,下同)、县(市、区、旗、场,下同)级政府负责实施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实行目标管理,地方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中小学校舍是教育事业的基础设施,不仅承担着师生的学习和生活功能,更是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证中小学校舍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必须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督。

本文将从安全工程实施的角度,介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方案。

一、工程设计阶段1. 概述在工程设计阶段,需要编制详细的建筑设计方案,确保校舍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和抗震能力,以及满足教育功能和人身安全的要求。

2. 结构设计在结构设计中,需要根据地震区域划分和地质勘察结果,确定合理的结构形式,采用适当的抗震设计参数,确保校舍在地震中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强度。

3. 火灾安全设计在火灾安全设计中,需要合理布置疏散通道和出口,设置防火分隔和防烟措施,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4. 安全设施设计在安全设施设计中,需要合理设置应急照明、报警设备、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保证学生在突发事件中获得及时的警示和保护。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1. 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合理划分工作区域,制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2. 施工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结构、材料和设备符合标准要求,以及施工工艺和工序符合安全规定。

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在施工现场,需要设置警示标志、施工围挡和安全通道,以及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4. 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三、工程验收和运维阶段1. 工程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工程验收标准,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确保校舍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符合要求。

2. 巡检和维护保养在校舍投入使用后,需要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对校舍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校舍的长期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方案。

一、泥土岩石建筑
1. 应选用地质构造稳定的地段,避免建在山脚、河谷、滑坡、地震烈度高的地区。

2. 建筑基础要求夯实、均匀,应根据地基情况荷载测定,保证建筑稳定。

3. 墙体、柱子等应按规范加固,地基的基础设计应满足50年防震设计要求。

4. 墙体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方式加固。

5. 应安装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火警报警器等,以防火灾。

二、砖混结构建筑
1. 砖混结构建筑的建筑质点应平稳坚实。

2. 建筑设计应满足地震烈度为8度的要求,中小学校舍应为地震后持续使用等级。

3. 教学楼对角线、窗框胆墙应按要求加固,墙体应设置面宽裤墩,以增强建筑的整体稳定性。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标说明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标说明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标说明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标说明为了保障我国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校舍安全工程,从而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针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开展,国家对其进行了标准化的管理,推出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标说明,下面就对这一标准进行介绍和解析。

一、概述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标说明是指在我国为了进一步提高校舍的安全保障水平,规范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防范校舍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一项规范,该规范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划分为12个部分,分别是建筑结构、土石方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预制混凝土结构工程、门窗及保护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给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力系统与照明、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针对不同的工程进行了详细的指标说明。

二、主要内容(1)建筑结构指标说明:该项指标主要包括建筑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等内容,要求对于与学校建筑结构相关的所有设计、施工和控制要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学校建筑结构整体的安全。

(2)土石方工程指标说明:该项指标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土方开挖、土地质勘察等内容,要求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的安全,避免因土石方工程引发的安全事故。

(3)金属结构工程指标说明:该项指标主要包括金属结构构件的制作、装配和材料控制等内容,要求对于与学校建筑金属结构有关的设计、施工和控制等细节进行详细说明,保障学校金属结构的安全。

(4)预制混凝土结构工程:该项指标主要包括预制混凝土结构的制作、运输和施工等内容,要求保障学校预制混凝土结构的安全。

(5)门窗及保护结构工程指标说明:该项指标主要包括门窗的设计、生产和安装、质量控制和使用等内容,要求保障学校门窗的安全性。

(6)幕墙工程指标说明:该项指标主要包括幕墙的设计、生产和安装、质量控制和使用等内容,要求保障学校幕墙的安全性。

(7)屋面及防水工程指标说明:该项指标主要包括屋面的设计和施工、防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等内容,要求保障学校屋面和防水工程的安全。

2024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2024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2024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1.背景介绍近年来,国内各地发生了多起中小学校舍安全事故,给师生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中小学师生的安全,确保校舍的抗震、防火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完善,制定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2.目标与原则目标:确保中小学校舍的安全性,提高抗震能力、防火能力和其他相关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

原则:科学合理规划,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实施,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

3.实施内容3.1 校舍抗震设施改造- 根据现行抗震设计规范,对全区中小学各类校舍进行抗震改造,提升其抗震等级。

- 对老旧校舍进行加固处理,提高抗震能力。

- 建设抗震鉴定机构,对校舍进行抗震鉴定,确保改造质量。

3.2 校舍防火设施改造- 更新校舍的防火门、防火楼梯和防火隔墙等设施,确保校舍内部的安全通道畅通。

- 提高校舍内照明设备的防火性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 定期检查和维护校舍的防火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其他安全设施完善- 定期检查和维护校舍的电力、给排水和通风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 安装监控设备,在校舍周边和重要区域设置报警装置,增加安全防范能力。

- 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加强校舍出入管理,提高校园安全性。

4.实施步骤4.1 完善实施方案- 组织相关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确保其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

- 确定实施方案的详细目标、任务和措施,进行细化拆解。

4.2 安全评估和规划- 建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改造规划。

- 根据评估结果,分阶段确定改造优先级,确保改造工作有序进行。

4.3 资金保障- 制定资金预算计划,包括改造费用、设备采购和专项基金等。

- 落实财政投入,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 积极争取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民间投资进入校舍安全工程。

4.4 履行责任与监督- 设立专门的校舍安全工程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达标。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_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_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_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为保证全镇中小学校舍工程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县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用3年时间,对全镇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程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1、工程实施范围:按照《**县校舍安全工程布点学校规划》覆盖我镇的所有中小学。

第一批纳入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单位有,**小学(迁址重建),中心**小学(扩建),**小学(迁址重建)。

其中:**小学拟建地点为**中学西北面,占地20亩,校舍面积3100平方米,投资规模450万元;中心**小学扩建项目为在校址相邻北面,占地10亩,建设运动场,投资规模80万元;**小学拟建地点在康合村,占地10亩,校舍面积1300平方米,投资规模200万元。

第二批纳入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是中小砂石小学(迁址重建)。

拟建地点在王集村(待定),占地5亩,校舍面积670平方米,投资规模100万元。

2、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

各校认真组织力量,对本校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和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进行逐栋核实,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有关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抗震设防、综合防灾要求,对每一栋校舍结构的危险性、抗震防灾能力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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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校舍安全工程的统一部署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气象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等部门规章,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城乡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包括迁建、拆除重建)工作,校舍鉴定和加固主要标准规范目录见附录1,校舍新建工程主要标准规范目录见附录2。

第三条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条校舍排查结论及相关资料、鉴定报告、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除依法备案外,还应报当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办”)备案。

排查、鉴定和竣工验收后应按相关要求,将有关数据纳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条地震灾区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作应与当地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统一组织实施,其技术要求还应遵守有关专门规定。

一、排查鉴定篇一般规定第六条校舍排查鉴定主要包括:校舍场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

(一)校舍场址安全排查。

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踏勘,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对校舍场址遭受洪涝、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储灰库威胁以及台风、雷电、地质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火灾危害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和专门处置的意见。

(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

在确认校舍场址安全或建筑物无法迁移避险,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等方式对校舍基本情况和建筑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校舍建筑是否需要进行鉴定和专门处置的意见。

(三)鉴定。

鉴定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

对经排查需要鉴定的校舍,委托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

根据鉴定工作要求,对需要进行检测的校舍,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对校舍建筑进行检测,检测工作内容和深度需满足校舍鉴定工作的要求。

第一章校舍排查第七条校舍场址安全排查应查明校舍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台风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尾矿坝、堰塞湖、蓄水池、储灰库等的威胁情况。

第八条校舍场址安全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

第九条校舍场址安全排查时,下列地段应确定为危险地段:(一)处于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山洪、泥石流等危险区的场地。

(二)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

(三)行洪区、蓄滞洪区、雷电重灾区。

(四)遭受病险库、淤地坝、蓄水池、堰塞湖、尾矿坝或储灰库等威胁,且难以整治和防御的高危害影响区。

(五)与输气输油管道,高压走廊、大型变压器,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相毗邻的场地。

(六)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其他危险地段。

第十条校舍场址安全排查时,应查明下列地段对校舍安全的影响,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地段或禁止建设地段,必要时当地政府应组织国土资源、水利、地震、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委托相关专业技术单位进行专项评估:(一)存在潜在危险性但尚未查明或不明确的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地震断裂带、山洪、泥石流以及未查明其危害程度的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或储灰库等场地。

(二)尚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三)地质灾害破坏作用影响严重,环境工程地质条件严重恶化,难以整治的场地。

(四)地下埋藏有待开采的矿产资源的场地。

(五)洪泛区、规模大人口多的蓄滞洪、易洪易涝区及山洪、台风、暴潮、雷电严重威胁区。

(六)与大型可燃材料堆场相毗邻的场地。

(七)存在其他对建设用地限制使用条件的场地。

第十一条危险地段上的校舍应避险迁建或采取相应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

第十二条校舍建筑安全排查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校舍概况(名称、用途、建筑面积、建设年代、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建筑物基本情况(高度、层数、建筑体型、结构类型、基础形式等),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文件情况,抗震设防、消防、防洪、抗风、防雷击、受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或储灰库威胁的情况,以及其他用地安全威胁等防灾情况(使用的防灾标准、历史受灾情况),历史使用和维修改造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隐患等。

第十三条下列校舍应作为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重点并优先安排鉴定工作:(一)发现结构安全有问题的校舍。

(二)老旧校舍,特别是接近或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的校舍。

(三)违章违规建造、加层或拆改结构的校舍。

(四)位于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按照《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且未做抗震加固的校舍。

(五)位于蓄滞洪区、洪泛区、易洪易涝区和山洪灾害高易发区,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或储灰库下游的校舍。

(六)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不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校舍。

(七)设计建造后当地设防烈度(地震动参数)提高了的校舍。

(八)缺少勘察、设计或工程验收文件的校舍。

(九)原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校舍。

第十四条排查发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排查发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校舍应限制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并督促校舍建设单位尽快安排鉴定和处置工作。

第二章校舍鉴定第十五条经排查需进行抗震鉴定校舍的鉴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对校舍进行抗震鉴定,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确定校舍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

有条件时可优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原设计单位开展校舍的抗震鉴定工作。

(二)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对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提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房屋安全级别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

地震烈度6度地区经房屋安全鉴定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进一步作抗震鉴定,提出抗震鉴定报告,加固时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第十六条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和易洪易涝区,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或储灰库下游的校舍,要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淹没、抗洪水冲击的鉴定,台风严重威胁区内的校舍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风能力验算。

第十七条校舍安全鉴定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和步骤:(一)初步调查:对图纸资料、建筑物建设和使用历史、受灾历史、现场考察,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二)详细调查: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查、材料性能检测分析、承重结构检查、水情资料分析调查等。

(三)安全性鉴定评级: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三个层次进行。

每一层次分为A、B、C、D四个安全性等级。

(四)适修性评估:按每种构件、每一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进行评估。

(五)鉴定报告:报告深度应满足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校舍抗震鉴定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搜集建筑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

(二)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评估非结构构件(如外走廊栏杆、栏板)在地震中引发次生灾害的可能性。

(三)根据各类建筑建造年代和依据的设计规范、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开展构造鉴定和抗震承载力验算,对结构的抗震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四)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应注明其后续使用年限。

第十九条校舍的抗淹没、抗洪水冲击等综合防灾能力的鉴定应符合《防洪标准》、《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以及《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了解校址地理环境,包括洪涝、台风灾害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或储灰库和地质灾害威胁的情况。

(二)详细调查校舍位置与相关致灾因子的关系,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查、材料性能检测分析、承重结构检查、水情资料分析调查,校舍防洪自保措施和必要的预警避险措施核查;(三)调查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以及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防灾薄弱环节,评估非结构构件(如外走廊栏杆、栏板)在灾害发生时引发次生灾害的可能性。

(四)根据各类建筑建造年代和依据的设计规范、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承载力等因素,开展综合防灾计算,对结构综合防灾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五)对现有建筑整体综合防灾性能做出评价,对不符合综合防灾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对符合综合防灾鉴定要求的建筑应注明其后续使用年限。

第二十条结构检测应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和鉴定工作要求进行,出具检测报告。

当校舍鉴定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时,一般由校舍鉴定单位开展检测工作。

第二十一条进行校舍检测时,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保证在校师生和检测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校舍进行检测时,应符合相关文物保护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校舍鉴定时,根据校舍建筑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程度、隐患部位对结构安全性能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结合使用要求、加固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分析,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或拆除等处理对策。

第二十四条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无加固价值的应确保拆除。

拆除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当建筑物结构加固费用占新建同类工程费用的70%以上以及有特殊情况时,应报省级“校舍安全工程办”审核后拆除重建。

二、加固改造篇一般规定第二十五条校舍加固改造是针对经鉴定需加固改造的校舍实施加固改造,主要包括加固改造设计、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加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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