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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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小常识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10类132种: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包括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三氯乙烯中毒,工作中接触高浓度的三氯乙烯蒸气或液体引起的神经系统改变。此外,心、肝、肾等脏器亦可受到影响。它的典型症状为头晕、头痛、乏力、心悸、恶心等症状,或有眼及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现象。三氯乙烷中毒,症状同三氯甲烷相似。三氯甲烷中毒:对心脏血管产生抑制作用。三氯甲烷可经由呼吸道、皮肤接触或误食而使人体中毒,早期中毒征候为晕眩、头痛、困倦与呕吐,严重者造成心跳停止。对肝扇羽神经组织具强烈毒性。对肾脏具中度毒性。正己烷中毒:主要是对人体周围神经的损伤。典型症状为四肢麻木、感觉减退,也有的表现为痛觉过敏;走路不稳,脚尖离不开地面。这些新化学品大多用作有机溶剂,主要种类有:苯中毒是接触苯蒸气或
液体所致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为主要表现。慢性中毒则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作业工龄一般在半年以上,如车间苯浓度明显高于最高允许浓度时亦可不足半年即可致病。典型症状:头晕、头痛、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综合症的表现。在短期内吸入大量的苯蒸气可迅速引起急性苯中毒。较轻者主要表现为兴奋或酒醉状态,伴有粘膜刺激症状,以及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蹒跚等。严重时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及呼吸和循环衰竭。严重者可导致白血病。苯中毒急性硫化氢中毒是在生产环境中短期内接触大量硫化氢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眼结膜和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它的接触反应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等。重度硫化氢中毒恢复不全会遗留神经衰弱综合症、精神障碍、多发性周围神经病等。硫化氢中毒:轻中度中毒者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可恢复健康,并可从事原工作。重度中毒患者可出现迟发性脑病(如器质性神经损害,临床表现为:精神及意识障碍呈痴呆状态,谵妄状态或出现继发性癫痫)。则不能从事接触一氧化碳和其他神经毒物的作业。